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方法”与“翻译技巧”的范畴厘定
——兼论现代翻译学的学科合法性

2018-03-22 13:45李静涵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翻译方法意译方法论

李静涵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基础部,江苏 句容 212400)

一、引言

著名翻译学家傅雷在译《高老头》时,曾彻头彻尾重译三次。他“对于书中每一个细节,都字斟句酌,毫不含糊。原文提到femme(法文的femme即英文的woman,但又作wife解)时,傅雷就依据上下文分别译成‘小妇人、婆娘、妇女们、女人、娘儿们、老婆、少女、小娇娘、老妈子、太太、媳妇儿、妙人儿’等各种不同的说法。”之所以如此,恐怕是因为“翻译虽小道,实亦多端”[1]。可以说,语际对译实质上是目标文本的话语重构或再造,既要以文化嵌入的思维和知识考古的态度清理原本语境,又要以逻辑的、美学的体悟为前导,完成符合汉语语法规则的系统置换。在上述过程中,译者的气质、感知能力和翻译取向同经验见地交织在一起,共同涵育翻译文本的“灵性”。但这种经验与先验的混同容易引发学科传习的危机。翻译学可能失去规律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能力,而沦为一种“随意的言说”和“感性的体验”;又或是仅仅作为“语义成像”的工具而存在,继接难逃被其他亲缘学科所吞噬的命运。于是,将作为其科学性和独立性之表征的“翻译技巧”从上述混沌中剥离开,分别明确翻译方法与翻译技巧的范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由“道”“技”“艺”区分“方法”和“技巧”

翻译理论是研究翻译的性质和规律的,即“译学之道”。“道”属于形而上原理;“技”为“道”之表象,属应用研究;“技”有高有低,其高者有出神入化之妙,便进入“艺”的领域[2]。翻译理论是基础研究,故具有普遍意义;而翻译技巧则是两种特定语言之间相互转换的具体方法。翻译技巧来自实践,人们从译者的具体处理方法出发,探讨翻译的规律、认识翻译的性质,研究的成果便上升为理论。新的翻译理论概念的诞生,以翻译的实践为基础,却又不是呆板无用的教条,它反过来会对实践产生能动的指导作用;而技巧的纯熟运用,则体现着译学之道的生命力。

那么,“翻译方法”又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呢?或者说,在“翻译技巧”这一非“道”的范畴之外,再作同类概念的阐释,是否具有合理性呢?通过上面的论述不难发现,“翻译技巧”是策略层面的作业的总称,它的思维方式往往是个案式的,它所关注的是某一或某些疑难语境、语汇的对译方案。而若纯粹从语词的“所指”上来辨析,“翻译方法”似乎更加宏观和抽象一些。它的任务似乎是给予某种整合的、可被普遍和反复适用的方法论指导,它的思维方式是诉诸类型学的,更是归纳的,它所关注的是“翻译技巧”在运用过程中所应当遵守的原则、采纳的取向和遵循的规律。总的来看,翻译方法是译者在转换原语材料时所采用的整体性态度或倾向,它反映着译者的翻译观,并具体体现在翻译技巧的运用中。翻译技巧则是翻译方法的技术化落实,是译者共同体在两种语言间异同规律的基础上,经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一系列具体的典型处理路径。这样,我们就基本上厘清了“方法”与“技巧”间的界限。

然而,“道、技、艺”的溯源仅仅为我们提供了界别“翻译理论研究”和“翻译工程研究”的解释和分析框架,却无法帮助我们找到“技”“艺”同“方法”“技巧”间的准确映射关系。为了明确这一问题,首要的是“解词”。所谓“艺”,意指“艺术”,它可以与“技”合称为“技艺”,但这种概览可能会掩饰其人文性特征。换句话说,“技”与“艺”的区隔在于:前者属于科学性的运作,而后者则侧重人文性的反思。“艺”强调直觉、情绪情感和心理机制,更愿意投身于某种基于美学或诗性的体式。同样的,翻译实践也是杂糅科学性(或者我们可以笼统地换称为“规范性”)与人文性的实存,它离不开美学感受的滋养。尤其是在非应用型翻译的实践中,译者、读者的共同美学体验及基于此而产生的“共情”本身就是翻译工作的一个重大而核心的目标。但是,这种之于“美”的要求毕竟可能是武断的,我们仍旧要将其归入非“道”的范畴中。不过,基于美的哲学、心理学也为我们把握译者、读者、文本三者同构的美学规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这便意味着,它具备成为“方法论”的资格。因此,我们似乎可以这样来组织方才的映射:“道”所揭示的是翻译理论研究的性质;“技”与“艺”均从属于“翻译方法”的范畴。前者揭示的是“翻译技巧”(或称“翻译技术”)层面的内容,后者揭示的则是“翻译艺术”(或称“翻译美学”)层面的内容。如果要找一个更为合适的上位概念将“技”与“艺”统合起来,我则认为,“器”可能比较理想。这样一来,我们便以“道”与“器”这对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万能对子”为工具,梳理清楚了“翻译理论”“翻译方法”“翻译技巧”“翻译艺术”四个概念间的逻辑关系和基本范畴。接下来,我们将分别在“翻译方法”与“翻译技巧”项下纵深研究,并在解释其各自功能和常见模态的同时,重塑现代翻译科学存在的合法性。

三、意译抑或直译:一个方法论的争拗

翻译方法的名称,以直译和意译为先行,它们多涵盖的做法,在中外都有悠久的历史。古罗马的演说家和翻译家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在译词还是译义的问题上,明确主张译义,认为译词或者说直译是缺乏技巧的表现,应当避免逐字翻译[3]。他在《论最佳演说家》第5卷第14章中说:“我不是作为解释员,而是作为演说家进行翻译的……不是字当句对,而是保留语言的总的风格和力量”[4]。这样,西塞罗便把直译完全排除在外,而哲罗姆(St. Jerome)则认为必须采取灵活的原则,把直译与意译的关系视作互补,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5]。德莱顿(John Dryden)在翻译的时间和理论两个方面的贡献都是十分卓越的,他将翻译分为三类:一是逐字译(metaphrase),二是意译(paraphrase),三是拟作(imitation)[6]。他认为,“逐字译和拟作是两个极端,都应该加以避免”[6],而“采取介于过分随便与过分呆板之间的意译”[6]。

在我国,三国时支谦所写的《法句经序》是第一篇翻译理论文字,简略谈到了他与维祇之间的“文质之争”(实质就是意译和直译之争),涉及翻译中求信与求美的矛盾,其中“雅”“信”“美”“达”等概念均已出现[7]。而后,前秦时代的道安主张直译[8],同时代的鸠摩罗什力主张意译[9],而唐玄奘的“新译”则是根据梵语和汉语有同有异的特点,灵活地兼用了“直译”和“意译”两种方法[10]。“直译”“意译”之后则是后人的论说用语,后者的正式启用当在严复。严复提出“信、达、雅”的翻译标准[11]。梁启超指出,“译书有两蔽:一曰徇华文而失西义,一曰徇西文而梗华读”[12],这一张力结构的揭示为直译、意译概念的产生做了理论上的准备。于是,在20世纪初问世的钱基博所编的《国学必读》中,胡以鲁、容挺公、章士钊的文章开始提到“音译”“义译”[13];朱自清继而提出五种“译名的方法”,即音义分译、音译兼译、造译、音译和义译[14]。

傅斯年首次提出“直译”的用法,在他看来,翻译的文辞最好的是直译的笔法,其次便是严译的子家八股合调,最不合心意的是林琴南和他的同调[15]。在郑振铎的《译文学书的三个问题》中,我们现在所用的“直译”“意译”都分毫不差地亮相了,同时露面的还有“死译”[16]。到了20世纪30年代,在鲁迅、瞿秋白与赵景深等人之间发生过一场论战,焦点是“信”与“顺”。鲁迅在争论中主张“宁信而不顺”,赵景深主张“宁顺而不信”,而瞿秋白则主张兼用二法[17]。在此期间,不少人试图对两种方法加以界定。刘重德在数十年后提出的见解是折中且允当正确的:“对那些结构近似,取譬相当的句子,一般来说,就应采用直译法;对那些结构和取譬都大相悬殊的句子,就不妨采用意译法;对那些部分相同,部分不相同的句子,则最好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在翻译过程中,要考虑怎样才能实现‘信于内容,达如其分,切合风格’三项要求。总之,采用直译法也好,采用意译法也好,完全取决于所译句子的具体情况和完满实现上述要求。”[18]

总的来看,现代(英语)翻译学的基本立意避免了同“语词对译”的知识冗余,保持了同英语语言学和英语语言文学的清醒界限。另一方面,折中方法的提倡意味着翻译者的主观心绪必然受到两种科学因素的辖制,这同时奠定了将翻译学作为一门科学的根基:一是对目标语词和语境作考究和清理之要求的限制,即义理之表征不可超出目标语词和语境的语义射程;二是文本的科学题域及其向汉语语法规则的嵌入性的限制,即义理之表达须借由技术加工方能完成。在下文中,笔者将就翻译技艺的范畴作以厘定。

四、翻译技巧及其层次性

刘宓庆指出:“翻译方法论是翻译学中最重要的应用理论研究”[19]。它的基本任务是探究双语转换的各种手段,阐明各种手段的基本作用机制理据,阐明方法论研究的理论原则和基本指导思想。翻译方法论的研究领域最为广阔,所涉及的实际问题也最多,最具有实用性、对策性。翻译方法与技巧的研究同属于方法论研究的范畴,我们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可以说,技巧是方法的具体化。翻译家在长期的翻译实践中无不形成了自己的翻译观。在自身翻译观的指导下,他们自然而然产生了方法论上的倾向性,或主张直译,或主张意译,或主张兼而用之。而在具体语句的翻译上,他们经过反复实践,总结出了一系列与己身翻译观相契合的双语转换的手段,这就是翻译技巧。技巧被抽象后作普适处理,添加理论证立,便可以翻译方法论的“技术手段”之形式问世。

关于技巧的功能,我们可模仿《周易系辞传》的用语风格,这样加以概括:译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有人说,技巧不是理论,这话有一定道理。技巧是历史积累的结果,是理论家理性思维的结晶。如果单纯运用现成的各种技巧从事翻译,这时的技巧仅具工具性,而无理论性。但如果在翻译理论的指导下研究技巧,一则理顺不同翻译技巧间的逻辑关系、场域分工与配置条件,二则透视翻译技术背后潜藏的科学机制和哲学原理,便能够使得翻译技巧更加“得心应手”和“恰如其分”,而不再是简单、机械的“翻译工具”,真正成为一种具有审美味兴和心绪体验的“语言力量”。

实际上,翻译技巧的体系化是现代翻译学学科合法性的又一支柱,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无法尽行罗列,本文仅就一些常见的技巧作简要梳理。

一方面,属于直译范围的翻译技巧包括完全对应、部分对应、同步顺译、词句对译、不译照搬、音译和形译等[20]。另一方面,属于意译范围的种种变通手段是方法论研究的重心,就汉英互译而言,可大致概括为如下十几种:分切、转换、转移、还原、阐明、融合、引申、反转、替代、撤离、增补、省略,以及重复、重组、移植等。

上述每一种技巧又都可进一步细分出多种更为具体的技巧。譬如,“转换”可分为“词性转换”“正反转换”“简易转换”“语态转换”“时态转换”和“名代转换”等。由此,精致的技巧提升和体系完善成了现代翻译学理论深研的一个重要领域,更是其学科合法性的另一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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