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彬吉 韩婕(、西北大学,陕西 西安 7000;、浙江师范大学,浙江 金华 3000)
当代作家莫言曾说:“我喜欢那些有气味的小说,我认为有气味的小说是好的小说。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是最好的小说。能让自己的书充满气味的作家是好的作家,能让自己的书充满独特气味的作家是最好的作家。”[1]纵观古今中外文学作品,不难发现作家对气味的追随是情有独钟。不论是屈原对植物芳香的青睐,唐代诗人李贺诗歌中大量的嗅觉描写,还是肖洛霍夫笔下顿河岸边弥漫的潮腐气息和大草原上散发出的青草、野花和泥土的浓烈气味,抑或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开篇:“不可避免,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2]正如梁启超所说:“感觉器官敏则趣味增,感觉器官钝则趣味减。”我们在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中也能看到多次的气味描写,时而似泼墨式的大量渲染,时而又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却令人回味。正是这些略带缥缈之感却丰富多彩的气味描写,构筑了一个五彩缤纷的感官审美世界。
“下层群体和下层社会的上层群体是能发出气味的人物,他们的阶级属性可以通过他们本身或所处的工作生活环境发出的气味辨别出来,而上层群体男性一般不发出任何气味,其原因在于他们脱离了与生产和商业活动的联系。”[3]土司时代中森严的等级制度将人划分成各个阶层,随之而来的身份象征便是属于这个阶层的气味。这不是专属某一个体的味道,而是整个群体无法抹去的特色,具有深深的烙印。“他(索郎泽郎)总是脸也不洗,身上还带着下人们床铺上强烈的味道就来到我面前。”索郎泽郎是一个麻木而勇敢的奴隶,他的母亲因未婚先孕而由百姓变成家奴,他一生下来也是家奴,长大是少爷的小厮,他的理想是先立功变成自由人,再立功成为带兵官,最终还是为土司家服务。
“一种混合气味从她身上十分强烈的散发出来,弄得我都差点呕吐了。看看那个英国把我们的女人变成什么样子了。”从生理方面讲,西方人身上的气味比东方人要强烈一些:“亚洲人毛囊根部的顶泌腺没有西方人多,结果他们常常觉得欧洲人身上的气味太浓。”而此处所指味道只是一个象征, “傻子”对英国无比敌视:“英国的人就有味道了,其中跟我们相像的是羊的味道。身上有这种味道而不掩饰的是野蛮人,比如我们。有这种味道而要用别的味道镇压的就是文明人,比如英国人。”以文明人反讽也正是作家对藏英民族关系的一个态度缩略。
爱情是大多数文学作品中无法绕开的一个主题,经久不衰。与其说是因为人们从中感受到生活的美好、生命的可贵这种陈词滥调,不如说是对人类个体无法主宰的神秘力量的敬畏与崇拜。
《尘埃落定》中充满诗意的性爱描写在揭示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他朦朦胧胧的初恋,即便是在逐渐长大后有了众多的情人,但最初深刻的感受却始终令他难以忘怀。因叙述视角是所谓的“傻子”,所以文本中对爱情的描写便显现出另一种直白和洞明,其中气味也是最使读者印象深刻的。全书有十多次写到有关她的气味,少年时的傻子少爷从卓玛身上有了爱情的意识,首先想到的是对方的气味:“想起了留在官寨里的姑娘卓玛。想起她的气味,她的手,她的……”卓玛的出现必然带来味道的弥漫,仿佛隔着文字也要从书中飘散出来。当他对卓玛产生深深的依恋时:“卓玛带着一身香气上了马,从背后把我紧紧抱住”、“一身香气的桑吉卓玛忍不住地地尖叫”;当失去卓玛感到忧伤和痛楚时,此时外貌如何已不重要,“傻子”追求的就是那个“气味”,那个曾产生过爱情的气味。
《尘埃落定》通过对各色人物的描绘为我们生动地呈现出嘉绒藏区在历史转型期的众生相,从一个“傻瓜的角度”展示了土司制度从巅峰走向没落的过程。其实,除这一为众人所道的独特视角外,小说也可从另一个角度切入俯瞰全文。
从罂粟到麦子,不论是哪种香味,我们见证了这一家族的兴盛。首先是哥哥作为准土司,被仇家刺杀:“哥哥开始发臭,行刑人配置的药物还能把异味压下去,后来,臭味从哥哥肚子上那只木碗下面散发出来。两种味道混合起来十分刺鼻。”麦其继承人被暗杀,而且边死边臭,恶臭肆漫,这是衰亡的前兆。最为强大的麦其土司都失去了继承人,其他土司的消亡更是必然。
其次,到了傻子这一代,现代文明以摧枯拉朽之势进入藏区,无论是否理解或接受,现代文明朝着藏区扑面而来,于是必然在不知不觉间成为新生时代的祭品。妓院传入使得梅毒在土司身上肆虐:“楼上飘荡着姑娘们身上的香气,楼下,是酒,是大锅煮着的肉和豌豆的香气。”最后,在土司权力的对抗与更替中显示出的超群智慧和洞察力并被人追捧为“土司中的土司”的“傻瓜”少爷,也在弥留之际死在了仇人的利刃之下,与土司时代共同走向灭亡。“他(杀手)一松手,那坛酒就跌在地上,粉碎了。屋子里立即就充满了酒香,可真是一坛好酒啊。”读至此处,难免联系到莫言《红高粱》中的奶奶的死:“父亲从奶奶的鲜血里,依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高粱酒味……奶奶最后一次嗅着高粱酒的味道,嗅着腥甜的热血味道……她盛着满溢的快乐、宁静、温暖、舒适、和谐。”[5]弥漫在结尾的酒香象征着他对这个世界的留恋与不舍,但历史的客观性从不以个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不论是谁,也不论曾经多么呼风唤雨,都无法阻止历史的车轮以迅雷之势滚滚向前。“个人力量越强大,遭受历史遗弃的孤独感越强烈,悲剧性也就愈加凸显。”[6]全程中,一阵阵不同的气味,展现着时代的变化,成为推动情节发展的关键一环,也增强了小说的戏剧性效果。
综上所述,《尘埃落定》中的“气味”贯穿全文,它由身份所决定,诱发了爱情,并随时代而变化。阿来在人物身上寄予了自己的理想与希望,他从时代、人性等诸多方面深刻探寻根植于藏族土地上的民族记忆。在破碎的地理与精神家园中,阿来向读者展示的不仅仅是个体的悲剧性体验,更是整个民族在遭遇危机时所表现出的集体性创痛与焦虑。实际上,“历史进程给予任何一个阶段的命运都是最终被更高一级的现代性所取代,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而未来该往哪去,留待后人思考,只是气味早已随尘埃落定,继而消散,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