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优势和着力点

2018-03-31 19:36刘超伟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民主协商政治协商人民政协

刘超伟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7)

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是两个不同的政治概念。统一战线是指不同阶级、政党、民族等政治力量为了实现共同的政治目的而结成的政治联盟。目前我们所说的统一战线是指爱国统一战线,它涵盖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是最广泛的联盟。协商民主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1]。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行了阐述,中共中央在2015年2月9日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意见》,对协商民主的意义、原则、渠道等内容作了规定,成为我国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

一、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充分意识到必须而且能够发挥好爱国统一战线在我国协商民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关爱国统一战线在我国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定位,可以从党的重大会议的决定、中共中央发布的相关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寻找依据。

(一)党的重大会议的相关决定

十八大、十九大对如何进一步加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在推动协商民主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专门论述。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2]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3]党的重大会议多次涉及协商民主,提出将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纳入协商民主的参与过程中来。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标志着党对统一战线在推动协商民主发展中功能作用的高度肯定。

(二)党中央近几年发布的有关文件

中共中央2015年2月9日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事业发展进行了多项有益探索,提出:“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4]中共中央办公厅在2015年6月25日再次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有利于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5]这是对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人民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事业中重要地位的充分肯定,认为人民政协是发挥协商民主作用的重要渠道,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多次参与党外人士、各阶层代表人士的民主座谈,多次就推进国家协商民主事业发表重要讲话。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的庆祝大会上指出:“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拓宽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6]这一论述体现出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定位,对更好地发挥政协的协商民主作用作出了充分肯定。

二、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优势

统一战线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和完整的组织制度,这些条件奠定了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事业中的突出地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事业的推进离不开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支持和参与。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主要优势体现在:

(一)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在价值追求上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统一战线的建立和维护离不开战线内部各成员追求目标的一致性,不同的成员有着各自复杂的利益诉求,正是在各成员之间的某些利益目标相同或相似而促成了统一战线的建立。这要求在统一战线内部必须坚持团结、合作、平等、包容、协商的基本原则,坚持各成员之间的平等对话和协商,坚持用求同存异的方法,缓和各成员间的利益冲突,强化利益的重合,画出最大同心圆,为共同利益的实现展开行动,最终实现汇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力量。协商民主的价值追求是坚持平等协商、共同参与、尊重差异、多方兼顾、扩大共识,以公共利益为诉求,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实现对人民内部各方利益的整合,防止某一群体的利益被忽视。这说明统一战线理论是协商民主思想的重要理论来源,两者都涵盖了开放包容、凝聚共识、减少分歧、求同存异的价值追求,在实践中将两者结合起来能够达到相互促进、和谐共赢的目标。

(二)统一战线在推动协商民主方面具有丰富的历史经验

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都是伴随着中共诞生的历史而发展的,统一战线对协商民主的推动作用也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得到证明。早在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就提出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标志着党的统一战线思想有了萌芽。随着革命和建设的需要,中共先后建立了国共统一战线(1924-1927)、工农民主统一战线(1927-1937)、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1945)、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45-1949)、爱国统一战线(1949至今)。伴随着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发展历程,爱国统一战线规模不断壮大,发挥的作用也更加突出。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现代化建设时期,统一战线对协商民主的推动都是有目共睹的。比如在抗战时期中共在抗日根据地推行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三三制”政权,就极大地促进了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等阶级之间的协商民主建设。再如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13处修改条款中有3处都是由统一战线中的民主党派提出。这些丰富的历史经验都为今天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三)统一战线为协商民主提供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囊括了全国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的人民群众,联系着五大全国性宗教、几十个全国性社会团体,将一切爱国的人民群众联合起来。这些群众也正是协商民主主体,因此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与实践推进中都发挥着重大推动作用。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内包含八大民主党派以及一定数量对社会有积极贡献的无党派人士。虽然他们在人数上无法与共产党相比较,但他们大都是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精英,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也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和活动能力,他们通过人民政协平台,积极参与各类政治协商活动,履行自身的政治职能,围绕各种国家大事展开民主协商,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推动我国协商民主深入发展。此外,不少统一战线成员担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或者被党政部门聘为督导员、检察员、参事等职务,这种特定身份也使他们能够代表自身所联系的群众发表意见、履行职责。

(四)统一战线为协商民主的推进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人民政协,是我国开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专门机构,也是我国开展协商民主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内部划分为经济、农业和农村工作、科技教育等多个专门委员会,拥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政治力量整合能力,将我国的八大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拥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的各界爱国人士有效组织在一起,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等政治活动。这一组织形式是在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下发挥作用的,在现实发展中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机构,为推进各阶层人民群众实现各自权利、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了平等交流和协商的场所,也为深入推进协商民主提供了可靠载体。为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中共中央依据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制定出台了多项具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如1989年12月30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5年2月18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6年2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15年6月25日出台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这些专门性的文件为人民政协依法开展协商民主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着力点

尽管统一战线在促进协商民主建设中具有明显优势,但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统一战线作用的发挥。为更好地利用统一战线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进程,必须找准着力点、抓住关键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和推动

我国实行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这就保障了中共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同时也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有利于中共在统一战线内整合多元利益,引导民主协商。中共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其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是朝着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方向发展的,是把实现人民群众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奋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这就要求中共成为协商民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发挥自身领导统一战线的优势,充分利用统一战线现有的组织条件,提升中共同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民主协商意识,在社会中树立民主协商理念,使统一战线在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级地方党委要充分认识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投入更多的精力与社会各界开展深入的民主协商工作,并将这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创造条件确保各类民主协商活动顺利开展。

(二)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协商民主意识

在我国存在两种重要的民主形式,一是选举民主,广大人民群众通过选举和投票来行使政治权利;二是协商民主,广大人民群众在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性意见。这两种形式有着密切联系,协商民主能够弥补选举民主忽视少数人利益的缺陷,是选举民主的必要补充。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该牢固树立协商民主意识,重视协商民主、推动协商民主、参与民主协商,克服现实中存在的各种轻视协商民主的现象。比如,因认为协商没有用而不愿协商,因怕协商太麻烦而不想协商等错误认识,以及以邀请政协人员参会或向对方直接通报结果而代替具体协商,以高姿态自居,不能与政协人员进行平等协商等错误做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真正树立起牢固的协商意识,将民主协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推进,将协商民主原则当作重要工作原则来坚守。

(三)积极开展多个领域、多项内容、多种形式的协商民主活动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原有的阶层结构发生变化,新的阶层不断出现,各种利益群体分化整合,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不同群体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提供渠道,开展涵盖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协商民主活动。在协商领域的扩展上,要通过开展增进党派共识的政党协商,开展完善立法的人大协商,开展汇集民意的政协协商,开展维护特定群体利益的社会团体协商,开展维护基层人民群众利益的基层民主协商等多个领域内的民主协商活动,将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居住地点的人民群众都纳入相关的协商活动中来,确保他们自身或者自身利益的代表能够参与到相关的协商民主活动之中。在协商内容上,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等协商活动,实现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政策出台前都要征得人民群众的意见、与群众进行协商的庄重承诺。在协商形式上,开展政治协商会、公共政策听证会、民主恳谈会、小范围谈心会、民主座谈会等形式的协商民主活动,并不断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探索出推进协商民主的新的活动形式。

(四)完善和细化各项协商民主制度

制度对实践活动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制度越详细越具体,各参与者就越有章可循,越能够在制度的框架内充分行使权利。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出确保统一战线内各群体进行民主协商的实施细则和规定,对协商内容、协商流程、协商结果反馈等方面进行制度规范,使协商内容具体化、各主体职责明确化、协商工作常态化。出台有关党内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基层协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并制定与此相关的协商民主评价及监督制度,使各类协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原有不合理制度进行修改,确保协商民主在时间、场所、经费等方面得到保障。比如,在组织召开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参与的民主协商座谈会时,要充分保障各协商主体能够详细阅读有关文件材料和听取相关解释说明的时间,在此基础上展开协商,保障参与人员发表见解的权利,防止将协商会开成单纯的表态会。出台利用和规范网络协商民主的法律法规,在发挥网络平台优势汇集民意、开展协商的同时,治理好网络中出现的暴力语言、谣言等假民意问题。

参考文献

[1][4]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5-02/09/c_1114310670.htm,2015-02-09/2015-08-01.

[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23.

[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8.

[5]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 [EB/OL].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zhengce/2015-06/25/content_2884439.htm,2015-06-25.

[6]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政协报,2014-0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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