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当阳实践及经验借鉴

2018-03-31 10:11王海英
社会科学动态 2018年4期
关键词:社会化经营主体

王海英 林 云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的体系。具体包括: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体系、农业金融和保险服务体系等②。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已成为制约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推进及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突出短板。实践证明,建设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通过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不仅能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到农业生产之中,而且也有助于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设施化和产业化。

近年来,湖北省各地围绕如何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创新和探索,当阳市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为摸清现阶段湖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该如何发展,我们调研组去年8月前往当阳市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研。通过实地考察,与当阳市农业部门、各类服务组织、种粮大户等代表座谈,深入了解了目前当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当地群众提出的意见,对如何进一步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一、当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和主要做法

1.当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

(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当阳市已建立起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截止2017年8月当阳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85家,各类专业合作社778家,另有农资经营主体257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共达到25万亩以上,占当阳常用耕地面积26%以上。其中:农田深耕深松10.8万亩;秸秆还田2.7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1.35万亩;水稻工厂集中育秧0.43万亩;粮食烘干储藏8.1万亩;施用有机肥1.62万亩。

(2)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不断扩充。当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环节由产中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发展。产前方面,当阳一般由农业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来进行土地流转和土地整理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成效。产中方面,随着农业经营面积扩大,农机使用规模也进一步扩大。例如当阳褚家湖粮食专业合作社出资近千万购进农机设备,购买各种型号拖拉机50台、收割机12台,播种机、旋耕机、施药机、撒肥犁耙、抗旱等配套设备80多台套,吸纳54名农机手加入合作社,另外聘请农机手60多名,对合作社土地全部实现了“统一品种、统一种植、统一肥料、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五统一”全程机械化生产。产后方面,加快信息化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例如当阳西楚粮仓专业合作社借助12316信息服务平台,在王店建立18家信息服务网点,培训了一批电商卖手,使得当地农产品销量不断提升。

(3)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不断拓展。粮食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之联合社等新型农民合作组织蓬勃发展,不仅将服务范围由单一的粮食作物种植拓展到家禽、蔬菜、水果等方面,而且为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流通、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技术等方面提供服务。

(4)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依托农用物资供应商建立的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不仅为农民提供农用物资,而且为农户提供土壤统测、肥料统配、原料统供等技术服务。农业业务站每年根据各专业工作任务和计划,直接到村组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为农民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农机运输、新农机示范推广等服务。成立由农民用水户自愿参与、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用水自治的东风三干渠农民用水者协会,解决了长期以来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有人建、无人管的现状,使小型水利设施的管理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当阳市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1)政府高度重视并出台务实的支持政策。当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当阳市支持新型粮食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有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在当阳市农村经营管理局的指导下,镇(办事处)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全力协助,加强政府宣传和引导,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和鼓励农村能人、经纪人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其他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比如当阳市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的问题,2016年以来市政府与农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安排风险补偿基金2000万元撬动2亿元银行资本,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扶贫惠农信贷工作,2016年发放小额贷款8125万元,扶持新型经营主体47家。2017年上半年为1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小额信贷2820万元。

(2)依托项目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当阳市在启动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改造之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基础建设满足规模经营的需要,引导农民改小田为大田,并引入“流转、托管、入股”模式,让农民抱团发展、通过“统一品种、统一种植、统一肥科、统一管理、统一收获”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3)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服务主体加强服务组织和服务能力建设。当阳市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目前当阳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85家,各类专业合作社778家,另有农资经营主体257家。其中有国家级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社12家,宜昌市级示范社41家。拥有服务经营规模化农业专业合作社35个、家庭农场10个,都有2年以上的服务经验,从播种到收割、烘干全部实现机械化。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和用水者协会为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4)强化科技服务和技能培训。对农业机械装备驾驶和操作的技术人员每年轮训2—3次;各业务站根据各专业工作任务和计划,直接培训到村组农户;结合现场、样板及项目实施,开展田间地头现场讲解;开展科技入户、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接受农民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每年开展技术培训50多场次,培训各类人员1万多人次,印发技术资料1万余份,接受农民咨询5000次以上。

二、当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的作用

1.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从2011年开始当阳在国家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时,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把农民承包土地集中分配,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机行道宽度不低于6米,水系畅通,涝能排,旱能灌,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很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在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基础上自身也投资开展了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比如当阳东风三干渠农民用水者协会从2000年成立至今共争取国家项目资金8400万元,自筹资金200余万元用于渠道基础设施的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渠道灌溉面积由成立初期的6192亩增加到28000多亩,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2000余亩,新增蓄水能力80多万立方米。

2.推动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化和农业机械化

从2012年开始,当阳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模式,通过采用现金、土地、机械等入股的方式壮大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既集中了土地,又壮大了农业合作组织经济实力,使其有能力大量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服务于规模化经营,稳定了粮食播种面积,提高了粮食产量。

3.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了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和收储,不仅解决了粮食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问题,还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效率将部分农业劳动力从农业中释放出来。比如当阳褚家湖粮食专业合作社2015年共托管土地近15000亩,流转土地5300多亩,共计支付农户往来及分红2031万元,亩平收入近千元,比农户散户经营每亩增加200元左右。不仅合作社与农户实现双盈,而且极大地从农业中解放了劳动力。合作社还积极帮助富余劳力开展技术培训,共为300多富余劳动力拿到铲车、叉车、电工、焊工等操作证,每年外出收入近2000万元,户平增收5万元。又如当阳西楚粮仓联合社建设精品果园基地2万亩,园区内统一施用有机肥、统一修剪、统一蔬果、统一病虫害绿色防控,提升园区果实品质,增加果农效益,每斤柑桔实现卖价比普通种植户增加0.3—0.5元以上,亩增效益1500元。

4.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当阳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和用水者协会为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抓大放小,建立部门帮扶制度,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在生产、加工、销售、经营管理等环节上进行全方位、全程化服务,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健康成长,做大、做强、做优。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品牌农业、高效农业,密切了广大小农户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的联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比如当阳西楚粮仓联合社结合当阳农村的现状发展当地特色农产品,创立了“西楚粮仓”系列农产品品牌,包括“西楚粮仓”九湾大米、“西楚粮仓”双莲荸荠、“西楚粮仓”双莲鸡、“西楚粮仓”菜籽油等,并依托西楚粮仓联合社电商平台扩大农产品销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开辟了农民增收致富新门路。2017年西楚粮仓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与当阳民丰公司、宜昌民大合作社联合,提纯繁育优质鸡苗,在双莲片区培育正宗双莲鸡规模养殖户,与养殖户签订回收合同,采取品质可追溯标准化养殖方式,以母鸡16元/斤,公鸡12元/斤保底价收购,再通过电商平台面向全国销售,4斤左右的公鸡网络销售价达150元/只左右。

5.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农民大量燃烧秸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近年来如何处理秸秆成为让政府和农民都头疼的问题。当阳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取得很好的成效。如草埔镇褚家湖粮食专业合作社2015年购置秸秆打包系列机械(扫奎机、打包机、装载机、平板运输车)10台套,根据农民意愿要求秸秆还田的就在收割机上安装散草机,免费服务;要求秸秆离田的就用打包系列机免费运到田外,再将打包玉米秸秆卖给生物质发电厂,2015全年采收、销售玉米秸秆6000吨,创利税50万元。2016年2月又投资400多万元,购置2套生物质能源加工设备,就地将秸秆碳化后制成生物质能,进一步提高了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当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不足

1.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定位有待明晰

政府农、林、水等部门下属的各站、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是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主体。经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当阳还存在提供服务的各类组织定位不清晰,分工不明确的问题。

(1)村委会与村集体合作组织机构重叠。在调查中,有些村委会和村集体合作组织领导者是同一批人;有些村只知有合作社组织,不知有村委会,虽说村里能人一般出现在村干部当中,但是村委会与合作社终究是二个侧重点不同的独立组织,双方如何准确定位和履行好各自的职能亟待进一步厘清。

(2)公益性组织存在以营利为目的的风险。农业公益性服务组织本应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偿或者很优惠条件的服务,但是随着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的增多,公益性服务组织数量有限,公益性服务组织必然面临服务数量、质量跟不上和服务提供与否、好坏与金钱挂钩的问题。

2.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当阳大部分社会化服务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普遍存在组织运行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服务单一不到位等问题,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无法满足众多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

(1)村民组建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该类组织是由村民自愿组建的,受制于自身实力一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所起作用有限。当阳市部分用水困难地区此类现象突出。这类地区身处山林地带,地质灾害严重,水渠塌方严重,当地服务组织由于缺乏资金来源渠道,加上管理不规范,缺乏当地村民信赖,一旦发生旱灾难以解决村民用水困难问题。

(2)当阳多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力有限服务水平较低。当前当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比较大的困难集中表现在发展难、融资难、赚钱难上,这三难制约了服务工作开展。比如当阳大部分农业合作社规模小、资金有限、后续发展融资困难,导致这类组织服务水平低,机械化程度不高,很多只能提供单一服务,无法提供综合性服务。

3.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方式有待丰富创新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同质产品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高品质和个性化的需求应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就要求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方式也要创新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方向。比如当前当阳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于农业规模化和机械化生产发展就充分一些,服务于农业品牌化、精细化就不够充分;服务于农业生产产中就充分一些,服务于农业生产产前、产后就不够充分;经营性服务发展就充分一些,公益性服务发展就不够充分;传统的服务方式居多,现代的服务方式就比较少,如网上服务、咨询服务、数据服务等就很少;对服务内容关注比较多,对服务标准制定关注比较少等。

4.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有待完善

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金融支农服务平台、农产品公共营销服务平台、服务主体信用服务平台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平台等。通过调研,当阳这五大平台建设都处于起步阶段,亟待制度完善、规则制定、资金投入。比如如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如何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如何解决农产品产易卖难问题,如何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问题,如何培训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问题都需进一步大力完善五大平台建设。

四、借鉴当阳经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1.厘清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定位

一个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共同组成的,在体系中它们定位不同、功能各异,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提供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的农业公共服务站点定位于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由政府负责提供。村经济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微利性服务,为其他经营主体提供盈利性服务。在整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合作服务组织居于重要的基础地位,因此壮大合作服务组织实力是建设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点。农业服务型企业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特别是农业服务业龙头企业在一个区域农业社会化体系中居于核心和带动地位,发展好农业服务业龙头企业是建设好农业社会化体系一个关键。各类涉农中介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体系的重要丰富和补充,它的质量决定了体系的活力和专业化水平。因此应根据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定位,强化各自的优势,加强功能互补。

2.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升服务能力

(1)深入推进农业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服务资源,利用现有服务设施,建设一批“一站式”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载体,建设村级服务站点,推动农业公共服务触角向村社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延伸,建立健全县乡有服务机构、村社有服务站点的农业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通过农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农民群众提供“3+n”(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的多样化优质服务。

(2)大力发展合作服务组织。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为目标,扶持发展各类合作服务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为成员及其它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生产资料采购经营、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专业服务。引导农民合作社之间以及与其它服务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着力培育一批产业规模大、辐射带动力强的服务型联合社。支持村集体创办社区性合作服务组织,增强其在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等方面的统一服务功能,引导村经济合作社再联合兴办农业服务实体。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资金合作和互助服务。

(3)支持发展农业服务型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服务功能齐全、经济实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自主服务品牌的专业化服务企业。支持现有生产性农业企业发展农业服务业,使之兼有生产和服务功能。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发展种子种苗、饲料肥料等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产品加工物流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农业服务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结成利益共同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支持农垦、农机、农资、种子等大型涉农企业发挥主渠道优势,延伸涉农服务产业链,重点发展全要素、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服务业,成为集农资批发零售、仓储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生产基地于一体的集团化服务企业。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自我改造,利用社有资产、人才、网络,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生产性服务业,逐步实现基层社与农村各类合作服务组织融合发展。

(4)支持发展涉农社会服务中介组织。支持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鼓励兴办民间科技服务机构。支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家庭农场主协会等农业社团拓展功能,开展会员培训、市场信息收集、政策法规宣传、业内主体信用评定等服务。建立委托和购买机制,推动政府将适宜行业协会承担的服务职能逐步转移给行业协会。积极培育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涉农中介服务组织。

3.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

(1)完善服务机制。坚持 “一主多元”、多方参与,通过政策支持、特许经营、合同外包、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市场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农业公益性服务,扩大政府购买农业服务试点,向经营性服务组织重点选择购买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产品检验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等一批易监管、可量化的服务项目。坚持市场配置资源,打破地域、行业壁垒,推动不同服务主体之间加强产业、要素和利益联结,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点围绕粮食生产,支持服务主体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

(2)创新服务方式。可以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鼓励服务主体与生产主体合作,采取服务主体加农户、加基地、加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等方式,在农业生产各环节开展合作式服务。大力推进专业化服务方式创新,因地制宜推广订单式、承包式、代理式、融合式、保姆式等服务方式,推广作业对接、产销对接、银农对接、农企对接、人才对接、科技对接等模式,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效率。

(3)规范服务管理。按照“服务约定有合同、服务内容有标准、服务过程有记录、服务人员有培训、服务质量有保证、服务产品有监管”的要求,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管理。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服务质量要求和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指导服务主体按照服务内容,制定服务计划和管理细则,建立和完善服务台账和档案。建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体系,完善服务鉴定和纠纷仲裁机制,建立健全由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服务效果监管和纠纷仲裁评审机制,制订服务效果认定标准和损失赔偿办法,及时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

(1)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搭建并不断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为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各类集体产权合理交易提供市场交易平台和规范服务。依据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为依托推进整组整村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规范流转。

(2)完善金融支农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大中型银行向县域和乡镇延伸服务网点,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扩大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充分运用各种银农合作框架协议,广泛开展银农合作。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协同金融机构积极推行授信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担保产品研发,创新反担保方式,降低担保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支持。落实支持农业的各项保险政策,鼓励开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的政策性保险附加商业性保险改革。探索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方式。例如湖北枝江市首先组建“会社合一”的市农合联,所在辖区内合作社可省申请进入;并且由政府出资5000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为市农合联增信授信;成立市属国有企业——天雨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市农合联成员提供远低于普通担保公司担保率的信贷产品,有效解决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完善农产品公共营销服务平台。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集配中心和农产品终端销售网络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农产品销售流通体系。深入推进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充分利用成熟的农展会平台,提供市场开拓服务。加快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坚持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应用协同,鼓励发展B2B、B2C、O2O等营销网络平台,着力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

(4)完善服务主体信用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共享查询以及守信失信发布平台,加强信用跟踪管理,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将信用等级作为生产经营主体项目扶持、示范社(户、场)、农业龙头企业评选、农产品公共营销服务等的依据,引导农业主体诚信经营。对诚信自律良好的经营主体予以重点支持,享受优惠政策,对多次失信或严重失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纳入“黑名单”管理,采取取消优惠政策、取消“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限制信贷规模等措施予以惩戒。

(5)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平台。整合农民培训教育资源,加快改善教育条件,加强公益性培训机构与生产基地、经营服务主体对接,发展一批实践培训教育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坚持分类别、分层次、分产业培训,对有志从事现代农业的农村能人(实用人才)、务工返乡农民、大学毕业生开展农业创业教育与技能训练,使之成为现代农业建设后备主力军;对从事生产性作业的农民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使之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工人;对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主及其他从事经营管理的农民,强化现代经营管理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之成为企业家型的职业农民③。

注释:

①《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1—32页。

② 王建增:《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1年第33期。

③ 浙江农业信息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体系的意见》,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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