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00083;.四川行政学院,四川成都 6007)
保护和建设四川生态环境,促进四川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不断优化,必须走绿色发展之路,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发展。近些年来,尽管四川在推进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四川的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环境污染严重且生态恶化仍然是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严峻生态现实,现阶段,四川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任务艰巨而繁重。改善四川生态环境,实现四川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持续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为此,本文对推进绿色发展以改善四川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面临的问题及其路径进行分析研究。
理论和四川的生态环境现实均表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四川”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着力推进绿色发展。
从理论角度看,绿色发展是人类生存以及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中国新时代的生态环境建设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提出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生态环境建设任务[1]。对四川而言,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现十九大提出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和任务,就是要建设 “美丽四川”,因此四川提出了“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美好愿景。[2]“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内涵丰富,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生态环境优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核心在于通过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建成美好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人类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而绿色发展要解决的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实现十九大提出的生态建设目标和任务,改善和优化四川生态环境,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要解决的问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其目的是通过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优美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一方面,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本身是自然的一部分,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物质来源,同时又是人类各种活动后果的承载体,承受着人类各种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和作用结果。另一方面,人对自然具有主观能动性。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并不是只能听命于自然、屈从于自然,而是可以认识自然、改造自然。通过合理地利用和改造自然,人类可以使自然环境更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使自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对此,马克思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人的共同控制之下,决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3]基于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必须尊重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不尊重自然、违背自然规律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活动,则会造成对大自然的破坏,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对此,恩格斯明确告诫大家:“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4]。为了保护自然,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人类必须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采用低碳环保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从而节约地利用自然力”。[5]也就是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走绿色发展道路。
绿色发展作为发展模式的一种创新,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基础之上、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重要支柱的新型发展模式,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绿色发展将环境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素,通过经济、社会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绿色化”、“生态化”,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作为一种发展方式,一方面,通过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低碳化、节约化和循环化,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尽量减轻、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另一方面,通过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优化,最终实现人口、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可见,实现“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问题当前已成为21世纪全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仅成为目前中国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是影响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相伴的是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日益趋紧的资源约束、生态恶化。由于一段时期内对生态环境重要性认识不足或导向上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过分注重经济增长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果是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生态系统退化。从四川现实情况看,尽管近几年来特别是2017年,四川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力度空前,长期困扰四川以至中国的资源消耗强度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局面逐步有所改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目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仍然较为严重。
四川环境污染严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大气污染仍然较为严重。尽管近两年四川采取强力措施治理大气污染,但四川大气污染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其中成都地区大气污染尤其严重。据中央环保督察组2017年8月7日~9月7日对四川开展环保督察后形成的督察意见,2016年成都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仅为60.5%,比2014年下降2.6%,PM2.5、PM10和优良天数比例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德阳市、资阳市也存在优良天数下降的问题。[6]2017年1月初,成都局部地区空气质量衡量指标PM2.5浓度曾达到450,大气污染非常严重。进入2017年冬季,四川大气污染形势仍然严峻。据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召开的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形势分析会会商意见,2017年11月~2018年1月期间,四川盆地西部、南部部分城市出现持续一周左右的轻度至中度污染,成都、自贡、达州则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其中,2017年11月出现2~3次污染过程,可能出现超过10天的大范围区域性污染过程;12月,盆地西部、南部部分城市和东北部局部城市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部分城市如成都、自贡、达州出现中度至重度及以上污染且污染持续时间较长;2018年1月,这些地区还将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的污染天气,局部地区会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7]现实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四川大气污染仍然比较严重。其二,土壤污染严重。目前,四川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为严重,工矿业废弃地、高污染企业聚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其三,水环境质量堪忧。目前,四川部分流域水环境形势严峻。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环境督查的意见反馈,2016年,四川包括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五大流域在内的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全省87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未达到预定目标,只有72.4%。其中,沱江流域水污染情况尤其严重,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该流域内38个省控以上断面中,Ⅳ和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从2013 年 29.0%上升至 2016 年 66.7%。[8]与 2014 年相比,2017年上半年四川水环境达标率不但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沱江流域、涪江支流水环境不达标问题较为突出。[9]
此外,不合理的生产经营行为、矿产的无序开采或私挖滥采、过度甚至无序的水电开发等经济行为,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破坏、环境污染,造成土地荒漠化、森林植被破坏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减弱。目前四川4871个已建成的水电站多采用引水式开发,由于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和监控措施不到位,部分河段出现河道严重减水甚至断流情况,水生态功能受到严重不良影响。[10]
除面临严重的环境污染外,目前四川还面临严重的资源约束。从资源状况看,经过工业革命以来200多年的经济发展和人口激增,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都陷入资源枯竭的窘境。在我国,资源约束问题尤其突出。四川作为人口大省,资源消耗强度大、资源约束趋紧的形势更为严峻。一方面,四川资源拥有量相对不足,耕地、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人均拥有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以人均耕地拥有量而论,至2016年,四川人均耕地拥有量仅约1.22亩,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约83%,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11]另一方面,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的传统粗放生产方式又导致四川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致使资源约束趋紧的问题日益突出。
严峻的生态环境现实不仅对四川经济增长造成阻碍,影响四川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而且危及人类的健康和生存,影响人类自身可持续发展。改变粗放发展方式,推进低碳、循环、节约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发展方式,是四川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实现四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通过绿色发展方式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建设优美生态环境,是四川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如期实现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生态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长久之道。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发展观的不断演进和深化,绿色发展思路逐渐清晰,绿色发展理念逐步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同时,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从反面促使四川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认识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性,都有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绿水青山”的强烈意识。然而,从实践层面看,四川在推进绿色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形式轻实效。目前,在四川推进绿色发展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或群众将生态环境建设当成被动的任务而不是主动行动和自觉行动,致使在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过程中更多的是注重形式而不是注重实际效果。如绿化方面有的地方形式主义现象较为突出,为追求视觉效果在城市内大面积布局草坪,或机械地将大树从乡村移栽到城市;植树造林中重树木栽种不重视树木的成活、管理养护,等等。这类重形式轻实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措施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但带来的生态效益并不高,投入不少生态环保效果却有限,生态效应不强。
2.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不足。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是人类各种活动作用的结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离不开人类的共同努力。在四川以至全国,推进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尽管已成为共识,但在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过程中,却存在行动不力的问题。
一是一些企业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方面行动不力甚至存在偏差。在推进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尽管近几年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17年,四川实施了力度空前的环境整治措施,对造成大气、水体以及土壤污染等问题的主体进行严格处理和监管,关闭或淘汰了一批重污染企业;2016年底通过的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还初步确定了2337家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其中397家被列为省控重点监管企业[12]。但是,一些企业在节能减排、防止污染和治理污染方面仍然缺乏主动性、自觉性,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严密、查处力度大时注意防污、治污,注意环境保护,一旦相关部门监管不严则只考虑自身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以获取高额利润,而不管是否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少启用或不启用治污设施,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污染物排放不按环保要求进行。
从个人层面看,尽管目前多数人有了环保意识,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还未成为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和普遍行为。节约资源、低碳生活、绿色消费远为成为大众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低碳生活、绿色消费方面,一些人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和企业的事,缺乏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自觉意识和主动参与。另外,有些公众虽有参与环境保护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但却因缺乏个人参与环境保护、践行绿色发展的相关知识而无从做起,如因缺乏垃圾分类知识而不知怎样对垃圾进行分类,因缺乏垃圾分类投放装置而无法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诸如此类问题既造成环境污染,又造成资源不能回收利用、循环利用,不利于绿色发展。
从政府角度看,尽管现在环境保护工作成为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长效机制或机制不健全,致使现在政府推进的生态环保工作、防污治污措施往往是突击性、运动式行为,生态环境形势严峻时环保力度大一些,生态环境形势好转时,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往往又让位于经济发展或其他民生工作。这种不能始终如一地将环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持续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情况,是造成四川生态环境形势严峻的原因之一。
3.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制度不健全。任何理念、任何行动的贯彻落实,都离不开良好的制度和机制作保障。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同样如此。
这些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绿色发展观的确立,除全国性的推进绿色发展的举措、制度外,四川也制定和实施了一些推进绿色发展的制度和措施,如近几年四川陆续出台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以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2016年7月四川省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对四川推进绿色发展、进行生态环保建设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2017年1月初印发的《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对四川的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13]尽管如此,但四川在推进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制度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不足。
一是政绩考核指标和制度不够科学、完善。目前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中,招商引资、GDP增长是重要考核内容,而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内容还未作为常态化指标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如此一来,不顾环境状况、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的现象不可避免。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观和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造成一些地方政府过分注重经济增长,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不是将主要精力用污染防治、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方面,而是用在应付上级环保机构的检查或帮助企业搞环评“公关”等方面;上级环境督查、环境监管严格时,地方政府可能暂时强制关停一些污染企业,但待环境督查一过,则又允许污染企业开工生产,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结果是高消耗、高污染企业聚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缺乏使地方政府持续关注环境保护、推动企业绿色生产、鼓励和促进公众绿色生活的机制和制度,是四川推进绿色发展面临的又一问题。
环境保护建设制度不健全还体现在对造成环境风险事故的责任主体处罚制度的不完善。这些年来,我国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本身存在不足。一些法律规定不够明晰、具体,可操作性不强;还有一些法规过于宽泛,处罚中操作空间大,缺乏具体、严厉、清晰的惩处规定和处罚措施;对比发达国家的做法,我国现行环保法规对环境违法责任人以及相关主体处罚总体偏轻,处罚的惩戒作用不足;另外,在环境监管中,对环境违法违规事件监管不严或有法不依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或操作上的问题,导致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在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方面作用受限。
4.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推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全局性工作,需要各个区域、社会各个阶层以及广大公众的积极行动、广泛参与。但是,目前包括四川在内的整个中国均缺乏健全完善的生态补偿制度。对于生态“新账”与“旧账”的补偿、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没有明确的、合理的制度安排;缺乏资源使用者对资源所有者、资源使用者对资源开发受害者的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生态受益区对生态保护、建设区的补偿该如何进行、如何规范,农业生态补偿、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等专业性生态补偿的方式、标准该如何界定,诸如此类涉及生态补偿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规范和制度,致使生态补偿难以有效进行。生态补偿制度的不规范或缺失,必然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影响绿色发展进程的顺利推进。
鉴于四川推进绿色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其成因,借鉴发达国家在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推进四川绿色发展需要多措并举、协同推进。
1.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形成绿色发展社会氛围。观念、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要使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成为广大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首先需要通过舆论宣传和引导,使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珍爱自然、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围。为此,应加强对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在进行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方面,既要注意宣传教育内容,同时要注意宣传教育的形式。在内容上,应将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相关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的知识范畴,在相关读本和教材中增加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知识和内容;同时,应充分利用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影视作品等在内的各种媒体和信息媒介,广泛宣传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生态观、价值观和生活观,大力宣传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建设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强化宣传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的紧迫性。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使广大民众充分认识和理解绿色发展的重要性、急迫性,大大增强广大民众的生态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使珍爱自然、保护环境的绿色发展观念深入人心。
为增强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知识、内容的宣传效果,宣传形式上应尽量作到生动、具体。应充分利用现代丰富生动的各种传播媒介,在将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向民众广为宣传的同时,还要将社会各界如个人、企业、政府等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等具体形式、内容等加以广泛宣传和介绍,如个人低碳出行、节约资源、绿色消费的具体方式方法,企业绿色生产、循环利用资源、集约减排的相关知识、垃圾分类以及分类投放的具体知识等等,使每一个社会成员不仅知道保护环境、爱护环境人人有责,而且知道该怎样践行绿色发展、怎样爱护和保护环境。
2.深化体制制度改革,构筑绿色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属于的公共产品,由于公共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私人部门不愿意提供,因此,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只能由政府主导、政府推动。政府在推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过程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推进绿色发展,需要政府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政绩观,政府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在保护建设好生态环境基础上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为此,不仅需要发展观、政绩观的变革,更重要的是要改革完善一系列体制、机制和相关制度,改变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行政管理制度和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政绩考核体系等。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管保护制度;同时,要赋予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管和执法的独立的职责和权限,由环保部门独立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和行政执法权。改革完善行政考核指标体系,重要的是改革行政管理机构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反映绿色发展情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使这些指标成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导向和必要约束。
在完善推进绿色发展的制度方面,除改革行政管理制度、构建绿色发展考评指标体系外,还需要加强法制建设,使绿色发展具备可靠的法治保障。在这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法律法规,完善《环境保护法》,建立健全环境违规违法惩处机制和制度,健全环境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具有可靠的法律依据,有法可依。在制定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需要理顺生态环境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大生态环保方面的执法力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惩处力度,使环境保护和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以低碳、循环、节约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发展,其主要内容是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绿色生产的践行者主要是企业。为鼓励企业以绿色方式进行生产经营,防止企业污染环境、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行为,应建立健全针对企业的绿色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
绿色生产包含的内容较多,发展绿色低碳环保产业、生产绿色产品、发展循环经济、采用低碳技术、优化能源结构等都属于绿色生产范畴。鼓励和支持企业绿色生产,可通过税收政策的合理设计和价格手段的合理应用,对企业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行为加以激励、支持,对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行为加以约束和管控。另外,可以通过设立基金的方式鼓励企业发展节能环保项目、再生资源能源开发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等,在这方面,设立补偿基金、节能基金、循环利用基金等都是可以尝试的方式。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企业,要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为此应在完善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环境事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程度,给予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严厉的行政、经济直至法律惩处,以法制的权威促进绿色生产的实现。另外,对于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节约、循环、低碳的绿色发展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如收集农村秸秆用于发电、造纸、加工建筑装饰材料等,政府可通过税收优惠、减免或直接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应给予支持和鼓励。
绿色发展不仅需要绿色生产,而且离不开绿色消费。消费的基本主体是居民个人,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绿色消费,需要广大民众的广泛参与。为此,应大力提倡并鼓励广大民众低碳生活、绿色消费。针对目前四川公众环境保护和建设参与度不高、主动性不强,自觉、主动参与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比较薄弱的现状,推进绿色发展迫切需要广大民众改变不利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在这方面,除大力宣传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的理念、知识外,还可以通过一些机制和措施推动公众积极主动践行低碳生活、绿色消费方式,如发挥新闻媒体、民间组织、基层社团等机构和组织的宣传、引领作用,鼓励民众作环保自愿者,促进环保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也可以在街道、社区、小区组织开展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的创先争优活动,从街道、社区、小区角度推进绿色消费;还可以在更大的层面上开展生态环保建设活动,如组织开展生态市(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等创建活动,开展诸如 “绿色消费日”、“低碳生活日”、“我为环保作贡献日”之类的主体日活动等。为激励和鞭策公众广泛参与绿色发展行动,还需要建立健全绿色发展公众参与机制,包括建立生态文明教育制度、全民节约制度、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和保护制度等。
此外,为使居民低碳生活、节约资源、促进资源回收利用、保护环境等行动落到实处,一些相应的设施、机构必须具备和健全,如设立容纳分类垃圾的垃圾箱或分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立比较方便的有害环境的废旧物品的收集和集中处理机制和设施等。
4.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持续推进绿色发展。环境问题一般都是跨界问题,涉及面广,影响深远。要使四川绿色发展得到全面、持续推进,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并处理好地区之间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利益关系。
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生态补偿制度应对生态保护和建设中涉及生态补偿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对生态环保中“新账”与“老账”的补偿做出符合设计的合理界定和明确补偿标准、范围;对生态保护区与生态受益区之间的补偿、资源使用者与资源所有者和资源开发受害方之间的补偿做出明确界定,对江河流域上下游地区之间的补偿做出明确安排;同时,对生态补偿的适用范围、适用情况、补偿标准、补偿方式都要有明确界定,清楚界定什么情况应进行补偿、谁对谁进行补偿,对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要要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使生态补偿制度具备可操作性和合理性。同时,生态补偿制度的施行要具备法制保障,以法律的形式保障生态补偿的顺利进行。通过合理、科学、规范的生态补偿制度及其施行,使生态补偿得以正常进行,从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持续深入推进。
5.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顺利推进绿色发展。现实中,由于环境监督管理不力、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较小甚至有法不依等原因,造成四川环境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持续推进四川绿色发展,搞好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迫切需要加强对四川环境状况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对四川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首先需要完善环境监督管理程序。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不能仅仅停留于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以后,应注重环境违法行为的预防和全过程监管,为此应建立环境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机制。通过有效的全程监管,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止环境损害事件发生,一旦发生也能得到及时控制、处理,使环境损害降到最低。在环境监管中,要特别注重对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督和管理。
目前,为强化对地方的环境监督管理,中央实行环保督查制,鉴于目前四川以及全国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中央的环保督查不应停留于突击性、暂时性督查,应将其制度化、常态化,通过中央层面的强力督查,促进四川以及全国生态环境的改善、绿色发展的落实。
在强化中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的同时,从四川来讲,应结合四川自身情况健全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并加大环境保护建设监管力度。除应赋予环境监管机构独立的监督管理权和执法权外,还应改革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措施,实行严厉的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环境违法成本,形成环境保护方面不能违规违法、不敢违规违法的环境监管态势。
为促进环境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实施,还应通过一些措施发动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管,如建立健全环境违法监督举报制度、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多种方式激励广大民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使环境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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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曹红艳.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情况 长江部分支流水环境形势严峻[EB/OL].中国经济网www.ce.cn,2017-12-24.
[11]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数据、四川省统计局《2016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计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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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省出台《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EB/OL].四川省人民政府网,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