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刘伟
(中山大学,广州510275)
新型政党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与西方国家的多党制相区别的重要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明确提出 “新型政党制度”概念的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3月4日,他在看望前来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讲话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1]
新型政党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从理论构想到实践的过程,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构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马克思曾对政党合作有过相应的论述,“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的民主党派之间的团结和协调”[2],强调了当时社会条件下与各党派团体合作开展革命的必要性。列宁则认为,要实现党领导下的民主和团结,就必须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统一战线,特别是共产党与非党的联盟,因为 “共产党员不过是沧海一粟,不过是人民大海中一粟而已”[3]。无产阶级专政的实现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同时团结党外团体,引导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这些思想最先在苏俄得到落实,也是列宁提出同民主党派合作思想的由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是一个 “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只占少数,最广大的人民是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的中间阶级”[4]。基于这样一种特殊的国情,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实施了联合民主党派的决定。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提出了纪念 “五一”劳动节的口号,关于民主建设中专门提出召开民主协商会议,成立新的联合政府的主张[5]。这些主张一经提出和公布就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民主党派人士的积极响应,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建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建国初期,毛泽东就提出要继续保留民主党派,并指出 “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6]。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政党的理论作出了相应的探索,并提出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符的政党建设理论,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政党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中国共产党对于新型政党制度的建设具有历史必然性。近代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就面临着严重的内忧外患,建立一个富强、民主的中国是近代以来中国仁人志士的梦想,政党制度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载体和途径。而现实情况下,无论是资本主义维新派所掀起的君主立宪制,还是革命派所竭力倡导的共和制,都没能实现中国的富强、民主,甚至没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具体实际,因为资本主义代议制政体下的政党制依然是两党制和多党制的演变,无法适应复杂的中国国情。
中国共产党人在抗日战争时期就积极同各民主党派人士进行合作,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革命政权,例如 “三三制”①在革命根据地的推行,是中国共产党同不同阶层代表开展合作的重要尝试。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取得胜利前夕,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纪念 “五一”劳动节的口号,决定同民主党派共同建立新的联合政府的主张,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拥护。1949年9月2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初步确立,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探索和尝试的起点。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苏联经验和我国多党合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与民主党派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主张。这也标志着新型政党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确立,不仅是对苏联一党制的突破,更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推进。从此,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民主形式正式确立下来,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在新中国决策的协商、监督和执行的各环节都有相应的体现。这也是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具有明显区别的政党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需要发挥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功能,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作用也日益凸显。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的不断发展以及新时期的完善,充分实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发展和民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面临的国内和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国内情况来看,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社会阶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而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也反映到政党建设中,需要新型政党制度做出相应的变化和调整。从国际情况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西方国家大肆宣扬两党制和多党制的优越性,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变化,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也日益重要和紧迫。
1979年8月15日,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专门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和调整作出重要决定。邓小平在会议上强调了统一战线的重要性,并指出:“凡属有关国家和地方的重大问题,应当同各民主党派的领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协商。”[7]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定性,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新型政党制度发展的重要开端。这次会议结束,邓小平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作出指示:新型政党制度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也是当前我国制度中的一个优势所在[8]。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邓小平在总结与民主党派的发展关系时指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坚持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发展方针。这也是对于发展新型政党关系的界定。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专门提出,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发展新型政党制度中第一次明确将其列入政治体制改革规划和发展。这次会议还将原有的表述做出了相应的修改,例如,将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修改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表述的修改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于民主党派关系的界定,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尊重,表明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二者关系是平等的。这也是新型政党制度发展中的进步。198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出台了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特别指出,民主党派不仅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联盟,同时也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爱国者的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参政党”[9]。明确将民主党派定义为 “参政党”尚属首次,这种新定位将原有的统一战线的性质上升到政治制度建设以及政党制度建设的范畴,其所代表的意义重大。1994年3月1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列为政治协商会议的三大职能。至此,新型政党制度的职能等各项内容基本得以确立[10]。
进入21世纪,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对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也需要作出相应的变化和调整。为此,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充分肯定了民主党派在发挥建言献策以及参政议政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出民主党派是一支重要的力量,要做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谐以及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等方面的作用,发展新型政党制度离不开民主党派的建设[11]。
新型政党制度在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完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立足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中国政党制度发展的新理论和新观点,指引着新时代条件下政党制度的发展。2013年2月7日,在迎春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12]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以来首次将“民主党派”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相结合进行的表述,不仅明确了各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地位,也有助于凝聚社会共识,促进各民主党派的建设,从而提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水平。2015年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迎春座谈会时指出,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民主党派肩负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的重要责任,全社会营造宽松的政治协商环境,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13]。根据新时代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党制度建设的观点,逐渐完善了新时代政党制度的内容。以此为起点,2015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试行)》,对统一战线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和对象以及职责等各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并指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开展的,通过向中国共产党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方式,从而实现对中国共产党的党外监督[14]。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已经具备发展的基本框架和相应的内容,已经成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题为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中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作出明确指示,即要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在提高民主党派决策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民主的形式,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落实[15]。2018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了政协联组会,在这次会议上总书记提出,要扎实做好新型政党制度的引领功能,鼓励和推进民主党派智库同地方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发挥好相应的作用[16]。习近平的新时代统一战线的思想和观点是发展新型政党关系的指引,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建设新型政党关系的共同的思想基础,对于我国开创政党关系的新局面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是完善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一步。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学说不是教条,而是指导实践的科学理论,关键在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结合中国特殊的国情,创造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所没有设想到的现实途径。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两点论和重点论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关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中国共产党将其创造性地运用到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广泛实行的 “三三制”,一方面,团结了革命阵营内部的主要力量打击最主要的敌人,实现了广泛的统一战线;另一方面,“三三制”的推行满足了不同阶层民众之间表达自身利益的愿望。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争取一切社会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加强了对于新型政党制度的支持,这不仅使民主党派的自身利益诉求得到了关注,也加快了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毛泽东在 《论十大关系》中曾指出,今天总结的经验有两点,一是优点,一是缺点。他们都晓得有两点,总之,是两点而不是一点。要运用两点论进行宣传,使我们的理论为民众所熟知,推动社会主义的建设进程[17]。这些理论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根据自身经验和中国的具体实际所作出的新的理论概括,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也加快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是中国共产党的独特创造和贡献。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包含的许多理论和观点,对于当今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例如,儒家所倡导的 “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等观点,主要是强调求同存异,而不是否定或者肯定一切。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三三制”以及建国以后建立的新型政党制度等,均是对于传统文化中 “和而不同”观点的运用,真正做到了求同存异,从而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理论。新中国的建设不能只依靠一个党派,需要多党派齐心协力、共同合作建设新中国[18]。为此,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同民主党派坚持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改革开放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将原有的方针发展为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进入21世纪,党中央又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必须首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党制度不仅符合当代中国实际,而且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20]由此可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是中国共产党追求的目标,也是党内达成的共识。这些观点和看法大都不同层次地展现了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借鉴,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各民主党派可以集中表达自身权益,同时实现与中国共产党的互相监督,是与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相一致的政党制度。2018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政协联组会议时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应当不断巩固和发扬这种民主制度形式[21]。一方面,这种新型的政党制度与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分和不同,避免了西方两党制或者多党制下因争夺权力而导致的权利分散、效率低下以及多党制下的扯皮推诿等社会问题,有效地实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提升了行政效率。另一方面,这种新型政党制度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符的政党制度形式,民主党派既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参与重大政策和决策的协商、制定的全过程,有效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凝聚了全社会共识和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力量,在民主发展进程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从效果来看,新型政党制度,这种执政党与参政党既互相监督又通力协作的模式,保证了中国制度建设的平稳运行,促进了和谐政党关系的建立,也将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政党制度付诸社会实践。同时这不仅是理论与实践的升华,也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发扬。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新型政党制度体现出前所未有的优越性,是建设新型政党关系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的重要制度形式。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新型政党制度仍需要不断的完善。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一切成就的根本原因,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所在,也是新型政党制度的建设和发展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应当继续坚持多党合作建立的初心,把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完善好,最重要的是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0]。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情况复杂多变,在社会阶层急剧分化、利益多元化以及西方社会思潮的冲击下,如果缺乏强而有力的领导,社会主义不可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正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才逐步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飞跃,只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有效克服有效面对这种复杂的社情、国情、民情。未来新型政党制度的建设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并以此为出发点,增强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优势和政治支撑,从而确保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政党建设、民主发展。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22]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必须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要保证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维护和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尤其是新时代条件下,对于民主党派而言,参政议政重点应当始终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要与党和政府发展的中心议题相契合。例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着重探讨和解决的精准脱贫、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关心民生的教育医疗等。这些都对民主党派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民主党派的建议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现实的可实施性。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一方面,要做好对于民主党派的指导和引领,使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体现广大民众的生活实际;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要坚定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才能体现民众的意愿,最终完善新型政党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23]。这是对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在我国具有广泛的真实性,也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体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也面临着相应的问题,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尤其是各民主党派所代表的阶层基础,这些阶层基础本身已经确立,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新阶层或群体很难加入到民主党派的阵营,所以继续坚持发展协商民主不仅可以将这些新阶层纳入到参政议政的过程中,同时也可以不断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主党派的发展曾作出过专门的指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切实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24]。新型政党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要发挥好解决民众实际问题的作用,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新型政党制度经历了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继承和发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也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但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仍有许多方面需要不断完善。例如,要大力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核心,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等。新时代条件下,要续写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新篇章就需要结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深深地扎根在中国的土壤中,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中国的现实需求相结合,抓住新的历史机遇期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从而实现新型政党制度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25]。
注释:
①三三制规定,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的共产党员、代表和联系广大小资产阶级的非党左派进步分子、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的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这一制度对当时社会条件下的抗日战争、民主化进程的加快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