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制度在改革开放中的嬗变

2018-12-25 06:27杨爱珍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多党合作民主党派政党

杨爱珍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上海200237)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次伟大的革命。在这次伟大的革命中,旧式政党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从中国国情出发,共同设计了多党合作制度,这在中国政党制度史上是一次伟大的革命。当时处于 “一面倒”的状态。毛泽东看到苏联一党制的弊端,提出要设计 “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的政党制度[1]。但是,苏联模式对我国还是有较大的影响力。邓小平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因此,“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2]77。反映在多党合作制度上,如周恩来在与匈牙利劳动人民党代表团谈话时指出,我们的制度是优越的,但也有缺点,如太集中、一党制……[3]

讨论任何问题都离不开时代背景。二战后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基本上都是套用苏联模式来裁剪本国的政治体制。社会主义阵营中一党制国家如此,实行多党合作制度的波兰等四国也是如此。波、保等国形式上是多党合作,但在制度运行中,民主政党基本是缺位的。僵硬的体制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障碍,不改革这种 “落后的东西”[2]401,国家就无法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

1978年中国起步改革开放,这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伟大的革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的变革是社会主义完善和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1949年新中国诞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适应社会政治变迁,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这是中国政党制度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的革命。在改革开放中,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实行了自我完善和发展,也是一次伟大的革命。回眸四十年历程,改革开放助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嬗变;而多党合作制度的革命性变革保障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一、改革开放四十年,多党合作理论积累进行时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从中华民族的性格、历史的基础、人民的特性和生活中生长出来的 “一种有机物”。当然,国情适应性是一方面,在 “生长”的同时,制度设计者必须要与时俱进地不断完善,也就是要有 “设计”的能动性。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多党合作 “八字方针”,创造性地推动了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民主党派成员也从建国初期的1万多发展到10万多。然而,1957年以后,“左”倾错误从 “青萍之末”到 “汹汹之势”,使中国长期处在僵化或半僵化的状态。思想封闭在“左”的窠臼之中,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不但在实践上处在裹足不前的状态,而且其内在学理的僵硬也难以对政党、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作出逻辑说明。粉碎 “四人帮”,多党合作要扬帆而行,打破坚冰是首要前提。邓小平说,“解放思想是当前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4]141。在多党合作制度方面,思想理论回应时代的呼声,突破 “左”的框架,不但是思想解放的风向标,也是多党合作开创实践新模式的导航灯。为此,中国几代政治领导人作了不懈的努力。

(一)打破思想束缚,以开放的心态向世界学习

与世界对话是改革开放起航的必要条件。与世界对话,必须要了解世界发展的状况,尤其是政党制度的理论,它本质上是西学东渐的政治学科的产物。要恢复和构建中国的政党制度理论,必须了解世界政治学发展的状况。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需要吸收和借鉴世界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融合一党制与多党制的优点,才能形成独具特色的政党制度模式。由于政党制度是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具有意识形态的特征。按照王惠岩的说法,1957年 “反右”以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随着领导者的说法和意志来做,多一步也不敢迈,多一句也不敢讲[5]。在高度严控下,通往世界之窗被关闭,至于世界政党理论,我们更是挥挥手,不带有一个标点符号。在 “左”倾泛滥时期,就成了理论研究的禁区,把开放的体系变成一个封闭的体系。所以,了解世界,补课是必须的。

1979年,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指出:“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们过去多年忽视了,现在也需要赶快补课……我们已经承认自然科学比外国落后了,现在也应该承认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 (就可比的方面说)比外国落后了。”[4]180-181在邓小平的推动和支持下,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引进了大量包括政党制度在内的西方论著,使我们能够突破 “对立性”框架来了解政治理论 “一般性”的价值。通过对国外政党与政党制度论著的理论研读,我们对国外有关政党制度理论的框架结构、概念定义、逻辑特点、研究范式等,有了较大的熟悉和掌握,有助于帮助我们摆脱长期形成的被动而空洞的研究习惯。事实证明,我们只有拓展眼光,积极学习和借鉴世界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才能更好地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理论研究。同时,通过对世界各国政党制度的了解和比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掌握政党制度运行中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和要求,比如权力制约和监督、政党活动的制度化要求等。也只有在世界大背景中,通过了解和比较,我们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到从中国土壤里生长出来的多党合作制度与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无法接轨的,更加清醒地明白,不按照西方的政治发展逻辑来设计中国的政党制度,这是大国应有的责任,也是对中华民族负责的态度。

四十年来,我们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的过程中拓展了视野,在价值嬗变的同时又促进了中国现代政治的发展,始终处在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之中。

(二)解放思想,推动多党合作理论不断创新

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让世界了解中国的过程。其中,多党合作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更需要为世界了解和理解。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中,中国的政治家们基于中国的事实和经验,自觉地回应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融合世界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规律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多党合作思想和理论。世界,通过多党合作制度,更加全面地了解前行中的中国。

1.邓小平把多党合作纳入政治制度范畴,为理论研究指明方向

第一,突破传统框架,突出制度价值。我们查阅有关资料,改革开放前,“政党制度”的概念很少使用,基本上是在统战层面上论及多党合作。1979年,邓小平首次在制度框架中阐述了多党合作,他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4]205。明确地把 “多党合作”纳入政治制度的范畴,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理论建设和实践推进指明了方向。

第二,突破制度分类的思维定势,突出多党存在的价值意义。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国家 “只有一个党才有利于国家的稳定”[6]的思想可谓根深蒂固,辐射甚广。在传统思维中,即使实行多党合作的,但也是归属于 “一党制”范畴,避开多党存在的事实。如果不从这种观念中解放出来,“多党合作”的合法性基础就会动摇。邓小平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1980年,他指出:“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4]267邓小平以开放的心态对我国政党关系作了客观的表述,划清了与苏联一党制的界限,在理论上承认社会主义国家的“多党存在”是符合世界民主政治潮流的。1989年中央颁布的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这是对邓小平关于 “我们国家也是多党的”的政策诠释。

第三,在邓小平的推动下,多党合作的 “八字方针”发展成 “十六字方针”。在1981年至1982年,胡耀邦在邓小平的支持下,对民主党派工作进行了调研,提出了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这是 “八字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和深化。

2.江泽民从国家安全与发展的视角提出了衡量政党制度的四条标准

20世纪九十年代,在国际上,东欧剧变导致苏东地区的政党制度全部转轨,引起学界对非竞争性政党制度的质疑,在国内,中国社会生态状况发生了变化:社会结构多层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和思想文化多元化,与此相关联的是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等问题超越原有的规范而产生,社会上也出现了对多党合作制度能否克服现代化过程的整合危机提出了疑问,怎样衡量政党制度,是我们坚持多党合作制度必须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江泽民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毛泽东、邓小平的有关论述[7]158指出,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为此,他提出了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四条标准[8]。

第一,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竞争性政党制度与协商合作性政党制度都是民主的一种形式。当然,衡量民主制度的标准不能是空洞的,必须是具体和客观的。江泽民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全面进步上来把握多党合作制度的优越性,阐述了多党合作制度的合法性。

第二,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政党制度对一国的社会政治生活具有重大影响。江泽民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组织结构着眼,阐述了我们的政党制度既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能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在效率与民主之间达到动态的平衡,在有效地减少 “民主成本”的同时,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三,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亨廷顿说过,现代性意味着稳定,而现代化意味着不稳定。因为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各个主要领域都产生了持续的变迁,接踵而来的就是社会各类问题的产生:腐败、利益诉求剧增、政治参与急速扩大等等。一些新型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由于多重压力,政党体系的能力和社会要求之间有可能会产生脱节,社会动荡就开始了,必然会导致国家政局的不稳定。江泽民从这个角度审视了政党制度与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强调了坚持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性。

第四,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宗旨和目的,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初心。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依托制度,较好地实现了 “民意输入”和 “政策输出”之间的 “最大公约数”。

在云谲波诡的形势中,江泽民指出,企图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来代替我们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在理论上政治上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上必然造成灾难性的无法挽回的后果。

3.胡锦涛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特征进行了科学概括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多党合作制度逐步展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中国共产党对其规律性也有了一定的把握。胡锦涛对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显著特征作了进一步理论阐述,并在此基础提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要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二是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三是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四是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即: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建立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特征上。因此,有必要对这具有标识化的概念作一阐述。

“领导——合作”。“领导”,指对社会的引领,是一种柔性的政治活动,不是一种强制性的权力运行。执政党确立政治原则和方向,通过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获得社会对执政党的价值理念、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和支持。“合作”,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活动过程中,各民主党派积极宣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的价值理念、政治主张,并协助中国共产党做好群众工作,自觉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领导——合作”体现执政党与参政党在价值取向上的一致性。

“执政——参政”。“执政”,中国共产党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国家权力机构,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经过法律程序,成为治国的大政方针并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事务。“参政”,简单地说是参政党协助中国共产党进行国家政务的管理活动。在“参政”过程中参政党要敢于和善于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提建议,以便政策出台能够取得民意的 “最大公约数”。胡锦涛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特征的归纳,在理论上,开发和诠释了崭新的概念,有利于提升多党合作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在实践上,阐明政党在不同领域活动的特点,有利于完善政党制度创制、运作和维系的规则。

4.习近平提出 “三大维度”,开拓了多党合作制度理论研究的新视角

伴随着改革开放四十年历程的多党合作制度,有了一定的理论积累和制度积累。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抓住其本质特点,提出了 “三大维度”的理论。

一个是 “利益代表”维度。它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病。

一个是功能维度。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意竞争的弊端。

一个是效果维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模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断裂的弊端。

从 “利益代表”维度上分析,政党制度,说到底,就是表达的渠道和整合的工具。政党就是把各利益群体的诉求经过整理和过滤,输入决策渠道之中,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 “民意输入”。而后,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尽可能地照顾各社会群体的利益,也就是 “政策输出”要有 “最大公约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既有核心的一元,又有结构的多元,能够将各种同质的、异质的政治资源和多元的利益诉求联结起来并同化于体系之中,既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能照顾各方利益,使社会能够稳定前行。

功能维度揭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是团结合作。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有三大特点。政治特点是“领导——合作”“执政——参政”。结构特点是核心的一元性,结构的多元性。价值取向特点是价值理念趋同,工具理念有差异。从功能维度的视角分析,在现代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从各自的政治定位出发,围绕大局,协商办大事,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友党。在政治活动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处在核心的地位,保证了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各民主党派处在结构的多元,能够最大限度地从各方面反映社会的诉求。在决策过程中,各民主党派要 “唱对台戏”(毛泽东语),敢于提出不同的意见,使得决策更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体现的 “功能维度”,不但能够避免民主程度低的国家在多党竞争时出现的无序现象,也能够避免民主程度高的多党竞争中出现的互相攻讦和互相扯皮的现象。

效果维度体现了多党合作制度的民主价值和制度效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建构可持续型政党制度,要求政治体系有很好的制衡机制、沟通机制、表达和综合机制。这就要求政党制度的制度化程度比较高,否则就不能承受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后所带来的政治多元化的压力。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提升了制度化建设的力度,政党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都有了具体的规范,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活动越来越清晰,充分发挥了在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方面的功能,起到了 “泄气孔”“安全阀”的作用。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的政治家不断推出多党合作理论的创新,着力提炼标识性概念,丰富了多党合作思想和理论。

二、改革开放四十年,多党合作制度积累进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的框架中确立了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也设计了几种政党合作的形式,如最高国务会议、双周座谈会等,努力践行 “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9]。然而,进程曲折。究其原因,“左”倾错误与制度建设的缺位是主要和重要原因。“左”倾错误造成法治不彰,制度建设弱化。制度建设的缺位进一步助长了 “左”倾错误的泛滥。改革开放后,真实有效地坚持多党合作,我们就必须肃清 “左”倾错误,加强制度建设是重要措施。

多党合作从格局走向制度化,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拨乱反正,文件指导,实践展开。第二阶段,实践推进,多党合作走上制度化轨道。第三阶段,实践深化,多党合作开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建设之路。

(一)拨乱反正,文件指导,多党合作出现新气象

20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中期,虽然春风又绿神州地,但在多党合作方面,却还处在乍暖还寒的早春季节。中共一部分人依旧抱着 “危险论”“取消论”“包袱论”的观点不放,而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也处在 “荡秋千”的状态,摆动不停。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可以说是 “春色遥看近却无”。为此,中共中央颁布了一系列文件,推动多党合作的实践展开。

从1977年10月到1986年,中共中央陆续发布了 《关于爱国民主党派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共中央批转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文件 〈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的通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 〈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的通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 〈关于民主党派撤出我党人员问题的报告〉》等。在中共中央一系列文件的推动下,1979年,民主党派召开各自的全国代表大会,结束了二十多年没有召开代表大会的历史,并初步开始了党派的社会活动。

这一阶段是多党合作格局向多党合作制度转变的关键时期。

1.彻底改变民主党派 “空心化”现象

民主党派是多党合作的主体之一,如果民主党派合法性问题得不到解决,多党合作的合法性也会受到质疑。造成民主党派 “空心化”的原因有两点。一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主党派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逐步消失了,党派发展的空间受到限制;二是1957年后,民主党派被打上 “资产阶级性质政党”的烙印,其发展逻辑出现混乱。拨乱反正首先从为民主党派正名开始。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会议上重新界定民主党派的性质,指出民主党派已经从阶级联盟转变为政治联盟。同时,强调了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改正了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时期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逻辑错误,夯实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民主党派开始逐步恢复组织和开展活动。

2.改变对民主党派不信任的态度

改革开放前,中共派遣了一些中共党员进入民主党派之中的理由是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党派成员的进步。其实,这是对党派不信任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民主党派的感情。1980年,中央决定建国后派进民主党派的中共党员必须全部撤出,并对民主党派的待遇、编制、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7]142。1983年,各民主党派举行联席会议,一致通过了 《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谈会纪要》,党派的政治吸纳工作重新启动。从民主党派中撤出中共党员的决定,对于民主党派独自开展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这一举措,不但表明中共恢复了对民主党派的信任,也表示承认了民主党派作为政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3.在社会与政治领域中的政党合作

改革开放后,民主党派参加国家社会政治活动,政党合作全方位启动。首先,协助中共进行了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各党派组织调查,了解情况,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其次,参与大政方针的制定和落实。中共恢复了邀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党和国家大事的做法。比如在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制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 《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等重大问题和国家事务上交换意见,共商国是。值得一提的是,在审判 “四人帮”时,民盟费孝通受聘任特别法庭审判员,韩学章、周奎正被指定为辩护律师。再次,民主党派参与国家社会建设。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民主党派积极投入国家社会建设:开展智力支边、兴办各类教育培训学校、组织科技攻关、为实现 “一国两制”发挥特殊作用。截至1985年,民主党派开办各类学校276所,在校学员达22万人;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重大建议48项;民革、致公党、台盟接待港澳台和海外朋友十几万人次,为实现“一国两制”的构想发挥了特殊作用。

在这个阶段,多党合作明确提出制度化的问题。破坚冰,政治观念得到更新;有实践,政党合作得以全面推进;出成果,成功经验得以总结规范。这一阶段,是 “格局”向 “制度”转变的必由之路。

(二)实践推进,多党合作走上制度化

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不但改变了社会结构,也改变了政治运行的轨迹。首先,国家与社会出现了空间,改变了国家对社会和私人领域的完全控制。

图1 1978年以前的中国

图2 市场、公共和私人领域的 “漂离”

图1表示的是改革开放前的国家、社会、市场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关系,简单地说,就是覆盖程度。社会等领域基本上都在国家的覆盖之下,运动式管理模式就是党领导与执政的逻辑特征。于是,民主党派的活动空间也非常有限。图2[10]表示的是改革开放后的状态,当公共等领域从国家领域漂离出来,再依靠运动式管理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显然是不行的。中国共产党非常需要民主党派能够从另一个角度提供意见和建议。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从制度上提升各政党活动的有效性,则是开创性探索的重要内容。

此时,多党合作可谓气象万新。民主党派活跃在各个领域。中国共产党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参与讨论重大事项的会议和举行民主协商会。期间,中共有关领导人多次提出 “制度”规范的设想。中共在整党期间,多次召开座谈会请民主党派提意见。中共中央领导提出,召开这样的座谈会要成为一种制度。另外,中共中央在人事安排、整顿经济秩序、各项政策的落实、国家建设的重大方针的制定等方面,都邀请民主党派参加。胡耀邦、习仲勋等从不同角度提出了 “制度”问题,认为 “今后凡是有重大事情都要向党外朋友通气、征求意见,这要成为制度”[11]393。多党合作需要制度规范,已经成为共识了。

1983年,邓颖超在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开幕词中,使用了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多党合作”的提法。1986年,习仲勋提出了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等等。这些表述将邓小平的 “多党合作……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具体化了。1987年,党的十三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此表述提出前,征求邓小平意见,邓小平强调了多党合作必须 “协商”。表述提出后,党派提出把 “下”字拿掉。因为 “共产党领导”已经表明共产党处在领导地位,再用 “下”就会有上下级关系的含义,建议采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法正式采用,成为规范性的表述。

1989年,中共中央制定下发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简称 〔14〕号文件),这是我国规范政党合作的第一部软法。1993年,在孙起孟的提议和其他党派的支持下,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进了 《宪法》的序言部分,使这一制度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孙起孟很高兴,说,今后不认真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就构成违宪行为[7]154。

这一阶段是多党合作确立制度模式的重要时期。

1.政治开明,讨论宽松

拨乱反正之后,有了新实践,出现了新情况,认真研究这些情况是坚持多党合作的需要。同时,在研究和解决这些新问题的过程中,多党合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当时,讨论的问题很多,本文撷取几个重要的讨论以飨读者。第一,关于民主党派成员来源的讨论。在20世纪八十年代,一些民主党派领导人提出党派要从干部性政党向群众性政党转变,突破所联系的界别限制,在工人农民群体中发展成员 (有的党派已经行动起来了)。中共表示尊重党派的选择,并希望他们自己研究,自己解决这一问题。党派多次开会研究,反复权衡,决定还是保持自身特色为好。第二,关于民主党派在现代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问题。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对于这个问题,讨论非常活跃。有的提 “资政党”,有的提 “亚执政党”等,从不同角度提出一些表述。经中共与各党派反复讨论和研究,最后认为 “参政党”这一表述,更能说明民主党派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这一表述被写进 〔14〕号文件,成为具有标识性的概念。第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分化,社会阶级和阶层相应发生了变化。一些政党所代表和联系的阶层逐步萎缩,而新的社会阶层产生了。如何整合新兴的社会阶层,如何解决党派原来依靠的社会阶层的式微,这是摆在多党合作面前的亟需解决的问题。经过中共与民主党派共同研究和协商,采取了八个民主党派的数量和名称不变,但其成员结构进行适应性调整,即通过 “不变形式,变内涵”的方式,增强我国政党制度的包容力[12]。

2.民主党派有了政党自觉

各民主党派对自身建设非常重视。民盟、九三学社等围绕着 “增强政党机制、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进行调研。农工党从提高民主监督力度出发,提出要制定关于建立举报制度的规定,并预计不久要正式成立举报机构[11]417。为了适应多党合作的需要,中共提出民主党派的两大职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多党合作制度在新形势下得以不断充实和完善。

这个阶段,是政治进步最为明显的时期。中共突破一系列传统体制机制的束缚,在政治开明、氛围宽松的环境中,与各民主党派集思广益,共同推进多党合作从格局向制度的转变。随着政党制度的发展,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职能也得以确立。这个阶段是多党合作制度发展中承上启下的必由之路。

(三)实践深化,多党合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建设

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之后,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模式已经形成,初步开始制度化运行。从政治协商方面看,从1989年至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或者委托有关部门召开各种协商会、座谈会和通报会共有180次。2003年和2004年这两年时间中,每年各有18次。2004年由胡锦涛召开的协商会有7次。从参政议政方面看,在这15年里,民主党派向中共中央提出重大建议有180项,地方民主党派组织向各级党政部门提出建议88 000项。但由于制度建设刚刚起步,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都存在着 “走过场”的问题,制度出现 “空转”的毛病。这一问题的产生,程序缺位是一个重要原因。将哈贝马斯的话改动一下:制度就像一个旋转的陀螺,重要的是旋转的过程,而程序就是抽动陀螺的鞭子。没有程序的具体规范,制度就有可能只是写在纸上的一些文字。换言之,“制度”必须 “化”起来。制度化,就是要使制度中的具体规则完善起来,要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界限清楚、协调推进的体系。〔14〕号文件的颁布,构建了制度的横向结构。“制度的核心价值和基础结构就是由这种理性的思考和选择构成的,它建立起制度的横向性、覆盖性及意义性。”[13]制度的横向结构主要着眼制度的价值意义。而制度要 “化”起来,则需要程序的规范,也就是要有实践意义。2005年颁布的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都作了具体的量化规范,构建了制度的纵向结构,即制度的程序性、操作性和实践性。多党合作制度立体结构的形成,标志着我国政党制度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政党制度的制度化运行,不但有利于对政党行为的规范,也有利于开拓性地塑造人们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我们开始着眼于制度效能,从政党制度蕴含的共同价值中提炼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民主价值;开始以 “纵向民主”作为主要形式,以此为轴心进行制度安排和构建政治运行新秩序。“纵向民主”以广泛、多元、多层的协商方式来实现民众的参与要求,扩大制度参与的空间。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彻底告别旧的运动型国家管理模式过程中,政治才得以在特别宽泛的广度上,在一种协商的模式中实现自己。政党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形态的民主制度和民主规范。因此,相比广泛意义的协商民主,政党协商更具有示范性和标识性意义。政党协商不仅能够引领协商民主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对协商民主起到规范作用[14]。为此,中央颁布了 《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并把政党协商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之中。可以说,政治发展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进程,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运转又为政治发展开辟了新空间。

这一阶段是民主党派顺利实行政治交接的起始,也是多党合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制衡机制、沟通机制、表达和综合机制的变革时期。

1.着眼政党监督,提高制度效能

政党制度要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维护好国家稳定,不但政党制度的制度设计要符合社会生态的要求,而且还必须要具有较高的制度化。亨廷顿认为制度化是指组织和程序获得价值和稳定性的过程[15]。目前,多党合作在 “制度化”的过程中:政党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之中,规定了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提出了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为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的真实性打下基础;参政议政有了明确规定,为民主党派在政治舞台和社会舞台上活动打开了空间;民主监督明确定义为高层次的政治监督,并提出了政党监督的11种形式,为我国政党之间的监督打开了新思路,尤其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规范,在多党合作制度积累中更具有标识性意义。

相对而言非竞争性政党制度的预警功能较差,主要是政党监督缺位。这是中共一直想解决的问题。1956年10月,《中央统战部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草案)》中提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为,“不要机械地、繁琐地去规定监督的范围……不要去制定许多清规戒律,限制监督作用的发挥”。这个 《草案》出发点是好的,希望能够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作用。但是只是空泛地阐述民主监督的问题,根本没有操作程序。1956年中共提出多党合作的方针是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西方持中立态度的学者认为,这是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一个里程碑[16]53,填补了社会主义国家非竞争性政党制度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的空白。然而,随之而来的 “左”倾飓风折断了民主监督的风帆。改革开放后,多党合作在新的社会政治生态环境中得以发展,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重新赋予政治责任,属于高层次政治监督的范畴。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第38条阐述了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联系,初步形成毛泽东所期望的 “内外夹攻”的监督态势。当然,从制度建设的要求看,第38条还是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但无论如何,多党合作框架中的政治主体、政治行为、政治关系的结构和功能已经由道德层面的规约开始走向制度层面的规范。

2.民主党派的建设有了很大发展

关于民主党派,周恩来有段经典的论述:“各个民主党派,不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17]詹姆斯·D·西摩则认为各民主党派是介于具有政党属性和非政党属性的组织[16]31。在改革开放前,民主党派的政治角色比较尴尬。按毛泽东的说法,他们是“程度不同的反对派”[18]279,“对他们采取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18]279。改革开放后,民主党派才完全以政党的身份进入政治体系之中,并开始全方位的建设。1997年民主党派启动政治交接,2002年提出民主党派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特点,2007年在思想建设方面提出 “自觉自主自为”的原则。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指出民主党派要新面貌。从定性(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到定位 (参政党);从政治特点的确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到政治职能的确认(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从民主党派领导班子五大能力提出到党派内部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与此同时,中共与民主党派合作的一系列制度也逐步形成。比如联系交友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双向约谈制度,考察调研制度等等。民主党派在改革开放中初步形成了立体建设的架构。民主党派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因此,民主党派制度建设的成效不仅仅是党派生命力的体现,也是衡量多党合作制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

这个阶段,是多党合作的制度化建设初见成效的阶段。我们在新的实践基础上取得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认真地进行思考和总结,及时把其中的成熟部分上升为制度规范。在制度化过程中,规则和运行程序逐步形成和完善,有关多党合作的法律与政策的规定有了具体的动态控制。政党制度的制度化,有利于把大众的偏好变成公共政策,这是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制度之径。这个阶段,多党合作制度开始行驶在优质的高速公路 (指制度规范)上。

三、第二次革命:总结与思考

改革开放四十年,多党合作制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取得巨大进步的多党合作制度扩大了利益表达的渠道、丰富了政治参与的内容、提升了社会整合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和推动了改革开放的发展。对改革开放四十年和多党合作制度四十年发展历史的回顾和总结,“革命”是其鲜明的标识。

(一)“第二次革命”是解读改革开放和多党合作制度发展的关键词

中国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要改变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首先,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开始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的建立,不但改变了经济结构,也改变了社会结构。其次,持续的结构分化和社会变迁,国家与社会之间出现了空间,相对独立的公共领域正在形成。再次,市场经济为个人自由创造了空间,同时改变人们传统的观念和行为。经济发展推动着政治发展。这些深刻的变化远远超过国家传统政治体制的承受能力,于是,国家开始重构其治理制度,努力使公权力与社会、经济进行良性互动。多党合作制度以适应社会政治生态的变化,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政治发展中的新问题和新矛盾。

改革开放四十年,多党合作制度打破传统观念的羁绊,实现思想解放和观念创新。改变了把多党合作只是当成阶级斗争工具的观点,不再把多党合作仅仅看成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特点,而是从政党制度的民主价值着眼,从多党合作制度是国家与社会连接的纽带上着眼,开发其表达和整合的功能。改革开放四十年,我们打破 “人治”运转模式,遵循政党制度的规律性发展来加强政党合作。在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过程中,我们自觉地把程序深嵌在多党合作制度运转过程中,提升政治运转的清晰度、民主性和有序性,较好地发挥政党制度“泄气孔”和 “安全阀”作用,使社会在变迁中能够稳定前行。改革开放四十年,多党合作制度走出统战的局限,成为国家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长期以来,我们习惯把多党合作与民主党派作为统战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考量,这就造成理论上的模糊和逻辑上的混乱。把多党合作纳入统战范畴,忽略其制度属性,在多党合作中至今存在的 “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就是制度缺失的遗产。多党合作制度重新进入国家政治制度的范畴,有助于多党合作制度提升制度化水平和合法性能力,也使执政党和参政党的活动更加明晰有序。

改革开放不是对原有的经济体制作细枝末叶的修补,而是对其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因此,邓小平说, “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19]113, “我们把改革当作一种革命”[19]81,探索的目的就是 “中国怎么搞社会主义。归根结底,就是要发展生产力”[19]117“我们奋斗了几十年,就是为了消灭贫困”[19]109。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肯定有风险,不会一帆风顺。但是,决不能放弃改革开放这条路。中国的改革开放,改变了社会生态环境,与此相适应的是必须推动政治向前发展。邓小平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否则,会 “遇到人的障碍”[19]164“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19]160多党合作制度属于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政治制度的枢纽。多党合作制度呼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 “内源性变革”,以不断提升的民主化和制度化保障了改革开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环境。“第二次革命”是解读改革开放成就和多党合作制度成果的关键词。

(二)改革开放贯穿中国整个发展过程

邓小平说,“改革开放要贯穿中国整个发展过程”[19]265。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必须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同样,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也必须在改革开放中砥砺前行。

1.世界性与民族性的交融与对话

邓小平关于改革开放的两句话非常重要。第一句是关于改革开放的道路,“改革开放必须从各国自己的条件出发。每个国家的基础不同,历史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左邻右舍不同,还有其他许多不同。别人的经验可以参考,但是不能照搬……中国只能搞中国的社会主义”[19]265。第二句是关于改革开放的方法,“建设一个国家,不要把自己置于封闭状态和孤立地位……不要固守一成不变的框框”[19]260-261, “要吸收国际的经验”[19]266。 多党合作制度要适应澎湃向前的改革开放大势,必须要做到:坚持本国特色,坚持向世界学习。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是由各国国情、国家性质和社会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李光耀说过,我不认为通往民主的道路只有一条,也不认为只有一种民主。习近平指出,“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20]。从世界历史发展的过程看,不同的政党制度顽强地表现自己民族的特殊性,如中国的多党合作制,美国的总统制两党制,英国的内阁制两党制,新加坡的一党独大、多党竞争制,法国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等。这些构成了世界政党制度的多样性、差异性,也为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提供了条件。

然而,不同的政党制度又具有内在的关联性,从而表现出政治文明的共性。比如可持续发展的政党制度其沟通机制、表达机制、整合机制和制衡机制都比较完善,都有政党与社会互动频度的问题等。如果拒绝共性的东西,无异是在一个封闭的状态下孤立地发展,人类政治文明中蕴含的 “共同价值”就很难体现。改革开放中多党合作制度在坚持“中国特色”的基础上,面向世界,积极地与不同的制度文明交流、对话。在交流、对话和借鉴中,要防止三种倾向:一是防止片面性。有些人错误地把 “政治文明中的共同价值”看成是 “现代民主就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共同价值就是西方的价值”。诚然,西方国家在民主建设上起步较早,其政党制度发展比较完善。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 “人类政治文明中的共同价值”,也就是 “共性”的问题,并不是西方民主 “个性”的东西,应该是各国在政治实践中的成果和智慧的东西,是世界政治文明多样性背后蕴含的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的东西。二是要防止自卑心理。有的人习惯以西方的政治模式来剪裁我国的政治制度,如习近平指出的那样,把西方两党制、多党制奉为圭臬,觉得不搞多党竞选、轮流执政不能算民主制度。这种论点犯了两个错误:一个错误是把民主形式绝对化了,不知道竞争性政党制度和协商性政党制度都属于民主的范畴;另一个错误是忽视了民主形式的国情适应性。西方学者早就说过,“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从该国人民的特性和生活中成长起来的一种有机的产物,而不是故意的目的的产物”[21]。不同国家的民主形式只能借鉴,不能照搬。因为国情不一样。只有扎根本国土壤的政治制度才是最可靠的。南为橘北为枳。不顾国情的盲目照搬只会导致政治动荡,社会动乱。三是防止骄傲自大。现在有些学者把 “制度自信”误读为 “全世界最好的制度”,急切地向世界强调其 “示范效应”。这种误解容易使我们盲目自大,固步自封。对 “制度自信”正确解读的方式应该是,我们实行的政治制度最适合我国国情。我们可以从民族的性格、人民的特性、历史文化的基础、社会生态环境、取得的成就等方面来论证其适应性、合法性,但不要动不动就去横向比较得出 “全世界我最好”的结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面向新时代,我们必须以谦逊的态度向世界学习,革新机制上的弊端,提升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化水平。

2.构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话语体系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党也应该是复数的。因此,1917年苏维埃政权成立后,苏联是多党合作制国家。然而,1921年,苏共解散了其他两个民主政党。按布哈林的说法,苏联只能一个政党,即苏共,如果有另一个政党,那个政党必下地狱。当时在东欧政治版图上还有东德、捷克斯洛伐克、波兰、保加利亚是多党制的国家。但是,这些国家的民主政党仅仅是执政党的 “输送带”和 “传声筒”,因此政党制度也失去了 “连接带”“安全阀”和 “出气孔”的作用,当社会把一切不满不再指向谋其政的官员,而是直接指向制度时,民怨像泥石流一样冲毁了这些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朝鲜曾经也是多党制国家,但政党从复数变成单数,多党制也成为历史。唯有中国,将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党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设计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经过风雨的考验,沐浴改革开放的阳光,如今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如习近平所讲,是 “新型政党制度”。与世界上不同形式的政党制度相比,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唯一以协商民主为主轴的制度模式,而且有一系列的创造性安排,使之成为生机勃勃的政党制度,是鲜活生动的 “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中国智慧”的主要组成部分。

朱丽娅·克里斯蒂娃指出:“西方与中国的最初相遇,正是针对 ‘个体之谜’(因为它具有无限可分性和多样性)……只有当两个大陆通用的诠释话语能够绕开西方形而上学的时候,中国经验之‘谜’才可以被理解”[22]。“多党合作制度”也是“谜”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向世界介绍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使国际社会了解和接受中国的政党制度模式,是我们在新时代要做的具有创造性的工作。要构建面向世界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体系,就要打破传统和僵化的研究范式。我们习惯用统一战线的话语对政党制度进行诠释,习惯对多党合作制度进行政策阐述,习惯用空洞的政治口号来说明政党制度的意义和效能,很少从政党制度的一般原理上去把握,从开发和提炼有关范畴、概念上去研究。多党合作理论研究上存在严重的 “概念短缺”的问题,理论阐述上也是说教大于研究,我们只是在我们自己理解的话语体系中自拉自唱。这样既不利于世界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认同,也不利于在实践中的推进。多党合作制度要在新时代具有开创性的发展,就要像习近平提出的那样,要在学术上加强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研究,在厘清基本概念、范畴、逻辑、结构及理论支撑的基础上,着力提炼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标识性概念、范畴、表述,积极构建融合政治性、学术性和大众性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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