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秋芸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1620)
众筹是指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项目筹集资金,是新媒体时代“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创新筹资模式。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结合当前发展形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背景下,众筹从商业领域延伸到公益领域,很快,公益与众筹天然结合。公益众筹作为“新常态”下社会组织的重要工具,有着参与公益、助力公益的性质,其发展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罗一笑”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益众筹的质疑。公益众筹刚刚起步,如若不加思考的盲目推崇,依旧走不出传统公益慈善事业公信力缺失的漩涡。因此,我们不仅要正视公益众筹带来的发展机遇,还要审视其在运作中潜在的风险。
2011年,我国第一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上线,拉开了众筹在我国的序幕。同年9月,首个公益类众筹平台“追梦网”上线。随后,创意鼓、淘宝众筹、积善之家以及京东众筹等专业和综合的公益众筹平台也陆续上线。直到2014年,公益众筹的平台才逐步发展成熟起来,因此,2014年也被称为公益众筹的“元年”。
《2015年中国公益众筹发展报告》统计显示,2015年公益众筹共有873个项目取得成功,筹资额达到3432.7万元,相比2014年,项目数量增长了192%,筹资额增长了170%,网民支持人数也从2014年的35.7万人增加到了60万人。此外,《2016年1月全国众筹行业月报》数据显示,截至1月,我国众筹行业新增项目中19.59%是公益项目。
公益众筹是由项目发起人(有创意、有梦想或困难求助者)、众筹平台和项目投资人共同来完成的一种筹资模式。众筹平台作为中介,搭建起项目发起人和项目投资人的桥梁,为公益项目提供审核、宣传等多种服务。“互联网+”环境下,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社会媒体不断更新,各种平台不断建立,尤其是支付方式的变革,这都为公众参与公益事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渠道。2014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公益慈善与金融创新相结合,这也表明国家将在政策上推动金融资本进入公益慈善领域。公益与众筹的结合,为公益慈善事业带来了新的活力,通过微小的力量的聚集,不仅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技术的变革,同时也打开了公益的新的市场,仅仅出现两三年就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可见,打造全民参与的公益时代将是大势所趋。
公益众筹是依托互联网,由公益项目发起人借助众筹平台,向公众或某一群体进行筹资,并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公益模式。与传统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模式相比,公益众筹的筹资模式有很多的独特价值。
首先,公益众筹降低了参与公益的门槛。传统公益慈善事业中,慈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慈善组织,准入门槛高,且多以“发文件、发通知”和“领导、党员带头”等方式执行,让捐款人产生“被捐赠”和“被慈善”的感觉。公益众筹中,个人、草根组织都可以成为公益项目的发起人,再加上互联网自身的便捷性,不仅给有创意、有梦想、有困难的个人或团体提供了便利的筹资渠道,而且低门槛的公益项目也提高了公众参与公益慈善的热情,能够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关注和参与公益。
其次,公益众筹提供了便利的筹资渠道。《中国民间公益机构公众筹款调研报告》(2014)显示,公益慈善事业中民间公益机构26%的资金来源于国内基金会,22%来自企业赞助。公益众筹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公益募款的“圈”,不仅从项目、传播等多方面为公益事业拓宽了筹款渠道,而且将越来越多的社会零散资金聚集到公益事业中来,使得公益形象逐渐进入了公众视野。
再次,公益众筹有利于促进行业的规范透明化运作。传统公益慈善事业中,民众通常只管捐钱,钱到底去了哪儿是大家一直关注,也是倍受公众质疑的事情。《2014年度中国民间公益透明报告》结果表明,中国民间公益组织透明度整体偏低,基本达不到及格线。公益众筹的出现,使公益项目跳出了公益行业的小圈子,在众筹平台和公众的监督下运作,这样,支持者们可以看到活动的具体进程,了解资金的走向,透明化的流程让人感觉更加放心去帮助他人。
公益众筹市场的逐步扩大,其发展过程中也不免存在越来越多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法律法规缺乏、信用风险、资金池风险以及监管缺失等潜在的风险,如果不及时发现和遏制,将会给整个行业带来不小的影响和冲击。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颁布。慈善法对慈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如:慈善捐赠、慈善服务和慈善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慈善受益人,如慈善捐助对象、资格、权利、义务等规范性不强。另外,对于公益众筹这一新兴的公益筹资模式,由于研究不足,国家并没有明确的专项法律条文。这就导致公益众筹运作过程中的很多方面都将处于法律真空状态,其存在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隐患也是不容乐观,一旦出现违法或不当行为,后果可想而知,不仅是影响公益众筹各参与者,对于公益事业的影响后果也是不容小觑。
公益众筹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项目发起人发起的项目是否为了公益很难判定。虽然公益众筹平台会先审核,但审核也仅仅只是对项目发起人的身份、项目内容实施的可行性等内容的审核,客观上无法对发起人发起公益项目的内在动机和真实目的做出真实判断;二是项目发起人在筹得资金后是否会将项目实施或执行下去,如果不执行,就会出现项目发起人的违约风险,动机不纯和违约情况的发生不仅会影响公益众筹项目的公信力,也会引发一系列法律责任问题。
资金池是指设置一个资金账户,将公益众筹项目过程中筹集到的资金储存在这个账户中。公益众筹整个过程中涉及投项目投资人、项目发起人、众筹平台、受益人以及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等多方主体,资金流动与管理较为复杂。整个众筹流程中,虽然有的平台设置了资金托管的第三方,但这些第三方多受平台掌控,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管。另外,法律层面上,没有明确规定平台掌控第三方资金账户的条文,在营运过程中,这就容易出现问题或平台实际控制人非法操作,从而引发设置资金池的风险。此外,虽然大多数平台采取分期拨付资金,并扣留筹资金额的一部分作为保证金,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已经拨付给发起人的部分资金便无法追回,公益众筹平台容易构成集资诈骗的共犯。
传统公益慈善事业公信力缺失原因之一是缺乏政府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管。公益众筹由于刚刚起步,处于在国外经验和行业示范中不断摸索阶段,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制度机制还不全面,众筹平台管理和行业标准并不明确,使得公益众筹中项目发起人和众筹平台这两个参与者一直处于零监管状态。目前,关于公益众筹项目的运作,既没有相应部门进行监管,也缺乏社会媒体及公众的监督,若平台有意避开相关监管,便容易形成金融风险。公益众筹的监督监管,该由政府接手还是靠社会媒体或公众,是当下值得考量的一个议题。
当前,在“互联网+”背景下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公益众筹的法律法规,加强公益众筹的监督监管,充分利用我国公益慈善的政策,使公益众筹持续、健康地发展。
执法必严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明确的法律条文是行业成熟的必要条件。虽然公益众筹本质是一种慈善,但各主体的权益也需要法律保障。美国《JOBS》法案出台后,不仅促进了众筹网站的发展,而且对中小企业网络的融资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在众筹立法上对公益众筹的扶持以及对众筹管放平衡的思路值得我们研究与借鉴。与此同时,我国要加快公益众筹立法的进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护投资人权益和个人信息以及监督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法律方面提供一个法理明晰、权责分明的且规范的公益众筹环境。
公信力是公益慈善事业的生命线。建构公益众筹的公信力,不再重蹈传统公益慈善事业公信力危机的覆辙,需要国家推动信用体系的建设,同时,公益众筹也需要有客观、公开的社会信用体系来监督。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表明要以信用信息资源为基础,全力打造以诚信为主的经济社会环境,力图到2020年前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和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法规。目前,淘宝众筹等公益众筹平台已经建立了信用体系,利用大数据,将投资者参与公益众筹的投资记录下来作为社会信用的累积,这是一个能够体现投资者信用的重要参数。公益众筹可以借鉴这种做法,建设属于自己的一套社会信用体系,从而不断培养公益众筹的公信力,促进公益众筹的可持续发展。
资金的流向在公益众筹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其善款的流向是公众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筹集资金的安全性,建议众筹平台不要直接管理资金。首先,平台有义务选择第三方托管机构或者银行,通过对资金收取托管费用进行托管,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不直接参与公益众筹,只是进行资金保管与资金移转服务。同时,账户与资金也应当分开,众筹平台上可以注册两个账户,一个是公益众筹平台账户,另一个是支付公司的托管账户。筹资人与投资人分别在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开通账户,整个过程都能查看充值、提款、退款的资金流向,从而保障资金安全。信息流与资金流的分离,可以有效避免众筹平台陷入资金池风险。
2015年1月,国内第一家众筹同业公会在深圳挂牌,这也是国内首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众筹行业组织,其旨在通过发布众筹行业公约,引导行业自律。除了加强行业自律,也要加强对公益众筹的监督监管:首先,规范公益众筹平台市场准入制度和项目发起人的资质,符合条件的众筹平台和发起者才有资格开展公益众筹业务;其次,限定投资人人数及投资额度、募集资金数额和次数等;另外,政府要发挥自身力量,进行适当的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最重要的是呼吁社会组织、公众以及媒体等积极参与,共同监督。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意味着新一股新的生产力正推动经济形态发生演变,实践也给出了证明。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众筹是“互联网+金融”大背景下新兴的筹资运作模式,其发展潜力无限。公益事业搭上互联网这班车,才可能使人人公益、大众公益、普惠公益的公益意识和公益行动蔚然成风。我们应当积极面对,抓住机遇,趋利避害,规避风险,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促进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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