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名英汉音译中的额外意义及翻译策略探究

2018-03-29 16:42郭子凡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8年11期
关键词:专名单音节音译

郭子凡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091)

两种文化互相接触,其语言也会相互影响。在这一过程中,新的概念连同新专有名词总体上会从科技、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相对发达的文明向相对不发达的文明流动。有学者指出,语言的跨文化传播主要取决于操持这种语言的国家(民族)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小,主要体现为经济联系力、科技带动力和文化渗透力。[1]从18世纪工业革命开始,中华文明的文化渗透力便相对落后于以英语为母语的西方列强。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华民族虽在复兴之路上大步向前,但在文化传播方面,尤其是外语对汉语的词汇借用方面仍显乏力。研究表明,仅就词汇的借用而言,英语和汉语明显存在着借词数量和内容上的不对称性。[2]

过去的若干年间,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中西方文化以空前的深度和广度交流互动,汉语文化接触到了大量前所未闻的英语词汇。在这些新词汇当中,专有名词数量众多,存在着英译汉的客观需要。对于英语专有名词的汉语音译问题,以往的研究有从音位角度阐释音译方法的[3],有梳理音译研究历史并探讨音译特殊转换功能的[4],还有关注具体题材并指出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的[5]。有学者在总结学界对音译问题探究的历史和现状后指出,音译未能作为“主流”翻译方法得到足够重视,因而音译实践虽已有悠久历史,相关研究仍显不足[6]。目前研究当中,也有论及音译的操作原则者[7],但从译入语(汉语)语素入手进行双语对比考察,或探究音译产生额外语义的原理并系统阐述其应对策略的成果较少。

一、音译两原则

关于专名音译,有两条原则已经被中国译界广泛接受,即“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名从主人”的说法来源于孔子,孔子提出“名从主人,物从中国”,用以指导史书编写。后人借用这种说法指导音译活动,即要根据专名在源语中的发音来确定如何将该专名译入目的语。而“约定俗成”原则的意义是,如果某专名已有了广泛接受的译本,则应尊重约定俗成的结果予以音译,优先于“名从主人”原则。新中国成立后不久,这两条原则就得以确立。20世纪50年代,时任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的周恩来召集专家探讨外语专名的翻译问题。来自外交部、教育部等政府部门和新华社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讨论外国专名翻译的标准化问题。经过会议研究,新华社被指派按照“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原则编纂专名音译的标准译名手册。

专名翻译的标准化可以有效减少跨文化交流过程中的误解或失败。比如在一部文学作品中,如果同一个角色译名前后不一致,会给读者造成极大的困扰,更大范围内的信息交流同样如此。由于外来词语激增,名称译写不够统一的情况日益严重,而译写不规范不利于人们提高交际效率。[8]在政策制定机构的牵头之下,有了“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两原则作为总体指导,实现专名英译汉的标准化便成为可能。在实务操作案例当中,参考两原则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有助于产生更合理的音译方案。

美国总统Donald Trump姓名的音译问题就是一个实例。自2016年下半年美国总统大选成为全球热点之后,这一姓名越来越为汉语使用者熟知,学界就这位总统候选人姓名的理想音译版本问题也展开了讨论。总体来讲,存在着两个主流版本:一个是“特朗普”,另一个是“川普”。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末,主流中文搜索引擎百度上的搜索结果显示,“特朗普”有6980万条,“川普”则有5440万条,分别占比56.2%和43.8%。[9]“特朗普”版本由国内官方媒体新华社译出,而“川普”则主要是美国之音为代表的外国媒体惯用译法。上述统计结果表明,在汉语使用者当中,两种译法基本处于相互僵持的状态。“川普”版本的支持者认为该版本与英语当中的发音更接近,因此符合“名从主人”原则。但新华社相关负责人认为,“特朗普”这个译法已存在多年,并已为汉语使用者广泛接受,所以应根据“约定俗成”原则采用此译本。①

从人名Trump译法的争论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不同的译者有不同的观点,但音译两原则无疑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在纷繁复杂的英文专名汉译实践当中,仅遵照两原则来操作显然是不够的。如果不对汉字选择过程中引起的联想含义进行审视,有可能使音译结果传递不恰当的额外信息,造成误解。究其原因,还要从汉语语素说起。

二、单音节汉语语素易使专名音译产生额外意义

总体上看,目前基于音译两原则的音译基本策略是有合理性和指导性的。但汉语单音节语素的大量存在会导致汉语译本当中额外意义的产生,这种情况是无法避免的。从语言结构角度讲,作为汉藏语系重要一支的汉语,同印欧语系下的英语相比在各个层面上都有许多显著的区别。从语法学层面而言,语言是由多层语法单位构成的,小到语素,大到句子。单词由语素构成,短语由单词构成,句子则由单词或短语构成。在不同的语法单位层面之间以及同一层面的语法单位之间,都有相应规则在发挥作用。在一系列复杂的规则和语法单位的互相作用下,语言便可以有效传递信息。因此,对语言本身特征进行探索,可以有效阐释英译汉专名音译(信息传递)过程中额外意义产生的原因。两种语言在语素层面上的区别对专名音译的过程有明显影响。进一步来讲,如果这一区别没能引起译者的注意,有可能导致过度翻译问题。

有学者提出音译可分为“联想音译”和“非联想音译”。[10]“联想意义”即额外意义。在语法学定义中,语素指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无论英语还是汉语都有这一结构存在。[11]对于汉语来说,一个语素往往意味着一个音节和一套固定的意义绑定,即单音节语素。胡裕树指出,“汉语语素多数是单音节的,写出来就是一个汉字;也有双音节或多音节的,写出来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12]据统计,单音节语素约占汉语全部语素的95%,而剩下的5%左右的语素是多音节的。[13]通常认为,包括专名音译在内的外来语音译词汇,均应被视为双音节或多音节语素,即每个汉字仅代表读音而不表意,需要整体组合起来才能表达意义。而实际上,由于汉语存在大量的带有意义的单音节语素,译者在专名英汉音译活动中如选取汉语使用者熟悉的常构成单音节语素的汉字便会引发读者不同程度的联想,产生额外意义,从而通过跨文化交流过程在译入语中产生新的信息。

在音译实践中,一个音节必然会包含一个元音(或类似元音的)音素。语言中最常见的一种音节类型是辅音在元音前,通常用CV表示。[14]除此之外,英语中还有其他多种类型的音节,可表示为CCVC、VCC、CVC、V等。一个英语专有名词通常包含至少一个音节。当进行英汉音译时,译者需使用汉语音节代替具体英语专名当中的英语音节。而由于两种语言在发音上的区别,音译法往往很难使用作为译入语的汉语音节完美再现一个英文专名的源语发音。例如,任何一种汉语方言中都不存在辅音簇音节,而英语当中的很多单词正相反,比如Craft、Frank、Grace等。在音译转换过程中,用于替换英语音节的汉语音节虽然不被视为独立语素,但可以具有“额外意义”,因为广泛存在的汉语单音节语素常常令读者产生联想,获取额外信息。

例1:辛克警官立即将该DNA数据上传FBI的全国DNA数据库,片刻之后,比对结果出来了:这个DNA的主人,叫做杰拉尔德·炖烂脯(Gerald Dunlap),是一名惯犯。

例2:从当年的一名末轮新秀到如今球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圣迭戈闪电队进攻截锋金·邓拉普(King Dunlap)的实力可谓有目共睹②。

例1中提到的Gerald Dunlap残忍杀害了一名智力有缺陷的女性。译者在本例中充分发挥主体性,利用“炖”、“烂”和“脯”三个不常用于音译的汉字,产生了额外意义,以丑化人物形象,表达译者立场。在现代汉语中,上述三个汉字均可独立作为单音节语素,单独表意。例如“烂”字,含有明显贬义,为绝大多数汉语使用者所熟悉,因此可引起读者较强烈的联想。加上“炖”和“脯”两字,带有贬损之意的人名译本便组合而成,向读者传递了译者因人物的所作所为而对其产生的鄙夷之情。

例2是一则体育新闻,此处Dunlap指称的是一位技术高超的运动员。此处译者不应对文中人物有明显贬义倾向,因而应选用中立的、常用于音译实践的汉字(如文中译成的“邓拉普”),以弱化联想含义,否则可能与源语文本语用效果产生冲突。

三、专名英汉音译额外意义的处理策略

由于现代汉语中普遍存在单音节语素,专有名词英汉音译过程中若选用汉语使用者熟悉的非生僻字,会存在或多或少的额外意义问题。利用这一原理,可以促进产品宣传推广或达成其他主观目的,但伴随而来的还有过度翻译的风险。此外,在单音节语素的相互搭配过程中,根据构词原理,也易产生相应额外意义。例如2018年3月16日,原白俄罗斯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发表声明③,宣布该国名称Belarus的音译不再使用“白俄罗斯”译法,而改为“白罗斯”。理由是原译名“使很多中国人怀疑对方说的到底是哪个国家……我们国家并不是俄罗斯的一部分,也不是俄罗斯的某个区域,更是没有‘黑俄罗斯’这样的国家。”再次印证了音译并不是一个随意选字、模仿发音的过程。为有效应对音译过程中的额外意义问题,在“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原则的总体指导下,本文认为可有以下三条操作原则供译者参考。

1.多数情况下,尽量选用不易引发额外联想的汉字

由上文可知,针对多数英汉专名,译者应选用没有明显褒义或贬义的词语,尽量避免引发读者额外联想。在美国总统Donald Trump姓名音译问题上,新华社的官方译本是“特朗普”,本文认为这是基本符合此原则的。就“特朗普”三个汉字本身而言,其联想含义均较为中立,不易产生不符合翻译目的的额外信息。而在外媒版本“川普”一例当中,单音节语素“川”和“普”则构成了偏正型词语,联想性强,因而本文认为是较不合适的译本。“川”字有一层含义是地理概念,指中国西南的四川地区,而“普”字其中的一层含义是“汉语普通话”的意思。“川”与“普”组合,很容易分别凸显这两层意思,让读者联想起“带有四川口音的普通话”这一概念。笔者通过互联网搜索发现,此译名面世之初,网络上甚至因此音译版本出现过专门的调侃,称“恭喜川普当选,四川人民胜利了!”④“四川普通话”的意义便是译者在进行音译操作时,选用汉字过程中产生的额外意义,具有很强的误导性。译者应利用选择汉字的机会,尽其所能实现意义对等,减少额外语素的负面作用,避免有明显联想性的词语选择。

2.商业推广等特殊情况下,翻译目的为先

有些特殊情况下,译者有传递积极信息的客观需要。根据德国翻译功能学派目的论的观点,翻译行为的总体目的(Skopos)是决定翻译行为的主要原则。实现译文的诉求(appellative)功能,达到商业推广的效果,是品牌音译的目的,因此可利用“专名英译汉会产生额外信息”这一性质,有意地操纵文本,帮助实现目的。[15]在上述翻译目的论指导下,带有褒义的汉字是译者的不二选择。类似的音译方法在商业品牌译介和推广过程中很有实用价值,且格外常见。典型的译例便是品牌名Mercedes Benz。Mercedes Benz是全球知名豪华汽车品牌,中文官方翻译为“奔驰”。这一译法选用“奔”和“驰”两个汉字,通过联合式构词法组合成词,迅速在消费者心中留下了良好印象,促进了该品牌的推广。消费者(读者)会自然认为这一品牌和汽车有关,并且其产品性能优异、品质上乘。在这一实例当中,汉字的选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连淑能所言,“不少外来词通过形象性的意译或模拟拼音加形象而得以译名……大量词语通过直觉领悟便可获知其意”[16]。

3.恰当选用汉字,传递原文隐含意义

一些英文专名的命名者会通过创造专名的方式传递隐含信息,特别是文学作品的作者。针对这种情况,译者应根据语境解读文本,审慎选择汉字,利用英文专名音译到汉语过程中产生额外信息这一规律,有效传递作者蕴藏在原文当中的额外信息。如对小说《呼啸山庄》中角色名Heathcliff的音译,Heath是荒原的意思,而Cliff指悬崖。这个名字激发了读者关于人物坚韧隐忍、桀骜不驯、睚眦必报性格的联想,这也是作者命名的用意。因此,有人将其译成“希刺克厉夫”,通过选用汉字“刺”和“厉”,突出了人物性格,有效携带并传递了原作者精心布置的隐含信息,减少了文学作品翻译过程中专名信息的丢失。

四、结语

我们正身处改革开放持续深化、“一带一路”持续推进的跨文化交流新时代,成千上万的新概念、新专有名词被不断译介到汉语中来,客观上存在着音译实践的大量需求。音译实践有哪些规律、会导致什么问题、应对策略是什么,都值得学界关注和探讨。对于英语专有名词英汉音译实务来说,建国之初确立的“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两原则是具有指导性的基本原则,但有不完美之处,需要有所补充。音译过程就是用相同或相似读音的汉语音节替代相应英语音节的过程,但在此过程中,由于英汉语言差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额外意义(联想意义)。对于产生的额外信息,译者应酌情进行处理,本文的三条原则可以为实务操作提供一个思路。专名通过音译方式译入汉语时产生的额外意义问题如能引起译者的足够重视,往往可获得更高质量的译本。

[注释]

①相关讨论详见参考消息官方网站发文《新华社译名室主任:为啥Trump译成特朗普而非川普》,http://www.cankaoxiaoxi.com/world/20161126/1464522.shtml(访问于2018年3月30日)。

②两个实例均取自互联网。例1为果壳网发布、中华网转载的新闻故事,题为《38年前枉死的少女 如今终于可以瞑目了》,http://ent.china.com/star/gang/11057089/20171109/31646637_1.html(访问于2018年3月30日)。例2是一则体育新闻,题为《闪电4年2800万续约邓拉普》,详见凤凰网体育频道,http://sports.ifeng.com/a/20150221/43207193_0.shtml(访问于2018年3月30日)。

③详见白罗斯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http://china.mfa.gov.by/zh/embassy/news/b8b3447550dfb5ec.html(访问于2018年4月22日)。

④关于“川普”译本的幽默调侃讨论详见“天涯论坛”网站,http://bbs.tianya.cn/post-333-1033984-1.shtml(访问于201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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