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雷
(浙江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余秀华从2009年开始写诗,主题多为关于她的爱情、亲情、生活感悟,以及她的残疾和无法摆脱的封闭村子。2014年年底《诗刊》开始发表她的诗歌,写了6年诗的余秀华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人,她的作品行文质朴、感情浓烈,在微信朋友圈中被反复传递,迅速被人熟知与谈论。过人的文字天赋,加上身体残疾,更使余秀华和她的诗歌成了热门话题。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余秀华的《月光落在左手上》,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其《摇摇晃晃的人间》。
目前学术界对余秀华及其诗歌的讨论主要聚焦于她到底配不配得上“中国的艾米莉·迪金森”[1]这个称号,余秀华的诗是真正的好诗还是心灵鸡汤,应不应该为余秀华贴上“脑瘫女诗人”的标签,也有学者在探讨她诗歌的艺术手法,如其诗歌中的身体意识、疼痛美学等,但是从生命意识这一视角来分析余秀华及其诗歌还鲜有尝试。那么,生命意识这一概念到底该怎么理解呢?杨守森对其定义为:具有了意识活动能力的人类,对自我生命存在的感知与体悟,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对人的生命意义的关切与探寻,具体体现为生命体验、生命思考、生命策略与生命关爱等等。从性质上看,又可分为原初生命意识与文化生命意识两个层级[2]。本文所强调的生命意识,要尊重肉身存在的事实和肉欲存在的合理性,又要展示生命存在的“丰富性”,即认识生命,感知生命,探索生命价值,提高生命智慧,使得个体在感知生命的基础上更好地张扬生命活力,实现自我价值,探寻人之为人的生命意义。笔者将从余秀华诗歌中生命意识的表现和生命意识的成因两个层面来窥探这种生命意识。
(一)对生命世界的书写
余秀华诗歌中的生命世界是一个鲜活的、万物圆融的生命世界,超越了人与自然的界限。她热爱自然,热爱农村,热爱乡野。她诗歌中的动植物拥有人类的灵性,而人类也拥有动植物的特性。在这种圆融共生状态下,我们观照的人与自然既有共性又有特性。正是这种原始生命力在余秀华的诗歌中散发出来,彰显了诗歌独特的生命魅力。
(1)烛照自然
通读余秀华的诗歌,我们不难发现,她笔下的自然分为两种:一种是细小的琐屑的,如镰刀、牵牛花、小巫等,一种是宏大的开阔的,如月光、黑夜等。这是余秀华长期生活在横店而产生的一套写作策略:大意象与小意象的结合,从而突出生命的张力。在《向天空挥手的人》中诗人写到的鱼、南风、云朵、夕光、裙子、天空和树等一系列自然景物,就是大意象和小意象的融合。风吹鱼现,风吹裙高,悲伤顿生,可她挥向天空,不屈不挠。可以想象,诗人在写这首诗的时候心情低落,才会去喂鱼。吹南风,波光粼粼,鱼儿惊慌四散,倒影水中的云朵也不知去向,诗人伤心欲绝。可她心底是坚强的,她向天空挥手一定有所寓意,可是又有大树挡着她的视线,她的心情是矛盾的。自然意象的移情化,使得作者感情弥漫诗歌始末,读来意犹未尽。再如《后山黄昏》中,“我”在土丘上看落日,有风筝,有蝴蝶,有老牛,有新坟,有乌鸦,有草,一系列的自然意象共同构成了一幅悲凉的画卷,透露出作者对生命易逝的感叹。特别是“一个人坐到漫天星宿,说:我们回去/一棵草怔了很久/在若有若无的风里/扭动了一下”[3]155,写出了草的灵性。如果从诗歌醉意中清醒,更让人能体会到主人公的孤独落寞,感叹只有草芥懂人。
(2)内省人生
除了对自然生命力的观照,余秀华对人的生命力的书写也是十分明显的。她意识到自我的重要性或者她不想成为世界的附属物,不再受制于某种观念或者教义而成为充实的生命个体,有着有血有肉的躯体,有着敢爱敢恨的情感,她就是要做她自己,将自我真情实感显露出来。她在《摇摇晃晃的人间》里说:“当我为个人的生活着急的时候,我不会关心国家,关心人类。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3]2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自我生命意识,才让我们能从她的诗歌中了解到生命的价值。在《山民》[4]214中,诗人拿都市的繁华喧闹与山里的事物做对比,并自喻泥土,是“背着雨水”、“怀着乌云”的山民,体现出诗人内心的写作姿态和价值立场。余秀华扎根山里,扎根农村,她的生命镌刻着乡村的魂魄,那是一种安于宁静安于苦难的信念。在写自己关于生命的感受时,她的大部分诗歌流露的都是生命的疼痛感。在《月光》中,她写道:“她在院子里,她想被这样的月光照着/靠在柿子树上的人,如钉在十字架上/有多少受难日,她抱着这棵柿子树,等候审判。”[4]76她是在与命运抗衡,虽然她是被动的,但她强忍着这苦痛。健康的人都在设计自己的美好未来,而她只求减轻一点痛苦,可这小小的要求都不能被满足,她只能忍受。这也是原始生命力的强有力体现。当然,她还写到旁人的生命力,如《一包麦子》中“其实我知道,父亲到九十岁也不会有白发/他有残疾的女儿,要高考的孙子/他有白头发/也不敢生出来啊”[4]57,这种生命的艰辛与韧性只有经历过生活挤压的人才能如此不用修饰词就能达到冲击心灵的效果。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话语出现在余秀华诗歌的逻辑中,增添了诗歌的疼痛感,具有很强的打击力,也让人感动于这坚忍不拔的生命力。
(二)对生命活动的观照
对文学作品来说,在它创造的表层鲜活生命世界之后,还存在着一个更为广阔的深层艺术空间。在其内部还包含着生命尊严、生命自由、生命原欲等更为深层的生命意识,含纳着诸如社会指向、历史隐秘、时代思想、文化背景等要素。余秀华对生命活动的观照主要体现在捍卫生命尊严、张扬生命爱欲、抗争生命困境三个方面。
(1)捍卫生命尊严
余秀华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跋〉》里表明了她对诗歌的立场: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但是我根本不会想到诗歌会是一种武器,即使是,我也不会用,因为太爱,因为舍不得。即使我被这个社会污染得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4]222余秀华是因情而作诗歌,她远离了政治意识形态的某些导向,全身心地写作属于她自己本真的诗歌。她虽然残疾,但灵魂却高贵,她的写作不是为了被人怜悯,而是她生命体验的寄托。她热爱自然,热爱乡野,她能远离都市的繁华,保持独特的诗风,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在2014年9月7日所写的《请原谅,我还在写诗》中,她写到:“并且,还将继续下去/我的诗歌只是为了取悦我自己,与你无关/请原谅,我以暴制暴,以恶制恶/请原谅,我不接受那些无耻的同情/这个世上我只相信我的兔子/相信他们的白/相信他们没有悲伤的死亡/做不做诗人我都得吃饭,睡觉/被欺负就会叫/我不得不相信:哪怕做一个泼妇/也比那些虚伪的人强。”[4]137这首诗的情感基调是激愤的,主要源于她的情况被媒体报道后引来的无数同情或心怀各种目的的援助。面对社会漩涡,余秀华是微不足道的,也不能力挽狂澜,但是她有她自己的原则和尊严。“我的诗歌只是为了取悦我自己,与你无关”,更是鲜明地表现出她的态度。自2009年起余秀华就开始在微博撰写博文,诗歌成为她灵魂的寄托,她会把她一时的感觉都用诗歌表达。“这个世上我只相信我的兔子/相信他们的白”,更是让我们联想到他的小巫,人与人之间缺少的温情只能通过与动物的相亲相爱才能找回,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唏嘘。
(2)张扬生命爱欲
爱欲是人的一种生命本能。根据弗洛伊德的解释,本能“是有机体生命中固有的一种恢复原初状态的冲动”[5],分为生的本能和死亡本能。余秀华的诗歌大都是情爱诗,这是一种生的本能的体现,但其中又夹杂着对死本能的迷恋。她的情爱诗分两种:一种是对身体欲望的书写,一种是对纯美爱情的向往。
对于《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不管是其娱乐所作,还是她的意识本真,都可以发现,“睡”字是她潜意识里的东西,也就是她的欲望。《早晨,你好》应该是她对性爱描写最露骨的一首:“他说十点来接她,郊外云低/就等她去/此刻,阳光穿过14楼的玻璃窗/落在她的屁股上/她蠕动了几下,它落到了乳房上/她恨不能低头去咬的乳房/如果有风,最先摇曳的是她的阴毛/在这雪白的躯体上/它有最终的发言权/但是40年了,它最芬芳的话/还在谜林深处/她的腹部,烫伤的痕迹还在/——在他的城市容易走神/哈,这个小个子40岁的女人/会在他敲门的前一分钟/迅速把衣服穿上”[6]。诗歌主要讲述了一个女人独处时的意淫和自慰,是不加任何掩饰的肉体欲望的表现。该诗目前还未被刊发,主要原因估计是它太过流于俗弊,性描写太露骨。《一个男人在我房间里待过》[4]14中,“我”看男人的后脑勺,想象唐吉诃德脱光衣服撞击石头的画面也是余秀华的欲望体现。余秀华的婚姻不幸福,与那个男人已经找不到温存,这种常年独守空房的寂寞与欲望潜移默化地移入诗歌当中来,从而抒发情怀,也是欲望的书面寄托。
余秀华的爱情诗是非常美的,她那少女般的细腻情思加上痛苦的生命体验被诗化,使得其诗歌甜蜜浪漫,又带有淡淡的忧伤。《我爱你》[3]7中,第一节用平淡的语言叙述着自己的平淡生活:巴巴地活着。可是这种生活却也惬意安逸。第二节讲述到寄书一幕,诗人借着这美丽的“人间情事”,要给所爱之人寄一本书,不是诗歌,而是一本关于庄稼的。第三节就一句话“告诉你这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这里成为全诗的诗眼。生活如此美好,可“我”却深受疾病之苦,“我”思念着所思之人,却忘不了自己的“稗子”身份。这种喜悦和担忧交织互扯,使得整首诗的情感基调是矛盾的,淡淡的忧伤弥漫其中。再如《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一诗,余秀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那不是得意之作,而是先有标题后填内容的“命题作文”[7]。可是这首诗的确写得很好,诗人用“凌空高蹈”的手法,将中国、肉体、花朵、春天、枪林弹雨、黑夜、黎明、蝴蝶和故乡等词汇或意象交融在一起,突出了其中厚重的生命感与真情。许子东在2015年1月23日的《锵锵三人行》中就表示:能把千千万万人的情绪浓缩进一句话,就是诗。他认为这首诗意象开阔,大起大合,用“中国”一词冠名,能把很多国人的情绪表达出来,突出了人们回家团聚的感情,这不仅仅是爱情,它也超越了爱情的范畴,使得全诗意境高远。
(3)抗争生命困境
余秀华是一个很坚强、很勇敢的诗人,面对生活的困境表现出了超人的抗争精神。骆晓弋教授读了她的诗之后表示“作为具备女农民身份的当代诗人,她骨子里有着农村妇女的悲情和抗争,这种原动力推送她在写作中将笔端的一个一个意象推陈出新”[8]。佟吉清也表示“余秀华不以女性主义者自诩,但她的诗句真诚地表达了女性火山般的激情和彪悍的力量”[9]。余秀华需要面对很多困难,不仅有身体层面的,还有婚姻层面、社会交往层面、写作层面等等。在《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4]101中,哪怕“许多部位交换着疼:胃、胳膊、腿、手指”,“我”依然相信“还好,一些疼痛是可以省略的:被遗弃,被孤独,被长久的荒凉收留”。这种乐观精神表达了诗人对身体疾病折磨的反抗,她还说“这些,我羞于启齿:我真的对他们爱的不够”。一个“羞于启齿”,一个“爱的不够”,足以表现余秀华内心的强大,她用轻松幽默的语调,层层淡化这种苦难困境,表现了一个勇士的飒爽风度。这只是身体层面的反抗,在她的《我养的狗叫小巫》[4]4里却表现了对暴力男人、对无爱婚姻的不满与反抗。我们可以将诗歌划分为三个画面,一个是“我”跟小巫,一个是“我”跟男人,一个是他跟她。一个“跛”字,把女一号定格,为后面的悲剧作铺垫。小巫跟我感情深厚,男人与我格格不入、暴力不断,他与她纯属肉体交欢。如何把这种感情写得既直接又深刻是一个难题,诗人选择画面的交叉跳跃法,把小巫舔血和男人家暴对比起来,再引入跳舞寻欢和奶奶仙逝等细节的穿插,使得情感宣泄达到极致:有的坏男人还不如一条狗!作为一个女诗人,余秀华能抓住不同时空的画面融合在同一诗行中,穿梭在不同的情境之中,从而以画感人,渲染气氛,达到诗境,抒发她那令人悲痛的、令人窒息的情感。
(三)对生命价值的超越
所谓的生命意识,最终会停留于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余秀华的生命抗争成为她诗歌中的一部分,可是她又是如何从挣扎书写到生命超越的呢?笔者认为其诗歌主要从救赎和找寻这两方面突破。
(1)从救赎中获得升华
余秀华的这种救赎意识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展开:一个是自我救赎,一个是他者救赎。在自我救赎的层面,主要体现在余秀华本人对生命的热爱,对困苦的反抗和对立场的坚守。在《一朵菊花开过来》[4]207中,她写到“哪一条小路,都对应着教堂里的一个位置/不用说,一朵菊花是一个经文的翻译”,还有“一朵花有果实的内心,一开始就含泪/于是把每个秋天都当作归期/才灿烂得/一败涂地”,把菊花与人相喻,表达一种即使命运多舛也要奋力拼搏的姿态。“肯定能听到一朵菊花安静时候的呼啸/但是这隐秘如同爱情的/需要怎样的情怀/才能预先包容秋天一开始的衰败”,这一节把菊花拟人化,道出一个原型,即“自古逢秋悲寂寥”,可诗人更多关注的是菊花的姿态,它宽容、坚强,它是为余秀华而代言的。同样,在《低矮》一诗中,那一句“低矮的东西是吹不走的/父亲的六十年,我的三十八年”[4]177,更像一句哲理诗,它告诉我们平凡卑微自有生存之道。这种阿Q的精神在诗中没有丝毫戏谑色彩,反而像自我救赎一样神圣。
在他者救赎层面,我们能看到的更多的是温情的一面,虽然也有苦痛,但这些都被温情所隐匿。这种救赎既是救赎他者,也是被他者救赎。例如《给宝儿的一封信》中,“来我这里/我把那燃了半截的蜡烛递给你/让你揣着回家”[4]178,这种温情的写法,隐匿了她诗歌以往的苦痛色彩,使诗歌走出纯灰色调,增添了阳光一样的暖色系。在《致雷平阳》中,“你依然心怀怜悯,独自西行/我不过是向你致敬以后,各自营生/但是我还是想再一次向你致敬,仅为一个让我在他文字里流泪/心莲盛开的人/仅为一个甘愿掏出心肺,以血供字的人”[10],这是一个诗人对另一个诗人的影响,这是诗人间的感动,这是人间的救赎。除却对苦痛的呐喊和对爱情的希冀,这种超越了的生命意识使得余秀华及其诗歌在整个精神层面得以拔高。
(2)从找寻中得到超脱
找寻,是余秀华诗歌从形而下上升到形而上的一个标志,也是余秀华诗歌的一个升华。吐露了那么多的感情,描述了那么多的见闻,最后必然要升华到精神层面。至于余秀华及其诗歌中的找寻意识,我们需要从以下几点获得线索。
《诗刊》编辑刘年说她的诗歌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她正是在这种泥沙和血污中找寻生命的根本所在。《与一面镜子遇见了》中,他就是镜子,而我“不停地撞上去/知道自己是死在哪里,却不肯写一个/验尸报告”[4]16,这里依旧是在叙说诗人的身体问题,因为残疾总是事与愿违,可是她并没有放弃。明明知道自己死在哪里,却不肯写验尸报告,这是因为她希望自己一直这样去寻找去“撞下去”,一旦写出验尸报告,她的追求可能就显得毫无意义,内心的生命之光可能就从此熄灭。同样,在《关系》[4]28一诗中,作者有两处值得留意,一是“我把自己的残疾掩埋、挖出,再供奉于祠庙/或路中央/接受鞭打,碾压”,另一个是“我的墓地已经选好了,只是墓志铭是写不出来的/这不清不白的一生,让我如何确定和横店村的关系”,前者展现并反抗残疾之身,后者墓志铭写不出是因为她的追求太繁杂,既要超越自己的残疾,又要超越自己内心的困顿。她为自己寻到墓地,这是肉体最后的归宿,而没有墓志铭,即表明精神上的找寻还没有停止。在《后山黄昏》里,特别是那一节“不管厚土多厚,一个人走进去/总是很轻/以前的讨价还价形同玩笑/不停地运动嘴唇,以为能把生活嚼烂”[5]155,更是写出了她对生命的独特感悟和思考。一生短暂,生前看似重要的事情,死后也不过过眼云烟。我们争论事情对错,可谁有能看懂生命本质呢?生活是嚼不烂的,只能用心去感悟。余秀华一直在找寻生命的真谛,可是在这里她似乎突然明白,生命本身就得用心感悟,说出来的道理都不是真的。
余秀华的病残经历是她的诗歌具有独特生命意识的首要原因。她在《摇摇晃晃的人间》里就说过:“因为我是脑瘫,一个字写出来也是非常吃力的,它要我用最大的力气保持身体平衡,并用最大力气左手压住右腕,才能把一个字扭扭曲曲地写出来。而在所有的文体里,诗歌是字数最少的一个,所以这也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3]2这里余秀华虽然是在谈论诗歌文体的便利,但其背后实则是创伤体验写作优势的可能性。博尔赫斯失明后,放弃自由诗转而格律诗的创作,就在于后者更便于记忆。史铁生身体残疾,反而使得他对生命的感受比常人深刻,这就拉近了疾病与文学的距离,于是“写作对残疾人可谓是‘近水楼台’”[11]。虽然余秀华脑瘫,可她却并不“脑残”,她曾代表荆州参加运动会并获得象棋比赛第三名。余秀华也尝试散文写作,但她成就最高的还是诗歌。近2000首诗歌,是每一个生命感受的镌刻,内省于她对生命存在的追问,对生命“扭转”的反思。一个头脑如此清醒,又对文字天然地敏感,使她自觉地用诗歌抒发自己的独特感受。
身体的残疾是她诗歌独特生命意识的一个主要原因,其次是她作为一个女人的独特女性意识。从小就操碎了父母的心,父母只希望女儿早点成家得到关爱,于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传统婚姻就真的落在余秀华的头上。结局是悲惨的,丈夫常年不在家,而且冷漠暴躁。她只有一个儿子,远在武汉上大学。作为一个女人,余秀华在农村和婚姻这“一间自己的房间”里,用自己独特的女性气质思考着自己的命运,书写着自己的悲情往事和美好希冀。正如波伏娃所言的女人在隔绝之处悟出自己的生命意义,女人对过去、死亡和时间的流逝的感受比男人深刻[12]。不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余秀华的情感都是被压抑的,她只能借用潜意识的力量在诗歌载体中去表达她对束缚的挑战和对自由的向往。后来,余秀华与丈夫离婚,频繁出现在媒体面前,这是她在诗歌中抗争生命枷锁的现实实践。
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她对生命的审美自觉。余秀华对生命是有深入思考的,她诗歌中体现出来的是各类生命意象,是表现,是直觉。如同布洛的“心理距离说”一样,审美自觉就是排除功利、实用观念,用纯审美的姿态观照生命意象,体察生命意识。余秀华写家庭不和,表达得哀而不怨;写《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色而不淫。这正体现了其审美经验上的艺术自觉。她不偏于对激愤的抒发,也不耽于对欲望的迷恋,她对生命维度的把握是以多方面的适中原则而表现出来的。所以她的诗歌刺点丰富,以现实意象入诗境,用美调试,最后达到生命的多维与深刻。
余秀华身处在农业文明和现代文明碰撞的罅隙处,使得她的诗歌具有质朴的野性生命气息和智性化的生命层次感。农业文明把主体束缚在固定的地域,形成稳定的生活习惯,维护既有的思维成规;现代文明则主张工具理性和具有反身性性质的非理性意识,既在意秩序规则又强调断裂、悖论和碎片化。横店是个闭塞的小村,农妇余秀华跟着父母一起生活,常年伴随着的都是牲畜、山野、农户。庄稼人的坚韧,农村风光的宁静祥和,传统伦理道德的善良、真诚与怜悯,在余秀华的诗歌中都有体现。《下午,摔了一跤》[4]8中,那“提竹篮过田沟”“镰刀”“荆棘”“白丝巾”等意象共同组成了农妇割草的图景,摔跤后联想到多年前送“我”白丝巾的那个人,于是也就不郁闷了。《横店村的下午》[4]40则写出了阳光下的万物(白杨、水塘、鸭子、水草、油菜等)欣欣向荣,等候着春天,而人在流年中贡献着余热。余秀华诗歌中的乡村意象所展现的生命意义服膺于农业文明背后的结构体系,既要有农村存在的基本质素又要有农业文明的内在文化逻辑。而现代文明则是扮演着一个入侵者的角色出现在余秀华的诗歌当中的。现代文明挤压着农业文明,个体在现代社会中处于被动地位,是忍受还是反抗,这成了一个问题。余秀华正是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她在这两种文明的罅隙中思索着生命的意义。这种现代文明涉及到方方面面,如价值观、现代生活方式等。余秀华在两种文明的冲突中发掘着辩证否定的存在意义。在《我养的狗,叫小巫》中,那菜园、田埂、田沟和小土狗代表者农业文明里的事物,而“他”和“跳舞”则是现代文明的产物,“我”与“他”产生的激烈的冲突正是两种文明冲突的表征。城乡生产结构的不同决定了城乡生活方式的不同。这也是余秀华与前夫破败婚姻的自传性写照。正是这两种文明的冲击,使得余秀华的诗歌在生命意义的探索上具有内在深刻性。
余秀华的生命意识来源于她独特的生命体验和作为女性诗人的独特视角感悟,在分析她的生命意识的时候要有鲜明的价值倾向性,不然我们就会徘徊于其诗歌的深厚苦难感和生活刺痛点,不能跳出其桎梏看到她的生命意识的意义。余秀华用残疾的生存感受以笔为马,行而蹈,是继史铁生之后,对生命感悟颇深的一个诗人。在现代文明的影响下,余秀华在残损的乡村文明中坚守着原生性的生命态度,把自己的生存状态通过诗歌表达出来,展现了她特有的生命体验和生命追求,这是难能可贵的。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她的这种生命意识是完美的,她诗中不乏心灵鸡汤类的句子,这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其生命意识的真切感、厚重感和深邃感。总之,从整体上看,余秀华及其诗歌不仅是一个个体的生命活动,还对诗歌创作上关于生命意义探索具有很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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