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编校融合与编校配合

2018-03-29 03:45尹清强
传播与版权 2018年5期
关键词:校样原稿编校

尹清强

随着中国图书出版规模的不断扩大,图书质量问题越来越引起各级新闻出版部门的重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每年都会组织图书质量检查,每年也都会有一批图书编校质量不合格。在公布的差错原因中,“一般性字词差错”成为首要的差错原因。

这些差错,既属于《图书编辑工作基本规程》规定的编辑的工作范围,也属于《图书校对工作基本规程》规定的校对的工作范围。但板子几乎肯定会打在责任编辑的身上,因为根据责任编辑负责制,责任编辑承担责任是理所当然的,但责任编辑肯定会抱怨,这么明显的错误,校对怎么就没看出来呢?编辑和校对,图书质量保障的两个关键角色,如何在新形势下相互协作、紧密配合,保障图书质量呢?首先要从编辑和校对这两个角色的关系谈起。

一、编辑和校对的融合之势

(一)工作客体一致

《图书校对工作基本规程》指出,(传统)“校对的首要任务是:将校样与原稿逐字逐句比照,检查两者的异同,发现‘异’,即校样上与原稿不同之处,原则上依据原稿改正校样。”即传统校对有两个客体——原稿和校样。书稿电子化后,已将原稿与校样“合一”了。编辑和校对双方在同一份稿子上进行加工。编辑加工后拿给照排改,然后校对人员校对后再拿给照排去改,尽管他们对稿子所做的加工有实质的不同,但他们面对的客体却确实是同一份书稿。

(二)工作方式趋同

传统上,通读是编辑的主要工作方式,但不是校对的主要工作方式。校对除了读校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校对方式,如折校、点校等。而目前,传统的折校、点校等校对形式已经不复存在,通读成为人工校对的最主要的校对方法。当然,编辑的通读和校对的通读在重点、心理、方式上有实质不同,但从表面上看,他们的工作方式几乎是相同的。

(三)工作目标一致

编辑关注的是图书的内在价值,包括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因此编辑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提升图书质量,对读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传统的校对是对原稿负责。因为在铅印时代,排字过程是手工操作的,很容易出现倒字、错字、多字、少字等差错,校样与原稿的异同成为图书差错的突出问题,校对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与原稿相同。计算机技术介入出版生产过程后,校对客体发生了变化,校对无原稿可资比照,(对原稿负责)失去责任依凭。加之编辑工作战线拉长,科技的发展使排版的差错概率日益降低,校对如果固守“对原稿负责”的传统工作目标,其实就是不负责任。因此现代校对理念要求校对要把消灭一切差错作为自己的终极目的和道德责任,对读者负责、对社会负责。这样,编辑和校对的工作目标就取得了一致。

(四)工作范围互相延伸

现代出版中,编辑承担了部分校对的工作。在《图书编辑工作基本规程》中,对编辑“加工整理”有详尽的要求。这些要求,很多是与校对的校是非内容重复的。可以说,“编辑不但是原稿的第一位读者,而且在审理原稿时,亦是第一位校对”。现实中,根据责任编辑负责制,编辑要为一本书的质量负责,编辑除在审读、加工整理等环节做好本职工作外,在校对环节也丝毫不敢松懈。在一些校对力量比较弱或根本没有校对室的出版社,更是如此。

同时,当下的校对人员已把自己的定位从原来的“校对人员”变成了“校对编辑人员”,没有校对人员还把“对原稿负责”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没有校对认为自己只需做好“校异同”工作。现实工作中,校对已经是编辑工作的延续、补充和完善,校对人员自觉地承担起了助理编辑的职责。

可以说,编辑是一本书的第一校对人,校对是这本书的最后编辑。

(五)身份趋同

上面说过,校是非应经成为校对的基本任务,通读成为校对的主要工作方式,在通读的过程中发现“是非”,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文化积淀是不可能胜任的。因此,现代校对不是一种简单的、刻板的机械劳动,而是一种复杂的博学型、智能型劳动。也因此,各出版社的校对人员的学历越来越高,能力越来越强。很多校对人员工作几年后都转为编辑。编辑能力要比校对能力强的传统观念已经越来越弱化,甚至有人认为,校对面对经过编辑加工的文稿,印刷前的最后关头把关,这最后把关人的水平要在编辑之上。现实中,有的出版单位实行编校合一,编辑做校对,校对做编辑,编辑和校对的身份已经同一化。再如一些大学出版社,依托学校资源,使用很多教师和学生做校对,他们的专业知识比编辑更强,在某些方面,编校关系甚至颠倒。

有人认为这是消灭了校对,实际上是校对身份融入了编辑,编辑和校对双方的身份鸿沟已经不复存在。

二、编辑和校对的配合

如上所述,现代编辑和校对的工作客体一致,工作方式一致,目标一致,工作范围互相延伸,身份趋同,编辑和校对已经相互融合,编辑人员和校对人员如果不能很好地相互衔接、相互适应,显然不利于图书质量的提高。如果能让编辑和校对在自愿的前提下结成对子,形成以书稿为单位,以编辑为主导、以编辑和校对互相合作为基础的编校小组,必将既推进编校质量的提高,同时又有助于编校相长,提高编校队伍的业务素质。

(一)互相选择

目前,图书校对的安排一般由校对科(室)安排,校对环节涉及的各校次的校对人员直接与校对科(室)对接,校对科(室)负责与校对人员的接洽,如收发校样、登记校对单、评价校对效果、统计校对数量、发放费用等。校对人员对校对室(室)负责,按校对数量领取校对费,与编辑的直接交流不多。这种编辑人员和校对人员相分离的情况,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的编校现实。

要想改变这种局面,责任编辑和责任校对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组成有效率的编校小组。

首先,责任编辑选择或邀请责任校对。责任编辑可以根据稿件内容、出版周期等情况,在对校对人员专业、能力、态度、档期等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合该书稿、能与自己相互配合的校对人员作为该书的责任校对。

其次,责任校对同样可以选择责任编辑。比如,校对认为这部书与自己的专业对口,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而愿意担任责任校对,或者认为该书稿自己不能把握,编辑改稿粗疏,不注意细节,校对起来十分费劲而不愿意担任责任校对。

编辑和校对互相选择,如此,既可以体现编辑与校对只有分工之别,而无尊卑之分,也可以间接督促编辑在加工书稿时精益求精。

(二)明确责权

责任编辑和责任校对组成编校小组之后,要确定各自的责任和权利。

责任编辑应作为编校小组的主导,或组长,是该书质量的总负责人。编辑除了做好规定的本职工作外,在编校小组中,应负责确定相关标准,主导编校风格。每个校对者心中都有一个内在的标准。这个标准由外到内发展,再由内到外,循环往复,不断强化,形成自己的编辑风格。如表述方式、格式,既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时,校对者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和习惯对图书进行编辑。责任编辑和责任校对的标准不一致时,就需要双方商量,当无法取得一致时,应以责任编辑为准。最后的成书应体现编辑的编校风格。

责任校对是本书校对的总责任人和总协调员,负责“组阁”:大致确定一校、二校、三校的分工,并通盘考虑三个校次的质量把关措施,把质量责任再分解到每个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员。同时责任校对应参与本书校对全过程,承担终校(或通读检查)和文字技术整理,协助责任编辑解决校对质疑,并最后核对付印清样或胶片。责任校对应在书名页上署名,以示对本书的校对质量负责。

(三)无缝对接

编辑和校对是图书出版的相邻工序,他们对稿件的处理各有侧重,实现无缝对接,可以切实提高编校质量。

在书稿把握上实现无缝对接。编辑加工要斟酌字句,其出发点是为了表达更准确、更精巧,斟酌的目标是“好不好”。校对过程也要字斟句酌,但其出发点是用字造句有无错误,斟酌的目标是“对不对”。双方各有侧重,才能较少重复,提高效率。

在优势互补上实现无缝对接。编辑的优势在于:对稿件内容熟悉,修改删减增添情况了解,对其中校对的难点、重点易于掌握。但是,也有一些不利因素,一是往往由于稿件是自己经手,过于自信,容易在不大注意的地方一错到底,甚至出现常识性错误;二是由于习惯性编辑操作和习性,对稿件处理存在某些盲点,如一些规范化的用字用词,或者标准化出版要求,有时会轻易放过;版式、字体、版本记录等差错,有时亦不易察觉等。而校对恰好应该弥补编辑的不足,在优势互补上与编辑首先无缝对接。

在处理重点上实现无缝对接。编辑和校对可以沟通和约定各自的校对重点。编辑和校对之间,上一校和下一校之间,感觉哪些把握不准,比如专业性的东西,可以相互沟通,明确各自的校对重点。

(四)编校相长

编辑和校对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可以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即编校相长。

传统的“校对质疑,编辑排疑”把校对放在了从属的地位,实际上,编辑和校对是图书出版的两个阶段,两项工作的重点不同,无高下之分。特别是现代很多校对人员的学历越来越高,能力越来越强,特别是专业方面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完全具备了与编辑平等对话的基础。当把编辑和校对放在平等的位置上相互交流,将消除编辑与校对之间无形的鸿沟,大大提高双方的素质。同时将编校本来密不可分的专业职责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组成一个命运共同体,有利于编辑质量与校对质量的同步提高。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持续加强对各类图书质量的检查,各出版社的编辑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不过,只要把握住当下编辑和校对关系的新变化,编辑和校对协力配合,同心同德,图书质量就有了保证,图书质量就一定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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