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世说新语》记录了汉末以及魏晋时期人物的言语行迹,以描写人物为主,所以鲁迅先生将它称为志人小说[1]278-283。在《世说新语》众多人物形象中,有一类可以纳入“孝子”的行列。由于这些孝子大多是魏晋名士,因此研究者大都把他们纳入名士形象进行分析考察,很少有人对孝子形象进行研究。文章对《世说新语》中塑造的孝子形象进行归类,试图从整体上把握此类形象的特点。
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人们自古以来就非常看重一个人的德行,而“孝”通常被视为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孝经》中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2]1,清代王永彬在《围炉夜话》中也说“孝居百行之先”[3]84。可以说,“孝”一直是考察一个人德行的首要标准,汉代的察举选官制度,孝廉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科目。中国古代社会出现了一系列孝子形象,诗文小说等各种文学作品对孝子形象也不乏刻画与称颂。由于儒家思想在封建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对这些孝子的考察品评也多受此影响,《世说新语》也不例外。受魏晋时期特殊的时代风尚影响,《世说新语》也记录了一些突破儒家标准的孝行。
《世说新语》对“孝”的描写以《德行》篇为主,一共10则内容,塑造了王祥、王戎、和峤、祖纳、王悦、范宣、陈遗、王绥、孔安国、吴坦、吴隐11个孝子形象,此外,《任诞》篇的3则内容集中塑造了阮籍这一孝子形象。除了这两类直接描写的条目外,在《世说新语》原文及刘孝标注中尚有许多间接涉及“孝”的内容,例如《方正》篇第五条说诸葛靓因为父亲诸葛诞被晋太祖杀害而发誓不见晋世祖,不愿意在晋为官,《方正》篇第三十二条写王敦想以不孝之名废掉晋明帝,温峤说晋明帝“以礼侍亲,可称为孝”[4]178等。
《世说新语》刻画孝子形象与魏晋特定的时代风尚有关。魏晋帝王特别重视一个人的孝行,《言语》第九十条记载了晋孝武帝曾经讲习《孝经》,史籍中也记载了晋朝皇族讲述《孝经》的细节。皇帝重视《孝经》,重视一个人的孝行,大臣、民众们则会跟从,所以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曾说:“魏晋,是以孝治天下的。”[5]115并且他还对魏晋时期为什么如此重视一个人的孝行作了解释:“因为天位从禅让,即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便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5]115
魏晋时期是中国古代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尤其是两晋时期,曹魏篡汉而立,随后司马氏又篡魏建立晋朝,晋朝统治者大肆屠杀异党,士人变得更加谨慎,清谈玄理和任诞之风逐渐大盛。名教和自然的关系作为清谈的主要论题始终贯穿在士人生活中,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直接影响着士人的言行,对“孝”的实施方式也受此影响,一些人以礼尽孝,一些人则以情尽孝,由此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行孝观念。《世说新语》对这两类孝子形象都作了细致刻画。
《论语·为政》篇中,孔子说侍奉父母要“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6]13,主张对父母以礼尽孝。《孝经》中孔子对这种侍奉父母的“礼”有详细的说明:“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2]25就是说,对于父母,日常生活中要保持恭敬,侍奉父母的时候要使他们快乐,父母生病了要真心为他们担忧,父母去世了要有悲哀之态。在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社会,这成为人们日常尽孝以及考察孝子孝行的标准。《世说新语》所塑造的孝子形象大多属于儒家以礼尽孝的典型,其事迹主要分布在《德行》篇。按照作者所描写的内容则又可细分为以下几种:
王祥是中国古代家喻户晓的孝子,《世说新语》对他的记载在《德行》篇第十四则中可见,其中叙述了王祥的两个小故事。其一,他尽心尽力地侍奉后母朱夫人,家里有一颗李子树,朱夫人让他一直守着这棵树,后来突然起了风雨,王祥因为担心李子被打掉就抱树而泣。从这则小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王祥对后母绝对顺从,对其交给自己的事情非常上心。另一则故事是:“祥常在别床眠,母自往暗斫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还,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请死。母于是感悟,爱之如己子。”[4]9这则故事或许有些荒唐,但显示了王祥对后母的顺从已经到了就算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的地步,从而凸显了王祥的孝行。王祥是中国古代二十四孝图中“卧冰求鲤”的主人公,对其孝行的记载最早见于干宝的《搜神记》[7]199,刘义庆的《世说新语》对王祥故事的叙述虽然内容有异,但也表现了王祥对后母的绝对顺从。
《论语·为政》篇记载子夏曾向孔子问孝,孔子云:“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6]15孔子提出对父母尽孝过程中最难的是能够和颜悦色、毕恭毕敬而毫无怨言地侍奉父母。就算日常不让父母辛劳,有美酒佳肴先让父母品尝,但若做不到时常对父母和颜悦色、毕恭毕敬,就仍算不上孝敬。《德行》篇第二十九则记载王悦“为人谨顺,事亲尽色养之孝”[4]17。王悦是丞相王导的长子,文中说他“与丞相语,恒以慎密为端。丞相还台,及行,未尝不送至车后”[4]18,这是对他“色养之孝”的进一步说明,他侍奉父母尤其谨顺,父亲王导每次入朝,他都要送上车,这也许是小事,但无疑体现了王悦对父母的尊敬。《论语·为政》篇孔子曾云:“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6]14孔子认为,对父母只尽日常奉养的义务,这就和犬马等动物毫无差别,日常奉养中对父母的尊敬,是人之行孝与动物之行孝最大的差别,王悦能够做到这一点,所以说他“事亲尽色养之孝”。
《德行》篇第二十六则记载祖纳“少孤贫,性至孝,常自为母炊爨作食”[4]15。这则故事特别简单,只提到祖纳“为母炊爨作食”。亲自给父母做饭自古以来就是表达孝心的一种方式。可以想见,在物质条件非常差的情况下,一个至真的孝子宁愿自己饿肚子也不会让父母忍受饥饿之苦。祖纳性本至孝,年少孤贫而亲自为母亲做饭,体现了他对母亲的关心。这则故事通过一些平常小事塑造了一个至真至纯的孝子形象。
《世说新语》对陈遗的描写不仅有细节方面的刻画,而且还指出了孝行的因果报应:
新世纪中国工业设计风起云涌,在设计创造的路途中,所有人都未曾停下脚步。作为行业的深潜者与推动者,当回忆如潮而起时,一桩桩、一件件故事在记忆中如飞鱼穿行、腾跃出水,见证着改革开放40年间中国工业设计事业的发展。
吴郡陈遗,家至孝。母好食铛底焦饭,遗作郡主簿,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录焦饭,归以遗母。后值孙恩贼出吴郡,袁府君即日便征。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未展归家,遂带以从军。战于沪渎,败,军人溃散,逃走山泽,皆多饥死。遗独以焦饭得活。时人以为纯孝之报也。[4]27-28
陈遗的母亲喜欢吃铛底焦饭,他在做郡主簿时注意收存焦饭然后送给母亲吃,后来陈遗被拉去从军,他未来得及把收集的焦饭送给母亲,最后自己反而因为这一囊焦饭而免于饿死。在这些戏剧化的描写中,刘义庆不仅刻画了一个关爱母亲的孝子形象,而且以因果报应凸显了对父母行孝的结果,从而彰显了行孝观念。
《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2]1人的身体是父母给的,所以应该爱护,如果一个人连父母赐予自己的身体都不知道爱护,何谈对父母行孝?所以在孔子看来,爱护自己的身体是一个人行孝的开始。《德行》篇第三十八则记载了范宣8岁的时候,在家中后园挑菜,不小心弄伤了指头,于是就大哭起来,身边的大人问他是不是太痛了,范宣却说:“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4]22这则故事说明范宣儿时深受儒家孝道思想影响。
《孝经》中说对父母尽孝的一种方式是“病则致其忧”[2]25,在父母生病的时候要充分表现出对父母健康的忧虑。在父母生死未定的时候,子女更要表现出忧愁。《德行》篇第四十二则记载王遂的父亲在江州被人追杀,存亡未定,“王遂在都,既忧戚在貌,居处饮食,每事有降”[4]25。因为担心父亲的生死,王绥忧戚不定,饮食都有所减少,以至于当时的人都称他为“试守孝子”。通过“居处饮食,每事有降”这一细节描写,可以看出王遂对父亲的担忧,从而得见王遂的孝行。
孔子在《孝经》中所说的“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2]25是指父母去世,子女要表现出了极大的悲痛,祭奠父母要非常严肃。在父母死后表示哀悼时,儒家也强调礼仪,所谓“祭之以礼”。《世说新语》中刻画的孝子在父母死后表现出极大悲哀,祭之以礼的有和峤、吴坦、吴隐、王绥等。
《德行》篇第十七则通过与王戎作对比来塑造和峤的孝子形象,“王鸡骨支床,和哭泣备礼”[4]11。和峤在父母死后按照儒家礼仪对父母进行哀悼,所以刘仲雅说和峤属于“生孝”。与和峤一样的还有吴坦、吴隐二兄弟,其文曰:
吴道助、附子兄弟居在丹阳郡后,遭母童夫人艰,朝夕哭临及思至、宾客吊省,号踊哀绝,路人为之落泪。韩康伯时为丹阳尹,母殷在郡,每闻二吴之哭,辄为凄恻,语康伯曰:“汝若为选官,当好料理此人。”康伯亦甚相知。韩后果为吏部尚书,大吴不免哀制,小吴遂大贵达。[4]28-29
吴坦和吴隐二兄弟在母亲逝世后,日夜以泪洗面,号痛哀绝,旁人听了也不免为之落泪,他们的这一孝行,最后感动了韩康伯和他的母亲,等到韩康伯做吏部尚书时,吴隐受到重用。古人在刻画孝子的孝行时,常常会以“孝感动天”的结局来强化凸显,刘义庆在《世说新语》中刻画孝子形象时也常常突出孝子孝行的因果报应,以现实的结局显示孝子得到好报,起到启示后人的作用。
《孝经》中孔子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2]1孔安国曾深受晋孝武帝的重用,在孝武帝死后,“形素羸瘦,著重服,竟日涕泗流涟,见者以为真孝子”[4]28,足见他对孝武帝的哀悼不亚于哀悼自己的亲生父母。儒家倡导事君如事父,孔安国的这一哀悼死者的行为也可以看作孝行,只不过他的孝在很大程度上与忠混为一体。
魏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清谈玄理和老庄之学大盛,传统的儒家观念受到冲击。“道家明自然,儒家贵名教”[8]1,名教和自然的关系成为人们日常清谈中的一个主要论题。在此风尚影响下,士人的言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世说新语》所刻画的一些行孝的方式就突破了传统的儒家标准,如阮籍和王戎在父母逝世后,选择的哀悼方式是不拘礼法,顺从自然,以情尽孝。
阮籍和王戎都是“竹林七贤”中的人物,是魏晋名士的主要代表,其中尤以阮籍影响最大。《晋书》中称阮籍“容貌瑰杰,志气宏放,傲然独得,任性不羁,而喜怒不形于色。或闭户视书,累月不出;或登临山水,经日忘归。博览群籍,尤好《庄》《老》”[9]1359。虽然阮籍早期也受儒家思想影响,但不久就转而研习老庄,成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典型。阮籍为人狂放,任性不羁,尤好饮酒,纵酒是他任性狂放行为的一种,也是他浇心中块垒的方式之一。《世说新语》对他的记载很多都与酒相关,《任诞》篇第五条记载了他因为步兵校尉厨中贮有好酒数百斛而求为步兵校尉,《晋书》中还记载了他醉酒60日以拒绝司马昭的请婚一事。阮籍如此好酒,《世说新语》对他以情尽孝的描写也离不开酒。
《礼记·间传》中有言:“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中月而禫,禫而饮醴酒。始饮酒者先饮醴酒,始食肉者先食干肉。”[10]836儒家认为父母死后子孙要服丧3年,其间“食旨不甘”[2]38,守丧结束才可以饮醴酒(一种甜酒),喝了醴酒之后才可以喝平时之酒,并且食肉的时候也要先食干肉。儒家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处于主导地位,很多人服丧都严格遵守这个规定。而《世说新语·任诞》第二条记载:“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4]390阮籍在为母亲服丧期间仍旧像平常一样饮酒食肉,这以儒家标准来看是不合礼的,所以何曾对晋文王说:“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4]391《礼记·曲礼》曰:“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10]36这就是说在服丧期间如果身体有疾病则可以饮酒食肉,但身体痊愈以后仍旧要遵守服丧之礼,如果不遵守服丧之礼就属于不慈不孝。晋文王深知这一点,所以他说:“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4]391在晋文王看来,阮籍是因为过度悲伤导致身体有疾才饮酒食肉,所以这是符合丧礼的。结合《任诞》其他条目所描写的阮籍服丧期间纵酒食肉的表现,可知晋文王的这种判断是片面的,但他看到了阮籍服丧期间因为纵情而伤心过度,毁顿不堪。《任诞》第九条记载:“阮籍当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4]393第十一条记载:“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4]394从这些条目可知阮籍服丧期间的纵酒食肉是他任性放诞、不遵礼仪的表现之一,不能轻易地以儒家服丧之礼来判断他服丧期间的任诞行为是不慈不孝。阮籍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所以他在母亲逝世之后对自己的悲哀情感不加节制,属于一种死孝,这种尽孝方式对人的伤害很大,甚至不免毁心灭性。
王戎和阮籍一样是以情尽孝的孝子,《世说新语》对他的记载见《德行》篇。作为竹林名士的代表人物,王戎的行为方式和阮籍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德行》篇第十七条记载王戎在母亲逝世以后“鸡骨支床”[4]11,意思是因为过度悲哀而日益消瘦。《孝经》中说为父母服丧“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2]38。在孔子看来,为父母服丧需要有一定节制,千万不能以死伤生,毁心灭性。王戎因为顺从自己的情感而不加节制,日益消瘦,所以《德行》篇第二十条裴令说:“若使一恸果能伤人,浚冲必不免灭性之讥。”[4]13王戎和阮籍以情尽孝,顺从自己原始的情感不加节制,所以难免对自己的身体会有所伤害,但撇开这一点,我们看到的是他们的至孝之心。
《世说新语》刻画了以礼尽孝和以情尽孝两类孝子形象,这些孝子形象受当时特定时代风尚的影响,反映了魏晋时期人们对“孝”的重视。虽然两类孝子形象尽孝的方式不同,但都凸显了自古以来就备受重视的德行方面的孝行,在现代社会中也仍有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