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绍华 ◆鄢志超
内容提要: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国家事业未来的接班人,是税收的创造者和依法治税的传承者,加强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及教育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税法教育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文章从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入手,探寻背后的成因以及可行的解决之道,以期对我国青少年税法教育发展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国家事业的接班人,是未来的税收创造者和依法治税传承者,加强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意义重大。基于此,近年来全国各地在税收宣传中纷纷将青少年学生群体作为一个重点,进行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法教育实践。通过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有步骤、有层次、有特色的宣传教育,为依法治税和诚信纳税营造了良好氛围。综合来看,我国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以校园为主要场所,结合青少年受众特点及心理状态,在宣传教育内容、形式等方面都进行了有价值的探索创新。
比如,利用“互联网+”开展青少年税法教育是近年来的一个新兴手段。2017年8月,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下,青少年税法学堂网站正式上线。该网站以让全国大中小学生学习税法知识、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为宗旨,通过网络普及推广优质税法教育资源,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普法活动、青少年普法刊物等载体,采取制作税收知识视频、绘制漫画解读税收和组织征文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了税法普及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教材编写与出版也是青少年税法教育的重头戏。如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与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共同组织编写了《青少年税法知识读本系列丛书》,丛书以学龄前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中生、大学生高考择学和社会择业应知应会的税收知识为切入点,以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为依据,通过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教育,让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更给力,更有效。
此外,近年来各地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税法进校园”实践活动。如北京市密云区地方税务局于2005年与区教委、区内第一小学合作创办了北京市首家少年税校——密云少年税校。税校以学校课堂教育为主要渠道,以社会实践为重要内容,由税务干部和学校教师共同担任“税法讲师”,开展智能互动、寓教于乐的税法普及教育。2018年税收宣传月期间,重庆国税开展了“当一天税官”换位体验。通过换位体验、生动活泼的税收动漫、通俗易懂的税收知识课堂、“我眼中的税收”主题绘画等活动,让学生感知税收、体验税事。新疆昌吉州税务部门开展了“皮影文化进校园,税收宣传入童心”活动,将税收故事融入皮影戏当中,让师生在学习税收知识的同时充分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力量。广西桂林高新区税务部门开展了“五位一体”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举办了集文艺演出、税收政策宣讲、税收扶持“双创”动漫短剧、知识抢答和税收倡议等多个项目为一体的税收宣传活动。在轻松的氛围中将最新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等税收政策传达给了参与活动的企业与在校师生。
从理论上而言,青少年税法教育与一般的税法教育最突出的不同就是对象的特殊性。青少年作为税法教育对象的独特性,具体表现在两方面:第一,青少年和成年人在心理上具有不同的特点,其接受能力、选择偏好以及行为方式都与成年人显著不同,因此应当采取与一般税法宣传不同的教育方式;第二,青少年内部各个年龄段也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从幼儿到大学生,年龄跨度很大,因而也应当对不同年龄的受众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与手段。虽然各地针对青少年进行了丰富多彩的税法教育实践活动,但是,应看到部分实践在遵照理论指导的同时,忽视了青少年本身具有的特点,造成了实践与理论脱节的问题,最终影响了青少年税法教育的效果。
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应该是自上而下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根据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和效果不断加以改进。目前,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缺少顶层设计,缺乏全国性与长期性计划;缺乏教育部门、法治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教育形式主要为各个地区尝试性开展的中小学税收法治教育,开展的范围、形式、内容不一,教育水平与效果参差不齐。
青少年税收法治意识的形成和巩固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各个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开展教育。目前,有的地区将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集中在小学阶段,有的地区则集中在中学阶段,尚未形成覆盖青少年成长各个阶段的教育体系。而且青少年处于快速成长时期,高、中、低年级学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能否根据青少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的认知能力、学习水平、接受形式等,准确设置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税收法治教育课程,将直接影响教育效果。
青少年税法教育存在课时少、师资缺、教材不健全的困难。如何将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加入学生课程,在不影响学生正常的课程安排、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同时保证学习效果,需要综合调研、妥善处理。开展税收法治教育,还需要有懂得税收知识的老师和专业的教材。培养师资队伍和编订教材工作需要借助教育、法治、税务等多个部门的力量,存在一定挑战性。
具体地说,教材“少、浅、空、错”的问题表现如下:一是涉税内容明显偏少,与税收在国家治理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明显不符。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思想政治课初中、高中教材中,唯有高中教材的第三单元第八课“财政与税收”一章涉及税法教育的内容,且仅有“征税与纳税”一节。二是内容浅显,缺乏科学的学理基础。现行初高中思想政治课仅仅将税收的一些最为浅显和基本的知识纳入了教育系统,只是罗列了一些当下正在开征的税种和政策,并未吸纳当代税收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三是内容偏“空”,抽象性、概括性概念多,缺少与青少年生活、阅历关系密切的具体税法教育内容。四是教材中的涉税知识陈旧滞后。2009年就已被“逃避缴纳税款罪”所代替的“偷税罪”概念,至今依然存在于部分教材中。而且当下中学教材中涉税知识片面地强调征税权力的同时,淡化了征税一方的责任;忽视纳税人权利的同时,夸大了纳税一方的义务。
青少年税法教育要达到预期效果,必须重视理论与实践的对接,让理论指导实践落地,让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成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应当注重夯实理论基础,集思广益进行理论创新。青少年税法教育是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各个学科兼容并蓄、共同发展的交叉领域,是一片具有理论创新价值的热土。因此,应当着力研究青少年税法教育的理论基础,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出发,相向而行,汇聚各个学科的力量,共同助力我国青少年税法教育事业的发展。还应当大力进行理论创新,用前沿的科学理论,指导我国青少年税法教育发展。其次,在实践过程当中,应当遵循理论的科学指导,不能想当然地盲目实践。在面对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时,应当时刻充分地考虑到其心理、行为、思维的特殊性,运用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方法,顺势而为,以达到税法教育的目的。最后,还应当注重实践过程当中经验教训的总结,成功的经验要总结推广,失败的教训要反思溯源,利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将实践过程当中的经验教训转化为理论,进一步指导未来的青少年税法教育工作。
首先,应当建立“要我学”到“我要学”的理念。对学龄前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小学生、初中生因势利导,利用过程体验式、探究启发式教育活动,激发孩子们探究问题和学习知识的热情。
其次,应当建立“渐近性教育”和“长期性教育”的理念。对高中生、大学生的税法教育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从税收常识着手、以树立纳税意识为主,培养学生的关注意识、学习意识和遵从意识,提高学习兴趣,进而树立一个长期受熏陶和终身受教育的理念。
最后,应当建立“学了什么”到“学会什么”的理念。无论是对学龄前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小学生、初中生,还是高中生、大学生的税法宣传教育,不仅仅停留在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上,更重要的是着眼于意识培养,无论在高考择学或者大学选择专业乃至选择人生专业目标方面,对税收都有一个基本的认知。
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专门的青少年税法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领导青少年税法教育工作,并将司法部门纳入指导委员会的合作单位,发挥其法治宣传教育经验与优势,指导制定青少年系统学习税收知识方案,提高全社会对税收宣传教育的关注度,以建立健全青少年税收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同时,建议由税务专家、法学专家与教育专家联手,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层面明确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的目标及评价体系,确保教育成果。要跳出“教育、中国、当下”三个意识的束缚,从国家、未来、世界以及历史发展的角度去思考青少年税法教育的目标,并从青少年的行为心理规律出发,设定科学、多层次的青少年税法教育体系。
税法教育不仅要抓早,而且要适时抓巧,根据少年儿童和青少年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循序渐进,将知识性、趣味性和可接受性相结合。在学龄前和小学阶段,重点是税法启蒙教育,让学生初步认识和了解税法;在初中阶段,引导学生了解税法常识;在高中阶段推动税法知识教育,让学生了解税法的性质与功能;在高等教育阶段,针对普通专业大学生,重点推动税法制度教育,让学生掌握税法制度体系,能将税法运用到自身学习工作生活中。
税法教育还要从细处着手。少年儿童和青少年时期是树立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阶段,面向少年儿童和青少年的税法教育要适应其年龄特点,从更加细微的方面着手,从他们学习生活的具体场景出发,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用循循善诱的方式,用春风化雨的讲述,将诚信品格与纳税遵从相融合,将道德修养与法治意识相统一。
税法教育还要从方法上突破,创新创优。要把税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税法宣传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意味着税法教育要“进学校”,但税法教育不同于一般的知识教育,和国家建设、城市发展、家庭生活紧密相关。税法教育要创新方式,通过多媒体、互联网、漫画、动画、读本等多种新媒介体现,深化税法教育的实际效果。
要尽快改变青少年税法教育教材内容中的“少、浅、空、错”的问题。一是要增加青少年税法教育内容,凸显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地位。二是要引进最新的税收研究成果,更新陈旧的税法教育内容,丰富现代税收学知识。三是要尽快淘汰严重滞后的涉税知识。要增加纳税人权利保障方面的内容;既要强调税法权威与强制的一面,也要增添税法合意性、公正性方面的内容,还要引导青少年对征税权力合法性问题的思考。同时,在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税法教育内容方面,要探索和倡导开放性教育及教学的新形式,培养青少年做一个合格公民的税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