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祥贵,张振海,胡霞,邓波,刘济生,姜东,季辉,关永健,丁强,,陈彦,
(1.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 845350; 2.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京市 210029; 3.江苏省对口支援克州前方指挥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 845350)
2010年,第一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召开,开启了新一轮全国大规模对口援疆工作的序幕。卫生援疆作为智力援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群众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务的重要方法。
十二五期间,国家卫计委和19个对口援疆省市在落实卫生援疆工作目标、培养卫生人才、卫生体系和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19省市卫生援疆专项规划总投入61亿元,实施医疗援疆项目428个,派遣了2 983名援疆卫生技术人员和740名卫生管理人员,接受新疆地区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9 159名,接受管理干部挂职锻炼872名。卫生援疆工作覆盖新疆广大群众,19个对口支援省市安排了373批次的医疗队开展援疆工作,诊疗患者256.9万人次,完成手术18.3万台次[1]。
2017年7月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在喀什召开,提出要切实关心好、使用好、管理好援疆干部人才,强调了对援疆工作和人才管理的重要性。科学客观地评价医疗卫生援疆是提高援疆效率、改进援疆工作和作出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2]。目前卫生对口援疆主要处在政策规范的层面,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导致援疆工作缺乏协调性。关于卫生援疆质量的评价,主要根据中组部《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但管理办法中未详细的考核指标[3]。因此,在总结现有“组团式”援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制定“组团式”援疆质量评价标准体系,是对医疗援疆规范管理的要求,也是为了适应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任务,实现新疆的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医疗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全民健康目标。因此,评价标准体系要以中组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组团式”援疆的工作要求为基础,结合目前的工作经验,对各省市卫生援疆的工作开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016年开始由国家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四部门联合开展的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工作。其最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通过成批次的组团选派医疗骨干,支持新疆受援医院科室建设和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提升受援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培养一批医疗水平信的过、服务能力过的硬、当地医院留得住的医疗人才。因此,质量评价指标的制定,应紧密围绕以上核心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内容。
目前“组团式”医疗援疆,按照中组部要求,采取“以院包科”“首席专家制”等支援模式,但还没有细化的考核标准评价工作质量。各省市援疆医疗队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新疆地区疾病谱和医疗卫生现状,开展了许多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援疆项目,如江苏“组团式”援疆为适应新时期卫生模式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而重点开展的“院士工作站”“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上海医疗援疆团队在喀什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制定援疆专家的导师带教制度,并对带教导师和学员进行双向考核,有效地为援疆医院的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提供了质量保障[4];这些经实践证明的好的模式,也需要通过标准化进行推广应用。质量评价标准体系的制定,要结合以上卫生援疆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成功经验,重点突出,为医疗援疆工作开展提供指导意见。
根据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在“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制度上取得突破。目前包括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多项医改措施已经在新疆各地区的公立医院全面实行,也是“组团式”援疆工作开展的目标。
每个评价指标的设定,应该有相应的依据。以国家中组部及相关部门对“组团式”援疆开展的要求设定;或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卫生计生委对卫生援疆工作的考核标准制定。确实没有相关政府文件要求的内容,应当是经实践证明符合新疆地区卫生状况的好的方法,并已经取得较好的影响和经验。
评价的框架和具体指标都要经过科学论证,有较好的代表性和导向性,符合实际情况,便于操作,容易理解,和实际工作较好吻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15号)中“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明晰量化目标,细化考核标准,建立分层分类、科学管用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的有关规定,将“组团式”援疆质量评价分为:对“牵头医院及负责人的考核”“包科医院及首席专家的考核”“援疆医疗人才的考核”“受援医院的考核”“承接团队学员的考核”五个方面;参考新疆党委组织部对2016年第一批次“组团式”医疗援疆人才考核的标准,将“省市援疆干部工作队(援疆指挥部)”这一卫生援疆的管理部门也作为评价对象;形成包括6个部分的“组团式”医疗援疆综合质量评价体系。
“组团式”援疆质量评价体系的重点,包括顶层设计标准、援疆人才队伍选拔标准、包科医院和首席专家支持标准、师带徒人才培养标准、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标准、重点项目推进的标准、医疗援疆保障机制标准、援疆激励机制标准等内容。
“省市援疆干部工作队”是“组团式”援疆的领导和管理部门,负责援疆医疗卫生人才的选派,队伍建设,组织管理,重点项目支持等内容,如表1。
表1 省市援疆干部工作队(援疆指挥部)考核评价指标
牵头医院是制定实施医院发展计划,实现医院医、教、研整体发展目标,开展援疆重点项目的负责部门。对牵头医院和担任新疆受援医院的院长或常务副院长的负责人员,主要考核的内容为援疆规划的制定、医疗队管理和支援效果情况,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表2所列内容。
“组团式”援疆实施“以院包科”,在3年的一个援疆周期内,选派同专业的援疆专家,重点支持受援医院一个或数个专业发展。以往卫生援疆缺乏“长效性”的问题[5],通过“以院包科”制度实施得以解决。从包科医院选派首席专家,全面负责科室的整体规划、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对包科医院和首席专家,主要考核科室业务能力提升,团队人才培养等,见表3。
表2 牵头医院及负责人员考核评价指标
表3 包科医院和首席专家考核评价指标
支援医疗人才,通过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经支援医院考核后到新疆受援医院工作。援疆专家是后方医院在新疆受援医院的代表,起到联系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的作用。对专家的考核,除完成包科医院工作外,主要考核帮带计划完成效果和责任感、事业心情况(见表4)。
卫生人才“组团式”援疆实施,提倡以需求为导向,加强支援方和受援医院联系。受援医院要改变以往被动接受援助的模式,与支援医院加强互动,提出合理需求,让卫生援疆政策发挥更大效益。对受援医院,主要考核工作任务落实,学员团队组建和工作配合等情况(见表5)。
表4 支援医疗人才考核评价指标
表5 受援医院考核评价指标
由受援医院选择各科室骨干作为承接团队学员,通过援疆专家“师带徒”重点培养。对承接团队学员,主要考核学习和医疗能力提升情况(见表6)。
表6 承接团队学员考核评价指标
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是对从2016年开始的“组团式”援疆这一卫生援疆新举措的重要规范。2013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正式成立,下设信息、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等17个标准专业委员会,目前共发布卫生标准共计2 110项[6]。其中的一些基础规范,如卫生标准跟踪评价指南(WS/T536-2017)、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WS/T545-2017),都是“组团式”援疆工作开展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可以借鉴和需要遵守的标准。
在建立“组团式”援疆质量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向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申请,将该体系标准化,制定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质量评价指南,指导卫生援疆工作开展。指南包括标准的范围,标准制定的目的与要求,“组团式”援疆质量评价体系的内容,质量评价的方式等。指南的附录为参考文件和评价指标,参考的文件包括国家中组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组团援疆规范文件,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相关参考标准;评价指标为对“组团式”援疆质量考核的各项明细标准。通过建立综合的“组团式”援疆质量评价的卫生标准,指导各省市卫生援疆工作协调发展。
在组团选派医疗人才,支持新疆受援医院发展的基础上。2017年,江苏、广东、深圳通过开展援疆医疗队之间的交流合作,建立了覆盖喀什、克州两地的“大组团式”医疗联盟。每个省市派出的援疆医疗队学科覆盖范围有限,大组团的模式可更好地形成专业互补,在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和治疗上也可形成更全面的专业团队合作,提升医疗综合处理能力和医学培训能力[7]。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让各地区的卫生援疆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更好地提升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8]。
目前,江苏、广东、深圳医疗联盟,在患者联合抢救、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开展、科研合作、联合义诊等活动上已经开展了多次合作。未来,在“组团式”援疆统一的标准体系下,各省市的援疆医疗团队可以更顺利的对接,从区域性医疗合作开始,逐步形成覆盖全疆的医疗援疆共同体。在由同一标准体系组成的医疗联盟内,实现人才的互补和充分使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交流共享。
做好卫生人才“组团式”援疆工作,是贯彻十九大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要求,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组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推进会精神,实现民族团结、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重要举措。江苏“组团式”医疗援疆从2016年开始支援新疆克州人民医院,目前在规范管理、科室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已初见成效,可见卫生援疆为新疆地州医院的发展提供了质量保障。通过总结“组团式”医疗援疆工作的工作经验,建立标准体系,可以为以后各省市支援新疆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参考。在后续的工作中,还需要根据医疗援疆情况继续完善,不断改进,以更加适应于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的卫生现状。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会议召开[EB/OL].(2016-09-30).[2017-11-01] .http://www.xjhfpc.gov.cn/contex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4& wbnewsid=5516.
[2] 梁敏,杨萍,姚华.医疗卫生援疆受援效果的综合指数研究[J].现代医院管理,2017,15(1):25-28.
[3] 胡晓媛,梁敏,杨萍.卫生对口援疆工作的形式及问题研究[J].中国医院,2014,18(4):21-22.
[4] 高成金,肖红,阿不都许库尔·米吉提,等.双向考核导师带教制度在卫生援疆工作中的研究与应用[J].中国医院,2015,19(7):61-62.
[5] 王晓霞,梁敏,晏苒,等.医疗卫生领域援疆政策实施现状分析[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5,31(1):76-78.
[6]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和各标准专业委员会名单及工作范围[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7,8(9):3-4.
[7] 伍桂军.广东:深圳医疗人才“大组团式”援疆战略合作联盟召开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N].喀什日报(汉),2017-05-19(5).
[8] 徐兴东,刘思笑.江苏深圳携手开展援疆医疗合作[N].深圳商报,2017-08-11(A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