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根传舞: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传统舞蹈学术史的回顾与评述

2018-03-16 06:13罗婉红
民族艺术研究 2018年2期
关键词:北京舞蹈学院学报文化遗产

罗婉红

对于传统舞蹈的保护,早在改革开放之初,文化部、中国舞蹈家协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曾进行过热烈的讨论,并且形成了书面的建议。①[美]费鹤立:《中国少数民族舞蹈的采集、保护与传播——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一项社会人类学调研》,何国强、许绍明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21世纪以来,从昆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批 “人类口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拉开序幕,举全国之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以下简称 “非遗”)保护运动至今方兴未艾。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4年我国成了公约的首批缔约国,2011年出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以下简称 “非遗法”),通过法制保障,促进包括传统舞蹈在内的非遗保护事业的整体推进。

非遗保护是中国政府在新时期的一大壮举。在这场以政府为主导、得到众多民众支持的保护运动中,学者也承载了新的使命,“需要更深入地进行实地考察,发现新情况;需要更深入地思考、钻研,在总结鲜活经验的基础上,贡献新的理论成果。”②资华筠:《走中国特色非物质遗产保护之路》,《光明日报》2006年9月22日。因此,笔者希望通过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分类爬梳、归纳总结,回顾传统舞蹈的学术史,把握学术研究的动态特征,并对发展趋势进行研判,旨在 “寻根传舞”,为传统舞蹈非遗的生命力提升和科学保护尽绵薄之力。本文以新中国成立为起点,对我国非遗保护的整体过程进行学术史的分期,将其分为前申遗、申遗和后申遗三个时期,通过对1949年至今有关传统舞蹈非遗的前人研究成果进行定性分析。研究过程中以文献资料文本分析法为主,利用中国知网、万方学术期刊网、读秀学术网、超星数字图书馆等在线检索平台以及笔者能力所及的地方图书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资料室等非遗文献馆藏单位,以 “非物质文化” “文化遗产” “非遗” “民族舞蹈”“民俗舞蹈”“民间舞蹈”“传统舞蹈”以及已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131项传统舞蹈为主题查询或关键词检索,然后通过类型筛选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进行梳理、计量、归纳、分析,探索我国传统舞蹈类非遗研究的动态变化和未来趋势。

一、传统舞蹈非遗研究的三个阶段

(一)“前申遗时期”:1949年-2000年

前申遗时期是指非遗的概念尚未正式提出,保护运动未大规模开展的2000年之前,而我们将这一阶段的起点推至新中国成立之初。这横亘半个世纪的时间段又可分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之后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阶段。

1.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年-1979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历经战火洗礼的残破河山百废待兴。由戴爱莲、吴晓邦为代表的老一辈舞蹈艺术家们秉承着 《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1943年)精神苦苦求索,希冀汲取传统,创作出代表新中国风貌的 “新舞蹈”。这种回看历史、立足乡土的思维模式对于传统舞蹈的研究和艺术创作影响深远,至今仍然是主流范式。而对于民间的传统舞蹈的体认,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举全国之力开展的民族识别工作值得重点提及。从1950年开始直到1979年基诺族被确认为第55个单一少数民族,这样一次涉及学科最广、专家最多、历时最长的集体性研究工作,虽然主观上并非进行舞蹈艺术的探究,却为此后舞蹈非遗的识别、确认、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比如:潘光旦 (1956年)对湘西北的土家人进行调查时对摆手舞的记录和分析,“跳摆手舞重点是手摆动,当然还要动脚,但它的特点不在于举手投足,一个明显的与其他舞蹈不同的是,左手和左脚、右手和右脚,分别同时向前摆动,和军事动作同边走正好相反,舞姿是出左脚时同时出左手向前,出右脚时右手同时向前摆……演示时,排成一行转圈舞动……舞姿民间风味很浓厚,朴实大方,粗犷雄浑,是富有魅力的传统舞蹈。”①张道祖:《1956,潘光旦调查行脚》,上海: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2008年版。在达斡尔族的识别问题上,妇女喜跳的 “罕伯舞”受到了学者的关注 (1955年)。②傅乐焕:《关于达忽尔的民族成分和识别问题》,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第1辑》,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55年版,第28-32页。杨成志 《关于中国若干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简况和风俗习惯》(1958年)的调查中对傣族象脚鼓舞、孔雀舞,彝族的锅庄,壮族打铜鼓都有所涉及;③杨成志:《关于中国若干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简况和风俗习惯》,《杨成志人类学民族学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391-423页。梁钊韬 (1963年)的佤族调查中对祭祀活动中的 “拉木鼓”和 “剽牛”展开了翔实的调查,④梁钊韬:《滇西有关民族原始社会史调查材料初释》,《中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64年第3期。而早在1943年梁先生在对粤北上峒瑶的调查中就曾辨析瑶族铜鼓舞散落的路线与宗教传播的关系;⑤梁钊韬:《阳山县上峒瑶民社会》,《梁钊韬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页。吴霖泽(1953年)在对贵州短裙苗的调查中发现,短裙苗的丧葬仪式中鬼师的 “宝剑舞”具有重要的意义;⑥吴泽霖:《贵州短裙黑苗的概况》,《吴泽霖民族研究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第8-10页。杨堃 (1956年)做云南白族的调查时,对洱海及其周边地区的 “火把节”和 “绕三灵”歌舞活动进行了追溯;⑦杨堃:《试论云南白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杨堃民族研究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第242-246页。宝音套克图 (1962年)认为 “安代舞被誉为 ‘中国蒙古族第一舞’,是古代踏歌顿足、连臂而舞、绕树而舞等集体舞形式的演变和发展。”①宝音套克图:《蒙古族民间歌舞 “安代”》,《内蒙古日报》1962年1月26日。尔东 (1962年)对建水彝族花灯进行了调查与解读;②尔东:《富有彝族风味的建水花灯》,《云南日报》1962年1月25日。常任霞 (1962年)认为傣族舞蹈民俗节日三月三泼水习俗是在公元8世纪经由西域传入我国,与唐代的 “泼寒胡舞”颇有渊源;③常任霞:《泼水节与泼寒胡舞》,《光明日报》1962年1月27日。此说一出即颇具争议,孙作云提出商榷,孙先生考证傣族三月三的泼水习俗并非 “西来之物”,而是我国自古以来 “祓楔”之风的延续,与 “泼寒胡舞”不能同日而语。④孙作云:《中国的泼水节——三月三起源》,《孙作云文集》(第4卷),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1-350页。此外,需要特别提及的是中央民族歌舞团首任团长费孝通先生,同时他也是民族识别领导小组重要的学者,他不仅自己对苗族、瑶族、彝族等少数民族的舞蹈有深入的调查与研究,还直接促成了新中国首批民族舞蹈工作者在西南地区长达一年零四个月与少数民族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的体验式调查,⑤李毓珊:《流芳溢彩五十年——纪念中央民族歌舞团建团50周年》,《中国民族》2002年第8期。这对于此后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舞蹈的理论研究和艺术实践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而费先生提出的 “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十六字箴言,成为中华民族对待不同文化的基本准则,也为民族传统舞蹈保护、研究、艺术创作确立了思想基础与未来方向。

长达30年的民族识别与认定工作,推动了优秀科研成果的大量涌现,“20世纪中国人类学界、民族学界、民俗学界的名家,以及大批普通学者、民族工作者都为此做出了杰出的贡献。”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研究室:《新中国民族工作十讲》,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在这期间,舞蹈学界也释放出自己的热情,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的成立(1949年),盛婕等人发起的傩舞调查 (1956年),⑦刘晓真:《走向剧场的乡土声影——从一个秧歌看当代中国民间舞蹈》,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2年版。这些零星的事件构成了那个时代传统舞蹈保护研究的时代图景。20世纪60年代以后,受 “三年困难时期” “人民公社”以及“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影响,不仅正常的舞蹈活动受到了打压、批判,理论研究也陷入停滞状态。

2.改革开放之后:1980年-2000年

1980年后,文化政策逐渐宽松,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也被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认真学习贯彻第四次全国文代会精神的通知》(1980年)的颁发是国家文化政策上的一次重要转折,⑧毛少莹:《中国文化政策30年:三大阶段与未来重点》,国家公共文化网:http://www.cpcss.org/_d271157125.htm,2010年12月3日。推动了此后包括传统舞蹈在内的非遗保护的先行试点和濒危舞种的抢救。从1983年开始,由文化部牵头,联合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等组织机构开展了迄今为止 “中国民族民间无形文艺资源进行系统抢救和全面整理的一次最壮观的系统工程”⑨戴虎:《后集成时代舞蹈文化研究的反思——访哈密民间舞蹈文化学者艾买提·吉力力先生》,《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修撰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其中耗时近20年才完成的 《中国民间舞蹈集成》成为我国首次集全国力量最大规模的舞蹈调查资料汇编。正如集成的前言所说:“这是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的第一部总集……这部集成不仅具有艺术和美学价值,也将是一部具有科学价值的历史文献,而且作用和意义,不仅在于它的文献本身,还在于它承前启后,对艺术实践所能发挥的实际作用。”⑩中国民间舞蹈集成编辑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北京:中国舞蹈出版社,1991年版。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的收集整理工作是传统舞蹈非遗真正进入学术视野的发轫。随着20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愈发宽松的政治环境,学者们逐渐走出了以往意识形态化的思维范式,“尤其是注重田野调查的社会学-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发展把人们的视线更多地引向作为田野调查对象的微观社会,‘小共同体’‘地方性知识’‘小传统’‘地方性崇拜与祭圈’,这类概念成为讨论的中心。”①秦晖:《中国农村:历史的反思和现实的选择》,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传统舞蹈的研究开始在实证层面初露端倪,张子伟的 《湖南永顺县和平乡双凤村土家族的毛古斯仪式》②张子伟:《湖南永顺县和平乡双凤村土家族的毛古斯仪式》,台北:施合郑基金会,1996年版。(1996年)和黄泽贵的 《舞蹈与族群——赫章县民族舞蹈考察》③黄泽桂:《舞蹈与族群——赫章县民族舞蹈考察》,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1997年),都是通过对一个地区的调查,透过产生他们的人和环境去理解舞蹈发生的仪式行为。

(二)“申遗时期”:2001年-2011年

2001年,昆曲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此后的十年时间里,非遗这一概念在我国从无到有,从逐渐被熟知到成为高频词汇。伴随其间的是席卷全国的非遗申报热。这种申报热除了国内的四级名录申报与确立,还有我国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 “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迄今,我国已经成为立项最多的国家。传统舞蹈的研究成果也伴随着如火如荼的非遗申报井喷出现。国家层面随即于2002年拟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 (草案)》,2003年11月获得了通过。2004年,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2005年,国务院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基础上出台了 《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制定了由文化部、教育部等中央多部委统筹协作的联席会议制度。2006年,我国设立了 “文化遗产日”。此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沿着两条路径展开:一方面在 《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指导下,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对所辖范围内的非遗进行地毯式搜索 “摸清家底”;另一方面在《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精神指导下,从下至上将各自区域内的非遗项目进行更高级别的申报。在此期间,舞蹈学界也围绕这两项工作展开了积极的讨论。一方面,学者们对于传统舞蹈的非遗保护理论进行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比如:马盛德 (2008年)认为在认清非遗共性基础上应该尊重传统舞蹈的独特性,“注重原真性”是传统舞蹈普查工作的重要原则。④马盛德:《传统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法初探》,《民族遗产》(第2辑),2009年版,第70-74页。于平 (2008年)提出,中国舞蹈的发展应该将“‘复古主义’作为一种文化建设的主张,传承历史上一以贯之的民族精神,是光大历史中曾经弘扬的民族自信。”⑤于平:《民族属性与艺术本体——关于当代舞蹈文化发展的一点思考》,《中国文化报》2005年11月5日。朴永光 (2006年)认为传统舞蹈的非遗价值可从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形式独特、影响颇大几个方面进行判断。⑥朴永光:《传统舞蹈保护中的价值判断》,《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袁禾 (2006年)提出通过 “中华乐舞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来保护传统舞蹈非遗,即 “建立动态呈现、静态陈列和文字立档三位一体的保护机制——以 ‘中华乐舞遗产展演’ ‘中国乐舞历史博物馆’和 ‘中华乐舞文化遗产研究’丛书三大系列形成三角稳定的支柱状态,共同撑起中华乐舞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建设的工程。”⑦袁禾:《“中华乐舞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规划构想》,《中国音乐》2006年第4期。另一方面,更多的学者则从民族地域文化中的舞蹈个案入手,对传统舞蹈非遗进行释义与阐发。比如:冯双白 (2003年)对青海藏传佛教寺庙的“羌姆”,⑧冯双白:《青海藏传佛教寺院羌姆舞蹈和民间祭礼舞蹈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论文,2003年。刘晓真 (2004年)对山东商河“鼓子秧歌”,⑨刘晓真:《从乡俗礼仪到民间艺术——当代山东商河鼓子秧歌文化功能的变迁与传承》,《北京舞蹈学院》2004年第1期。梅雪 (2005年)对蒙古族“博舞”,⑩梅雪:《论博舞残存的历史原因与现代际遇》,《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石裕祖 (2006年)对 “云南花灯”,⑪⑪石裕祖:《多彩的云南花灯及舞蹈文化》,《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⑫ 黄小明,陈利敏:《论瑶族 “还愿”仪式中 “长鼓舞”的多元文化性——广西恭城瑶族民间舞蹈现状田野调查》,《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⑬陈彩虹,张琳:《井陉拉花的舞蹈风格分析》,《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黄晓明、陈丽敏 (2008年)对瑶族“长鼓舞”,⑫⑪石裕祖:《多彩的云南花灯及舞蹈文化》,《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⑫ 黄小明,陈利敏:《论瑶族 “还愿”仪式中 “长鼓舞”的多元文化性——广西恭城瑶族民间舞蹈现状田野调查》,《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⑬陈彩虹,张琳:《井陉拉花的舞蹈风格分析》,《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陈彩虹、张琳 (2009年)对“井陉拉花解”,⑬⑪石裕祖:《多彩的云南花灯及舞蹈文化》,《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⑫ 黄小明,陈利敏:《论瑶族 “还愿”仪式中 “长鼓舞”的多元文化性——广西恭城瑶族民间舞蹈现状田野调查》,《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⑬陈彩虹,张琳:《井陉拉花的舞蹈风格分析》,《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解珺然 (2008年)对彝族“阿细跳月”,①解珺然:《阿细跳月与撒尼大三弦舞 (上)——两个彝族支系音乐、舞蹈及文化语境的比较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傅丽 (2010年)对 “客家彩灯歌舞”,②傅丽:《赣南客家灯彩歌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刘少辉 (2009年)对 “板凳龙”,③刘少辉:《浦江板凳龙考察研究》,《民族艺术》2009年第4期。山本宏子、薛罗军 (2006年)对 “锅庄”和 “八月舞”,④山本宏子:《对歌转圈舞和歌轮踊的比较研究——以藏族的锅庄和奄美大岛的八月舞为例》,薛罗军译,《中国音乐》2006年第4期。罗雄岩 (2006年)对维吾尔族 “木卡姆”,⑤罗雄岩:《维吾尔木卡姆与绿洲舞蹈文化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潘丽 (2007年)对 “花鼓灯”,⑥潘丽:《花鼓灯的现时调查与保护的思考》,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论文,2007年。罗斌 (2007年)对贵池 “傩舞”,⑦罗斌:《假面阴阳——安徽贵池傩舞的田野考察与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论文,2007年。金娟 (2009年)对双凤村 “毛古斯”,⑧金娟:《湘西双凤村土家族毛古斯舞的调查与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硕士论文,2009年。谭建斌 (2009年)对土家族 “摆手舞”,⑨谭建斌:《论土家族摆手舞的形态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龙庆凤、王一波 (2009年)对 “苗族鼓舞”,⑩龙庆凤,王一波:《苗族 “鼓舞”文化与苗族 “鼓会制”社会》,《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朱培科 (2009年)对 “人龙舞”,⑪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黄明珠(2006年)对湄洲妈祖舞 “耍刀轿” “摆棕轿”,⑫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张占敏 (2007年)对 “昌黎地秧歌”,⑬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邓小娟 (2008年)对 “泰安羊皮鼓”,⑭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郑玉玲 (2008年)对 “大鼓凉伞”,⑮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杨云 (2008年)对 “万荣花鼓”,⑯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应杰(2008年)对 “巴塘弦子”,⑰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杨荣 (2011年)对 “左脚舞”,⑱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张海超 (2010年)对“热巴舞”,⑲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宋俊华等 (2010年)对蓝田“舞火狗⑳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 张媛 (2011年)对 “拍胸舞”,㉑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秦莹、阿本枝 (2007年)对 “南涧跳菜”㉒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等的研究。以学者们的学术成果为支撑,通过政府的申报行为,各类较有代表性的传统舞蹈相继进入了四级名录中,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三)“后申遗时期”:2011年至今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并宣布同年6月1日开始施行,这 “标志着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保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历史时期”,㉓⑪朱培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龙舞”的传承》,《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⑫黄明珠:《浅论湄洲岛妈祖舞 “耍刀轿”“摆棕轿”的文化特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⑬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⑭邓小娟:《甘肃秦安羊皮鼓祭礼舞蹈的遗存》,《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⑮郑玉玲:《漳州民间舞 “大鼓凉伞”的文化价值初探》,《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⑯杨云:《试论万荣花鼓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旨趣》,《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⑰应杰:《论巴塘弦子舞蹈的表现形式》,《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⑱杨荣:《牟定彝族 “左脚舞”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6期。⑲张海超:《田野中的舞蹈与信仰——以维西县塔城热巴舞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1期。⑳宋俊华,杨慧红,安靖:《蓝田瑶族 “舞火狗”的文化类征与保护价值》,《文化遗产》2010年第3期。㉑张媛:《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闽南 “拍胸舞”的发展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㉒秦莹,阿本枝:《对南涧彝族 “跳菜”舞蹈的文化解读》,《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第2期。㉓于浩:《中国 “重装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大》2011年第5期。该法律对于传统舞蹈保护与发展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首先,“非遗法”使千百年来被主流文化排斥在外的民间传统舞蹈获得了法律层面上的认可和保护,破坏、贬损 “传统舞蹈”文化表现形式以及相关实物和场所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其次,“非遗法”贯穿 “以人为本”的保护理念,不同以往保护工作的 “见舞不见人”,承载传统舞蹈技艺的民间艺人备受关注和保护。传统舞蹈必须依靠传承人口传身授的活态传承,所以传统舞蹈保护工作的核心是传承人的保护和发展。相对于前阶段对项目发掘与整理而言,“非遗法”强调尊重非遗传承人和文化主体的意愿,“重舞也重人”。基于此,学者对传统舞蹈传承人展开了一系列的深入研究。比如:高度 (2012年)的中国民族民间舞人口述史的研究,①高度:《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立项名单:中国民族民间舞口述史研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http://www.npopss-cn.gov.cn/n/2012/0814/c219469-18739823.html。吴丹 (2010年)对湘西苗族鼓舞传承人的研究,②吴丹:《身体二重性:结构与艺人能动性——以湘西苗族花鼓舞及艺人龙英棠和石顺明为例》,《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熊云 (2013年)对彝族舞蹈 “擦大钹”传承人的调查研究,③熊云:《彝族舞蹈 “擦大钹”传承人调查研究》,《保山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陈继银 (2017年、2015年)对安徽花鼓灯传承人娄楼、④陈继银:《安徽花鼓灯传承人娄楼口述资料整理与研究》,《重庆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冯开皖的研究,⑤陈继银:《安徽花鼓灯省级传承人冯开皖的口述资料整理与研究》,《蚌埠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赖丹 (2015年)等对陈茂斌的赣南采茶舞教学的研究,⑥赖丹:《陈宾茂赣南采茶舞蹈的教学艺术研究》,《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吴昶 (2015年)对利川 “肉连响”传承人的研究⑦吴昶:《师徒名分缺失状态下的利川 “肉连响”舞蹈传承方式变迁》,《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等。

第三,“非遗法”确立了保护与发展并举的工作策略。“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第三十四条)“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第三十七条)为传统舞蹈的价值拓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学者纷纷提出传统舞蹈 “与学校教育结合”⑧姚佩婵:《寻根传舞在当下——试论中国普通高校的舞蹈本土教育》,《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与当代旅游结合”⑨张冬梅:《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立项名单:环首都区域民族民间舞蹈资源分布与旅游开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http://www.npopss-cn.gov.cn/n/2012/0814/c219469-18739823.htm。“与文化产业结合”⑩马琳:《基于文化产业发展背景下的羌族舞蹈价值探究》,《黑龙江民族论坛》2012年第3期。的发展思路。该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非遗保护有了质的转变,虽然针对“遗珠”的发掘整理工作仍然在延续,但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以及对文化主体的支持成为工作的重心。学术研究推进着保护实践,近年来,对于地域经济的提升、社会和谐的促进、国家形象的建构,传统舞蹈多维度地贡献着文化软实力。

然而,正如学者高小康所说:“后申遗时期,不仅是指非遗保护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更意味着对前一阶段 ‘非遗热’的重新审视和反思。”⑪⑪高小康:《“后申遗时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4月19日。⑫ 刘丽:《“原生态歌舞”:是市场标识,还是艺术的现实?》,《民族文化与文化产业创意论丛》(第三集),2011年版,第3页。⑬姜丽:《我国早期生态博物馆的得失与续建研究——以贵州六枝梭戛和花溪镇山生态博物馆为例》,重庆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学者面对轰轰烈烈的 “非遗热”更多的是 “冷思考”。比如:在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舞蹈最为丰富的云南,有学者 (2011年)发现 “少数民族原生态”舞蹈在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失衡与矛盾,非遗对市场经济的迎合导致了民族舞蹈内涵的弱化和文化精神的变异。⑫⑪高小康:《“后申遗时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4月19日。⑫ 刘丽:《“原生态歌舞”:是市场标识,还是艺术的现实?》,《民族文化与文化产业创意论丛》(第三集),2011年版,第3页。⑬姜丽:《我国早期生态博物馆的得失与续建研究——以贵州六枝梭戛和花溪镇山生态博物馆为例》,重庆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将传统舞蹈开发成供观众和游客凝视的艺术作品和商品是旅游文化产业背景下的主要开发路径,然而如何跳脱以往 “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窠臼,遏制工具理性的扩张,保护传统舞蹈的 “原真性”和独立价值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 “丽江模式”“梭戛生态博物馆”(2012年)⑬⑪高小康:《“后申遗时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4月19日。⑫ 刘丽:《“原生态歌舞”:是市场标识,还是艺术的现实?》,《民族文化与文化产业创意论丛》(第三集),2011年版,第3页。⑬姜丽:《我国早期生态博物馆的得失与续建研究——以贵州六枝梭戛和花溪镇山生态博物馆为例》,重庆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的学术批评正是基于这一学术自觉。

二、非遗视角下传统舞蹈研究的发展趋势

(一)研究定位从边缘走向中心

自唐宋以降,我国的 “大传统”舞蹈与戏剧合流而失去自身独立的品格。今天我们所谈及的中国古典舞是当代舞蹈艺术家撷取传统元素,基于当代主流审美观而建构的“新古典”,并不属于非遗保护的范畴。非遗保护的主要内容是 “底层的”“边缘的”“小众的”民间传统。现代化的高速发展,引发传统根基的断裂,作为非遗的民间传统舞蹈,其边缘性和孱弱之势必然会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延续。农耕、游牧文化的瓦解,舞蹈主体的审美变迁,信仰仪式的消失等原因,使传统舞蹈已然成为 “珍贵而又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事实上,我国拥有丰富的传统舞蹈资源,却仅有朝鲜族的农乐舞一项入列“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说由于舞蹈在我国主流文化中长期缺位,毋宁说其学术研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从整体进程来看,在非遗保护工作开展的早期,比起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戏剧等其他门类,舞蹈研究学术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舞蹈界对于非遗概念的理解和接受也较为滞后。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的过程中采用的是 “民间舞蹈”的概念,但 “我们所看到的 ‘民间舞蹈’表演,只是由学院艺术家或者他们的延伸——群众艺术馆和文化馆的干部们根据某些民间舞蹈的元素重新编排和创作的 ‘民间舞’。”①傅谨:《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艺术威胁》,《民族艺术》2007年第1期。学理上未明辨,导致普查工作中出现混沌状况。直至2006年,京西太平鼓等41项舞蹈被确立为第一批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相关的研究成果才明显增多。2008年,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将“民间舞蹈”的表述改为 “传统舞蹈”,政府从非遗保护的实践层面扩展了其 “传统”的范围,将民间的、地方的小传统与中华民族的大传统给予同等重视,纳入保护体系。与此同时,《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法初探》《传统舞蹈保护中的价值判断》《国家级非遗舞蹈的内涵与外延》②金秋:《国家级舞蹈非遗的内涵和外延》,《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等文章在概念、价值、内涵、保护方法等方面对传统舞蹈进行了学理上的明确。2011年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国家级传统舞蹈最主要的非遗名录基本确立完成。③虽然此后继续公布了第4批国家级的 “非遗”名录,但是无论在数量上还是项目的影响力上都不能与前三批同日而语。在这期间,大量学术研究专著的出版有力地表明了传统舞蹈的研究从边缘走向中心,如:《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以云南巍山彝族打歌为例》(2008年)、《齐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舞蹈》(2008年)、《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钱鼓舞》(2010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蹈》 (2013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舞蹈》(2013年)、《盐池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盐池县民间舞蹈精选》(2014年)等。此外,从表述上来看,早期对传统舞蹈采取的是下位概念, “民间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传统舞蹈”,后期则转向了 “舞蹈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遗舞蹈”,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对传统舞蹈的研究从非遗研究的边缘走向了研究的中心。

(二)研究视野从单一学科走向综合学科

确保传统舞蹈的生命力,需要来自多种不同学理思维的学科介入。“舞蹈是动态性与技艺性很强的艺术,保护其 ‘本真性’,比起文字记述的方式,进行影像记录是更为行之有效的手段 (2007年)。”④马盛德:《民间舞蹈普查重在发掘民间艺术的本真》,《中国文化报》2007年9月5日。将数字技术运用于传统舞蹈的静态保存与展示也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 “缺乏相关的理论支持导致现代信息手段介入不足;数字化技术规范不统一,资源共享困难;传统的视频、图片数字化技术水平低下,数据可编辑性和重用性较差;重视舞蹈活动的数字化,而忽视了俗舞蹈文化空间的知识关系,数字化保护不全面,最终导致对俗舞蹈的碎片式保护”的问题,《民俗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研究》(2013年)⑤孙传明:《民俗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3年。一文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和个案的实践指导。针对数字化过程中传统舞蹈社会化标签存在形式和结构中的问题,程秀峰等人基于SNA提出利用改进的关系强度计算方法来计算社会化标签网络中舞蹈类非遗之间隐性的知识关联。⑥程秀峰,毕崇武,李成龙:《基于SNA的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隐性知识关联研究》,《图书情报工作》2016年第2期。刘壮、李玲(2011年)从文法结构上对秀山花灯的 “申遗”文本提出了质疑,地方性的舞蹈传统经由 “申遗”文本的表述而成国家认可的非遗项目,是文化 “自观”与 “他观”不断交织的历程,同时也呈现出 “国家”和 “地方”、“官方”与 “民间”的互动二元结构,这是理解包括秀山花灯在内的传统舞蹈非遗的重要起点,①刘壮,李玲:《文本构建中的他观与自观——关于秀山花灯文献的人类学研究》,《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2期。也是非遗保护中具有反思意义的话题。孔含鑫、吴丹妮 (2015年)从考古学的学科视角分析了古代铜鼓鼓面上镌刻远古部族舞蹈场景与当代铜鼓舞的关系以及其中蕴含的西南边疆民族祭祀文化内涵,这也是铜鼓舞在民族融合和当代边疆民族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文化基础。②孔含鑫,吴丹妮:《南方古代铜鼓舞蹈纹饰及其宗教文化》,《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傅小青 (2016年)从心理学原理分析了非遗舞蹈进入高校传承的心理维度以及如何 “规训”的问题。③傅小青:《高校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及其 “心授性”与 “规训性”》,《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从非遗的视角,传统舞蹈不仅包括舞动技能、舞程调度、舞蹈器具、舞韵节奏等本体表现形式,还包括相关的民俗活动、祭礼仪式等传统知识体系,以及相关的文化场所与文化空间,涉及的学科从早期较为单一的文化、艺术走向了民俗、教育、宗教、旅游、考古、文物、科技等众多学科,综合化、多样化、交叉化的学科发展,不仅为传统舞蹈非遗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价值面向,也为实践工作给予更好的技术支持。

(三)研究思路从采集体认走向田野实证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戴爱莲、彭松等舞蹈先驱就曾对我国边疆各族的舞蹈传统进行采集、整理与再创编。1946年,他们与育才学校的师生在重庆推出 “边疆音乐舞蹈大会”,对边疆民族民间的传统舞蹈进行舞台化的表演与呈现,这场晚会以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文化创新价值载入中华民族舞蹈的史册,④刘青弋:《1946:“边疆音乐舞蹈大会”——七十年后值得钩沉的历史》,《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由民间的传统舞蹈发展而来的 “民间舞”这一舞种,与古典舞一起建构起我国本土两大舞蹈主流的审美体系。新中国成立之后,一大批人类学家、民族学家曾深入到全国各地对民间的传统舞蹈进行体认,研究其起源、演变、分化、濡化等文化现象,从而使其成为民族识别和认定的重要证据。改革开放之后,传统舞蹈的学术研究工作逐渐恢复,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浩大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2001年)编撰工作得以展开,但是由于参与者主要为舞蹈艺术工作者,“这就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以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实质上就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进行功利性的利用……因此,他们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⑤傅谨:《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民族艺术》2001年第4期。不仅如此,国外学者 (2010年)发现,由于该项目从业人员缺乏调研的经验和相关的知识储备,加之指导思想上强调各民族的政治权利,必须 “发掘和整理有价值的传统文化”,因此所有采集和标准化的步骤,或多或少都受到了 “加工”“美化”“整理”。⑥[美]费鹤立:《中国少数民族舞蹈的采集、保护与传播——20世纪80年代初的社会人类学调研》,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2000年以后,我国在物质文明高速发展中催生出强烈的文化寻根意识,而在此之前,学术界一部分接受了实证主义的学者逐渐厌恶 “宏大叙事”的空疏学风,转而 “眼光向下”⑦钟敬文:《民俗学:眼睛向下看的学问——在田传江同志与北师大研究生座谈会上的致辞》,《民俗研究》2001年第4期。的求索。在非遗保护的理念催化下,一部分训练有素的学者摒弃文化达尔文主义,踏入田野,深入到民间的日常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等方面,参与观察传统舞蹈的发生对于其文化主体的价值与意义和传承延续的动力。这种 “基于日常生活的深度理解”与 “文化主体价值”的研究思维 (2017年),⑧刘晓真:《舞蹈人类学、方法论和中国经验 (上)》,《民族艺术研究》2017年第6期。使传统舞蹈的研究焕发了新的气象。比如:罗斌 (2009年)通过对贵池傩舞全方位的考察,借助 “文化圈”与 “文化生态”的概念提出了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舞蹈非遗的思路;⑨罗斌:《贵池傩舞与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艺术研究》2009年第3期。刘统霞 (2008年)通过文献与田野互证互释,揭示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意识形态群体对鼓子秧歌不同的描述言说与命名的背后是借助敏感的语言符号为自己谋取资源,在不同的表述中鼓子秧歌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⑩刘统霞:《被表述的民间艺术——对商河鼓子秧歌的历史人类学考察》,中央民族大学博士论文,2008年。毋庸讳言,采用田野调查方法对传统舞蹈进行研究,虽然取得了数量众多的研究成果,但很多研究成果都存在问题意识不强、调查时间过短、参与深度不够、理论提升不足等诸多问题。正如有学者 (2017年)批评到:“许多民族民间舞蹈的 ‘研究’文章,典型格式为 ‘XX舞蹈介绍+XX地域文化介绍+XX舞蹈中的XX价值或内涵’几张皮的简单拼凑,然后是和舞蹈创作同样的‘两多’(数量之多,问题之多),太多文章里的太多民间舞蹈就这样孤零零地飘浮在地域文化的空气里,落下来一地鸡毛。”①曾婕:《寻找舞评的卡里斯玛2016舞蹈观察批评》,《舞蹈》2017年第4期。

(四)研究范式从国家话语转向乡土语境

我国社会对于 “民族国家”的想象与建构经历了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19世纪末以后,大致经历 “为汉独尊”到 “五族共和”,最后形成多民族共创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维意识。在这一过程中,作为乡土艺术的传统舞蹈研究都会自觉或不自觉的参与到这一 “民族国家”话语建构之中。从民族识别和认定中的舞蹈调查到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的编撰,直至今天的非遗保护,都或多或少地承继着这一研究范式。因此从体量上来看,我国舞蹈非遗保护研究仍然是以保护政策、方案、手段、路径、体系、机制等方面的思考居多,赵心宪认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类别界限模糊不清导致认知上的屏障,反而造成了非遗保护的困境。以秀山花灯为例,被认定为民俗后,其作为音乐、舞蹈、戏剧的文化本体被有意无意地忽视,舞台精品化的发展使文化脱离了生活,有必要重新对其以民间音乐舞蹈为核心的非遗本体价值进行分类与确认。②赵心宪:《关于民俗类国家级 “非遗”再分类必要性的思考——以秀山花灯为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刘晓真指出,民间舞蹈从乡间田野走上聚光灯下的艺术舞台,而今又成为非遗保护的焦点,既是时代所造就的,也是历史主体——人的文化选择。由知识分子的参与推动的非遗运动从理念上厘清了 “民间舞蹈”在文化中的位置,倡导还其生长的原生环境,确立培养传人,而政府也试图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恢复、保存和延续其乡土属性。③刘晓真:《中国民间舞蹈的历史境遇和文化选择》,《舞蹈》2008年第4期。20世纪之初,刘半农、沈尹默等学者在北京大学组织 “歌谣运动”曾打破了我国历史上重文本、重考据的学术传统,“使中国民间文化第一次登上了中国文化的大雅之堂,汇入主流文化,开启了中国民俗学的科学史。”④陈永香:《对北大歌谣运动的再认识》,《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然而,在这种眼光向下,关注民众内在需求,返回乡土语境的研究范式直到20世纪90年代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渐成显学才逐渐系统地运用于传统舞蹈的研究中,此后逐渐成为主流范式。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时至今日仍然有一部分研究者延续着 “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或 “艺术性与思想性的完美统一”的研究思路,试图从社会存在的角度去探讨传统舞蹈非遗,但失之粗疏;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受到商业利益模式的暗示下,将传统舞蹈非遗作为一种准商品来阐释,急功近利的心态导致了研究的浮躁。⑤张世闪:《从参与民族国家建构到返归乡土语境——评20世纪的中国乡民艺术研究》,《文史哲》2007年第3期。

结 语

非遗是民族国家的文化基因,也关乎民族国家未来的文化发展。传统舞蹈作为活态的非遗,既应该为当代人所享用,成为我们文化自信的基石;也应该为后代人所留存,成为他们技艺和记忆的出处。寻根传舞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时至今日,我国的传统舞蹈保护走过了轰轰烈烈的 “申遗”时期,走入了注重保护质量的 “后申遗”时期,在国际公约精神关照下,在国内保护政策的推动下,传统舞蹈的研究也走向了纵深发展的新阶段。回顾新中国成立以降传统舞蹈非遗保护的学术历程,其中历经数次文化运动与学术转型,数代的学者既接力前辈的思想遗产,也创造新的学术成果,在这个过程中,舞蹈非遗研究从早期的定位边缘化、视野单一化、重视采集体认、思维意识形态化逐渐转向定位中心化、多学科综合化、注重田野实证、重返舞蹈的乡土语境,并在政府定位、民众意识、文化生态保护等方面形成了诸多共识。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整体研究不平衡,偏重静态的保护研究,动态的过程研究偏少;偏重舞蹈项目研究,舞蹈系统性研究偏少;偏重对外在干预的研究,对舞蹈主体的研究偏少等问题和不足。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学者不能 “为保护而保护”“为研究而研究”,在加强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对接上,应该注重对舞蹈保护过程的关注,加强以舞蹈为核心物的扩展性研究,更需要关注的是作为舞蹈文化主体的人——他们的舞蹈行为以及背后的思维逻辑。任何一项非遗都 “不是传统假借文本为化身游走于、飘荡于个体之间,而是由于人的主观选择,传统才能延续”,①[美]理查德·鲍曼:《作为表演的口头艺术》,杨利慧,安德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传统舞蹈的保护与传承最终需要通过个体的实践来完成,通过文化生态的营造和可持续发展观的重塑,使文化主体能够拥有自信心、自豪感,进而自觉地传承自己的舞蹈与文化,才能使传统舞蹈非遗拥有永续传承的生命动力。

(本文为2017年 “非遗舞蹈进校园、舞蹈课例展示暨论坛”活动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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