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旅游合作的基础、阻碍和思路

2018-03-01 00:25朱斌王学典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36期
关键词:阻碍思路基础

朱斌 王学典

摘 要: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同属一个区域的旅游目的地之间进行旅游合作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在阐释区域旅游合作概念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区域旅游合作的基础和阻碍因素,然后提出区域旅游合作的具体思路,即合理定位合作主体,构建合理的合作机制,建立无障碍旅游区。

关键词:区域旅游合作;基础;阻碍;思路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8)36-0137-03

引言

伴随着国内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各旅游目的地对客源的竞争由最初的景点间竞争、城市间竞争发展到目前的区域间的竞争,因此,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同属一个区域的旅游目的地之间的合作就已经成为必然。国际上,成功实现区域旅游合作的欧洲五国旅游区、泰新马旅游区,国内的华东五市旅游区、长江三峡旅区等都已成为区域旅游合作的典型范例[1]。

虽然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区域旅游合作意义重大,但在区域旅游合作中,也存在着区域之间各自为战、利益分配不均、区域内旅游发展不平衡等消极影响,因此需要各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不断协调彼此关系和资源要素流动来克服问题的产生,从而促进区域旅游共奋进、共获利、共发展。

一、区域旅游合作的概念

本文认为,区域旅游合作,就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可以包含不同的行政区域),旅游经济活动的主体按照一定的原则、目标和制度,重新将区域内各旅游要素进行统筹、优化、整合和配置,从而实现树立整体区域旅游形象和增强区域旅游竞争优势的目的,以最终达到区域总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合作行为。

二、区域旅游合作的基础

第一,效益是区域旅游合作的根本。进行良好区域旅游合作,可以增强区域旅游竞争力,经济效益将更有保证,并且达到“1+1>2”的理想效果,所以經济效益是促进区域旅游合作众多因素当中最为直接的因素之一。经济效益固然重要,但为了区域旅游合作的长远、健康、有序发展,仅仅注重经济效益是狭隘的,更应该注重区域旅游合作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的综合效益,即在区域旅游合作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始终坚持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

第二,旅游资源是区域旅游合作的基础。进行区域旅游合作,就是以现有的旅游资源条件,来组合、优化、创新,打造整体区域旅游新形象。然而并不是所有具有个性鲜明的旅游资源都可以简单地进行整合,实现区域旅游合作,而是要体现区域旅游合作各方在旅游资源上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力求达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客源互送、合作共赢”的理想图景。因为区域内旅游核心资源的差异和互补,在资源共享方面,可以更好地使区域内地缘相接,人缘相亲,文脉相承,巩固良好的合作基础,统筹规划区域旅游发展布局;在信息互通方面,利用共有媒体、网络、展销等手段,以创立区域旅游品牌为目标,联合促销,深挖旅游合作潜力,共同打造区域旅游新形象,新品牌;在客源互送方面,区域内各旅游地之间将互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输出地,在获得并稳固内部旅游市场时,更有利于辐射区域外的旅游市场,最终实现拓展旅游市场,区域市场一体化,互利共赢的局面。

第三,交通是促成区域旅游合作的保证。作为旅游业三大支柱之一的旅游交通,其重要地位和作用不必多说,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可促进区域内各旅游要素之间的交流、沟通和转换。旅游活动是一定的空间移动现象,而影响空间的移动主要有两个因素:一个是移动的速度,另一个是时间的长短,但可以把两个归结为交通的便利程度。在旅游者的感觉中,在到达旅游目的地之前道路上的体验视为一种无聊体验[2],如果在道路上的行进速度慢,花费时间长,即交通的便利程度差,无疑会影响旅游目的地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对于区域内各旅游区,必定存在一定的空间距离,只有合作方共同进行交通规划,打造方便、快捷、发达的旅游交通,不但可以缩短各地间的时间距离,也有利于节省旅游者的时间成本。因此,完备便利的旅游交通是促成区域旅游合作的桥梁和重要保证。通过区域旅游的合作,可以对区域内各个交通运输方式进行合理规划并打造陆、海、空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旅游交通体系。区域旅游合作就需要对区域内旅游交通不断进行完善与提高,着力打造区域内快速安全、经济方便、舒适愉快的旅游交通系统。

三、区域旅游合作的阻碍因素

区域旅游合作是虽然已经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旅游合作过程中也遭遇到各种难题与障碍,总结有三点[3]。

第一,管理方面。区域旅游合作是在打破原有行政区域的基础上进行的合作。而每一单位行政区域内都有着相对完整的管理机构与组织,有着一定办事的程序与模式。区域旅游合作存在多个行政区域的旅游合作,由于彼此之间在机构上存在平行或是交叉现象使管理重叠和反复,形成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事权不分等现象,影响了决策协调和办事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不但会使地方保护主义更加严重,没能达到合作的目的,而且最终形成一种管理无序的局面,使区域旅游合作有名无实。

第二,开发方面。区域旅游合作重在打造区域内旅游的品牌特色并形成统一、个性、鲜明的区域旅游新形象。然而,区域旅游在联合开发旅游的线路、旅游产品的营销、旅游形象的打造等方面难以形成统一整体的旅游规划。尤其在核心资源的开发上,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分工,各地区分割资源,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极度浪费甚至是破坏,真正打造区域内旅游品牌愿景难以实现。

第三,市场方面。市场对于区域旅游合作而言至关重要,因为良好的市场发展获得的经济效益是促进合作的持久动力。区域内各地区之间通过市场而联系在一起,但是由于各自为政,地区保护主义存在,无法共享区域内的旅游基础设施、旅游资源和各个客源市场,往往因为短暂眼前的利益引发恶性竞争而疏忽了长久健康的可持续性发展,并且使尚未形成稳定的旅游市场更加遭到重创。此外,一旦区域内的旅游市场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势必会影响到区域外旅游市场的发展。

四、区域旅游合作的思路

(一)合理定位合作主体

关于区域旅游合作的主体一直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分歧,并且大部分文献对区域旅游合作主体的阐述都定性为存在第一主体、第二主体或是第三主体[4]。本文认为区域旅游合作的主体包括三个方面: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共同统一于整个区域旅游合作发展过程当中[5]。其中,旅游企业还可以阐释为旅游市场;非政府组织可以包括为旅游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等。

1.政府。区域旅游合作是在打破原有行政区域的旅游合作,而政府是行政区域的主体机构,对行政区域内的要素发展起到计划、组织、引导、控制作用。在区域旅游合作过程中,政府的优势在于政策方面的决策能力强,掌握合作发展的方向,能更好地加快合作的规模和速度,提升合作的层次,统筹合作的发展。此外,在发展过程当中,面对各自为政、地方保护主义阻碍各地区资源流动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需要政府不断完善机制与法制的建设。由于旅游业是一种综合性产业,合作过程当中往往涉及到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以及公共产品的提供、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旅游交通建设、旅游市场营销方面等,我国是一个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国家,而且采取的是政府主导的旅游发展战略,因此,政府间的良性合作对旅游发展非常重要,可以为区域旅游合作各方营造一个积极、公平、合理的合作环境。

2.企业。企业作为在市场化运行中的合作主体,通过深入合作市场,将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要素统一于市场运作当中,为了追求市场中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是区域旅游合作追求经济的直接体现。旅游企业在区域旅游合作中,要坚持以资源整合为根本,以共同发展为原则,以区域整体特色为依托,以创新理念为思路来树立区域整体旅游形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然而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过程当中,只有资源用在合理之位,才能发挥应有之用。可是仅仅依靠企业自身发展,极易导致重复建设,并且造成区域内旅游企业自身之间恶性竞争,忽视公共利益等问题。所以,需要不断建立良好的旅游企业市场新秩序,联合营销,促进产业的发展与升级。

3.非政府组织。在现有的文献当中,对区域旅游合作主体中非政府组织的阐释较少,甚至处在边缘化位置。但本文认为,在区域旅游合作中,对非政府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略,必须作为区域旅游合作三大主体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非政府组织的性质虽然是非具有强制力和非营利性的组织,但是它最大的作用在于,在区域旅游合作发展当中促进各要素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实现损失最小化,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充当桥梁和纽带,尤其当政府和市场手段弱化或失灵时,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更加明显。

(二)构建合理的合作机制

综上所述,无论是政府、市场还是非政府组织在区域旅游合作发展中都有各自的作用和缺陷,因此,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三大主体在促进区域旅游合作中必须有机结合,为区域旅游合作建立合理的合作机制。政府需要把控发展方向与规划,通过“鼓励、监督、引导、协调”为区域旅游合作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秩序与环境;企业作为市场中实践的主体,促进合作中各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各要素在市场中的有机运作,创造出区域旅游合作中的市场价值,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和旅游业的可持续性发展;非政府组织需要建立有效的合作沟通平台和渠道,为实现区域旅游合作提供持久支持。

1.统筹规划,合理明确。区域旅游合作组由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人员共同组成。通过共同协商、规划来统筹区域旅游合作的发展。合作组的意义在于全面领导与调控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有效克制当政府与企业功能失灵时所带来的弊端。

2.加强纽带,联系深入。合作组虽然占有全面调控的地位,但是并不代表有绝对的权威。合作组与各主体之间具有双向反馈的机制,可以实时了解每个主体发展的状况,转变传统主体之间弱差散的格局。此外,主体与主体之间的联系加深,纽带加强,有利于避免地区保护主义的产生,互利互助,把合作落到实处,为把区域旅游合作做大、做强、做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权责明确,提高效率。有了区域旅游合作组的统一领导,可以明确共同发展的目标并且各主体的职责范围更加清晰,有利于抑制主体不作为,随波逐流行为等现象的产生。各主体之间因为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与反馈路径,可以加快区域旅游合作信息的传播速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建立无障碍旅游区

无障碍旅游是指区域内各方积极推出旅游业便利化措施,为区域内各个城市的旅游企业和游客提供方便,在区域内实现旅游交通无障碍、服务无障碍、投诉无障碍及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基础设施共享、品牌共享和信息共享[6]。

区域旅游合作是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而无障碍旅游区是区域旅游合作的具体表现形式,无障碍旅游区的建立将会为区域合作中的旅游企业和游客提供方便[7]。建立无障碍旅游区就要打破地方割据和垄断局面,互相开放市场和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和区域内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区域旅游合作深入开展,树立区域整体形象和品牌。此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促进了智慧旅游的不断发展,并快速影响着人们的出游方式。打造无障碍旅游区,区域旅游需要将所有资源重新整合与设计,使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获得因技术创新带来的便利与独特体验,促进区域旅游合作的全面升级。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区域旅游合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内很多邻近省份均签署了类似的合作协议,如京津冀、环渤海旅游区的合作,西部省区的旅游合作等,虽然区域旅游合作的模式不尽相同,但目的是一样的,就是促进区域旅游的发展。虽然合作中也会遭遇各种困难,但只要科学总结经验,不断摸索,就一定能找到合作的可能,实行区域旅游合作的整体效益最大化,从而推动整个国家旅游业的大发展。

参考文献:

[1]  薛莹.对区域旅游合作研究中几个基本问题的认识[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2):27.

[2]  卢松.旅游交通研究进展及启示[J].热带地理,2009,(4):395.

[3]  邹光勇.中国区域旅游合作障碍的成因及政府协调机制研究[J].旅游论坛,2015,(1):55.

[4]  陈琛.我国区域旅游合作研究综述[J].经营管理者,2009,(18):127.

[5]  王会站.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国内研究述评[J].旅游科学,2015,(2):65-66.

[6]  冯琼兰.对无障碍旅游的思考[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5,(7):102-105.

[7]  汪宇明.回顧与展望:中国区域旅游合作的进展与空间格局[J].旅游论坛,200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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