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珧汉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根据国家治理需要,对财政支出安排进行适应性调整,是有效履行财政职能的应有之义。近年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财政资金使用机制不断完善,更加注重整合现有政策和渠道,更加突出项目支出安排的综合性,本文中W市S项目就是一个实例。在预算执行管理中,应及时关注项目支出安排的趋势性变化,根据项目特性,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W市S项目是一个国家级试点项目。项目设置按照整体性、系统性原则,立足于机制体制创新,加大资金整合统筹力度,体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逐步形成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该项目实施期三年,规划实施10个方面50个项目,覆盖W市4个行政区域,涉及发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畜牧、农业、水利、科技、湿地、建设、人社、扶贫等部门,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跨年度的综合性项目。
S项目预算总投资40亿元,其中: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20亿元,通过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和吸引社会资金筹集20亿元。项目目前已筹集到位财政资金27亿元,实际执行预算16亿元,已到位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59.3%。
由于S项目是一个国家级试点项目,综合性强,涉及面广,资金规模大,影响因素多,预算执行管理没有现成的一整套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只能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实践,预算执行面临以下困境。
S项目已下达投资计划32亿元,目前实际完成投资20亿元,投资完成率62.5%,若分年分析,年度投资完成率更低。同时,实际执行到项目的支出16亿元,占已到位财政资金27亿元的59.3%,项目资金支出率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S项目预算总投资40亿元,目前已筹集到位财政资金27亿元,后续还需筹资13亿元,按照W市现有筹资渠道和财政状况,可整合资金和调剂使用的财力不足,筹集难度较大,项目资金存在缺口。同时,已到位财政资金27亿元,实际执行到项目的支出16亿元,资金阶段性结存11亿元。
在S项目实施中,为了保证每一个子项目均得到实施,采取自上而下分年度下达投资计划的管理方式,投资计划中按一定比例分不同筹资渠道固化每一个具体项目的资金额度。由于投资计划编制在前,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在后,实际存在项目投资计划与可供调度资金不匹配的情况。S项目已下达投资计划32亿元,其中明确财政资金22亿元,占下达投资的68.8%。目前,实际到位27亿元,与投资计划相差5亿元。同时,具体到每一个项目的资金安排计划是按事前确定的比例计算确定的,没有充分考虑项目实际筹措渠道与具体使用需求,两者间也不相匹配。如S项目中的某子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下达投资计划中,财政专项补助1600万元,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和吸引社会资金筹集2400万元。实际实施项目中,因为有资金整合渠道,全部通过整合专项项目资金完成筹资。与投资计划相比,财政专项补助1600万元就需要调整安排。
S项目是一个国家级试点项目,完善资金使用机制本是试点内容之一,允许地方在创新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机制方面积极探索,但受配套制度没有建立、部门协作不够、惯性工作思维难以转变等因素影响,项目实际实施中的支出预算执行机制创新举措难以落实。
认真分析S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制约预算加快执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财政预算管理固有制度形成的影响,又有项目本身综合性带来的影响,也有W市地域特性和财政现状造成的影响,还有项目参与机构和人员主观方面产生的影响。
1、行政决策合理分工不足,时滞长、变更多。S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决策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决策的效率影响项目的进度。从项目实施情况分析,项目决策分工不合理,授权不充分,导致决策时滞长,进而影响项目进度。如某子项目决策中,对决策事项没有合理划分,本应由专业人员决策的事项也列入行政决策范围,导致决策结果迟迟不能确定,即使确定后也反复变更几次,延误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2、项目方案与专项规划、财政预算衔接不够。S项目在“十三五”规划实施后启动,且三年实施期与“十三五”规划期重叠,项目方案理应与专项规划、财政预算有效衔接,但实际衔接不够。部分子项目没有列入“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方案时调研论证不充分,进入实施后项目内容变化较大,又启动了变更程序,导致已到位资金暂时闲置,无法尽快形成支出。S项目方案编制时没有同步考虑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致使第一年的资金整合计划落空,实际只能递延到以后年度落实,部分项目缺少整合资金的保障,既影响了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的完成,也延缓了项目整体资金筹集进度。
3、制约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的相关制度立改废不够及时。如S项目中的某子项目,实施地点在W市某边远乡镇,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设计费用预算不到10万元。按照W市所在省的《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必须招标。据此,在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要求设计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因该项目实施地点地处边远地区,费用预算额度不高,工作成本较大,公开招标后投标人少于三人,招标人不得不重新招标。因政策限制,设计招标先后耗时几个月,延后了项目的整体进度。
1、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S项目列入国家试点后,在预算年度开始后近三个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又经过两个月完成批复、备案工作。实施后,子项目还需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置手续,之后需再履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两道”审批程序,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
2、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耗时长。S项目前期申报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部分项目前期调查论证工作不够充分,进入实施阶段后,一些项目建设主体、建设任务、投资估算等不断调整变化,为便于项目落地实施,需要对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加之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单位对项目背景、政策研究不深不透,提交的咨询成果达不到深度要求,多次修改仍不能通过,导致前期工作时间过长。
S项目实施地域平均气温8℃左右,无霜期140天左右,属高寒半干旱气候,夏季短,冬季长,因此有效项目施工期较短。同时,该地域春寒、沙尘暴和霜冻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对项目施工正常开展有一定影响。这两方面的因素,也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1、项目资金安排缺乏整体预算,增加了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S项目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跨几个预算年度,理应实施周期性的预算管理,合理确定项目期内资金安排渠道和额度,并以此指导分年度资金预算的安排,以优化项目资金配置。但实际运行中,该项目资金筹措和使用没有统筹规划,缺乏总体安排,致使项目实际资金需求、调度管理与年度预算安排相脱节。同时,项目资金安排没有通过预算来增强约束力,使项目单位对资金到位缺少确定的预期引导,从而增加了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
2、项目资金配置权限没有下放,限制了资金的灵活调配使用。S项目覆盖W市4个行政区域,W市在向4个行政区域分配资金时,没有切块下达资金,同步下放项目资金配置权限,而是在市级层面依托于项目投资计划将资金按投资额一定比例配置到每一个具体项目。此模式下,优点是可以保证每一个子项目均得到实施,但缺点也显而易见,没有充分考虑基层实际需要。进入实际操作后,资金配置与项目实际筹措到位资金情况相脱节,与项目实际支出需求不匹配,实施快的项目理应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但按投资计划执行完下达资金额度后,对实施慢的项目已下达资金却不能灵活调剂使用,影响了项目资金的总体预算执行进度,不利于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3、整合资金和调剂使用的财力不足,影响了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W市财政自给率不足15%,人员经费和基本公用经费占可用财力的近80%,地方财力非常薄弱,直接安排资金用于S项目实施的能力不足。同时,国家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整合起来困难,后续筹资13亿元的难度较大。项目资金存在缺口,对项目保障力度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推进。
4、阶段性库款保障能力不足,影响了项目资金支出的及时实现。W市所辖个别行政区域,受长期以来多种因素影响,财政暂付款项占用库款较多,出现了阶段性资金调度困难,资金保障能力不足,影响了项目资金支出的及时实现。
1、思想认识不到位。S项目参与机构和人员存在传统思想和惯性思维,按照固有的思路实施该项目,没有对标国家试点要求高起点推进项目,面对S项目的综合性、创新性、复杂性研判分析不足,缺乏应对措施,导致问题发生后不能得到及时解决。项目资金管理的绩效意识不强,对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效益低下等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够。
2、担当作为不主动。S项目涉及部门、行业多,实际实施中项目参与机构和人员或多或少存在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拖拖拉拉、不愿干事、不想担责等问题。个别部门单位思维固化,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意识淡薄,有的认为省、市专项资金已下达并到账,年内或项目期内把事办结、把钱花完即可,大多数时候不急于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存在等一等、拖一拖的现象。
3、项目资金管理能力不足。项目参与机构和人员能力与国家试点要求不相适应,项目资金管理依然机械套用既有模式,没有与S项目的特性有机结合起来。项目实施中,缺乏改革创新精神,面对遇到的新问题,管用的办法和措施不多。
W市S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虽然只是个案,但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深刻思考,该项目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基于W市S项目的分析,预算执行管理存在的表象问题是项目支出进度缓慢,但实质性问题是推进项目所匹配的治理体系不完备和治理能力不足。因此,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解决支出进度缓慢问题,应从根源上着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果单纯从表面上解决支出进度问题,只能是治标而不治本,问题暂时解决而无法彻底消除。
现在地方工作中有一种误区,片面认为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仅是财政部门的事情,应由其负主体责任。实际上财政预算执行是预算部门履行国家治理职能的活动,预算执行状况反映出预算部门国家治理职能的履行状况,执行结果体现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和国家治理的实现水平。因此,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应该厘清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的职责边界,强化预算部门预算执行主体地位,进一步发挥好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能。
目前虽然各地都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但实施时认识依然有偏差。有的地方将绩效考核等同于绩效管理,重结果不重过程;有的地方绩效指标设置过分强调可量化的硬指标,而对执行效能、执行力、工作创新等软指标关注不够;有的地方认为只要政府资金最终用到该用的地方,并发挥作用,不被胡花乱用就是绩效好,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对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不予重视,等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应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作为有力抓手,纠正错误做法,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绩效管理,实现预算执行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
从W市S项目的实践分析,由于该项目的综合性,涉及面广,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成为了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完善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应注重与关联工作的协调配套、系统集成,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衡,才能取得事半功倍之效。
1、协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支出是国家治理活动的物质基础,财政支出的实现又以国家治理活动的开展和完成为前提。在深入推进提前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内容和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管理等改革工作的同时,协同推进行政管理领域的工作计划提前、工作内容细化、绩效管理等工作,使财政预算真实准确体现国家治理活动需要,真正做到财随事走,在国家治理活动开展和完成的同时,快速实现财政支出。
2、同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投资管理与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完善项目分类,科学设置支出项目。推进项目信息共享,整合各部门同类型工作,并联实施各部门同环节工作,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优化设置项目评审和预算审核环节,实行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精简整合投资项目准入手续,坚决杜绝擅自设置任何前置条件。推动审批部门协同下放审批权限,促使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向任务管理转变。按不同类型项目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简化审批手续。对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允许直接审批达到初步设计及概算深度的实施方案。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流程,继续压缩审批时限,提供高效快捷服务。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与预算编制执行有机融合,解决项目资金分配和执行没有标准可依的问题。建立动态评估清理机制,取消预算执行时效性不强的项目。
3、推动行业规划与财政中长期规划同步编制,有效衔接。摸清本级财力状况底数,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政府投资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科学编制专项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以规划引领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集中投入。完善项目生成机制,将国家宏观政策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落实到具体项目,提高政策和规划的可实施性。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加强项目库全周期滚动建设和管理,加强部门之间、各级之间、年度之间项目库的衔接和信息交流机制,列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加快资金安排进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经法定程序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允许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逐年滚动管理,使规划与实际情况的变化相适应。
4、推进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妥善处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推动两者良性互动,防止预算管理改革中出现“上热、中梗阻、下冷”的局面,真正把改革落准落细落实,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优化高效统一,逐项改革任务抓好落实,确保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协同推进。
1、积极主动作为。各级财政部门应更好发挥资源配置、综合平衡、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切实履行起组织本级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汇总统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时拨付资金,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等职责,加强执行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提前做好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加快资金统筹力度和支付进度,增强支出时效性,提高预算执行率。
2、明确支出方向。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细化大专项支出方向,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的衔接匹配,实现资金和任务清单集中同步下达,确保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
3、及时下达资金指标。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执行规程,按照“文到即转、款到即拨、限时办结”的原则,对已明确到具体项目和具体部门(县区)的指标,限期予以下达。
4、及时批复用款计划。按照“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要求,明确办理时限,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确保用款计划及时批复、资金及时拨付。
5、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下放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权限。对使用频繁、采购批次多、价格相对稳定、供货企业相对单一的部分专用类货物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由主管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招标确定一批供应商,允许采购单位通过询价或二次竞价从入围供应商中确定供应商供货,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6、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必须追加当年预算的,首先通过调整部门当年支出结构解决。
1、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照《预算法》规定,突出预算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促使其切实履行起提出资金分配计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管理及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等职责,理顺工作机制。
2、及早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上级部门提前下达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应由主管部门限期提出资金分配计划。需办理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的,应由主管部门限期向交易中心提交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对每年都开展的常规性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历年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及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待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实施。
3、限时提出资金分配计划。对上级切块下达或未明确具体项目的资金,需要主管部门进行二次分配的,应由主管部门限期提出分配计划。对每年分多次下达的切块资金,提前预测全年下达资金的额度,一次性提出资金分配计划。
4、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预算年度内均衡安排项目支出,防止在下半年或年底集中实施项目。在预算编制时,统筹考虑制定完善预算定额、资金分配标准和要求,确保预算批准后及时分配下达,防止需二次分配专项资金坐等标准无法下达执行,不能形成实际支出。增强预算单位使用财政项目资金的计划性、统筹性,督促其及时上报用款计划,均衡使用资金。
1、加强资金调度管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库款规模,合理把握资金调度的时间和节奏,提高资金调度水平,及时为可实现的财政支出提供资金支持,减少资金留存国库时间。加强财政暂付款项管理,及时收回临时性暂付款项,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减少库款占用,增加可调度资金量。
2、灵活调度使用各类资金。在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具体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资金使用范围、界限不出问题的基础上,对项目已安排到位的各个渠道的资金统筹使用,充分处理好项目之间、时序之间、轻重缓急之间的关系,确保资金支出能多则多、能快则快。针对项目投资中包含的管护经费和预留质量保证金,对管护经费和预留质量保证金可通过后续整合的基层自有资金予以安排,确保实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最大化、最快化使用的目标,防止长期滞留闲置。
3、规范专项资金调剂使用管理。加快已实施项目的资金清算,对需要调整、回收的资金要加快履行程序,使调剂、结余结转资金尽快有效利用,形成实质性支出。从鼓励基层整合资金、节约投资的角度出发,在完成约束性任务和资金使用管理合规的前提下,赋予基层一定范围内的自主权调剂权,根据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自主安排项目,在项目间合理调度资金。
4、改进质量保证金管理。围绕财政资金最大化有效利用,改进质量保证金管理。各类建设项目质保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国家规定上限。在工程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再预留质保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设方可用银行保函替代质保金。质保金预留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5、加快资金支付效率。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进程,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拨付报告和相关资料,在限期内拨付到位。
推进全过程财政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实施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推动绩效改进。绩效目标制定中,未按要求设定预算执行率指标的项目支出,财政部门不予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申请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审核中,预算执行率指标设定不符合预算执行管理要求的,财政部门应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再予以纳入项目库和开展后续预算编审工作。绩效目标执行监控中,对跟踪发现的预算执行时效方面的目标偏差,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优化实现路径,促进预算执行时效目标实现。在绩效考评开展、考评结果运用和加强绩效改进中,按一定比例设置预算执行进度评价容忍度,凡预算执行进度超出容忍度的预算单位,压减其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额度,倒逼预算单位加强和改进预算执行管理。
1、健全督查制度。形成督查机构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各负其责的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督查工作体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事项适时通报,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
2、及时分析预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定期对动态监控情况进行分析,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纳分类,按期通报,促进预算单位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警预测,建立预警分级处理机制,针对应支未支或支出不足等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3、完善考评奖惩。体现差异化要求,完善层级间的财政支出进度和横向部门间的预算执行考核管理办法,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将考评结果与财力和资金预算的安排相挂钩,提高考核质量,增强考核的科学性。
1、改善制度环境。加强科学统筹,制定和执行政策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和保障支持作用。对现行预算执行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认真梳理查找互为前置、影响财政支出实现的问题,切实解决新旧政策及工作流程不对接的问题,积极主动采取解决措施,使各项制度成龙配套。通过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加大对预算执行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等多种途径促进制度遵从,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效率。借助新政策实施的有利时机,及时运用新出台政策促进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
2、改善干事环境。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允许先行先试,充分调动干事积极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改革创新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失误错误。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适时适度开展表彰奖励。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切实强化思想舆论引领,形成锐意改革、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风尚。
3、改善监督环境。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围绕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开展监督,让属于改革探索性的工作能够得到支持。厘清部门间职责定位,专业法律法规应由有权解释部门解释,防止政出多门,预算执行中单位无所适从。加强对各种监督活动的统筹整合,有关部门检查成果能够满足其他部门监督需要的,原则上应当共享和充分利用监督成果,避免重复监督。
1、提高思想认识。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绩效意识、时效意识,充分认识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预算执行工作。预算执行管理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分析原因,不讲客观困难,多找主观原因,切实负其责、尽其责。
2、转变工作作风。从思想认识、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促进预算执行管理措施落地见效。财政部门应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预算单位服务的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跟踪服务。预算单位应改进抓落实的方式,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各项业务的办理规范及时限要求,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
3、提升能力素质。围绕解决预算执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让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注重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帮助干部全面提高预算执行管理综合能力。
4、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上下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相互促进、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对预算执行中行之有效的探索创新,应及时给予肯定和支持,突破现有管理制度规定的,及时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或给予授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横向间的沟通衔接,密切配合,互相通报情况,切实做到整体推进,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权责对等、良性互动、协作顺畅、奖惩并重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