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攀
智慧养老最早由英国生命信托基金会提出,当时曾被称为全智能化老年系统,即通过物联网技术,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家中就可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随着智慧养老建设实践的开展,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
智慧养老赋予了养老人性化含义。“智”者,知也,说的是有知识、博学;“慧”者,心也,说的是心灵通透、丰富。智慧养老中的“智”与“慧”可以解析为:“智”指智能化、自动化,是养老服务的智商,是较容易操作和实现的地方;“慧”指灵性、人文化、创造力,是养老服务的情商。“智”+“慧”即为知识与技术的有效衔接,科技与人文的高度融合。
智慧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方式,学者们对此研究乐此不疲。当下,我国对智慧养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的智慧养老概念诞生不久,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尚未形成权威定义和统一的标准,相关的体系更没有一个全面的框架。在这股热潮中,冷思考也逐渐“热”起来。
国内的众多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等,对智慧养老的概念进行了诸多阐述与演绎,出现了很多学术成果。笔者在研究、分析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后,根据专家学者关注的侧重点不同,将智慧养老的概念界定为三类:侧重于“智”的概念,侧重于“慧”的概念和侧重于“智、慧”兼顾的概念。
1.侧重于“智”的概念。智慧养老中侧重于“智”的概念的专家学者认为计算机网络、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是智慧养老发展的基础,意在养老服务中嵌入信息技术,实现养老服务的智能化、网络化和自动化。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学者较为普遍,例如,智慧养老(当时被称为全智能化养老系统)在最初被提出来时就侧重于“智”,即通过物联网等信息科学技术,随时随地、全方位的监控老年人的生活,让老人在家中就可享受到高质量的晚年生活。国内学者朱海龙认为智慧养老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它将物联网、因特网、社交网等信息技术嵌入到了养老服务中,实现了养老服务的智能化。郑世宝认为智慧养老是充分利用诸如物联网、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实现全方位、线上线下、综合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向运华、姚虹认为智慧养老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采集、汇聚、分析老龄人口的身体状况、养老需求以及安防监控等信息,从而对紧急救助、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预警、远程诊疗、物流配送等各种养老服务需求做出智能响应。此外,除了在养老服务中嵌入信息技术之外,还有学者从智慧养老的运行原理进行分析,认为智慧养老是利用物联网、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各类传感器终端和计算机网络的无缝连接。
总之,无论是在养老服务中嵌入信息技术,还是智慧养老的运行原理,亦或是智慧养老的服务内容,都在强调实现养老服务的智能化和网络化,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这种观点符合最初的设想,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这种“技术至上”的观点逐渐被人们所摒弃。
2.侧重于“慧”的概念。智慧养老中侧重于“慧”的概念的专家学者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为依据,将老年人的需求分为生理、安全、归属和爱、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五个等级。认为与其他年龄群体相比,老年人在人生阅历和知识技能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财富。并且,随着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现在老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同时得到提高,老人的诉求由过去追求“生命养老”向“品质养老”转变。他们更在意养老服务的个性化和人性化。他们认为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只是手段,而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才是目的。故而,白玫,朱庆华认为智慧养老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技术,通过各类传感器,结合传统家庭、社区、机构养老等养老方式,将各方紧密联系起来,满足老人的物质与精神需求,致力于为老年人打造更加健康舒适、安全便捷环境的新型现代养老模式。沈嘉璐认为智慧养老是指利用先进的互联网、云计算、可穿戴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面向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物联网系统与信息平台,整合政府、社会及社区家庭的资源,为养老提供更便捷、高效、灵活的公共管理创新服务模式。贾伟认为智慧养老就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撑,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改造传统养老服务的服务方式、管理方法和商业模式,为老年人生活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健康、舒适的生活服务,是高度现代化、智能化的养老模式。
总而言之,注重于“慧”概念的专家学者,他们的注重点在通过信息技术实现老年人晚年生活水平的提高,目标是建立全面、健康、人本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模式,此类概念的优点是体现了智慧养老对老年人的关怀,更容易被老年人及其亲属所理解和认同。
3.侧重于“智、慧”兼顾的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智慧养老的研究已经从最初注重“智”的阶段和之后偏重“慧”的阶段,向“智、慧”兼顾的阶段转变。在这方面,以中国人民大学的左美云教授为代表。左美云认为“智慧养老”(Smart care for the aged),是指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技术(如互联网、社交网、物联网、移动计算等),围绕老人的生活起居、安全保障、医疗卫生、保健康复、娱乐休闲、学习分享等各个方面支持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和管理,实现这些技术与老年人的友好,自主式、个性化智能交互,一方面可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利用好老年人的经验智慧,使智慧科技和智慧老人相得益彰,目的是使老年人过得更幸福,过得更有尊严,过得更有价值。无独有偶,学者王颖和左美云教授的观点一致,认为智慧养老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社区资源和专业化的社会资源,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社会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同时,还注重发掘老年人自身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使其积极参与到服务自己、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中去,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也就是说,在智慧养老这一模式下,老年人具备了为老服务接受者和养老积极参与者的双重角色,老年人既享受到技术发展带来的养老服务变革,又利用自身的经验智慧和知识技能为智能养老服务建设建言献策。
综上所述,“智、慧”兼顾的专家学者,他们不仅仅关注智慧养老依赖的信息技术,注重信息技术发展为养老服务带来的变革,与此同时,他们还更加关注老年人自身,注重将信息技术的应用和老年人价值的发挥相结合,更加符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更加体现了“以老为本”的理念。
在我国诸多的养老服务模式中,“9073”养老服务模式(即90%的老人由家庭照顾,7%的老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的老人由机构代为照顾)因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而被国家大力提倡。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在这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嵌入信息技术形成了智慧居家养老模式、智慧社区养老模式和智慧机构养老模式。笔者在研读文献的过程中,发现专家学者对持何种发展模式的观点各异。
1.有学者认为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需求最旺盛、最符合老人意愿、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服务模式,因而主张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引入信息技术,发展智慧居家养老模式。学者睢党臣、彭庆超认为在中国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居家养老因符合我国国情成为居民的主要方式,而“互联网+”理念为智慧养老的发展拓展了新思维,带来了新契机,故而主张发展智慧居家养老模式;曾新勇通过对比、分析我国现有的四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即政府主办,层级联动模式;政府主导中介组织运作模式;政府资助,机构主办,连锁经营模式;政府购买服务,公司承办,市场运营模式),并结合智慧社区的建设状况,提出了基于智慧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并给出了这种模式服务体系构建原则。
2.有学者主张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建设智慧社区养老模式,通过在社区建立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全方位、智能化、系统化的养老服务,让老人享受便捷和舒适的晚年生活。童星认为社区作为将家庭和机构进行有机衔接的平台和纽带,发展智慧社区养老模式既超越了社区本身的狭小空间,又将社区外的资源引入了进来,即实现了养老资源的整合,又促进了社区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屈贞认为社区养老有其便利性、舒适性、经济性、安全性等相对性优势,可称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故而主张在社区养老中嵌入智慧模式,发展智慧社区养老模式。此外,还有专家学者通过整合政府、社会、社区、家庭的资源,建立起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体,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
3.关于智慧机构养老服务模式,笔者在研读文献的过程中发现,虽然有学者对智慧机构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介绍,但是却很少有学者主张发展智慧机构养老模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不符合我国传统的文化习俗和老人的自身习惯,另一方面是机构养老的价格超出常人的承受范围,令很多家庭望而却步。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将人类多样化的需求归纳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在智慧养老服务内容方面,学者们以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为基础,对智慧养老服务内容从低层次到高层次进行划分。马云超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从低层次到高层次依次分为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心理慰藉和临终关怀四部分。姜琛凯根据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建立了“养老需求层次模型”,把老年人需求分成五大类,按照需求层次由低到高分别是:生活技能、医疗护理、生活支持、心理慰藉、养老金融,并给出了其需求的具体内容。蒲瑶琼等人在对重庆市南岸区社区养老服务内容进行调研后,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分为生活起居、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医疗康复等服务。同时还针对困难“空巢老人”实施了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魏华林、金坚强认为在基本衣食住行已经解决的前提下,养老的养老需求主要表现为食品需求、医疗护理需求、生活服务需求、精神心理需求和社会参与需求等五部分。老人需求主要集中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等方面。笔者在综合考虑学者们的观点之后,将智慧养老服务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三部分。
关于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很多学者认为生活照料服务是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服务,老年人对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量最大。在对上海老年人照料护理服务进行调查后发现,对于日常生活照料(包括助餐服务、助浴服务、上门做家务、日间照料等四部分)中,老年人的总体需求率达到64%,可见老年人对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度之高。
对于医疗保健服务,老年人是疾病的高敏感人群,他们在患病后能够得到及时恰当的治疗就成为老龄群体基本身体机能得到维持的根本保证。但是,目前的医疗保健水平处于偏低状态,只能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就医服务,但是对于大病则需要送去医院救治。
对于精神慰藉服务,张雷、韩永乐认为当前国内的养老服务一般都着重于生活照料、健康医疗以及便利服务,往往忽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老年人缺乏人际交往、情感交流、文化娱乐以及知识再教育,价值再创造更是无从谈起,稳定社区的老年人之间缺乏互动式交流与互助分享,精神层面无法得到真正的慰藉。
总之,对于当前的智慧养老服务内容,学者林瑜胜认为由于当前“智慧养老”模式建设还属于试点性质,处于初级阶段,故相关服务内容大多还局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和基础的健康照护服务,老年人急需的深度医疗和精神慰藉服务功能仍然不能有效供给。
智慧养老产业要想获得长久的、可持续的发展,必然要形成相对完善的养老体系和较为成熟的产业链。成熟智慧养老产业体系包括健全的应用示范基地,具有示范作用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和创新的智慧养老服务品牌。完善的智慧养老产业链包括智能养老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形成闭环,可以实现供给和需求之间的无缝衔接。然而,专家学者通过研究一致认为,智慧养老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尚处于初级阶段,智慧养老产业孱弱。智慧养老产业孱弱主要表现为养老服务碎片化,智能养老产业不成体系以及智能产品种类单一等。
关于智能养老服务碎片化,李长远认为我国养老资源归属于不同社区,各个社区之间资源缺乏链接与整合,而且各个养老服务主体之间沟通、互通不足,此外,养老服务项目采取分级分类的管理模式,难以实现资源的共享与合作。
对于智能养老产业不成体系方面,例如,张雷、韩永乐在对我国智慧养老进行研究时认为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发展较为稚嫩,国内的养老产业仍然没有形成集约化的商业模式,服务成本偏高,两极分化比较严重,且在经营管理上缺乏科学高效的模式,养老资源利用率不高,养老服务碎片化;新兴的智慧养老没有形成真正的产业链,经营缺乏规模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羸弱。贾伟等人通过对四川、北京、浙江、山东、江苏、福建、天津等地的智慧养老进行对比,发现我国当前智慧养老产业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集约化的商业模式,缺乏规模经营,智慧养老产业链条连接性不强,养老服务碎片化严重,养老资源并未得到充分利用。
对于智能产品种类单一方面,谢俊祥、张琳通过对智能可穿戴设备的独立性、应用功能、用户体验、电池技术和购买费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得出当前智能可穿戴设备被炒的火热,但是该领域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应的产业链、商业模式等尚未成型。无独有偶,白玫、朱庆华也认为当前我国智慧养老的研究主要局限在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和智慧医疗领域相关的产品上,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向运华、姚虹通过对杭州智慧养老发展现状的分析,认为目前杭州市的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比较缓慢,社会资源的投入和关注还很有限,缺乏具有影响力的智慧养老品牌。
新事物发展之路不是一帆风顺的。智慧养老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在发展中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国内学者一致认为当前我国智慧养老的“智慧性”不足,并未达到服务老年人的目的。例如,智慧养老产品设计没有体现出“以老为本”的理念,许多智能产品都给其使用者——“老年人”带来“异物感”或“义务感”,而且老年人操作起来比较繁琐,学习起来也很复杂,并未真正考虑到老年人的使用能力与生活习惯。智能养老产品除了“智慧性”不足之外,在标准化方面也不统一。白玫、朱庆华通过研究发现,不仅不同省份的智能养老产品存在差异,就连同一省份不同辖区的智能养老产品差异也非常明显。例如,杭州市西湖区和上城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中所包含的养老服务内容就存在明显的差异。
此外,赵天地等人在对北京市东城区的和平里及体育馆路街道27个社区174户老人走访后发现,我国智慧养老还存在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内容和老人需求之间存在错位的现象。同时,养老服务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规模亟须扩大。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的智慧养老,除了面临着硬件设备和软件服务方面不足外,很多专家学者还站在宏观的角度考虑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际伦理存在的矛盾。科技的本质在于服务人类,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如何处理好“以人为本”和“技术至上”的矛盾也是网络社会条件下,智慧养老模式所面临的一种挑战。例如王永梅认为当前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智慧养老如果对科学技术运用不当将很容易陷入技术至上的窠臼。此外,朱海龙认为“技术可能引发新的人际伦理悖论与法律困境。”科学技术嵌入老年生活,实现了老人生活的网络化、智能化和自动化,但是技术不具有人文性质,无法与人进行心灵上的沟通。而且朱海龙还认为,很多老年人是在被动、甚至无奈的局面下接受新技术及其提供的服务,这就造成老人的服务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同时,新的技术发展也引发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而且朱海龙也认为,智慧养老的发展基于人道、人文和人权的理念,本着服务于人的宗旨,在国家与社会的支持下实现共享共治的一种运行模式,而不是基于商业化、经济化的模式。
智慧养老在我国产生绝非偶然之事,而是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传统养老服务面临挑战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这三个方面力量相互作用下兴起的。它的产生是科技与生活相衔接的表现,又是国内学者对养老方式注视的结果,同时也为我们缓解老龄危机带来了契机。但是目前,我国学者对智慧养老的研究偏重于定性方面,在定量方面的研究文献颇少。而且定性的文章也主要集中于智慧养老的概念、模式分类、存在问题及对策等方面,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同时,对科技与人文养老虽有涉及,但是研究尚未形成体系,且深度不够,对于如何将人文性融入智慧养老中,赋予科技以人文性的证据不足。最重要的是国内学者对智慧养老的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上,虽然在有些著作中提出了一些启示和建议,但是还是处于理论阶段,很难落实。
在学术方面学者们各有所好,各有所攻,希望在老龄化程度加深、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智慧时代,能够有更多的学者对智慧养老进行更为深入、更为系统的研究。此外,参照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尽可能地采用较灵活、新颖的方式深入到老年人的生活中,用一种老人更容易接受的方式来引导老人对智慧养老进行关注,并最终落实到行动上,从而为我国智慧养老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做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