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丽盼
(上海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234)
1851年,人们在澳大利亚大陆发现大量金矿,大批淘金人口随之蜂拥而至。万千淘金者中,少不了华人的身影,而“他们从到达(新金山)的第一天起,就被人悄悄地写进了澳大利亚历史、小说、诗歌和其他题材的作品中”[1]1。黄源深曾指出,文学作品将华人视为丑陋的人,破坏澳大利亚社会的人;历史记载中华人则是“社会的模范”[2]。澳大利亚当代知名女作家考琳·麦卡洛(Colleen McCullough,1937—2015)的小说《呼唤》(TheTouch,2003)没有延续“刻意丑化”华人形象的文学传统,而是立足于多元文化视角,重新塑造了淘金华人的文学形象。
小说《呼唤》讲述了苏格兰人亚历山大(Alexander)在美国淘金发迹后,前往澳大利亚与中国人宋周(Song Chow)合作,并雇佣中国工人开采金矿,建立了一座在排华浪潮下能够平等对待中国人的小镇金罗斯(Kinross)。《纽约时报》称“该书一如考琳·麦卡洛以往的创作,以人物刻画细腻、叙述生动感人见长”。麦卡洛从细微之处入手,从不同视角书写各个中国人形象,如知书达理、举止得体的没落贵族宋周,美丽善良、正直勤劳的中国女性碧玉(Jade),以及默默无闻、无声奉献的众多中国人。正如方汉文在《光明日报》中所言:“它(中国文明)与西方文明共同构成了世界文学。”[3]《呼唤》就是在多元文化视阈下澳大利亚文学走向国际化的一个典范。本文拟以中国人形象为分析对象,探讨中国人形象对小说故事情节的推动以及多元文化澳洲建构的积极作用。
在书写澳大利亚淘金期的文学作品中,中国人大多是为了谋生而背井离乡的劳苦百姓,在众多淘金者中,亦不乏知书达理的中国人。小说中,麦卡洛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以中国人宋周为代表的澳大利亚中国精英,并盛赞这一群体的勤劳肯干、社会担当和知书达理。
首先,宋周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国人,他不仅为澳大利亚其他中国人树立了异国生存范式,而且为改善中国人的生存处境不断努力。主人公亚历山大初到澳大利亚淘金地,入住露比(Ruby)经营的妓院兼旅馆,诧异地看到露比的儿子李(Lee)是个中澳混血儿。露比告诉了亚历山大自己和中国人宋周的过往,并告知宋周目前在山尾(Hill End)淘金地经营“一家洗衣店,一家酿酒店和几家旅馆。”[注]本文所选《呼唤》引文均为笔者所译,出自Colleen McCullough所著原文,Simon & Schuster, Inc. 2003年版。[4]106然而宋周到澳大利亚之初并非以经商为生。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中国大肆推广鸦片,整个中国都处于长期恐慌之中。宋周因为不向亲英派政党靠拢而不受待见,于是远走他乡来到澳大利亚以淘金为生。淘到第一笔金的宋周,因为“淘金对于像我这样有其他谋生之路和生意头脑的人来说代价太大”[4]124,所以没有继续淘金,而是在淘金地开辟生意。在与亚历山大的合作中,他们共同建立了金罗斯小镇,做了细致规划,并且由亚历山大“亲自挑选了六名警察,而且他们不会(像其他淘金地的警察一般)折磨中国人”[4]140。麦卡洛塑造一个如宋周般有文化的中国人,不但表现了中国人在淘金地多样的谋生途径,而且体现了一个不仅为小我生存努力,更是一个顾虑众多华人生存的中国人形象。
其次,小说中的宋周不仅为身边的中国人争取权益,更是从大局出发,承担起社会责任,为民族平等奔走。19世纪末,澳大利亚民族主义思潮高涨,澳大利亚排华从个体社会行为逐渐升级为集体政治行为,1881年在悉尼召开的殖民地会议甚至提出“澳大利亚殖民地不应遵从英国对中国的政策,并反对西澳大利亚政府接受愿意做农场工人和本地仆人的中国人移民的决定”[4]259。这一专门针对中国人的政府行为,既不平等又不符合两国政策,于是宋周与其他几位知名的中国商人联合就此问题提交中方代表意见:“……如果你们用任意的暴力、仇恨和嫉妒来取代公正、公平和正义,那么你们的观点或许就没有问题;执行绝对暴力以及以多胜少会铸成大错:你们国家会信誉扫地,你们为之骄傲的旗帜将不再是自由的标准以及受压迫的人们的希望,而会同伪善与背叛的行为狼狈为奸。”[4]259宋周作为在澳大利亚的一名成功中国商人,并没有仅仅满足于自身利益,而是肩负起民族责任,为广大在澳因为文化和语言障碍而无法发声的中国人代言,是一位有社会担当的中国人形象。
最后,麦卡洛将宋周塑造成一个外表俊美、举止优雅的中国人形象,这与澳大利亚早期文学作品中“邋遢懒散、奸诈狡猾、心怀鬼胎、面目可憎的‘异类’”[1]序1的中国人形象形成鲜明对比。亚历山大第一次见到宋周,他眼中的宋周:
六英尺高,皮肤白皙,英俊,大约四十岁。他的办公室设在酿酒厂,他自己穿着中国的服饰,不过不是劳工那种单调的服饰,他的长袍是绣花的孔雀蓝丝绸,下身的紧身裤是藏青色的,他的便鞋也是绣花的[4]123。
宋周俊美的容貌、精美的华服让亚历山大对他另眼相看。此外,宋周的精神面貌和言谈举止甚至对其他白人产生了影响。亚历山大的妻子伊丽莎白(Elizabeth)第一次见到宋周时就十分震惊:“他的谈吐优雅,他的英语发音极为精确,以至于杜威(Dewys)夫妇走后伊丽莎白把所有空闲的时间都用来读书,并试着提高自己的词汇和表达以及减弱自己的口音。”[4]161在亚历山大为金罗斯铁路通车举办的晚宴上,宋周作为亚历山大的合伙人也出席了晚宴,尽管其中名流众多,但宋周“风采依旧,没有人会把他当做异教徒中国佬,尽管他的确就是”[4]182。
尽管近年来澳大利亚淘金期华人在文学作品中的形象逐渐被正视,“但是像考琳·麦卡洛这样对曾被白人种族主义者踩到脚底的澳大利亚华人全方位的赞美与歌颂绝无仅有”[5]。小说中的宋周就是麦卡洛所赞扬的华人形象之一,一个有知识、有文化、有担当、有礼仪的澳大利亚淘金期“四有”中国精英形象。这不仅是对早期作品中淘金期华人形象的颠覆,更表达了作者对客观呈现史实以及宣扬正面华人形象的态度。
早期在澳华人以男性青壮年为主,以1901年为例,当年在澳华人总人数为29 627人,其中女性只有474人[6],“澳大利亚华侨中的男女比例长期处于不平衡状态”[7]。这与中国农耕传统息息相关,出门谋生视为男性的义务,而女性主要负责操持家中事务。这一传统对于远走他乡数年不归的男性来说,却造成了严重的婚配困扰。因此,在承受歧视和排斥压力下,澳大利亚淘金地的少数中国人选择了与白人女性结为夫妇。小说中亚历山大为妻子伊丽莎白安排的女仆碧玉便是中国男性与白人女性结合生下的混血儿。
尽管碧玉是混血儿,但小说中,作者将她设定为带有混血儿外表的中国女性形象。从伊丽莎白对她的第一印象便可知:
伊丽莎白眼中的这个女性异教徒中国佬楚楚动人。行如弱柳扶风,唇若含苞待放。尽管伊丽莎白在此之前从未见过中国人,她能看出这女孩儿身上有欧洲人和中国人的双重血统。一双大大的杏仁眼,眼睑分明。她穿着一身黑色的丝绸裤子和上衣,一头浓密乌黑的长发辫成传统的猪尾辫[4]52。
身份认同“通过服饰得以体现”,并且“在特定交际情境下同时向穿着者和旁观者展示穿着者的特定社会地位”[8]。虽然碧玉的外表有混血儿的痕迹,但从她的衣着打扮便可看出她的文化身份是中国人。此外,碧玉的名字本身也是传统的中国女性名字。不仅如此,碧玉其余六位姐妹的名字也同样取自带有女性意象的汉语词汇,与欧洲女性名字无关,分别为“珍珠”(Pearl)、“茉莉”(Jasmine)、“牡丹”(Peony)、“绢花”(Silken Flower)、“桃花”(Peach Blossom)和“粉鸳”(Pink Bird)[4]53。尽管带有欧洲血统,小说中以碧玉为代表的女性混血儿不仅有着中国化的名字,因为生母的离开而依旧生活在中国人文化圈内,接受更多的是中国文化,是淘金地的中国女性群体代表。
小说中,碧玉是伊丽莎白的女仆,也是可靠和信任的代名词。伊丽莎白怀二胎后,身体十分虚弱,她原本以为没有生育过的管家萨默斯夫人(Mrs. Summers)会将母爱释放在大女儿内尔(Nell)身上,结果却失望至极。“伊丽莎白全权依赖她们(碧玉、蝶翼、绢花和珍珠),而且她们也从未让她失望过。”[4]216二女儿安娜(Anna)出生后,管家萨默斯夫人为她找来白人女性毕蒂·凯利(Biddy Kelly)做奶妈,安娜断奶后,碧玉便接手负责照顾安娜。安娜因为出生后短暂充血导致智力出现问题,直到不满一岁的内尔提醒,父亲亚历山大才有所意识。碧玉告诉亚历山大:
“金罗斯先生,我几乎一开始就知道安娜有问题,”她啜泣道。“毕蒂·凯利也知道。还有萨默斯夫人。她们还在厨房里嘲笑这事儿!但是我拿出匕首威胁她们,如果她们敢在金罗斯镇上跟任何人提这事儿,我就割破他们的喉咙。”
“她们信你吗?”
“嗯。她们知道我是认真的。因为我是个异教徒中国佬。”[4]238
为了不让安娜成为小镇里的八卦,以及维护亚历山大一家的名誉,碧玉不惜自己的性命和名誉。露比得知此事后,也赞扬“碧玉真是好样的!”[4]244
不同于白人女性管家萨默斯夫人和奶妈毕蒂·凯利,碧玉作为一名中国女仆不仅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更是比白人女佣更具有同情心和同理心,并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忠诚。
此外,碧玉不仅履行了安娜看护人的责任,更视安娜为己出,处处对安娜以母亲般的关怀,体现了一名中国女性为爱奉献和牺牲的伟大母亲的形象。为了帮助安娜复健,碧玉默默坚持按照中医的指导,配合运动、饮食和针灸,慢慢帮助安娜自己支撑起头部,自己走路、说话,并像低龄儿童一般生活自理。成长都伴随着痛苦,安娜的成长却给碧玉带来了灾难。安娜身体发育较早,而智力却远远停留在幼儿阶段。调皮的她经常躲开碧玉和伊丽莎白独自出门,这也使得坏人有机可乘。年仅十三岁的安娜怀孕,令所有人都震惊不已。碧玉甚至决绝地表示:“我一定要找出是谁干的。”[4]372随后她便只身涉险调查犯下这令人发指罪行的嫌疑人。皇天不负有心人,碧玉最终通过蛛丝马迹找到犯下滔天罪行的白人山姆·奥唐纳尔(Sam O’Donnell),并设计将其杀死,而后自首。尽管碧玉的所作所为是正义之举,却因为她是中国人,而罪犯是白人,象征着母爱与正义的碧玉却成了牺牲品。亚历山大告诉露比碧玉会被判绞刑,并解释道:
“因为碧玉是政治牺牲品。自由贸易主义者和贸易保护主义者,更别提工会主义者了,都宣称自己是工党,他们都需要让人们看到他们在反对中国人,时机成熟,他们就会听从人们的选择驱逐中国人。还有比现在绞死一个明显犯了罪的可怜中国混血女性更能平复人们情绪的好时机么,尽管她也出生在澳大利亚?”[4]418
在政治斗争面前,中国人的正义无法伸张,对淘金时期中国人而言是家常便饭,如大卫·马丁(David Martin)的小说《中国男孩》(TheChineseBoy,1973)中曾讲述了中国男孩小好遭遇马匹被人偷窃,在法庭上却反被白人污蔑偷钱的事情。麦卡洛“精心刻画了一个被奉行‘白澳政策’的殖民主义者送上绞刑架的、名叫玉的中国姑娘”[5],碧玉安详坦然面对刑罚的勇气甚至让狱吏都为之动容,“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被判绞刑的人那么勇敢”[4]444。碧玉的行为和态度不仅凸显了作者认为被种族主义蒙蔽了双眼的白人所犯下的集体谋杀难以逃脱历史评判的态度,更凸显了中国人在异国他乡备受不公、生存不易,以及中国女性为追求正义,为维护母性之爱作出的伟大牺牲。
无论是殖民期还是当代文学作品,都较少提及澳大利亚淘金期的中国女性,一方面是历史原因,由于当时中国女性数量较少,很难引起作家们的关注;另一方面则是无论普通白人还是白人作家,对中国女性都了解较少,因此很少触及。然而,考琳·麦卡洛却在小说中花大量篇幅讲述了淘金期在澳中国女性之美,包括外表和心灵美,不仅表达了中国女性在异国以及男权社会中的生存不易,更由衷地赞美了“勤劳、智慧、善良、正直”[5]的中国女性形象,以及追求正义、为爱献身的中国母亲形象。
如果说中国精英和中国女性是书写澳大利亚淘金期的文学作品中少有的中国人形象,那么普通中国淘金者则是各个时期的作家热衷书写的对象,小说《呼唤》中自然也不乏这群中国人。在澳大利亚的中国人,“早期以淘金为主,采金业萧条后至20世纪初转为以从事种植、洗衣、建筑、家具业等服务行业为主”[6]63。尽管大多数中国人几乎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依旧传承着深厚的中国文化,在澳大利亚这片热土上挥洒青春和热血。
小说《呼唤》的主要故事背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许多在澳中国人已经放弃以淘金为生,转而从事服务行业,如上文中以碧玉为代表的中国女性主要从事帮佣、女仆等行业。相较于原本就占人数比例较低的女性而言,男性的择业空间更大。亚历山大第一次到澳大利亚淘金地山尾时,见到“有些旅馆和很多商店、餐馆都是由中国人经营”[4]102。当时在露比经营的旅馆里,中国人王山姆(Sam Wong)是露比高薪聘请的厨师;中国人陈开(Chan Hoi)则负责料理旅馆客人的马匹等杂活;伊丽莎白刚到金罗斯时,她甚至看到厨房、储藏室、酒窖甚至洗衣间都是中国男人;碧玉曾找中国裁缝店的阿荣(Wing Ah)私下缝制了一个安娜最喜欢的布娃娃。在澳中国人在服务业的付出让金罗斯小镇“看起来很棒而且正常运转”[4]379。从悉尼来为伊丽莎白接生的医生爱德华·惠勒爵士(Sir Edward Wyler)的妻子在金罗斯小住后也感受到了强烈的反差,感叹中国人的勤劳和踏实:“悉尼的仆人无耻而且好斗,他们随心所欲,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而金罗斯的宅子运转得相当好,贴心的中国仆人也不是那种废弃的奴隶。他们拿着高薪,又喜欢自己的工作。”[4]197在澳中国人的服务不仅得到很高的评价,甚至还对白人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影响。从小生活在中国人环境中的内尔就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中受益良多。她教工党代表比德(Bede)洒红酒汁并养一群鸡来驱赶蟑螂,面对惊讶的比德,她告诉他:“蝶翼就是这么做的。”[4]455尽管大多数普通中国人并没有接受过任何正规教育,但是他们用自己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朴实的生活智慧,不仅为澳大利亚作出了巨大贡献,也给澳大利亚的白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代华人中,出现了少数知识分子”[6]63,他们同样为澳大利亚的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呼唤》中最典型的二代中国人形象便是宋周的侄子宋保。宋保是金罗斯小镇镇议会的书记员:
他在悉尼的一家私立学校接受教育,讲的英语带着清晰的英裔澳大利亚人口音,办事非常有效率。矿工和车间的人几乎都是白人,而议会雇员是中国人,他们更愿意开垦锄地,而不是待在地底下或者在机器边儿敲打。宋保的工作,按照亚历山大的说法,是拆除砂矿开采年代遗留下来的残迹,用开矿、特别是碾碎的碎石铺在街道上,监督市政厅和办公楼的建造,以及催促新南威尔士政府建立学校和医院[4]175。
对于宋保这样的二代知识分子而言,他们在澳大利亚接受了教育,对澳大利亚的主流文化——欧美白人文化的接纳和了解远甚于第一代在澳华人。除宋保外,小说中年少一代中国人所接受的教育也体现了他们为建设金罗斯、建设澳大利亚所作出的努力。与内尔年纪相仿的几位中国少年即将和一起她到悉尼上学前夕,她告诉比德:
“实际上,(我要学的)是采矿、冶金、测定和矿业法。王政(Wong Ching)、陈民(Chan Min)和我一起,但是罗志要学的是机械工程和机械结构。多尼·威尔金斯(Donny Wilkins),他是英国国教牧师的儿子,他要学的是土木工程和建筑。这样一来,爸爸就有我们三个人学他感兴趣的东西了,一个是采矿,一个是引擎和发电机,还有一个是建造桥梁和设计他的歌剧院。”[4]355
这些二代中国人学习的都是当时澳大利亚国家建设急需的专业。在澳第一代华人用体力为澳大利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奉献,而二代华人学以致用,用知识建设他们的第二家园。
此外,在澳大利亚的中国人中,有一群特殊的人群——中医也十分值得注意。他们来到澳大利亚这片土地,利用自己的医术,不仅救死扶伤医治中国人,也为澳大利亚白人的健康尽了一份力。书写澳大利亚淘金期华人的文学作品中,有不少专门对中医形象进行书写,如大卫·马丁的《中国男孩》、克里斯托弗·程(Christopher Cheng)的《新金山》(TheNewGoldMountain,2005)等。小说《呼唤》中,中医洪志虽未曾正面出场,却贯穿了小说始末。碧玉发现安娜智力有问题后,第一时间便去找洪志,并按照他的指导为安娜复健。
小说中作者对中医的贡献十分认可,略懂中医的内尔不仅用中药治好了车间的一位工人,并且后来立志学医,这其中不乏中医对她的影响:
“中药太神奇了,”内尔说,她坐在她母亲对面,手上拿着大杯雪莉酒。“我们愿意去化学实验室生产点儿什么而不是去自然母亲那儿去寻找。我们生产的很多东西的确很棒,可以做到中医做不到的。但是对于小病或者慢性病痛,自然是个神奇的药典。毕业以后,我准备收集一些老人们的方子,民间的灵药,还有洪志治疗痛风、头晕、皮疹、胆疼什么的方子。”[4]587
麦卡洛本人“作为医学家,她对中医、中药、中餐,乃至中国功夫,也都推崇备至”[5]。她将自己对中医的理解深深植入小说中,不仅表达了中医对澳大利亚贡献的认可,更是表明了作者对中国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文化的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其他书写澳大利亚淘金期中国人的文学作品,《呼唤》中的每一个普通中国人都有确凿的中国名字,而非仅以姓氏替代。这体现了作者对历史中无数默默无闻地为澳大利亚作出贡献的中国人的尊重和诚恳态度,也是对他们所作出的贡献、所传达的文化的接纳和认可。
对于澳大利亚淘金期的中国人而言,普通劳动者才是他们真正的代表:相比精英阶层的宋周,普通中国人在有限的选择下必须全力以赴去谋生;相比女性代表碧玉,普通中国男性谋生之路更加广阔,而在男性的反衬之下,更加凸显了男权社会中中国女性生存的不易。曾经为澳大利亚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中国人在主流社会中备受摒弃,然而在多元文化影响下,这些在历史洪流中一度被视为缥缈的尘埃也逐渐被发现并重置于人们的视野中。麦卡洛通过缜密的设计和详尽的叙述,将不同的中国人形象鲜活地在小说中呈现,不仅表达了她对中国人的认可,更突显了她对中国文化的推崇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