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亮功考试观论要

2018-03-28 12:19
巢湖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考试制度计分考试

许 露

(厦门大学,福建 厦门 361000)

在近代安徽高等教育史上,杨亮功是不可绕过的著名教育家之一,他的教育思想深入浅出,他的办学实践硕果累累,他的治学精神彪炳千古。杨亮功博通中外,仅仅以其考试观为切入,探析其考试思想的精要,进一步认识近代教育家的思想。

1 考试制度“不应废除”

20世纪以来,废止科举考试对中国社会现代化产生深远的影响;自此之后,世人对考试的观点日趋分化,有人观点激进,不废除考试制度不罢休;有人观点保守,建言批判地接受考试制度。杨亮功,作为近现代多次教育改革的亲历者,他认为中华民国实行的“考试制度极佳,不应废除”[1],其优越性是多方面的:

首先,制度保障考试权力的相对独立。杨亮功对民国政府“设专院主其事”[1]大加赞赏。一方面,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考试院,该机构的存在较为稳定,长期与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和监察院等平起平坐;其权力相对独立,是为了不受或尽量少受其他政治权力的外在干预。另一方面,考试院主管各类考试事务,无论是政府机构的人事铨选权,还是普通的考试,都要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合理。可以说,民国时期考试院属于一种特殊机构:从宏观上看,它既能够相对独立、正当地行使人事权,又是一种具有特色的管理体制;从微观上看,它还能解决诸如“人事一条鞭与地方自治、文官考选是否分省区定额、对民意代表应否通过考选铨定资格”[2]等问题,我们应辩证看待相对独立的考试权。

其次,制度的设立聚焦考试的多样性。杨亮功认为考试内容多样、各不相同,政府能依据不同考试的多样性,“设种种考试制度”[1],这就是优越性的体现;想要用一种制度“硬套”所有的考试,是鲁莽和不可取的,也容易把改革导向失败。例如,当时的文官高等考试和学校考试就不相同,据《文官考试法草案》的要求,它分为四场,前三场均为笔试,第四场改为口试。前三场考试由襄校官判分,呈典试官核准;最后一场考试由襄校官和典试官共同商定。最终,各个等级的划分完全依据四场考试的平均分,文官按照各个等级进行录用,整体上保障了官员的素质水平。

再次,制度要求考试与学位获得挂钩。当谈到学校毕业考试时,杨亮功阐明其存在的意义:“及格后,始授予政府证书”[1],由政府颁发的学位证书更权威。当时,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毕业考试都是不可逾越的挑战;1932年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毕业会考暂行规定》,要求:“公立及已立案的私立中小学应届毕业生,在经过所在学校考试合格后实行会考”[3];除此之外,国民政府第一次教育会议决定,高等教育也要经历毕业考试,与基础教育不同的是,一旦通过高等教育的毕业考试,毕业生可荣获学位证。这一现象和当时学制相关,“大学院”制初步推广,要求毕业证和学位证由不同教育机构颁发,各所大学的在校生只要修完相关的课程,拿到规定的学分,就能够申请该大学颁发的毕业证;而想要再获得学位证,“经大学院举行之学位考试及格,由大学院授予学士学位”[4]。当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颁发,从不同教育机构转变为同一教育机构,经历了一个过程。

在世人怀疑考试制度的时候,为什么杨亮功仍然笃信这一制度呢?一方面,这与他成长经历有关;另一方面,这来自于他日后的参与大学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一,杨亮功本是皖省庐州府巢县乡下(今安徽省合肥市柘皋镇)的一介布衣,一跃成为台湾考试院的院长,其成长承受了一次次考试,考试经历成就他的人生。在他印象中,宣统三年(1911年)的考试尤为深刻,用他自己的话说“实难以下笔”[5],最终他侥幸考入合肥庐州中学(今合肥一中)。其后,考入国立工业专门学校;弃学,再次投考北京大学;工作一年,考入士丹佛大学(今斯坦福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后转学纽约大学教育学院,从江淮之间的小乡镇到纽约大都市,杨亮功每上升一步都是以考试为“垫脚石”。其二,杨亮功的同侪之辈多是经过考试选拔的精英,他们是杨亮功事业的得力助手,给他极大帮助。例如刘廼敬,既是其在省立安徽大学的助手,又是其在国立安徽大学的教务长;郝耀东,省立安徽大学文学院哲学教育系的系主任,国立安徽大学时期再度襄助杨亮功建设教育学科;方重,国立安徽大学时期襄助杨亮功建设文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其三,民国时期,省立和国立安徽大学两个不同时期共有9人任校长,“唯有杨亮功一人两度出长”[6],在此工作的经验使他认清学校考试制度的优越,他甚至在大学章程中,以明确条目确立考试办法,一经查证有违逆行为的学生,教务处有权严加处理,包括补考、课程重修、休学,甚至开除学籍等多种方式。其四,废除考试制度比改良考试制度的成本更大,废除考试制度不是逞一时之快,还要忖度以何种新制度取代旧制度,考虑新制度的试验,以及新制度的社会成本。

2 考试方法“加以改良”

既然杨亮功认为中国考试制度具有优越性,是不是意味着它已完美无缺呢?事实并非如此,杨亮功自己也说“但历来实行,流弊滋多”[1]。这些流弊是各个方面,若把学校考试视为教育的唯一属性:教师围绕学校考试而教,学生围绕学校考试而学,并将与学校考试无直接关联的体育和美育 “拒之门外”,这无疑会把教育逼入一条死胡同;同时,为了应付学校考试,许多应试者疲于奔命,铤而走险,公然作弊,各种积弊愈演愈烈。鉴于上述,杨亮功认为:学校的考试方法是重中之重,“须即加以改良”[1]。

改良学校考试必须了解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态度。教育行政当局、校长和教师、家长、学生等是利益相关者,四个群体的态度各不相同,对于考试的改良时刻牵动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心。在教育行政当局的心中,可以通过考试了解所在区域内学生的成绩、学校的水平,为区域内教育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提供一定参考;在校长和教师的心中,可以通过考试明晰学生的学业状态、成绩稳定性和个性特点,为校内教学改革和教师教学评价奠定坚实基础;在家长的心中,可以通过考试完整反映子女在校学习的状况,以此督促子女学习;在学生的心中,可以通过考试强化自我定位、自我评价,刺激自我对所学知识的渴望,对所需知识的建构。然而,考试也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烦恼:考试的责任重大,让各级教育行政当局如坐针毡;考试的成绩是学校任何改革的原点,校长和教师无法彻底推行教学改革;对知识的识记是考试显性特征,这不能反映个人适应社会的能力,家长担心子女出路;考试的压力容易让学生陷入各种焦躁和顾虑中。因此,改良考试是各方难以统一之处,要增加彼此共识,缓解彼此矛盾,找准学校考试改良的发力点。

为了解决矛盾,杨亮功认为:一方面,利益各方应该认清考试改良的真意,寻求 “最大公约数”。在他眼中,学校考试的改良无非是两个用意,“第一为考察学生成绩”[1],类似于学业诊断,贵精不贵滥,而非选拔和淘汰,考试是面镜子,映射出学生在某一阶段掌握知识程度,暴露各种缺点——记忆不准、知识不足、运用不熟或细节不慎等,以此鼓励学生进取,有的放矢,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最终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第二为考察教员之成绩”[1],作为一种教学评价的手段,学校考试能够得出成绩,成绩的优劣和各科教员的课堂教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课堂教学是一个过程,过程中既涉及相关教材的使用,又涉及教学方法的施展,学校考试的成绩有助于教学反思。所以,与考试利益相关的各个群体,应看清考试的本来面目,不能从自身喜好出发,贬低学校考试改良的价值和意义。

另一方面,学校考试的改良并不孤立,它是社会变迁的产物。当时社会变迁分两种,一为历史进程中的嬗变,一为由外而内引发的变化;无论是哪一种变迁,学校考试应聚焦“是否适宜”[1]。那么,究竟应该从哪一点发力,实现学校考试的“纠正改善”呢?杨亮功认为是考试方法。很可惜的是,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教育界的专家“多未注意”[1]。

原有的方法是什么呢?即“论文式的考试”[1]。这种考试方法与科举制下的八股文考试一脉相承,教师出题,学生围绕题目撰写论文。题目要么了无新意,来自于教师课堂的章、节、目,只要在教师意思的基础上阐发微言大义,即可顺利通过考试。要么莫名其妙,就像他1911年体验的中学堂入学考试一样,以“制礼以崇敬”为题,此题难度令国学大师胡适先生 “一时亦未查出下落”[5];这种命题是我们俗称的偏题、难题或怪题,考生身不由己,只能听天由命,任意发挥,祈盼侥幸通过考试。随着社会的变迁,这两种考试方法都不可取,已然落后。杨亮功对上述考试方法,留有“绝无正确可能”[1]的论断。不过,这种考试方法生命力极强,即使各教育专家尝试考试新方法,“与以往较,并无变化”[1]。杨亮功的论断有因可循,其一是考试涉及的 “材料太少”,仅仅一个论文题目,它所能反映的内容实在有限,在题目所限定的范围内,学生不可能全面发挥所学、所知和所感等;而且,题型的僵化使得命题容易被学生揣测,学生并不愿意扎扎实实地读书、思考和学习,而是形成机会主义的念头,走投机取巧的道路。其二是“各校教员评定分数,多以主观之态度出之”[1],在主观态度下,学生该门课程的成绩在教师的一念之间,“论文式的考试”[1]不过是一种走过场的形式,学业成绩过多地融入教师个人主观因素,并不能反映学生的实际学习状况,由成绩主导的排名,更不能服众。

杨亮功指出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中,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行“至新的考试方法”[1],以此去克服原有考试方法的种种弊端;具体而言,“则应纯用客观的态度评定分数”[1]。可喜的是,20世纪20年代,对于考试已有一定研究基础。学校考试方法的研究要站在他人的肩膀上,想达到客观评定分数的要求,离不开灵活变通。变通之一,将“论文式的考试”的题目中融入客观知识,并提高客观知识的分值比例,限制学生答题必须围绕一定客观知识,适当发挥才智,撰写论文,这样的改革阻力最小。变通之二,将“论文式的考试”大胆地拆分为“简答”和“论述”两种题型,不同题型有不同功能指向,“简答”针对概念、定理、共识等相对客观知识对学生进行考查,“论述”针对学生撰写论文应有论点、有论据、有思想。变通之三,创新开发“选择”题型,把学生所学基础知识以新形式呈现出来,逐步地压缩“论文式的考试”在整张试卷的分值,改变学生妄图猜题蒙题的投机倾向,使客观和主观的考试达到平衡,综合考察学生知识和能力。

3 改良务必“扎根试验”

在民国时期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学校考试方法的改良应该小心翼翼地探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能求速度、图业绩;要知道,一纸令下的结果,很可能是鲸波鼍浪,而不是浪恬波静。杨亮功所强调的改良应依靠“各教育专家”[1],他们在“各点作一试验”[1],以此为基础,对改良“会有详细之研究”[1],这是科学性的体现。

为何依靠“各教育专家”[1]呢?解决学校考试的问题,不只是教育学家就能肩负的责任,还需要多方支援,依靠他们,群策群力,协同形成方案,尝试解决复杂问题。学校考试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它是一个由各个科目考试组成的系统,其背后由考试的理念为支撑,还涉及考试的程序、考试的形式、考试想要传达的精神,这些往往隐藏在一张试卷中。考试还和各种程度的知识、各个科目的内容相结合。同时,学校考试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如何有效利用考试,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实现学生全面发展,更是棘地荆天。所以,学校考试的改良是一个跨学科的难题,急求各个学科专家从不同视角协同探索,若是全凭“教育家”和“教育学家”,局限在所避免。

考试方法和计分标准都要经过科学试验的证明,即使是考试中微不足道的一个点,都要满足“各点作一试验”[1]的要求。关于考试方法的改良,一定要联系考试的内容,在杨亮功看来,考试内容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考试记忆,应用之于原理、定义之”[1],另一类是“考试思想,应用之于思想学说”[1]。两类考试内容的应对方法各不相同。对于前一类,可以用填空的题型,把应该记忆的内容或重要定理、定义呈现出来,将其中的关键词语隐去,要求学生准确填入;或者针对关键的名词精炼地解释,或者围绕问题,用扼要的话语解答。对于后一类,或是采取“选择方法”[1],或是采取“是否方法”[1],或是采取“综合的组织法”,其中“选择方法”更受到杨亮功青睐,他详细解释这一种方法的要求,即“以一种学说,用若干方法说出,令被试者举出正确答案”[1]。

总之,学校考试方法的任何变动,一定要经过周密的试验,在此基础上形成结论,适度推广,不可操之过急。

4 计分力求“标准一致”

当然,改良学校考试不光要体现科学性,还应该兼顾公平性。在个人经历和大量经验的基础上,杨亮功批评当时考试计分的弊端“个人有个人之标准,或谓竟毫无标准可言”[1]。

首先,计分标准应兼顾不同类型学校的差异性。“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的宗旨不同,课程要求和考试要求也有所不同。首先分清楚是哪一种类型的学校,再从这一类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这一类学校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因地制宜来改良学校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各类人才的培养质量。

其次,计分标准应兼顾不同级别学校的差异性。以普通教育为例,其中的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的目的不同,程度不同,课程要求不同,自然各级别学校的考试内容、程度和形式也会不同。从具体哪一级学校实际出发,不能千篇一律,要基于各级别学校的特点和各年龄段学生的发展特点去改良考试。

再次,即使是同一类型、同一级别的学校,计分标准也会出现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学校学风,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民国时期的学校学风日渐不同,其核心是学生接受学校文化的效果,接受不是单向性,而在彼此往来的过程中,激活学校文化的要素,发挥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批判性,正如杨亮功在担任中学校长时,观察各所中学的学风并不一致,有的学校生源质量好,有的学校生源质量次等;“甲校取严格主义,而乙校则较为宽松”[1],这种学校现实和学风直接影响到学校考试的给分。不少生源质量好的中学,教师在考试中不愿给学生高分,以打压其傲慢心绪,锻炼其耐挫意志,刺激其求胜精神;很多生源质量次的中学,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更愿给学生高分,用分数鼓励学生,坚定其学习的信心。所以,绝对不能轻易被考试分数的高低迷惑眼睛,即使同一个年级、同一个学科的统一考试,也不能因为表面分数对学生的实际水平妄下结论。

最后,哪怕是同一学校、同一学科,不同教员的计分标准“亦不能尽同”[1]。杨亮功在北京大学预科班时,国文课教师前后两人分别是沈兼士和马幼渔先生,二人均出自于章太炎先生门下,性格差异极大,对考试的态度不同。沈兼士先生的严厉令人害怕,“稍不留意就有零分的危险”[5];而马幼渔先生很宽容。同一试卷经不同教员评阅,“结果绝不一致”[1]。

所以,一旦计分标准不够客观、明确,极易影响考试的最终结果,左右个人的命运。杨亮功认为学校考试改良应力求各类、各级学校计分“标准一致”[1]。这样才能把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小心翼翼地将学校考试的改良推向深处。

计分标准须参考国外先进的经验。比如,针对教师一人评定分数的局限性,有的人主张用相关数的计分方法,即引入他人评阅试卷的方法,具体而言,由任课教师先行评阅试卷,给学生卷面成绩打分;然后再请他人评阅试卷,给学生重新打分;详细比较两位教师的打分,“以双方计分之差别,作正确与否之判断”[1]。杨亮功认为,这种方法是 “数经欧美各教育家调查证明之计分法”[1],可以作为计分正确与否的标准之一。

但是,引入别国经验的同时,还要考虑学科的差异。通过观察,杨亮功发现,相关数的计分方法“可施之于算学考试”[1],而对文科性质的科目并不完全适用:“以国文、历史等试卷交由若干教员评阅,固无一致结果”[1]。这个结果实令人惊讶,不能以其均为中学文科类的试卷就理所当然,文科内部差异应慎重考虑。不过,文科和理科考试最终得分差异更明显,他以安徽省立第一中学(如今安庆一中)为例,某一级学生共114人,在评阅数学卷中,满分是100分,最高分是94分,最低分是28分,最高和最低两位学生之间竟“相距66分之巨”[1],这在文科考试中非常罕见,文科考试只要态度端正,教师一般都会酌情给分,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得分很难“相距66分之巨”[1]。

虽然时过境迁,至今杨亮功的考试观仍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在异议蜂起中,他坚信中国考试制度的优越性;不过,坚信不是迷信,学校考试应当适时改良,改良的突破口在于考试方法;学校考试的改良,既要兼顾科学性,不是肆意妄为;又要彰显公平性。这些智慧提供了一定的想象空间,随着高考改革的层层深入,我们不能轻言废除高考制度,也不能完全受制于高考制度;应以考试方式、方法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深入改革,兼顾效率和公平,建设让群众满意的高考制度。

[1]杨亮功.学校考试方法的改进[J].斗报,1932,(32):9-11.

[2]聂鑫.从考试机关到人事机关民国考试院的理念与现实[J].中外法学,2016,(3):565.

[3]孙培青.中国教育史(第三版)[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439.

[4]国民政府下之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J].教育杂志,1928,(20):11.

[5]杨亮功.早期三十年的教学生活:五四[M].合肥:黄山书社,2008:15、15、16.

[6]燕子.杨亮功与民国安徽大学的两次结缘[J].云梦学刊,200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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