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元
十多年前入赘孙(岳父孙国英,字武元)家时就知道岳父的胞兄孙国华是大名鼎鼎的法学家,专攻法理学。老人家耄耋之年仍躬亲园圃,育人不倦。由于师德高尚,知识赅赡,被法学界誉为法理学权威,很多争论由他一锤定音。他胸无城府,生活简朴,平易近人,说话办事直来直去,不打“太极拳”,是个真实可敬的长者。伯父很有生活情趣,爱好广泛,喜欢声乐、器乐、朗诵等,在人民大学为他举办的90华诞庆祝活动时,他还演奏了托塞利小夜曲,博得一片掌声。他喜欢小提琴成癖,收藏有好几把小提琴,最好的一把是有150年历史的意大利小提琴。我曾怀着好奇冒昧地请求拉一下这把名琴,他老人家面带难色,迟迟不肯松手。伯父爱琴如命,小提琴稍有毛病,他就会四处咨询解决。听伯父说,他曾经教过张志新烈士拉小提琴。张志新平反后,张志新的母亲仍与伯父有联系,张母还为伯父写过条幅。伯父每次经过志新桥,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张志新。
我与伯父有缘,我们不仅同一天生日,而且几乎同名。古今中外同名同姓者极多,同生日者更多,但似我这样的情况肯定不多见:伯父名国华字文元,我名文元字华国。汉字之多,我们却同时都用“国华文元”四字命名,而且排列组合起来都是古代汉语词汇。
国华,意思是国家的光荣,典出《国语·鲁上》:“且吾闻以德荣为国华……”
华国,意思是光耀国家,典出《国语·鲁上》。仲孙他谏曰:“子为鲁上卿,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马不食粟,人其以子为爱,且不华国乎?”
“文元”与“文苑”谐音,文苑乃古代文人会聚之处,暗指我与伯父有缘相识、相聚。
其实,我与伯父之间更大的巧合是我的性格与学术与他老人家有暗合之处,有时还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呢。我是性情中人,伯父也是性情中人。记得婚宴之上,我一时兴起,失礼谈屑,谈起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灾难的话题,没想到引起喜欢科学技术的嘉宾们的不满,他们起而反驳我,此时伯父为我解围:“我认为文元所言是有道理的,做学问需要这种精神!”
伯父很重亲情,九年前的重阳节伯父在登茱萸山时想起胞弟,情不自禁打来电话,吟至“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时声泪俱下……听内人讲,伯父的阴历生日恰与其母同日,次日则是胞弟生日。每逢生日,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已故至亲,为避免伤感改过了阳历生日。
后来,与伯父相处时间长了,发现他不仅在生活中率直,在工作中也敢于直言,勇于坚持真理,不向歪风邪气妥协。伯父从不唯西方法学马首是瞻,他在讲授法理时极其重视人情所起的调节作用。他这样做填补了西方法理学之不足。法理人情并重,这一点与西方的法学理论不同,与儒家礼法并重之说颇合,这使得其法学理论有了传统的根基。实践证明,法律人情并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尽管他因此得罪了一些人,但同时感动了更多的人,也教育了更多的人。
我喜欢研究儒家文化,经常翻阅《礼经》,尤其是其中的《周礼》。我发现被一些国人指责的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天理、人情并非坏东西,天理与人情结合到一起就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礼。《周礼》名曰礼,实际上也包含法,是世界最早的法典之一。只不过中国古人所说的礼不是西方人所理解的法,而是富有人情味的法、讲道理的法、以防范为主而非以惩治为主的法。我对伯父多次谈及学习周礼的心得体会。记得每说到这个话题都忐忑不安,生怕自己的想法与老人家抵牾。不想,他立即表示认同我的看法。他说不讲天理、人情的法律不是好法律。我曾经误以为美国执法铁面无私,后来在美国生活了一年,我发现美国的法律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六亲不认。以交通罚单为例,如果交通违规属于事出有因,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陈述理由得到减免(减免的幅度可以超过50%)。法外开恩,被作为特殊情况处置,在美国这样的情形经常发生。强制在社区做义工与画地为牢(如加拿大对赖昌星所采取的管制措施)是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惩罚轻微犯罪的常用手段。
伯父勤于笔耕,可谓著作等身。在其著作中,他反对“政策本身就是法”的说法,反对“严打”的提法,强调“公平、正义是治国理政的牛鼻子”“理是主要的,力是必要的”,还针对中国过分市场化的现象指出“既要重视看不见的那只手,也要重视看得见的那只手”。1986年7月3日,伯父在中南海为胡耀邦等人讲授法制课。授课结束之后,胡耀邦先生指着讲稿说:“这个手稿是国宝!”然而,伯父并没有保留讲课照片,照片是多年后一位在新华社工作的记者提供给他的。伯父得到的各种荣誉都是对其辛苦付出的回报。但他本人对于荣誉并不在乎,生前很少将能证明荣誉的照片附在书上。
伯父走了,但他留下来的学术遗产、他的长者之风长留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