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财政局认真贯彻省、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创新实践“六位一体”举措,着力加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
一是法治财政指标考核标准化。设置行政程序管理、党纪政纪问责管理、财政业务精准管理、信息公开痕迹管理等10项一级指标,下设健全财政依法行政管理制度体系等50项二级考核指标,再下设148项具体考核点的财政指标考核体系,并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完善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60项制度,实现了对财政工作考核全覆盖。
二是依申请信息公开标准化。制定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开了财政部门预决算、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规范性文件、财政政策等信息,推进部门预决算和“四本预算”全公开。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和法定程序,制定《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规范答复格式文书,将答复流程嵌入办公自动化。
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制定《财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围绕财政改革开展制度设计,增加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内容;强化信息化、流程化管理,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嵌入“规范性文件制发”模块,开展后评估工作。
四是涉法涉诉管理标准化。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配备4名工作人员和1名律师顾问。加强痕迹化管理,出台《台账登记管理规范》《市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法律程序,理顺内部机制,为办案和定性提供法律事实和证据。严格考核问责机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五是“放管服”改革标准化。推动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
六是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制定《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管理办法》,利用户外大屏、公交站台、开机画面,以及市财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预算法》动漫、《阳光下》微电影等开展财政法规、政策宣传。组织专家讲座、课堂培训、网上学法、知识竞赛,以及旁听市中院行政庭庭审、参观监狱和市“清风苑”等活动,加强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遵法教育。
(董志山)
为让易地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争取到2018年所有搬迁对象全面脱贫,湖南省汝城县三措并举,不断强化监管力度,确保了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推进。截至10月31日,全县所有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对象均已分房到户。
一是政府督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为确保全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时间节点内按时完工,达到基本入住条件,确保搬迁对象按时搬迁入住,由纪检、财政、扶贫等单位为成员的县联席办通过下发县长督办令、分级约谈等方式,层层明确责任。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增加机械设备、增加劳务人员、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加班加点等有效措施,全面加快项目工程建设;加强对进度缓慢施工单位的督导,对施工进度要求每日一报,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与此同时,按照一边建设一边搬迁的原则及时组织对象搬迁入住,竣工一个安置点,入住一个安置点。
二是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汝城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以上级各类检查、巡查、督查、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查发现的问题为契机,通过开展问题整改“清零”月行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层层压实责任,问题分解到户、责任压实到人。除拆旧复垦等共性问题、被清理对象安置住房收回难度大等个别难点问题未整改到位之外,其他在短期内能整改的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群众监督,确保安置住房质量安全。加强纪检、财政、建设、扶贫等职能部门对项目的巡查、检查,并充分发挥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向安置对象发放《汝城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质量问题搬迁对象确认表》,发动搬迁群众查找问题;统计、罗列各安置点存在的问题,一一交办给项目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勒令整改。到目前为止,汝城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存在的安置住房质量问题、安全隐患问题、基础配套设施落后问题,已基本上整改落实到位。
(祝军飞 朱宏俊)
近年来,为保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江苏省灌南县财政局以县级财政报账制为抓手,以工程招投标控制价财政投资评审为约束,强化报账资料审核,构建科学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运行监管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抓工程审核全程监管,对工程招投标进行控制价审核。在工程招投标前,通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类价格审核,控制招标控制价,并积极推进中介机构或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并明确参与工程预决算编制审查的工作职责,强化其主体责任。
二抓报账资料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项目招标开工前,组织相关中标单位进行报账培训,详细讲解报账所需的资料和附件,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的资料、档案管理,逐步建立了以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为依据,以县级财政报账制为主线,以工程预决算管理为手段的资金运行监管体系。
三抓绩效考评运行创新,构建长效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农开项目绩效管理,开展项目验收考评工作,构建考评、绩效相结合的长效保障机制,对考评差、工程质保期内工程质量反馈差的建设单位纳入黑名单,限制其准入,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地实现预期目标。
(穆 轲)
近年来,湖北省武穴市政府采购工作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主线,加大“放、管、服”力度,把事后监督作为主要着力点,以规范政府采购各方行为,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为抓手,实现了政策落实与财政日常监督的有机结合。
一抓宣传培训,促政策落地。以网络、印制宣传汇编、培训授课为主要载体,通过财政政务公开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及时向采购单位、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等进行宣传。印制《政府采购国资管理宣传指南手册》近600册,发放省厅编印的《政府采购“微资讯”》口袋书200余本。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连续三年将政府采购管理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抓科学管理,促运作有序。年初,以市政府办下文的方式确定《武穴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本着“应编尽编,不编不采”的原则,完整准确、及时地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部门编制率占应编单位73%,编制规模达6.1亿元;累计节约资金约3.02万元,平均节约率达10.1%。
三抓监督执行,促行为规范。充分利用财政监督局行政执法平台,做到“对采购人的管理不越位;对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监督不错位;对定点采购和协议供应商监管不缺位”。首先,借力财政监督检查,规范采购人行为。会同财政监督局制订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计划,比如2017年8月,对水利、交通等部门近年来项目的批文、招标、公告、投标、中标、现场进度、资金拨付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其次,整合市场供应主体,补齐机制不活短板。比如2017年12月,对11类行业的46家供应商的台账建立、价格优惠等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的供应商坚决实行评审扣分。最后,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突出市场管理服务。比如连续两年对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内的1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做到了该处罚的处罚,该整改的责成全面整改,决不走过场。
(梅绍国 董国平)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严厉查处和打击一批规避招标、限制竞争、围标中标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根据统一部署,江西省石城县财政局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出台行动方案。为确保专项检查行动有序开展,该局出台了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步骤和时间节点,明晰了采购人、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监管部门各自的主体责任。要求各采购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专项检查工作机制。还设立了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箱)。
二是成立行动领导工作组。为提高工作认识,落实责任主体,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同时,领导工作组下设业务小组,由分管领导为小组长,采购办、财检办、行政政法股、科教文股、农财股、经建股、乡财股、社保股、综合股各派一名人员组成。
三是明确行动步骤。为全部捋清问题,确保“不走过场”,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调查核实、处理曝光、联合督查和总结提升五个阶段进行,同时还明确了各自的主体责任。
四是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项目采购人自查自纠中,对 “零报告”和“隐瞒、迟报、谎报”的,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一经查实,将对采购人及当事人进行严肃追责。对于查处结果,发现存在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的,督促项目采购主管部门和项目采购人整改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追责。同时,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移送纪委监委处理;涉嫌其他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等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