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明翀
摘要:城市化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整体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作为城市这一组织的基本构成细胞单位——社区,历来是各种矛盾和利益的发源地。这些问题正随着城市化的深入发展和社区功能的拓展而愈发变得严重。与此同时,社区法治文化建设面临着公民精神缺失、法治意识薄弱以及根深蒂固的“权力”意识等方面的阻力。解决之路在于培养社区居民的法治思维,从文化方面入手,使法律信仰成为人们的一种内在修养、一种自觉约束、一种生活方式,以展现其精神和价值。只有将社区法治建设形成一种文化氛围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
关键词:社区;法治文化;路径选择
一、社区法治文化综述
(一)社区法治文化的基本内涵
所谓社区,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在一定地理范围内的人,二是他们有着共同的习惯、爱好以及价值观等。
从历史的视角来看,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深受人治文化影响,没有产生法治理念与法治思维的精神土壤,因此,法治基础缺乏。在封建专制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过渡中,完备的法律制度只是其中的外在表现,只有人们思想、文化观念的转变才最为根本。那么“文化”到底是什么呢?它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文化包含人类一切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狭义的文化是指人们的衣食住行、风俗习惯、生活方式、行为规范等。正如陈序经先生所说:“人类是文化的动物。有了人类,必有文化。文化的历史和人类的历史,可以说是同时发生的。事实上,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有文化。但是人要是创造文化,他必然已经是人。要是他不是人,他绝创造不出文化来。所以人之所以异于其他的动物者,也可以说是因为前者有了文化,后者没有文化。”
在讨论了“社区”和“文化”这两个概念后,我们再来探讨一下什么是“法治”。笔者认为法治的核心是“人”,是围绕着“人”这一特定对象所采取的强制性和规范性约束,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以法律的手段来培养和塑造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公民。而人总是生活在文化中,文化的产生与进步离不开人,而人也只有在特定的文化中才能成长为真正的人。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文化,而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和促进自己的文化,往往借助法律的强制性来推行自己的文化意志。因此,法治文化可以被视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它“植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的经济、政治、社会、历史,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渐渐积淀下来的,人们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体现为人们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可以说,法治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律和文化的有机融合,是实施法治不可或缺的文化基础和人文环境”。
所谓社区法治文化“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的人群,因共同生活的原因,相互之间进行活动从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并以建构新型社区模式与维护社区居民权益为宗旨的一种文化类型。
(二)社区法治文化的特点
1.它具有公正性
区法治文化是社区法治建设和社区文化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产物,它不仅代表了先进的文化方向,也反映了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即“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人人平等、诚实守信”等共同的价值取向。
2.它具有社会责任性
随着我国社会进入纵深发展阶段,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在许多方面、许多领域却出现了严重缺失,进而导致了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完全靠政府和社会团体是无法完成或者说是不能够彻底完成的。但社区却能起到领头羊的作用,能发挥它的独特作用。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相对固定的社区,处在一定的社区文化背景下,这样长此以往,他会情不自禁地、潜移默化地接受他所生活的那个社区环境、文化以及习惯。而公民社会责任意识的形成是与他所处的特定的生活环境以及文化氛围息息相关的。
3.它具有实践性
社区处于城市结构的底层,它是每个人日常活动的重要场所,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影響、相互促进的精神家园。社区法治文化不仅存在于社区居民的意识形态中,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实践层面上。因此,我们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关注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与切身利益,把社区法治文化建设与居民日常工作和生活有效地结合起来。
二、社区法治文化研究的意义
社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如果法治文化缺失,社会就没有公平正义。如果没有法治,或者不遵守法治,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也就难以形成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以及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二)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
社区是老百姓居住和休闲的主要场所,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关键。当前,我国各方面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出现了重大调整,这一切都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因此,大力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以先进法治文化的价值取向和理念教育、熏陶和培养社区居民,从而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局面。
(三)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民主与法治具有内在统一性,真正的民主离不开法治。社区是一定社会区域内的地域性共同体,也是一定社会区域内的法律共同体,对于国家政治结构而言,它也是基础性的组织。法治文化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它主要从精神方面来解决人们对特定社会的认同,具有其他法律手段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纳入到社区法治文化建设,能更好地促进社区的长治久安。
三、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民社会精神缺失
由于受封建思想束缚,加上长期极左的思想政治教育,“人民”与“公民”两者的差别模糊,导致公民精神与意识缺失。“当今世界法治比较完备成熟的国家,都非常注重公民社会的建设,注重公民精神意识与品格的塑造与培养,并通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来培养人们的公民意识、公民精神和公民品格”。
(二)法治意识尚未深入人心
当前,在社区法治文化建设中,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重视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宣传,而轻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信仰的培育,“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够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提出“服从法律是公民的最大义务”,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是正义之树上接触的果实”,他进一步阐明了法治的核心:“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也就是说,法律的权威性和法治观念的缺失将极大地影响人们的法治信心,降低法治的实效。
(三)“权力”意识根深蒂固
阿克顿公爵有句名言:“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使得人民群众在遭遇困难、欺诈以及种种不公时,首先想到和依靠的是所谓的“好官”“清官”。一旦发生纠纷,想到的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而是通过信访、上访等方式试图寻求更大的“官”出面帮助自己,“一个人或一帮人可以随意‘打倒另一个人或一帮人的社会,实际上是一个野蛮的臣民社会而不是文明的公民社会”。很明显,权力既能为公民权利与自由提供保护,也能伤害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加快公民社会建设,努力培养社区居民的公民意识
公民社会离不开公民,法治建设同样也需要公民,“公民是公民社会的基石,公民意识是法治进程的内驱力”。长期以来,公民主动积极参与社会一直被视为公民社会发展成熟的标志之一,因为在这种参与社会的过程中,公民意识不断觉醒与发展,并推动社会从“管制”走向“法治”。
关于公民社会具有哪些特征,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理论与观点,虽然门类繁杂,但不外乎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契约关系与精神,二是公民社会遵循法治原则,三是民主自治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人们的自主选择意识越来越强,正是这种个体的自主意识、参与意识以及民主平等的协商意识使得公民社会逐渐成熟起来,“只有在个人能够自由行使他们的天赋权利时,公民社会才能繁荣起来”。这种主动积极的参与公民社会的建设,能够增强人们彼此之间的信任与合作,从而培养人与人之间的合作精神与公共责任感,有利于推进公民社会朝着健康有效的方向发展。当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比如合唱队、兴趣小组以及社会活动时,也就沟通了个体与社会的联系,培养了公民意识,从而也推动了文化的繁荣和法治意识的增强,进而促进社区法治文化的欣欣向荣。
(二)加强社区居民的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的培养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基本上是一个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在这个漫长的封建王朝时期,皇权至高无上,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中国法治文化观念。而且这种观念根深蒂固,时至今日,还未彻底改变。再加上中国历史上一直缺乏契约文化传统和信用精神,使得现代法治精神与思维不能内化于心,成了两张皮。
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在其著作《法律与宗教》中提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卢梭也说过,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应该铭刻在人们内心里。因此,在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居民对法律的敬畏意识,使它成为居民的信仰,只有对法律存“敬畏”之心,才能彰显法律的生命。要做到敬畏法律,首先要内心信服法律,就像伯利克里所说的,“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精神深使我心服”。
(三)增强法治文化的辐射力
法治文化有两层含义:一是强制性,二是心理认同。但这种强制性不是靠武力来征服,而是强调个体在自我认同的前提下的欣然接受。它是个体对特定的法治文化进行学习认知的心理过程,目的是形成一种社会生活方式,核心是培养人们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要提升社区法治文化的辐射力,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首先,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社区法律宣传栏等传统载体和形式的作用,加大法治文化的宣传力度。
其次,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生活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时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意识。总之,法治宣传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和形式上,而应深化到法治實践中,让法律的信仰成为居民自身文化的一部分。
五、结语
在社区中,不同社会角色的人们能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主要源于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而正是这种共同的利益把居民凝聚在一起。长此以往,共同的利益演变成共同的心理以及共同的文化。这种特定的社区文化既是构建和谐社区文化的支撑,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途径。要让法治在广大群众心中形成强大的凝聚力,需要文化的力量,“法治只有上升到文化的层面,成为人们的一种内在修养、一种自觉约束、一种生活方式,才能真正展现出其精神和价值,才能使法治的目标、理想落地生根”。
法治意味着强制、约束,它主要体现社会管理者的意志,而文化是从思想层面对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从精神层面人手,从心灵深处来影响人们的文化,有着不可小觑的力量。因此,社区法治建设能否形成一种文化氛围才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终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