多元主义视角下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挑战及应对

2018-04-02 17:58:10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1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网络安全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重庆 400000)

一、研究现状和概念界定

对网络空间及其治理,学者从政治学、法学、国际关系和公共管理等视角做了研究。主要涉及以下问题:网络空间中政府与社会的权力边界,网络空间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治理,对未来网络空间治理的预测和建议等。

温柏华认为国家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处于核心地位,私人部门和研究机构可发挥更大的作用。张家栋认为网络空间治理要树立综合治理观,明确主权治理与非主权治理的界线。于志刚提出了网络安全背景下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总路线图和具体思路。秦前红、李少文提出了法治应用于网络公共空间治理的双重目标、双重结构和两种治理工具。徐佳认为,中国的网络空间治理创新需破解网络巨头在互联网产业的市场垄断等束缚。

“网络空间”的形成,是由技术领域到社会、政治领域拓展的过程。本文对网络空间的定义为:网络空间作为互联网给人们提供的交流、互动的场所,是与现实空间对应的虚拟空间,也是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重要领域。

二、网络空间治理格局

互联网的发展经历了从1.0到3.0的时代,信息交流从单向被动到双向主动和个性化,网络空间的层次、内容和参与者日益丰富。截至2017年12月,中国有网民7.72亿人,网络普及率55.8%。通讯、搜索和新闻依然占据中国网民使用网络应用的前三位。

政府对网络空间的认知和制度建设随着互联网的代际演进而发展。在互联网1.0时代,政府主要关注系统、信息和应用的安全;2.0时代,加入了使用安全和内容安全;3.0时代,网络安全与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交融。2014年2月27日,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并举行第一次会议,正式在国家战略安全层面提出“网络安全”。

中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演化,既是网络空间形成与发展、各方力量成长的过程,也是政府介入,与各方相互博弈、合作分工的过程。政府介入首先是制度建设,包括组织、法律法规和审查制度建设。我国管理网络空间的有工信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保密局、文化部、版权局、中国互联网协会等政府部门和准政府组织。

三、网络空间特点与合作共治

相对于现实,网络空间具有以下特点:虚拟性。分散的个体或组织通过互联网构成虚拟空间。无国界性。用户超越地域限制连接在一起。平等性。没有现实中的等级关系。开放性。每个公民在网络空间都可以成为自媒体。“蝴蝶效应”。网络媒体对信息传播有强烈的放大和延伸效应。

网络空间不仅有自由、开放和共享的个人属性,也有安全、发展和机会均等的社会属性。在网络空间中没有绝对的控制力量,权力关系产生在次国家、国家和超国家三个层面,任何一方都无法独自治理。网络空间成为公民讨论公共事务的场域,被期望彰显公民权利,推进民主发展。世界信息峰会的工作定义指出,网络空间治理应当是“由政府、私营部门和公民社会共同发展与应用的,影响并塑造互联网演变和使用方法的共享原则、规范、准则决策程序和相关项目。”

四、中国网络空间治理路径:挑战及应对

网络空间的特性对合作共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虚拟性一度是网络空间的重要特性,如今,用户使用社交和公共服务类应用需实名注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固然有利于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但也带来了公民隐私的被侵犯。服务商能任意调阅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还能不经同意将这些信息转卖获利。公民在网络空间的活动被数据库详细记录,每一个行为都以隐私出让为代价。网络空间法治化是保护个人隐私的最有效手段。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应依托宪法,深化、细化具体法律法规,对关乎民众生活的数据库依法有效治理。

平等性体现在权利地位平等和选择自由。然而,网络服务商却有抢夺“入口”,提供全方位排他性服务的倾向。信息垄断和技术控制会打击网络空间的创新能力。商业利益有时会使服务商成为网络空间秩序的破坏者。2010年底的“3Q大战”就是一个例子。

政府运用制度资源对网络空间治理的常态化介入不够,导致了来自行政权力和资本权力的非常态化渗透。2014年3月,30余个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账号被封,均“因大量用户举报”。除“违反法律法规”和“大量用户举报”外,腾讯未给出公开明细的解释,社会各界发出各种猜测。政府在社会控制之时,若伤害公信力,会造成网络空间的活力下降。应对制度建设滞后,政府一是要破除垄断,为有创新能力的中、小、微企业进入网络服务市场创造条件。二是在秩序维持的同时,要积极融入网络空间,从单纯审查、禁言转向获取网络空间发言权,以信息公开表达诚意、提升公信力。

民用网诞生之初,网络空间显现了无国界性。随后企业和政府发现了互联网的价值和力量。各国一步步将网络安全提升到军事安全和国家战略的高度。当今网络空间不仅技术上有各国网络体系和物理架构的相互区隔,而且网络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必须服从所在国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和隐私保护的规定。网络中信息的生产、流动和传播也受各国政府属地和属人管辖权的约束。网络安全之于国家安全的固然有关键意义,但也应认识到,将全球网络空间狭隘定义为关系“国家安全”的综合战场,过度乃至单一强调网络空间中的“国家安全”是违背网络空间发展趋势的。

网络空间是主权治理空间、全球治理空间和网民自治空间的复合性空间,相应地,需要将网络空间治理划分为国家主权治理、普通性管辖治理和网络社会治理三个层次,明确主权治理与非主权治理之间的界线,构建共享主权治理、交叉主权治理和网络空间社会自治的多元化合作共治体系。

【参考文献】

[1]董青岭.多元合作主义与网络安全治理[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11)

[2]郭旨龙.网络安全的内容体系与法律资源的投放方向[J].法学论坛,2014,(6)

[3]胡颖.技术与法律的博弈——网络空间治理之道探究[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

[4]孙恒存.数据库里的囚徒:论网络空间里的主体变体与隐私保护[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

[5]温柏华.网络空间治理的政治选择[J].中国信息安全,2013,(9)

[6]徐佳.从人性出发探索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新思路[J].传媒,2015,(12)

[7]虞崇胜,邹旭怡.秩序重构与合作共治:中国网络空间治理创新的路径选择[J].2014,(4)

[8]张家栋.如何构建更高级形态的全球网络治理体系[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6,(40)

[9]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cac.gov.cn/2018-01/31/c_1122347026.htm

[10]周义程.网络空间治理:组织、形式与有效性[J].江苏社会科学,2012,(1)

猜你喜欢
网络空间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知多少?
工会博览(2023年27期)2023-10-24 11:51:28
共建诚实守信网络空间
公民与法治(2020年4期)2020-05-30 12:31:20
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应“实战化”
网络空间并非“乌托邦”
传媒评论(2018年8期)2018-11-10 05:22:26
上网时如何注意网络安全?
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立法之名与实
东南法学(2016年2期)2016-07-01 16:42:24
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探讨
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人才培养探索与思考
我国拟制定网络安全法
声屏世界(2015年7期)2015-02-28 1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