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医学人才供给侧改革

2018-03-07 02:40邵淑娟刘明川赵杰
教育界·下旬 2018年12期
关键词: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医学供给侧改革

邵淑娟 刘明川 赵杰

【摘要】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前提。文章论述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合选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考试制度,以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从而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推进医学人才供给侧改革。

【关键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供给侧改革;招生考试制度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是指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符合临床实践要求、科学有效的考试招生机制。它要区别于临床医学学术学位,适应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特点和选拔培养要求,要符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和临床医生职业特点,要进一步突出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查,要增强考查实效性,促进优秀临床医学专门人才脱颖而出。本文旨在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为切入点,探索并建立符合人才培养目标、适合人才选拔规律的招生考试制度。

一、社会背景

自1998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启动以来,建立和实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制度是我国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大突破,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工作得到快速发展,招生人数逐年增加。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全面开展以来,我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步入了快车道,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文件。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招生质量是教育质量的基础环节,逐步得到了重视。

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并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建立更加符合临床实践要求、科学有效的考试招生机制,构建临床医学人才“5+3”标准化、规范化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在此背景下,建立一套适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制度体系, 已迫在眉睫。

二、目的和意义

构建适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提高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质量,促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科学选材,促进优秀临床医学专门人才脱颖而出,实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推动医教融合、协同发展,进一步严格监管,落实并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切实保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是重要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是以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的临床医师为目标。有别于掌握医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基本掌握科研方法和技能;了解医学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临床医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四、具体措施

根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招生单位应从设置报考条件,制订招生计划,改革初试内容,自主划线,复试考核内容和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构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

(一)合理设置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是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基本要求,只有达到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报考。因此,合理设置报考条件是构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第一步。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因此,在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时要充分考虑以下几点:第一,国家对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第二,考生须为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第三,原则上不接受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第四,要充分考虑专业对口和匹配度,应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仅接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仅可报考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学位领域。

通过合理设置报考条件,从入口上对将要进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的学生进行筛选,提高研究生本硕期间的专业匹配度,提升研究生培养效率,促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合理制订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因此,招生单位在制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时,不但要考虑国家经济建设的需求、生源情况以及自身办学条件,而且要充分考虑本单位附属医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要保证本单位录取的每一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能够顺利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规培,实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录取相统一。

(三)初试考试内容

根据教学〔2015〕5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开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环节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该科目如何设置,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着重考查医学专业素养和科研创新潜质。

从表1我们可以看到,和2016年西医综合考试大纲相比,2017年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大纲,基础医学所占比例由50%降低到38%,临床医学所占比例由50%增加到56%,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比例由1∶1调整为19∶28,大大降低了基础医学所占比例,同时首次增加了临床医学人文精神内容的考核,充分体现了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在重视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命题内容,增强了初试考查的职业针对性和科学性。全面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规等基本职业素质方面进行考查;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考查,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同时,推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考核的有机结合,增强考查实效性。

(四)自主划线

根据教学〔2015〕5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对外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進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各招生单位要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结合自身实际及学科专业特点划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应以完成招生计划为目的,降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复试考核内容

如何建立健全有效机制,科学设计考查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综合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在初试考核基础上,加强对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深入考查;如何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考核中的作用,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如何按照本科临床医学相关教育标准,对既往学业成就进行评价,同时完成对考生潜在能力素质的考查,最终促进选拔质量的提高,是我们需要重点研究的内容。

针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应设置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环节,以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生实习结束应具备的基本临床技能水平为考核标准。此项考核应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首项内容,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后续复试内容的资格考核,无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者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招生单位应充分发挥导师的集体决策作用,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考核中的作用,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给予导师更多的发言权。

(六)监督管理

根据教学〔2015〕5号文件精神,各招生单位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具备了更多的自主权,在此形势下,招生单位要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权责,健全统一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规范考试招生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有效约束,形成规范透明的招生工作环境,保障选拔质量。保障公平公正,严格监管,落实并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切实保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研究生招生管理的体制为国家统一管理与招生单位自主选拔相结合,招生单位是招生管理权力与责任的主体,招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自己在硕士研究生选拔和培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探索符合医学人才培养目标、适合人才选拔规律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虽然招生改革涉及教育思想观念转变、教育教学改革、选拔和培养模式创新等各个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研究生招生改革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EB/OL].(2015-07-15)[2018-11-20].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8/s3113/201509/t20150911_207424.html.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EB/OL].(2015-05-29)[2018-11-20].https://yz.chsi.com.cn/kyzx/zcdh/201506/20150618/1482175169.html.

[3]易为.从医学工作的需求谈当前医学研究生的培养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临床医生杂志,2017(09):113-114.

[4]吴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医学教育管理,2016(05):643-64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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