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庆
(内蒙古财经大学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在我国整个经济体系中发挥着先导性、基础性、支柱性的作用。我国房地产库存以及去库存周期长期保持在高位,一方面给市场和人们生活带来消极影响,另一方面也影响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从2015年开始,我国提出了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这一政策也是我国现在房地产行业的核心政策。国家在2015年3月30日颁布的3.30新政,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去库存这一政策达到刺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2015年11月着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上重点还是房地产去库存改革。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采取多种办法实施房地产去库存政策。
在国家的政策引导下,很多学者对国家部分城市的去库存状况进行了研究。周幼曼认为可从房地产企业转型和金融机构助推两方面来加快房地产去库存的进程[1]。向为民、王霜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量是反映“去库存”最直接的经济指标,销售越多,“去库存”越明显[2]。周飞虎、邵明艳、逄锦雪认为房地产去库存难以离开金融的支持[3]。刘斌、孙九伦、姚瑶等人认为推进城镇化和降低房价确实能够有效消化当前我国过剩的房地产库存[4]。王冠、纪宇晟认为去库存刺激政策将对内地房地产市场走向起到决定性作用[5]。胡祖铨认为打好“去库存”歼灭战,重点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6]。在这些前沿的学术研究中学者们研究了去库存政策出来后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去库存效果,研究成果多倾向于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推动了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的逐步抬高,并且与此同时逐渐形成轮动效应。房地产市场分化趋势加剧,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火爆景象与去库存政策背离。先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提高,然后是南京苏州合肥厦门这“四小龙”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上升,再带动了其他各二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增加。但对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并不明显,学术研究中针对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研究相对较少,更缺少规律性研究。
作为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具有悠久而独特的发展历史,自治区的首府城市呼和浩特市在《2016年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中公布为三线城市。研究内蒙古自治首府呼和浩特市的房地产去库存及发展状况,去库存态势以及影响因素对寻找我国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规律性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006-2015年这十年间房地产开发商对呼和浩特市房地产行业的开发投资总额一直呈现出增长态势,2013年的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投资额是2006年房地产开发商开发投资额的6倍以上,足以说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的发展速度之快、发展势头强劲,2014年虽然开始下降,但是下降幅度并不大,说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行业经过一段时期的快速发展之后将进入一个稳定发展的阶段。2006—2013年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投资额增长率最大时达到42.1%。2014年开始重点是保持平稳发展,减小经济增长速度,所以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有所下降。如表1所示。
表1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2006-2015)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分析近十年的数据,发现2006-2011年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中各类用途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均处于快速正向增长状态,直至2012年开始负增长,并且2012年以后房屋施工面积呈现上下波动的状态。自2006年以来,房屋施工增长提速快,由2006年的79252.83万平方米增加到191236.87万平方米;住宅施工面积自2010年达到峰值以后以就处于波动状态;商业营业用房面积自2013年以后呈现负增长,尤其2015年下降幅度较大。虽然投资情况呈现较大的波动,但是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业库存量大,投资结构发生变化是必然趋势而且有助于房地产价格趋于平稳不再发生大幅度的波动,如表2所示。
表2呼和浩特市房地产施工面积情况表(2006-2015) 单位:万平方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006年起,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价格开始连续快速上涨,平均房价最高时为2012年5445.1元/平方米; 2013年平均房价同比下降3.89%;2014年平均房价同比上涨4.61%,出现不稳定的波动情况。2015年商品房价格终于有了明显的下降,平均房价下降到5193.8元/平方米,是2012年以来的最低值,这主要是政府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发挥出了一定作用。因为销售面积和销售总额的变化由销售价格直接影响,变化程度基本一致,从2005年起,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价格开始连续快速上涨,2012房地产价格为5445.1元/平方米,为十年内的最高销售价格,2013年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平均销售价格与2012年相比下降3.89%, 2014年比2012年下降了107.4万平方米,两年累计下降幅度25.92%,商品房全年销售总额和销售全年面积仍然呈现下降趋势。2015年由于政府的宏观政策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商品房的销售情况明显好转。销售情况近年来也跟随政策的发布不断波动。
土地基准地价的评估是政府实施地价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呼和浩特市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一直平稳的增长,但2013年出现猛增现象,这一猛增让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拉高了近2倍多。基准地价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土地成交量,对比图1与图2,可以看出当年公布基准地价后对次年土地成交量的影响很大。基准地价的增高会对后期的销售价格的影响力起到重要作用,基准地价的增高会拉动销售价格的增长而影响购买欲望和购买能力。在去库存方面,可以适当采用调整基准地价来抑制开发,减少新增房地产的供应。
图1 呼和浩特市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图数据来源: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网.
图2 2011年至2016年呼和浩特土地成交面积图数据来源: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局调查报告.
呼和浩特市作为中国北方地区中等规模的城市,其城市发展不仅具有一般性城市发展的共性特征,又有其个性特色。总体表现为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呼和浩特市区的规模也在不断向外围扩张,以新城区、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四大区为主城区的面积不断扩张,其中尤以东、南方向发展更为迅速。呼和浩特市的建设中注重蒙元文化特色的体现,既表现出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城市,也区别于其他城市的建设。内蒙古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进入加速发展阶段[7],但在城市不断扩张发展中,土地城镇化的速度明显高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使得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的高库存量、高空置率的现象出现。
另外,居住是人类生存生活的基本要素,人口数量增加,必然会增加对居住量的需求,所以人口数量也是影响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因素,呼和浩特市作为省会城市,每年都会有大批新入人口,这就会不断增加住房的需求,加大了房地产的需求量,而由于土地有限,房地产的供给量并不能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而增加,这就会发生因为供需不平衡而引发的房地产价格的上升。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素质的提高,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在提高,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加大公共设施、居住环境的成本投入,提高房地产的质量,这就会造成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文化中心,众多高校聚集,每年高校毕业生大多选择留在呼和浩特市安家就业。呼和浩特市也是众多劳动者的首选,外来定居人口一直呈正增长。逐渐由单个劳动者、就业者发展为家庭单位,由于是外来人口,房地产就变成刚性需求,促使了呼和浩特市房价的增长。房地产价格又是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在去库存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的动态变化。
图3 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口数据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年鉴.
从图3可以看出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口的增长缓慢,将上图分为两个5年来看的话,前5年2006—2010年每年以5万人的速度在增长,后5年2011—2015年每年以3万人的速度在增长。且人均住房面积按30平方米来计算的话,每年的平均住宅需求增长从150万平方米下降到了90万平方米。并且呼和浩特市的1/3是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房能力普遍较低,而且他们购房观望决策的时间周期相对较长。以上综合来看呼和浩特市的购房需求潜力较小。
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作为支柱产业,对相关行业有极大的带动作用。2016年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减少,政策效应显现商品房销售较好,购置土地面积与土地成交价款增长,房屋新开工面积与房屋竣工面积减少,待销售面积下降,房地产项目融资渠道多样化,主要资金来源为自筹等良好的状态。但是影响呼和浩特房地产去库存的因素较多,比如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动态库存总量较大、房地产市场监管不足、库存商品房结构不合理、商品房基础设施不全等诸多问题,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房地产去库存的效果。
过去几年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发展步伐过于粗放,造成供给大于需求的现象,而对发展中的城市来说这是几年来积累而成的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经过政府的调控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和建设,使得呼和浩特因历史遗留下来的房地产项目将会减少,下降“烂尾楼”的面积,那些在市中心和郊区正在建设或已经停止开工的房产将会大幅度的减少,棚户区改造任务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当中。另一方面城市较快发展所导致的闲置房产累计数量的持续增长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房屋施工面积的适当减小会对待销售市场上房地产和已经推出市场的房地产销售有明显帮助。
图4 呼和浩特市房屋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对比图(单位:万平方米)
图4为呼和浩特市2012至2016年商品房竣工面积和施工面积的对比图。从图4我们可以看出房屋施工面积和房屋竣工面积都有所上下浮动的现象。从2012年到2014年房屋施工面积和房屋竣工面积都有所提升,但从2014年开始施工面积却明显下降。图4每年的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存在明显的差距,每年的房地产施工面积要比每年的竣工面积要大好几倍,这也是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的现如今面貌。从2012年到2013年之间的房地产施工面积增长了1500万平方米,但是房屋的竣工面积却很小。一个楼盘从开发到竣工时间本来就很长,呼和浩特市从2005年房产开发量不到100万平方米到如今的3747.58万平方米。市场上新开发的土地很多但竣工房产却很少,这些在建工程也有大部分也已经进入待销售市场,这些动态增长的房地产就是如今的供大于需求的直接体现。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上那些实力较弱或因种种原因无法办理证件而成为停工半停工或烂尾楼的项目也大面积存在。在销售楼盘当中,依然存在五证不全现象。但这种不规范,不合理,不合法的做法没有有效的被制止,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缺乏有力管制和依法程度。对于五证不全的违规行为,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五证不全无法无天。开发商五证不全,购房人不应该购买。五证不全会引起房子销售不出去,人们也不愿意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从而影响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进展,不利于去库存。
要消化库存,就要禁止投机行为,改善现行土地财政管理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程序和出让金账户的权力和职责,保证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并将政务公开,让土地流转的动态暴露在阳光下,形成长效的监督机制。要禁止政府任何形式的土地交易,将土地出让金存于省级财政土地出让金账户暂作保管。政府项目资金再专款专用,减少政府出让土地的动因,紧闭土地流转入市的大门,遏制房地产市场的供给量。扩大有效需求,切实惠及农民工群体,提供优惠的购房政策,增强其购房能力,增加其购房需求,加大农民工流入城市的速率。作为房地产企业,也要与政府积极配合,控制房地产市场的待售面积,将眼光放长远,从全局出发,摒弃投机心理,控制房产存量,积极响应去库存的要求,充分利用宽松政策,降低房价,加大营销力度。
表3为2016年呼和浩特市商品房结构表,可以看出呼和浩特四个区商品房供应结构不均匀,赛罕区商品房供应量大,回民区供应量最少(见图5);三种商品房类型中,住宅库存量最高。库存商品房的区域差异较大,类型差异明显使得去库存的难度增大。
表3 2016年呼和浩特市商品房结构表
数据来源:内蒙古统计年鉴.
图5 2016呼和浩特商品房结构数据来源:内蒙古统计年鉴.
根据内蒙古统计年鉴生成图6,从图中可以看出, 2011年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2487525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面积74.19%;2012年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1688941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面积69.18%;2013年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1224611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面积66.28%;2014年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1349599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面积61.81%,2015年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1401863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面积64%。住宅的空置率超过半数,空置率较高。去库存的关键是降低总空置率,让新增住房和更多的存量闲置住房被充分有效地利用[2]。
图6 呼和浩特市2011—2015年商品住宅空置面积变化图(平方米)数据来源:内蒙古统计年鉴.
呼和浩特市商品房市场上房子周围的基础设施不全且市场集中度不高,升值空间小,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大。呼和浩特市外围住宅用房周围的配套设施跟开发商所描述的不同或后期的管理体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漏洞。不能小看周边设施的建设,在呼和浩特市这样交通拥堵较严重的城市里交通方便会影响你整个生活圈。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居民小区的规模大小和所处的区域往往会影响周边配套设施的健全情况,考察配套设施是否完善的标准是看这些设施是否能够满足人们对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即该小区的宜居性。如超市、饭店、菜市场等居民每天都要光顾的基础设施配套,而服务半径最好不要太远。呼和浩特市有很多老旧的小区存在无人管理的现象。呼和浩特市多个小区存在无物业服务。没有物业的小区的治安管理混乱,会经常出现盗窃、失火、垃圾堆放、乱停车、乱进出等现象不断出现。小区里居民将车辆随意停放,没有规划停车位以及门卫的管理对于小区居民的出入影响很大;没有门卫以及小区保安因而对小区的安全没有多大的保障。
2016年4月5日,中共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120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呼和浩特市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目标。自2016年国家积极推行“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后,呼和浩特市就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实施方案》。从实施方面来看,目前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商品房销售量增价稳,去库存的政策显现出一定的效果。2016年呼和浩特市做到了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政策效应显现商品房销售良好,房地产项目融资主要资金来源为自筹等方面的成就。
呼和浩特市2016年的总投资开发明显比2015年下降,住宅投资、办公楼投资、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也明显下降。所以住宅开发、办公楼开发、商业营业用地开发下降取得了开发投资下降,对呼和浩特去库存奠定了基础。图7表明呼和浩特全市去库存政策实行有效并取得良好的成绩。目前房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也越发激烈。资金投入被视为影响房地产成长的特别关键的要素。跟当地房产的经营有直接关系。近几年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较大,从2005年至2013年36.68亿元提升至576.86亿元整整提升了54亿元,到了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额稳固增加,房地产开发方面投入资金数额却降至558.31亿元,下降百分比将近为3.2%,随之2015年开发投资额度和固定资产的投资额随市场变化还在减少,同比上一年降9.5%和30.54%。
图8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数据数据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年鉴.
随着呼和浩特市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扩大,人口基数增加,流动人口较多,对商品房的需求量逐渐增大。在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提出供给侧改革以及去库存的相应政策下,2016年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37.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8%,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6.5个百分点。从表4看出2016呼和浩特商品销售量40059套,其中住宅销售量最大,其次商业用房。成交量总体表现出良好的势头,去库存前景比较明朗。
表4 2016年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销售量一览表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在中央去库存的政策下,呼和浩特市从城市规划、开发投资、管理控制等方面加强了工作得到了明显的成就。如表5,在2016年呼和浩特市商品房待售面积213.6万平方米,同比呈现下降趋势。这完全符合中央去库存的政策要求以及符合呼和浩特市的房地产发展趋势。待销面积下降说明开发商开发完待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数量下降,这就是库存的商品房数量将达到了去库存的目的。
表5 2016年呼和浩特市商品房待售面积 单位:万平方米
数据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年鉴.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融资由国内贷款、其他筹资、自筹资金等筹资方式。如表6,2016呼和浩特市房地产项目融资情况中,自筹资金223.4亿元,占到位资金的77.3%,超过国内贷款和其他筹资走到了主要位置。房地产是开发投资量大收益大的经济活动,融资在房地产中有关键的作用。呼和浩特市国民收入日益增长,房地产筹资方式也不再依赖国内贷款了。房地产项目融资自筹为主的方式说明具有开发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居多,实力雄厚的房地产企业在去库存方面的措施相对较灵活,也说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企业处于较稳定发展的状态中。
表6 2016年呼和浩特市房地产项目融资情况表
数据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年鉴.
如何有效的解决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去库存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在分析找到影响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去库存的因素后,主要的对策应该从政府的政策引导入手,既要突出重点,分类差异化实行措施;也要抓住关键,因地施策;更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另外需要不断推进呼和浩特市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加强商品住宅房的供给服务与管理,保障商品住宅的供需基本平衡,以稳定市场,调控商品住宅的销售价格。把对房地产开发使用的土地管理作为去库存的中心,严格控制房地产库存的增量,尽力消减房地产的库存量。要加强土地供给的管理,提高商品住宅用地的有效供给,促进市场信息的公开透明化,引导形成合理的市场预期,防止销售价格的感性提高。呼和浩特市要坚持用改革的方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形成有效适宜的政府调控和市场监管机制。
针对呼和浩特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为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呼和浩特市政府应该根据辖区内不同区块的情况采取差别化的调控方法,合理规定土地供应和投放数量。对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库存消化较慢、去库存周期长的区,政府就要根据房地产行业供需的实情,严控或暂时停止商品住宅的土地供给,合理的使用每一寸土地,并对在建、待建的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听取百姓的意见对商品住宅的结构进行设计,对每一寸土地的利用都要精益求精。而对于新城区这样库存消化较快、去库存周期短的区,可以保持较为积极的土地供给政策,但也要相对减少一般性优惠政策,控制大量投机投资者的进入,从而控制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过度增长,也相应减少了房地产的库存量。另外,在科学管理土地方面,还需要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体系,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对房地产用地管控。对商品房库存量较大的区,不再对其供应的新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用地。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布局优化房地产规划布局要提升住房品质。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安排建设总量和供应结构。实行棚户区改安置,积极促进去库存。
要解决房地产库存量的问题,就要既有短期的调控方法,也应要有长期的法律法规。首先,呼和浩特市政府要明确分担房地产去库存的成本,使得税收优惠政策与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下降挂钩,提高了房地产开发商降低售价的热情,从而推动了那些商人的主动自觉降价。此外,政府应鼓励落实购租并举的政策,以促使商品住宅租赁市场更加社会化、专业化,从而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改变以往的经营方式去出租手中剩余商品住宅房源,扩大了这些房源的利用渠道,从而缓解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库存的压力。其次,呼和浩特市要紧随国家创新的步伐,鼓励房地产商创新经营方式,在商品住宅品质和细节上着力,在满足购买者需求的个性化服务上着力,完善商品住宅的配套服务,加强商品住宅的配套管理,建设使消费者满意的商品住宅,提高商品住宅的销售量,一定意义上也缓和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的库存压力。最后,政府应发挥有形的手的作用,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有效监管,打击一些不良商人投机的活动,加强对房地产公司运转资金链的监查,从而降低房地产行业的风险。这种做法在消费者权益得到确实可靠的保障的同时,对于相关行业的利益也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城市化进程和商品住宅的需求、供给都存在着正向相关的关系,这也就是说城市从而城镇化对呼市房地产的预测、规划、投资、开发等环节提供重要的信息,是房地产发展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问题。根据2016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 2016年呼和浩特市城镇化率为68.20%(图8),比上年提高0.71个百分点,市常住人口为308.8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0.65万人,比上年增加4.16万人。
为促进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同步发展,内蒙古政府应该提供信贷加快城镇化建设与五大银行进行合作来支持城乡的人们到呼和浩特市购买商品房。呼和浩特市作为省会城市,每年都会有大批新入人口,这就会不断增加住房的需求,加大了房地产的需求量。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同步于甚至超过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势必可以促进消化房地产库存。另外,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的去库存问题不能单方面依靠减少供给来解决,也需要根据消费者对商品住宅的实际需要去创造更多更为有效的供给。城市化质量的内涵是生活质量,呼和浩特市政府应逐步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基本服务方面的均等化,逐渐解决随迁农村人子女就近入学的问题,以及健全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障制度,适当推进呼和浩特市新型城市化水平,缩短房地产去库存的周期,以达到减少商品房库存量的目的。
图8 呼和浩特市城镇化率数据来源:内蒙古统计年鉴.
目前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的开发投资额的重点在住宅用途的房地产市场上,说明呼和浩特市的房地产市场主要以自住为主要需求点的氛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增速总体上呈现出下滑的现象,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从2012年到2013年投资开发额下降再到2015年呈现出上升现象。这也说明呼和浩特市的去库存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住宅用房上面。因此,建议呼和浩特市在今后的房地产开发和建设中,要加强质量意识,建设宜居、有文化、有气氛的首府城形象。对于来呼和浩特市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它们应该自觉跟随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步伐以及积极适应消费者的需要,转变经营方式,调整商品住宅单一的结构,不仅要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的水平,也要将房地产行业的生产要素向其他相关领域进行延伸,考虑房地产这样的传统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联合转型升级。
房地产企业可以打开租赁市场,将难以销售的商品房以出租的形式推进市场。随着房价涨高人们望而怯步,而对租赁市场的需求增加,推进租赁市场发展同样是解决去库存的对策。近年来,租赁市场深受人们的喜爱。再由政府有效实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对符合申请条件、为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及家庭发放长期租赁补贴。加强补贴政策,完善房屋租赁市场。在呼和浩特市有很多的闲置房屋,针对那些闲置房屋应该采取财政补贴政策,运用集约利用的方式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释放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空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租赁市场开展房屋租赁,将存量商品房租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