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党细乐的传承机制与生存策略

2018-03-28 23:15刘彦
关键词:乐人上党咽喉

刘彦

(山西省音乐舞蹈曲艺研究所,山西 太原030001)

上党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处在与河北、河南交界的地带,丹河、沁河穿行而过,是中原通往三晋的重要通道,又因居太行山之巅,故被称为“上党”。汉代刘熙《释名·释州国》载:“党,所也。在于山上,其所最高,与天为党,故曰上党。”古上党作为京畿之地,经济发达,文化繁盛,民俗文化形态特色鲜明、多姿多彩。上党民俗礼仪细乐(以下简称上党细乐)是当地流布最广、储量最大的民间音乐形式。2009年,上党细乐以“壶关县牛府鼓乐社”为保护单位,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党细乐主要服务于当地的庙会赛社、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传承上党细乐文化的乐人群体又称“乐户”,多以家族为单位结成相对固定的班社,在特定的礼俗活动中以其擅长的执礼人身份指导执行社会群体的生活规范与秩序,并以灵活的艺术实践表达着丰富的地方文化和当地人民的认知与情感。据乔建、刘贯文及山西社科院学者在1994年的调查,上党地区各地散居的乐户约有151户,其中分布最为集中的地区有壶关、陵川两县。在此基础上,笔者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重点对壶关、潞城、陵川等地进行了调查,发现各地乐户无论从传承分布范围还是规模来看,总体呈现逐渐缩小之势。从其文化生态现实状况来看,上党细乐在长久的传承历史过程中仍然保持着鲜明的文化特征。

在村落生活中,艺术的创作和传承主要是满足乡民的精神需求,是与人民群众的各种交往活动紧密结合的[1]。上党细乐在当地形成了周期性的表演和活态的存续形式,至今在村落民俗活动中依然得以完整呈现。笔者跟踪调查了壶关县国家级传承人牛其云①的执仪活动,共参加了9次礼俗活动,有5次是葬礼,2次为赛社,2次为婚礼。各类礼仪活动旧时一般三至四天,礼节烦冗,现在则大多只有一至两天,但上党细乐的行业活动始终执行、传承着传统的“礼制”,各式祭祀必有仪式,仪式中也必用乐。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看到,乐人群体在社会交际、艺术实践、行业管理等方面,一直自觉并严格遵循“礼顺人情”的传统思想观念与认识,在讲求“礼”的规约性的同时也更加注重顺乎人情,通过不同方式巩固和增进与乡民的情感联系以及维系行内的“亲情”关系,并通过特定的行规、制度、组织形式予以保证和实现。它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群体的意愿,更多的还是礼俗惯制的力量,即它是传统的。

一、顺乎人情:乐人在社会互动中的生存之道

情礼关系是我国礼学思想的重要内容,缘情制礼或礼顺人情是先哲早有的思想,视真情实感为礼的根本[2]。历代儒家继承礼学思想多主张礼为情作,礼因人情而为。后来,人们纳情于礼,以礼制情,使礼制人情化、人性化,表现出浓重的情、礼并重倾向[3]。笔者在调查中,乐人牛其云讲到乐户时会常常提到“进情”。对于行外人来说,一时并不能清楚地理解,但从中始终能感受到乐人对“进情”的重视,隐约表达了这是关乎其生存的一种重要约定或基本规则。乐人们对于此“情”力量的了解与掌握与传统社会人们一样,都是源于其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必要。乐户传艺千年,与社会联系与相处讲究的就是一个“情”字,进一步讲应是“人情”。于乐人而言,“进情”不仅是顺乎人情社会的,也是对传统礼乐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鲜活运用与传承,更是以身作则积极践行“以礼制情”的行为表达。

其一,历史上乐人群体是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因社会地位低下,与广大士、农、工、商各阶层一直有着一道屏障,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生活礼仪需求而产生的雇佣或买卖关系。但职业行艺活动需要他们与其赖以生存的“衣饭”②建立起良好而稳定的社会关系。乐人们为了生存要“串百家门,吃百家饭”,更要通过合乎“情”与“礼”的行动来走进千村万社,与群众有深切的感情沟通,追求和谐、礼尚往来是其重要表征。长久以来,当地乐户在礼俗活动中特别讲究遵守“进情”的规矩。比如,某村王家,王老先生的儿子结缘迎娶,要雇他们吹奏助兴,他们就利用这个机会拿上一份喜礼呈上;某村李家老太太过八十大寿雇他们去吹奏庆贺,他们也拿上一份贺礼呈上。当场执事总管深知是一份无亲缘关系的礼品,只是一份“进情”,然后要还礼。还礼有举一返三或举一返二的,上党民间称还礼为“回头”。这是一份特殊的高于“来头”的“回头”,返还的是现金③。但行“进情”礼只是“坡路”内的科头或乐户行有名的把式,曾经一直是细乐行独家营生。可以说,“进情”进入了大小村社,进入了千家万户。

其二,乐人遵守的“进情”礼加深了乐人群体与村落的联系,体现出乐人与“恩主”在长时间的互动中追求互惠与平衡的原则,并把这种人情互动自然地融入礼俗过程。旧时上党地区乐户有“讨正月”习俗,细乐艺人装扮神鬼逐家为人祈福禳灾,代以糊口,是形同乞讨的一种活动,从腊月二十三开始可以延续到正月十五前后。村庄也都愿意图个吉利。这项活动几乎成了乐户在“坡路”内承揽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甚至关系到其一年中的办事行艺。高平建宁村乐人余和气老人讲,有一年他的父亲没有去“坡路”内的常山村“讨正月”,事后常山村社首竟不依,认为是看不起他们,几乎要免去余家去该村办事的资格。余和气父亲说了不少好话,并答应下次在该村办庙上祭祀时多增加一场吹戏才算完事[4]135。从这件小事中可以看到,乐人与村庄间的“人情”礼数是乐人生活、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来不能忽视和怠慢。因此,乐人与村落社会互惠互利、彼此尊重的基本关系和原则、礼节、规范等皆因情而设,而这种人情互动也自然地融入礼俗过程并与之浑然一体。

二、行艺规矩:礼仪传承实践中的自我规范

顺乎人情所制定的礼能巩固和增进维系乐人与人民群众间的情感关系,同时,守礼更有利于其安身立命。上党细乐行常把学艺、行艺等各项规矩称为礼,这既是对人际交往的要求,也有对操持“礼事”的自我认同和规范。但乐人们的讲述中还常常传达出另一层重要的意义,即遵礼行艺是职业乐人的生存之道,是一种行业尊严。

其一,乐器的存放。乐户艺人所用的乐器在吹奏时怎样用,用后怎样放都有礼规。艺人的乐器有多种,而鼓是“乐中之王”。在当地,乐人有俗言:“乐户不离鼓和锣,五音六律要相和,圪啦打板按宫商,圣朝要动圣朝乐。”鼓虽是一种粗乐,但乐人是尊崇的,关于鼓如何保护与存放有讲究:“用时要支起来,用毕不摞起来。装箱要竖起来,行走要背起来。用鼓要穿起来,用毕要包起来。”④如果有人用毕将两鼓摞起来放,就违背了行业礼规,意思是将“大王”垛起来,以后再没事可办了。正如农民卖牛马不能卖“笼头”一样,这也是乐户行人必须牢记的礼规。

其二,乐人的服饰。上党乐户群体是村落社会中的特殊成员,作为特定礼俗活动的仪式执行者,他们举行礼仪活动时身着的服饰是其职业标识。上党乐人的服饰形式独特,俗称“行头”,因使用场合不同主要分为四类:红事服、白事服、社火故事服、戏服。红事服只用于节日庆典、迎神赛社、官家祭祀、婚礼、寿诞等。白事服装只用于葬礼。社火故事服用于节日庆典、迎神赛社、喜事庆典等。戏服又有队戏、院本、杂剧等,因剧目而有所不同,多为神庙神诞、许愿戏、还愿戏演出。在一些特定场合,服饰的形制还有一些特殊的样式。民间流传的俗语“头戴七折八扣,身穿有领无袖,脚踏五福捧寿,手拿一尺不够”,形象地描绘出乐户艺人在执事活动中的服饰样式。乐户艺人对氅服保护与存放也有规矩,通常由专人管理。乐人们在仪式活动前更衣,必须上香叩拜方可穿戴。穿戴整齐后不得随地随意乱坐,演后完整归箱跪叩致谢。平时要确保氅衣整洁干净,如有损坏要处罚并赔偿。

其三,执礼时的规矩。为保证仪式的准确与庄严,细乐行在执仪过程中有一套严格而又复杂的自我规范体系。如迎神赛社活动有专门告知乐人的《省令乐人文》,其中有诸多关于乐人执礼仪规的内容:

“吹弹歌舞、鼓乐吹笙者务须精诚严整。衣帽新鲜,鼓乐齐备。不可懈怠苟安,聊且斯事……先记大曲四十,后记小令三千……按词章而动乐,依律吕而奉神。须要曲真调正,婉转词意,不可流于郑声;又要舞熊出象,曲尺古事,不必随于世俗。诚心尔事,切莫怠慢。恐一时之忽略,贻他日之后悔。为此省令,殷勤慎行。”[5]505

上文记载了迎神赛社时对乐人的执礼要求、行规禁忌等。这应是乐人参加重大乐事活动最基本的“礼”的准则。另外,乐人们还通过讲礼规进一步明确分工,有俗言“先生的嘴,茶房的腿”,讲的就是“主礼”与“茶房”。“主礼”作为参办礼事的总指挥,在举礼时站在神前方桌的左上方,称“礼位”,俗称“托桌角子”,只是口说指挥,不动手。“茶房”在迎神赛社中又称“前行”“后行”,举礼时要站在桌前右下方,主要负责礼事中所用的一切礼具用品,召唤乐人、参祭人及其他执事人按时到场等。细乐与礼的统一在迎神祭祀的执仪规范中得到进一步强化。

乐人群体对“礼”的遵循不仅是指其掌握的礼仪知识或技艺,还包括基于礼制要求或生存之需所形成的一整套行艺规矩,在长期不断的礼仪实践中已经融于“礼”的全过程,成为构建当地村落礼俗生活的重要内容。因此,上党细乐和乐人群体因其所具备的“礼乐”属性以及严谨的礼仪实践,在当地众多乡民艺术体系中一直占据中心地位,既在构建村落礼俗空间中发生着作用,又成为乐人实现自我生存及细乐文化有序传承的重要策略和动力机制。

三、行业崇拜:乐人群体共享的文化空间

上党细乐在文化功能上符合传统社会情与礼的需要,但乐人群体长久处于社会底层并与社会有一定隔离,使其高度重视内部的相互合作,逐渐形成以咽喉神信仰为核心的行会组织、管理活动和习俗规约,实现着对内部行业运行关系的制度化。其目的在于维护坚固的行业内部共同体,构建一个既规范行业运行又为成员所共享的文化“家园”。

其一,上党细乐的信仰空间。上党地区的乐户敬奉咽喉神。现存咽喉祠八处,主要分布于高平、阳城、陵川、沁水、泽州,主要有陵川礼义镇东陈丈沟咽喉神庙、泽州县府城村玉皇高咽喉殿、晋城市李寨乡望城头村开元宫咽喉祠、沁水县玉皇庙咽喉殿、泽州县五聚堂咽喉祠、神南村咽喉神殿、阳城县润城镇上伏村咽喉殿、高平县浩庄咽喉祠。其中,以晋城玉皇庙咽喉祠为最早。各处咽喉祠在历代增建过程中,资金募捐的主体多为乐户。如晋城咽喉祠所存的《增建咽喉祠志》⑤碑阴《计开衍施银姓氏》中,所列一百余姓氏都是周边乐户。凡有咽喉祠,必有乐户祭祀;凡有乐户集体祭祀,必有乐户集体行业活动。每年腊月初八祀咽喉神,由各家科头轮流主持祀典,仪式隆重,全县乐户班均来祀神、唱戏。如高平咽喉祠每年有两次神事活动,分别是在元宵节和腊月初八。乐人祭祀通常有庙祭、户祭、转祭等形式。庙祭前,主办科头及祝庙人员先作香会采办准备,提前一日把供神祭馔、灯笼牌匾、烛台祭器安放妥当。初七上午全县乐户到庙,耽误者要以行规处罚,午饭后开始焚香禀神。敬神礼规类同赛事供盏,有茶房主礼、主科头及各科头拜祭。户祭通常是在乐户家中都有敬奉咽喉神之位,每月初一、十五上供焚香。每年的祭祀活动除了乐户行献艺娱神、祈求对乐人的护佑外,一般群众家中有病人也要敬拜咽喉神[6]。咽喉祠是乐户传习技艺的重要场所,其凝聚行业精神的作用突出,成为乐户行共同的精神空间。

其二,上党细乐的行会组织。各地乐人每年必须参加的“咽喉神”腊八节香会赛除了交流技艺外,更为重要的是由行会组织对各班一年的执事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旧时上党各县乐户都有共同的香会、公议会等行会组织,多由当地科头组成。科头即乐户中的领事人,能够分到坡路的乐户具有独立承应办事的能力。据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调查资料,“陵川县管理乐户应差的科头有12家,阳城县有乐户科头10家,潞城县乐户科头有8家”[5]9。科头还管着若干乐户,如潞城微子镇的朱家,四支为一家户头,号称“朱四户”,每支有三四家。为了管理与协调,每县乐户行各家科头中再产生一名总科头,内部纠纷可交总科头决断,处理不了的再交官方决断。陵川乐户还有一种公议会组织,成员由科头组成,从中推选一名会长,会长却不同于总科头。这样的组织除了调解内部纠纷,还兼有维护所属乐户权利不受侵害的责任,对不严格遵守在本“坡路”办事行规等行为进行公议处理。据乐户侯成有讲,早年其父辈曾将原承揽的十个村庄的坡路典租给了高平建宁村余家乐户,后来要赎回时,余家不让,最后依靠公议会交涉才达到目的[4]128。严格的行规是上党细乐有别于其他行业群体的重要因素,如在技艺传承方面,过去拜师学艺无论是到行家学还是亲戚家学,都要严格遵守三年学徒、四年谢师的行规,并有传男不传女、学武不学文的规矩,行内曲谱及绝技也不得传外。此外,行内乐人各家举办红白事,当地乐户均要参加且操乐办事一律不挣钱等。这都成为上党细乐行业内部共同遵循的规约制度,形成了其在行业组织运行方面独特的文化传统,在一定意义上保证了上党细乐的久远传承,也隐性影响着当地礼俗生活的有序运行。

上党乐户以咽喉神信仰为中心缔结的行会是一种兼具宗教、联谊、仲裁、经济等多种功能的行内组织,通过共同的咽喉神崇拜实现全行业的精神整合;而由行会制度达成的整合则指向乐人行内情感增进、利益认同、信息联系、规约依据和民主参与等,用制度保障了群体内部的秩序,使上党细乐在世代传承中始终保持着较为持久的生命力。

四、结语

艺术人类学关注的主要有两个向度:“一方面,透过艺术看文化,考究特定群体的‘艺术活动’与当地社会文化内涵之间的索引性关联,亦即艺术的文化表达问题;另一方面,从文化语境切入阐释艺术,探讨特定‘框束’条件下的诸如人对艺术活动的赋义、具体艺术形式的产生、艺术的即兴创作等论题,即文化的艺术呈现问题。”[7]上党细乐作为村落文化体系中的民间艺术形态,有自己的历史演化过程与个性特征。乐人群体首先是作为村落中的村民,其次是特定仪式、音乐的执行与传播者。在参与村落社会秩序规范与地方历史文化的构建过程中,面对自身生存与艺术传承问题时,乐人群体不仅要在仪式性民俗实践中严守礼制,更要在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中谨慎而自律,形成了一整套以“礼顺人情”为主要特征的行艺制度、生活准则和行业规约。这在一定意义上揭示了乡民艺术在生存模式和传承策略选择上的某些“文化逻辑”。

首先,在社会互动中追求情礼相合的统一性。礼不仅反映了情,而且礼一旦形成制度仪式,还会对情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上党细乐群体对于情礼关系的认识与体验较之其他行业更为深刻,不仅通过自身掌握的礼乐知识操持各种民俗礼仪,维系和巩固合乎人情的社会秩序,并在行内的运行控制中自觉发挥情礼关系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巩固并增进与外部社会的关系,真正做到循礼而动、与礼合一。其次,在艺术实践中始终坚持礼乐的主体性。上党细乐在村落礼俗生活当中,主要满足乡民的精神需求,与群众的生活交往活动是紧密结合的。上党细乐通过参与村落礼仪空间的象征性表达和社会生活秩序的规范建构,并在内部的技艺传承与行业管理中始终围绕其承担的“礼乐”功能而展开,保证了其在社会中存在的合理性与权威性。此外,传承群体对内部规范有着强烈的自觉性。乐人在历史上一直处于社会底层,基于对自我的“生活史”即共同文化习惯的认同,在群体思维、行为中会形成一种出于生存压力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即如何与社会各阶层建立良好的交际模式并借助掌握的礼乐技艺取得更受尊重的社会地位。因此,对行业内部运行秩序的规范成为重要内容。尊崇祭祀行业的咽喉神、建立严格的行规制度、成立严密的行会组织等一系列行为,始终贯穿着一套追求内部自治与有序传承的自觉意识。在他们身上既体现了地方社会的文化共性,又因其特殊的“职业”而具有独特个性。他们不仅将礼乐文化的信息带到村落生活的各个角落,同时又以自身在社会进程中的个性化选择反作用于地方文化传统的构成。本文从乐人生存的社会语境出发,对上党细乐在礼仪传承过程中“讲情遵礼”的思维认识及表达形式进行探究,希望能对乡民艺术特别是其传承主体——乡民做出新的解读和表达。

注释:

① 牛其云,汉族,1950年生,山西省壶关县黄山乡沙窟村人,2009年入选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② 旧时由官府对乐户职业活动范围予以划定并可世代继承,各乐户的执业收入均来自于职属范围内村落各类礼俗活动,故称赖以生存的职业活动范围为“衣饭”,也叫“乡道”“坡路”。

③ 据牛其云口述内容整理。访谈时间:2015年1月1日。采录地点:山西省壶关县其家中。

④ 穿起来意为穿鼓衣,包起来意为打鼓包。

⑤ 碑现存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府城村玉皇庙咽喉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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