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 烨
中国营改增作为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重点税制改革,从2012年首次在上海试点,经过近4年的层层拓展,2016年5月终于在全国全行业展开营改增改革。我国自从1994年以来共经过三次重大税制改革,而营改增也是三次改革中最为重大的一次。印度是世界上与我国国情最为相似的第三世界国家,例如人口众多、以农业为主产业等。2017年7月1日印度正式实施GST(货物和劳务税,The Good and Services Tax)税制改革,在此之前十多年来一直在筹划如何进行税制改革而不违法国家宪法。虽然印度与中国国情相似,但国家性质却截然不同,印度是联邦制国家,由中央、邦和市县组成,税改前三级政府征收的税率均不同,造成税种多且税率复杂的局面。因此,印度GST税制改革是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
印度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情况一直持续近60年,而销售税是间接税的重要部分。但印度是联邦制国家,其存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征税主体,甚至在邦与市县中也存在税率不同的情况。这种税收标准的不统一造成了国内资源的不均衡集聚以及重复征税问题,征税效率异常低效、混乱。20世纪80年代,印度开始意识到该税制的弊端,将部分消费税改变为增值税,但却未改变中央和地方的二级征税主体。20世纪90年代,印度政府开始实施重大税制改革,但其只是对税制结构进行了调整,并没有改变中央和地方二级征税主体现状,其主要贡献在于引入了服务税,这也为GST税制改革埋下了种子。21世纪,印度这种二级征税主体情况严重阻碍了其自由市场的形成,销售市场逐渐偏向税率较低的邦,这时政府开始着手进行GST改革,从2000年至2010年十年间,GST税制改革由于各邦反对却仍未成功。2014年印度政府首先提出对宪法法案中关于税制规定进行修正,2016年GST税制法案正式通过,进而形成了中央、地方共享税的格局,从根本上解决了GST税制改革违反宪法的问题。
中国营改增税制改革从2012年开始试点,层层递进,直至2016年5月正式全面推行,目前取得了显著成就。其改革缘由主要是营业税弊端明显,一是营业税根据销售额进行征税,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征税现象,约束了产业发展,因为产业链条越长,重复征税越严重。二是增值税改变营业税销项、进项不能抵扣的弊端。2012年我国首次将现代服务与交通运输也纳入上海地区试点范围,2015年将建筑业、房地产、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6年全面推行改革。在全面推行改革一年多以来,我国取得了显著成就,在2016年7个月在26个行业减税金额达到1404亿元,总体税负下降达到15.65%。并且在2017年7月1日,我国取消13%的税率,将四挡税率兼并至三挡。这一举措与印度GST税制改革均对本国经济发展、税务体系建设,乃至世界税务具有重要意义。
GST税制改革在于间接税(消费税),而不是直接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度和中国的税种有所不同,其与美国的税种却更为相似,消费税属于价外税,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支付的价格不包含税,需要另外支付税费。且在商品购买小票上会注明消费者支付的税费是多少。印度此次税制改革实际上市引入三种税制,分别是SGST(邦)、CGST(中央)和IGST(跨邦)。其税种判断重点在于商品销售和供货商是否属于同一邦,同一邦销售缴纳SGST和CGST税,跨邦销售缴纳IGST税。由邦征收的税费由中央和邦共享税收收入。
印度税制改革后,将税率统一为四挡,分别是28%、18%、12%和5%,其中税率为28%的商品有私人飞机、摩托车、汽车、吹风机、剃须刀、口香糖等,服务有电影院、赌马和五星级酒店。税率为18%的商品有照相机、钢铁产品、蔬菜、售价超过500卢比的鞋等,服务有品牌服装加工、IT服务、电信服务、有空调的酒店等。税率为12%的商品有手机、雨伞、果汁、黄油、冷冻肉制品和超过1000卢比的服装等,服务有外派劳务、化肥、商务舱机票和没有空调的酒店等。税率为5%的商品有救生艇、500卢比以下的鞋、1000卢比以下的服装、煤炭、煤油等,服务有小餐馆、交通服务等。免税商品有邮票、报纸、面包、面粉等,免税服务有1000卢比以下的酒店。钻石的税率为0.25%,黄金的税率为3%。
在税号注册方面,跨邦交易的企业、电商平台及其内部商家、年收入超过2000万卢比的商家等必须注册GST税号。对平台类企业进行专门规定,关于电商、打车、外卖等平台,平台有责任对其入驻商家进行税费扣除和GST税号注册,目前商家税费扣除是2%的IGST或者1%的CGST和1%的SGST。
关于印度GST税制改革思路,本文主要归纳为三方面。
首先,设计出了具有印度特色的税务体系,一是双轨设计,这是一种变通的双轨GST,邦内的货物由邦内与中央共享税收,而中央管辖区域的货物由中央进行征收,且中央和邦实行统一税率,有28%、18%、12%、15%四档税率,对钻石、未经加工的宝石以及金、银等少量项目适用3%或0.25%的低税率。特定奢侈品和有害商品在适用28%税率的同时,还需征收附加税,出口适用零税率,即进项税允许抵扣(退税)。二是利益补偿,由于原来税收体制下邦与中央实行分别征税,邦征税属于自己的收入,而现在属于中央要与邦分享邦的税收,邦的利益受到了极大挑战,因此中央设计了补偿机制,中央在5年内补偿GST改革给邦带来的税收损失,并成立“GST补偿基金”,且为了邦能够及时取得税收,不影响其区域发展,中央规定每2个月与邦进行一次结算。
其次,税制改革循序渐进,一是建设税务信息化系统,由于之前实行中央、邦两级税务主体,导致邦间的发展集聚不平衡,信息化水平差异较大,在GST税制改革初期要实行信息化统一监管难度很大,为此中央专门成立信息网络监管企业,其中中央与邦占股49%,非政府机构占股51%,并会开发了GSTN系统,虽然在近两月内陆续发生税号混乱、税务登记环节异常复杂、系统奔溃等众多意外,但其仍在努力完善税务信息化建设。二是税务人员事先培训,印度政府在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陆续由NACIN对中央及各邦约5.2万名税务人员进行税务培训,并以16种语言在700多家报纸上进行了知识普及。虽然以上措施采取很及时,但据印度相关机构9月份调查,40%的企业仍然对GST税制一知半解,三分之二的企业未能成功安装GSTN系统。
最后,取得了部分成效,在改革几个月以来,GST税制还是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改革一个月时税收收入达到9228.3亿卢比(约合人民币950.5亿元),这已经超过预计金额9100亿卢比(约合人民币937.8亿元)。但仍然是喜中有优,由于GST税制改革的影响,印度服务业和制造业PMI指数首次暴跌,创历史最低,且众多行业反映强烈,糖果业、彩票业、电影业等众多行业进行了罢工。由于出口退税时间为3个月到一年,导致7月份印度出口额创历史最低。
综上所述,印度GST税制改革的思路清晰,层层递进,意在打通整个市场链条,重新配置税收资源。但税制改革思路仍需继续拓展和外延,考虑不同行业利益,也可以效仿中国在不同行业、不同省份进行试点推广,而不是突然在全国展开税制改革。
由上述可以看出,印度的GST税制改革不同于中国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思路,印度是联邦国家,虽然国情与我国相似,但其却走出了“美国税务”的路。首先,中国营改增税制改革采取的是循序渐进方式,2012年开始,从上海区域现代服务业与交通运输业开始着手,经过4年多时间逐渐拓展至全行业、全国范围。从一个省到八个省,再到全国。中国是在营改增税制改革过程中的层层递进。而印度采取的是一次性完成,是在GST税制改革后的层层递进,它率先在全国范围内一次性完成税制改革,然后再层层递进信息化建设、税号申请等工作。因此,中国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范围拓展用了4年,而印度不到一个月。随之带来的是,印度多行业罢工、信息系统奔溃、PMI指数暴跌等状况。一是由于国家重大税制改革没有给国内企业、各行业足够的缓冲时间;二是印度人口众多,不能够同时进行改革,而是分割成众多小部分进行改革试点。此外,印度税制条件太多,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划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上年度的营业额,而印度则规定了营业额范围(200万卢比-750万卢比),还对纳税人性质进行了规定,例如电商平台不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这直接导致了全国只有10万纳税人有资格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印度GST税制改革后的税率共有四挡,分别是28%、18%、12%和5%,具体不再赘述。而我国2017年7月1日以后税率变为三档,分别是17%、11%和6%,取消了2016年5月提出的13%的税率,其中销售货物中的电子出版物、农药、化肥、农机、食用盐等由13%降为11%。中国增值税相比印度增值税征收更为简单,中国财经报网称印度GST税制改革为“世界上最复杂的增值税制度安排”。印度除了以上提到的四挡税率,还有0.25%与3%两档税率。因此,若是不考虑零税率,印度共有六档税率,在超过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税率档次。这势必会带来两种结果:一是税目划分异常艰难,尤其对于从事混合型交易的企业,难以区分适合的税率,这一点尤其体现于甜品制造商,这也是甜品制造商进行优先罢工的重要原因。一般甜品适用税率5%,但其原料中有巧克力、冰激凌等,这些原料直接将甜品带到了28%的税率行列。二是税务机关为了应对偷税漏税行为,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纳税人会故意错误划分税率,从而达到偷税漏税目的。此外,印度实行了一档28%的税率,该税率在世界上很少国家适用,一般在极个别国家用于奢侈品,但印度适用项目异常广泛。据《印度快报》8月1日报道,由于五星级酒店适用税率提高到28%,导致酒店大型会议等活动举办次数极具下降,部分酒店客户逐渐转向泰国、新加坡等税率较低的国家。因此,印度与中国税率比较可知,印度税率档次划分及税率高低划分极大影响了其产业发展积极性。而中国税率间保持了很好的衔接性,且在逐渐减少档次划分,这为中国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成功奠定了良好基础。
印度GST税制改革被世界众多媒体称为具有跨越性的财务发展,但同时也被称为世界上最大胆的财税改革。前者肯定了其改革成果,后者道出了其改革的喜中有优。我国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表示,印度税率档次过多极大的破坏了增值税中性,更加夸张了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性,对蓬勃发展的产业产生了巨大的压力。为此,本文着重分析和比较了印度与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思路及税率,并详细分析了印度GST税制改革的重点、思路。同时,鉴于目前印度税制改革刚刚实施2月有余,并未采取过多调控措施,建议后续研究可以进一步跟踪其发展趋势。
[1]杨志勇.印度商品和服务税(GST)开征的意义、挑战及未来趋势〔J〕.国际税收,2017(08).
[2]杨志勇.酝酿中的大变革:印度计划全面实施商品和服务税〔J〕.国际税收,2015(01).
[3]龚辉文.印度货物劳务税改革及其启示〔J〕.国际税收,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