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蓉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25所公安本科院校设置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一般都设定为:培养政治坚定、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具有良好警察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工作需要的复合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为实现上述培养目标,各公安院校都从很多方面进行了深入而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这些探索和实践值得我们借鉴。本文想强调的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必须以实现培养目标为导向,并且认为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途径是加大刑事科学术专业的教学改革。目前,“校局合作、理实一体化教学”是公安院校改革的新型理念和创新模式,能够有力地推动公安教育体系的发展,是公安教育改革的关键突破点,更是公安教育真正成为公安工作依托的基石。因此,本文对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改革的探讨主要是在这一理念指导下进行。
公安工作一直处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社会稳定的第一线。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许,公安队伍必须担负起时代所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前新形势对公安院校提出了新要求:公安院校必须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改革并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勇于创新、精于实战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公安院校培养的人才质量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和公安工作的质量。传授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理论,培养公安一线需求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打造一线公安工作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是我们公安院校的主要任务。[1]
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发挥着“杀手锏”功能,它可以给侦查人员提供重要线索和科学依据,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指导着侦查工作稳步推进,避免走“弯路”、绕“圈子”现象的发生,同时在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公安院校刑技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很难快速担负起公安一线工作的重任。究其原因,主要是教师过度专注理论研究与课堂讲授, 导致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学科研与实战对接不良。所以,缩小公安院校刑技专业毕业生与公安一线人才需求的差距,是公安院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改革的关键。从实际出发,研究适合我国公安院校的办学模式,传授知识要立足使用,最大化地贴近实战;培养技能要注重实效,尽可能与公安一线实现无缝对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提高学生对岗位认知性、适应性及多方面的综合能力;逐渐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培养出具有优良作风、奉献精神,文能办案、武能制敌,德才兼备的复合型、应用型刑事科学技术人才。这是公安院校刑技专业教师刻不容缓的责任。
“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办学理念是公安院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采取与公安机关联合共建的方式,与各地公安实战部门搭建教师调研和学生的实习基地,将公安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起来。这种合作方式不仅能使公安机关及时获取最新的学术成果和理念,还能使公安院校掌握第一手教学案例,双方在互动中实现协同共赢的新型教学模式。积极探索 “理实一体化教学、校局合作”的教学模式,既能够丰富我们公安院校的教学内容,还能使学生充分了解实战岗位的需要,有效提升基层公安民警的整体素质。因而,“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模式是当前公安教育最具前景的培养模式。
“教、学、练、战” 一体化作为公安教育新理念已得到广泛认同。我们要将这一新理念运用到教学过程中,明确教学改革目标,加大实践教学改革力度,提高实践教学的比例,通过对公安一线的实践调查与研究最终确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同时,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自身素质和技能,保障学生的培养质量。只有不断地深化改革,才能使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办得更具特色、更具有可操作性。
公安教育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教育,“教、学、练、战”一体化体现了公安教育与一线公安机关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鲜明特色。发展公安教育,必须与一线公安机关结合,走校局合作的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安教育拥有更长久的生命力。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应该是文能办案、武能制敌,德才兼备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既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又具备必要的职业技能。[1]而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诸多问题, 比如,培养目标对学生的理论教育和知识灌输强调过度,而对职业技能和素养的培养和训练要求不足。因此,在教学改革中,以公安一线发展和维护社会治安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制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校局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人民警察的纪律作风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推进素质教育;校局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目标与岗位技能要求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在日常教学中,我们要贴近公安一线需要,采用最新的且较为典型的案例式教学,引导学生有效地学习专业知识,实行教训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应结合学生的接受程度,综合采取案例式教学法、实物展示法、模拟教学法、讲授法、情境教学法、启发教学法等教学方式。在课程设计上,应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聘请一线公安民警参与到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同时组织学生参观,深入到基层工作中去,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让学生提前感受公安一线工作的实际需求。在实践教学的实施上,争取让每个学生都有实际操作的机会,通过模拟教学的方法,使理论知识更容易让学生接受和理解,培养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
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考核体系和双师结构,鼓励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骨干教师去公安一线工作积累实战经验,树立行业影响力,同时提高从公安一线聘请的兼职教师的实践教学任务。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可以使双师结构既能发挥专业理论的优势,又能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实战的比例,实现共赢。
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官相结合所形成的综合性教师队伍,能更好地满足公安院校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有效地解决教学过程中缺乏实践性和系统性的问题,也是公安院校教师队伍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通过“校局合作,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推进,进一步落实轮岗任职机制,实行学校领导与公安机关负责人岗位轮换,交叉任职。同时,学校的专业教师在完成本职教学任务后,定期去基层实战部门进行相应挂职锻炼和学习,将最新的实战理论和经验,带回到课堂中来。此外,在完善教师队伍的过程中,要重视对年轻教师的培养,发扬公安院校传统的“传、帮、带”作风,鼓励年轻教师积极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多向系部的骨干教师及其他教师学习和交流,形成“老、中、青”阶梯式教学队伍。[3]
目前,公安院校的人才质量培养评价机制还没有完全摆脱旧思维理论的束缚,比较单一,评价的范围也较狭窄,仍采取期末书面答题的方式检测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这样的考核方式会造成学生死记硬背理论知识,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很难适应社会和工作的需要。因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更科学的评价机制,通过学生评教、教师互评、专家督评等方式从各个方面综合地、全面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效果和学生的接受程度。公安院校还应根据自身培养目标和人才定位的特点,调整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计划,适时修改教学内容,革新教学理念,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评价体系的结果改善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人才培养评价机制还应与毕业生的就业率、学生的满意程度、用人单位的评价意见相联系,通过追踪调查这些指标,科学地评价人才培养质量。[4]
依照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专业特色,学校组织系列调研工作,根据调研及岗位能力的培养方向,系统设定规划课程标准和体系,并开展专业核心课程的校本教材建设。课程的设置要更贴近公安实战,不仅具有针对性和适应性,同时还要兼具前瞻性和时代性。在设计课程内容时,要突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打破“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建立以提高素质能力为中心的课程体系。同时,按照任务驱动、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对于主干课程,聘请实战部门的专家和民警与专业教师共同研究和开发适合公安教育的应用型教材。
对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核心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重视实践环节,以项目任务为导向推动教学计划的完成。在教学手段与方式上,突出实战实用,使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中探寻最佳教学模式。教师授课时,应考虑学科专业的特点,合理采用启发式教学、情景式教学、案例导入、案例分析、模拟实战教学等多种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调动学生的注意力,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教师为主导的理念,切实做到学生能够全面参与、全员参与、全程参与。完善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建立情报信息录入、检索、查询实训系统,规划模拟社区等实训场所,以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对校外实习基地进行调整,建立以直接服务于企业的经济开发区公安机关和企业改制的公安机关的专业顶岗实习系统,促进学生人人成才。[5]
以信息技术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推进信息化条件下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并通过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和以支撑卓越教学中心的网络平台的建设、应用和推广,以及一整套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和应用,形成可供借鉴的教育教学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可行的教育教学改革模式。通过网络课程、多媒体的应用,师生的交流不仅仅限于课堂,更多在课堂以外,同时公安院校还应自身的特点,建立案例视频库、专业知识自测题库等教学资源,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教学更具灵活性。[6]
长期以来公安院校以笔试考试成绩作为量化考核的指标,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但随着公安教育理念的不断发展,这样的评价机制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应建立以学生能力为核心的评价模式。探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途径,重点培养公安一线所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修订和完善教学质量监督等教学文件,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与反馈。
强化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人才,要求全体专业教师考取公安机关专业执法资格证书,使担任专业课的“双师型”教师的比例由现在的 70%达到100%。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聘请10名省公安厅及基层公安一线的学者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外聘教官,以强大兼职教师队伍。
制定和完善刑技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来指导专业建设的运行机制,聘请校外一线学者共同参与学生的培养与就业推荐。“校局”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实训和考核标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才培养于岗位需求衔接,专业课程内容与岗位技能要求衔接。
实现专业教师到基层公安机关锻炼、服务和基层一线专家到校传经、讲课衔接;校内学习、生活管理和局内顶岗实习管理衔接,共同完成对专业学生的培养。使教师锻炼、学生实习、专业民警培训练兵、考核一体化,做到资源共享,共建双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