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耦合协调模型的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效应分析
——以陕西省为例

2018-02-27 02:58任红梅李香菊
税收经济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财税陕西省文化产业

◆任红梅 ◆李香菊

内容提要:文化产业需要财税政策的支持,科学合理评价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效应是相关政策改革的前提。文章运用耦合协调模型分析财税政策作用于文化产业的效应,继而分析文化产业对经济、资源环境以及教育科技系统的贡献,并分析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直接效应和联动累积效应。通过对陕西省的数据分析,发现文化产业发展和经济、资源环境的耦合协调度稳步提升,二者大体呈同步增长态势。但因政策实施作用的滞后性,耦合度大于协调度,各系统内部要素相互作用发挥良好,协同程度较好。文化产业行业发展和教育科技系统耦合协调度上升趋势明显,但是数值较小,耦合度大于协调度,表明内部各要素还要进一步协调发展。文化产业系统和旅游产业系统耦合协调度高,表明陕西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明显,各个系统的协同作用显著,但是协调度还需进一步提升。因此,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改革的方向需要调整,加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以便于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一、引言

文化产业具有创新开放和绿色发展的特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未来五年,一定要努力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目前,文化产业仍然是中国的弱势产业,规模总量小,在版权、音像制品和文化服务贸易等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贸易逆差,而且在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缺口。文化产业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在经济不景气时的“口红效应”要求文化产业发展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利用政策的引导示范作用调整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是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文化生产力已经成为21世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文化产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应当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高度着眼。考察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效应可以为进一步优化和改革相关财税政策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

产业发展和政府财税政策之间的相互关联研究集中在产业与财税政策的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方面。国外文献中对财税政策效应评价大多是从相应产业发展效果及其产业结构调整效应进行分析,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效应分析较多,针对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分析较少。Czarnitzki(2004)认为积极的财税政策可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于财税政策的实施效应,国外专家持有不同观点。Karolina et al(1997)认为财税政策不宜过多干预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以免破坏核心产品的发展对其互补品和附属品产生带动作用。Chongvilaivan(2008)认为财税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没有明显作用,行业发展更多的是依靠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

在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方面,大多数专家认为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杨京钟(2013)研究了文化产业发展与政府调控行为的相互关系及其机理,通过宏观财税政策与微观财税政策的相互作用,增强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张同斌和高铁梅(2012)构建一般均衡模型,分析了财政激励和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得出财税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率的提高和内部的结构优化具有积极影响的结论。在制定财税政策时要突出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合理化。樊元等(2014)分析了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政策的产业集聚效应,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测度了财税政策对产业集聚的效应,得出财税政策的效应高于金融政策。

文化产业发展和财税政策关系的实证分析主要是考察财政投入和文化产业发展以及文化产业税负和文化产业发展状态之间的关系。朱云等(2016)运用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指数研究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与财税政策之间的关系,证明地区财政投入指数与文化发展指数存在一致性,地区文化企业的税负越低,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越高。政府投入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契合度更高。地区文化企业税负对文化产业发展影响呈反向关系,即税负越低文化产业发展越好。吕志胜(2013)分析了公共财政投入对文化产业增长的影响,利用回归分析方法得出文化事业费和文化产业就业人员对文化企业增加值的影响显著,提出要确保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发挥公共财政的激励、引导作用,并优化财政投入结构。

财税政策评价主要集中在财税政策对产业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的影响程度上。薛菁(2012)通过调研问卷的形式,以福建省为例实证分析了财税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有效性,政府的财税政策对企业的自主创新具有正向的激励作用。孙磊和唐滔(2012)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例,以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目的为基础,采用税收优惠政策绩效评价方法,以可持续增长率指标评价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绩效水平,可持续增长率的变化反映了税收优惠政策的绩效。路春城(2016)采用问卷调查法评估政府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政府购买和文化产业企业发展能力相关性,研究发现财政政策和文化产业企业发展能力的相关性最强,财税政策上一个等级,文化产业企业发展能力提高0.89个等级,政府购买和文化产业企业发展能力的相关性最弱。李东霖(2016)采用了多元回归方法,实证检验了现行的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税政策的实施效果,研究表明财税政策体系效果具有滞后性,应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带动效果。

现有的研究成果在财税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机理、影响范围以及如何优化财税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较多,但财税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影响的全面分析较少,主要停留在理论层面,没有系统分析财税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经济社会以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从而没有从文化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影响的视角分析财税政策的效应。本文借鉴李香菊和祝丹枫(2016)建立的综合评价体系,应用耦合协调模型,建立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对经济、资源环境以及教育科技等方面影响的综合评价体系。在评价体系中将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行业贡献扩大到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影响。文化产业发展对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显著,为综合反映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产业结构调整效应,选取旅游产业的相关指标,建立文化产业系统和旅游产业系统的耦合协调模型,分析二者动态关系。陕西省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省份,又是“一带一路”的新起点和桥头堡,在“一带一路”倡仪中发挥着独特的优势。陕西省文化资源丰富,形成了以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艺术院团为重点的文化产业格局,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扩大,成为支柱性产业。其中,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的鼓励和支持作用极大,利用陕西省的数据评价财税政策作用于文化产业的效果具有典型代表性。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有效地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继而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不断增加。陕西省文化资源丰富,文化旅游业融合度高,但文化产业发展和东部发达省份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排名为17位。为实施文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本文选取陕西省2002—2015年数据分析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效应的理论分析

文化产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活动的集合,以是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区分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2012年国家的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增加了文化创意、文化新业态软件服务、文化培训等,扩大了文化产业范围。文化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以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为市场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提升国民素质。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相较于其他产业更需要政府的监管和政策的扶持,行业发展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财税政策是政府主要的文化产业调控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从而带动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全面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政府在文化市场保护领域遵从适度、合理的原则,为文化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有效、有序的制度环境,改革文化体制,去除阻碍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弊端,为文化企业发展制定政策,引导调控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和格局,管理和规范文化市场,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服务。财税政策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工具。一是财政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政府为满足人民对文化公共品的需求,必须通过财税手段筹集资金,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物质保障。二是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干预主要体现在对产业发展的引导、激励上。财政政策主要有财政补贴、贴息贷款、财政投融资等形式,税收政策通过税收优惠、税收减免、调整税率等形式影响资金总量和流向的变动,引导社会主体的经济行为,推动资本、劳动力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从而达到促进产业发展与壮大、产业结构合理化与高级化的目的,实现经济协调发展。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尤其在起步发展阶段,可以为文化企业节约发展资金。税负和投资人的利益紧密相关,决定着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影响产业发展供求关系变化,引导资源在不同行业间流动,达到调整产业结构的效果。三是财税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助推作用。对文化企业节能减排、科研投入、新技术应用、创新活动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增加研发支出、开展科技创新,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低碳经济的全面发展。四是财税政策可以保证文化产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实现有效竞争。例如,税收法律法规规范和调整文化市场主体的行为,为文化企业发展建立公平的纳税环境。五是财税政策通过降低人力成本,激励文化企业的人力投资。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有利于企业引进更多的高技术人才,改善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四、耦合协调模型的构建

(一)指标体系

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效应评价的传统方法是投入产出法、绩效评价以及问卷调查等方法。本文借鉴李香菊和祝丹枫(2016)的评价方法,通过考察财税政策作用于文化产业的效应,分析文化产业子系统和经济系统、资源环境系统、教育科技系统以及旅游产业系统的耦合协调度,评价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综合效应。文化产业对经济、资源环境、教育科技的贡献突出,通过财税政策作用于文化产业,以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继而带动经济、资源环境和教育科技的发展。

首先,文化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拉动作用,行业产值逐年增加,占GDP比重不断增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能够影响社会资本结构及资源配置的改变,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发展动力。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形势下,文化产业的成长性和良好的盈利性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其次,文化产业是具有安全节能高效环保性的绿色产业,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大意义。文化产业是绿色产业,能极大地促进生态环境的优化。数字技术的推广使得文化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文化产业具有能耗少、产品附加值高、效益明显等特征,对资源环境贡献相较于其他产业更大。再次,文化产业对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影响显著,在信息技术、数字内容、网络技术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方面以及促进技术更新方面对科技贡献力度大。文化产业发展对教育和科技的支持力较强。国产动漫、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多媒体数据库和知识资源数据库等工程具有重大的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推动了教育和科技发展。财税政策直接作用于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规模和结构调整,行业发展进而对经济、资源环境和教育科技系统进行反馈。最后,文化产业可融性强,能形成良好的产业集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性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成为产业发展趋势,文化产业对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文化要素融入旅游产业发展之中,旅游资源的内涵更加丰富,旅游产品的类型多样化,促进了旅游产业的发展,而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使文化资源得到更为有效的开发利用,创造更高产值,同时使部分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是旅游产业的旅游服务与文化产业的文化服务功能相互联合发展的形式。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政策的引导扶持作用显著,其中财税政策的支持和激励起到了产业引导、减轻企业负担及开发资本的作用。图1显示了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下经济、资源环境、教育科技系统耦合协调发展情况。

图1 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下经济、资源环境、教育科技系统耦合协调发展模型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建立了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效应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如表1所示),指标分为经济、资源环境、教育科技、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五个子系统。

表1 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效应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文化产业 产业发展千元千元人个千政府支持文化产业营业收入文化产业营业支出文化产业从业人数文化产业企业数文化产业增加值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产业税收/利润总额文化事业费总支出元%%千元正正正正正正负正教育科技 教育科技教育投入/财政支出万人高等院校在校人数万人国内外论文发表数科技投入/财政支出申请专利数专业技术人员数%人篇%个万人正正正正正正旅游产业 产业发展 旅游产业总收入旅游总人数旅游创汇收入万元万人亿美元正正正

(二)耦合协调模型

耦合度是描述系统发展过程中序参量之间协同作用的强弱程度的指标,用以度量各子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协调度是度量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和谐一致程度的指标,是动态衡量指标。通常耦合协调模型主要评价两个及以上系统相互影响并联合的现象,可以反映系统之间的相互依赖协调的动态关联关系。本文以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作用于文化企业进而推动经济社会环境以及相关的旅游产业发展的动态关系为研究对象,主要分析文化产业和经济、资源环境、教育科技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协调度,同时分析文化产业系统和旅游产业系统的耦合协调度,反映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依赖性,分析它们的发展趋势及其制约因素。运用耦合协调模型可以分析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对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能源环境以及教育科技的影响,以及对于关联的旅游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这些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协调特征及未来趋势,可以反映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动态变化状况,很好地分析财税政策实施的综合效应,并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财税政策改革建议。

建立耦合协调模型的步骤如下:

1.为消除各指标间数量单位的差异,对各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Xij(i=1,2,…n;j=1,2,…n)表示第i子系统的第j指标,即序参量;αij、βij分别是各指标评价样本值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标准化的功效系数xij是变量Xij对系统的功效贡献值,反映指标达到目标的满意程度,且,0表示最不满意,1表示最满意。

2.熵值法赋权

根据张勇、蒲勇健和陈立泰(2013)的做法计算指标比重:;根据公式计算各指标的熵值,计算熵值的信息效用价值,;最后计算指标xij的熵权值

3.综合序参量以及系统耦合协调度

其中,D为协调度,C为耦合度,T为综合协调度,均小于1大于0,a和b为待定参数。在测度文化系统和其他四个子系统的耦合协调度时,设定二者同样重要。在协调度的计算中,a、b取值为0.5。耦合协调的判别标准及类型如表2所示。

表2 耦合协调的判别标准及类型

本文选择了陕西省2002—2015年的文化产业、经济、教育科技、资源环境以及旅游产业的相关数据对陕西省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实证分析。所用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和《陕西省统计年鉴》。文化产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税金、机构数以及从业人员数据均是文化市场中经营单位的数据。

五、陕西省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

文化产业具有创新、开放和绿色发展的特点,陕西省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增长速度,为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积极贡献。陕西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从2011年的380.26亿增加到2015年的711.93亿元,居全国第5位,占陕西省GDP比重达到3.95%,位居全国第9位。在文化旅游业高速发展的助推下,文化产业保持较强劲的增长态势,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逐步显现。但是,同东部发达省份相比,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还处在低水平阶段,市场份额同东部省份还存在较大差距,投资风险大、融资困难等问题阻碍了文化产业向高级化迈进的步伐。文化产业双重性决定了文化产业发展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需要政府实施必要的干预,加大支持力度、创造公平环境、引导资源流向。利用财税宏观调控手段,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不仅是发达省份的成功经验,也是陕西省实现文化强省战略的必然要求。全面分析陕西省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效应,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改革建议,有利于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助推陕西省文化强省建设。

(一)财税政策作用下的文化产业发展分析

陕西省文化产业多数指标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明显,2013年达到635亿元,2015年达到711.93亿元。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营业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在2009年达到峰值305亿元,在2010年下降比较明显,2011年有所提升,2012—2013年又呈下降趋势,2014年和2015年有所提升,波动性较大。作为代表财政支持力度的指标,文化事业费支出逐年呈增长趋势,文化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在2011—2013年大幅增长,从0.41%提高到0.52%。陕西省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一直在各省前列,2014年位居第8,2015年位居第11,说明陕西省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逐年增加。作为衡量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的指标,总税收与利润总额之比从2007年以来呈下降趋势,可以看出行业的税收负担呈现减少的趋势。文化市场从业人员和文化市场经营机构数值出现波动,下降趋势明显,主要是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小微文化企业破产现象增多导致经营机构数有所下降。

根据表3数据,财税政策为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对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显著。在2012年文化强省目标提出后,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文化产业增加值迅速提升。

表3 陕西省2002—2015年文化产业各项指标数据

(二)财税政策作用下文化产业系统与经济系统耦合协调分析

文化产业综合序参量在2014年以前高于经济子系统综合序参量,这表明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经济贡献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文化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还没有显现。2014年之后文化产业综合序参量低于经济子系统综合序参量,文化产业和经济系统的耦合协调度提高,耦合类型属于高水平耦合,协调程度从中度协调发展到高度协调再到极度协调。在客观分析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确定财税政策的引导方向,能避免财税政策的滞后性或超前性。根据经济系统和文化产业系统的耦合协调分析发现,其长期处于高水平耦合阶段,文化产业和经济发展互动关系强劲,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贡献显著。2014年和2015年文化系统序参量低于经济系统序参量,表明财税政策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形势,文化产业财税政策需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做出及时调整。

表4 文化产业与经济子系统耦合协调度

(三)财税政策作用下文化产业系统和资源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分析

文化产业系统和资源环境系统的耦合协调发展,反映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在促进资源环境改善方面的效应。2002年文化产业综合序参量低于资源环境综合序参量表明二者发展不协调,主要原因在于在文化产业发展初期属于粗放式发展方式,资源环境代价较高。2003年之后文化产业综合序参量缓慢提升,略高于资源环境序参量,文化产业采用新技术,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文化产业系统和资源环境系统的耦合协调度高于文化产业和其他子系统的耦合协调度。两个系统的耦合类型长期处于高水平耦合阶段,到2015年呈现良性耦合共振,协调度从高度协调向极度协调阶段发展,与耦合度逐步达到统一的趋势,表明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资源环境效应逐步显现。

表5 文化产业与资源环境子系统耦合协调度

(四)财税政策作用下文化产业系统和教育科技系统耦合协调分析

2012年是文化产业综合序参量和教育科技系统综合序参量的分界点,之前(2010年除外)文化产业综合序参量高于教育科技系统综合序参量,之后文化产业综合序参量低于教育科技系统综合序参量。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两大系统的耦合程度稳定处于高度耦合阶段,并于2013年呈现良性耦合共振的态势,说明两系统间存在强烈的互动关系。协调度从高度协调发展到极度协调,二者存在良性互动关系,这也印证了文化产业发展以教育科技发展为基础,教育科技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的相互关系。文化产业系统和教育科技系统的耦合协调度可以衡量财税政策的平衡性,体现文化产业促进教育科技发展,教育科技发展进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表6 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子系统耦合协调度

2009 0.6632 0.4477 0.9810 0.5554 0.7382 高水平耦合 高度协调2010 0.3034 0.5209 0.9646 0.4122 0.6305 高水平耦合 高度协调2011 0.6163 0.5734 0.9993 0.5949 0.7710 高水平耦合 高度协调2012 0.6533 0.6827 0.9998 0.6680 0.8172 高水平耦合 极度协调2013 0.6618 0.6697 1.0000 0.6658 0.8159 良性耦合共振 极度协调2014 0.6554 0.6981 0.9995 0.6767 0.8224 高水平耦合 极度协调2015 0.6938 0.8087 0.9971 0.7513 0.8655 高水平耦合 极度协调

(五)财税政策作用下文化产业系统和旅游产业系统耦合协调分析

财税政策具有引导作用,能够间接地调整产业结构。选择和文化产业关联紧密的旅游产业,衡量文化产业系统和旅游产业系统耦合协调程度,可以考察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产业结构调整效应。根据表7,文化产业的综合序参量表现较为不稳定,有增有减,但整体处于缓慢上升阶段。旅游产业的综合序参量稳步上升,其中2002—2012年(2010年除外),该序参量低于文化产业综合序参量;2013年后,该序参量超过文化产业综合序参量。文化产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旅游产业,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两者的互动关系。根据文化产业各指标的权重发现,文化市场从业人员数、文化市场经营机构数、文化产业税收/利润总额指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两大系统的耦合程度从磨合阶段逐步上升,稳定于高度耦合阶段,并于近年呈现良性耦合共振的态势,说明两系统间互动关系强烈。就协调度而言,两系统间呈现由中度协调向高度协调发展,旅游产业发展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带动下发展迅速,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趋势明显,从中度协调发展到高度协调,并逐步呈现极度协调的趋势。这说明两大系统间互相促进,实现了协同发展。但经过梳理不难发现,这是一个低水平的协调。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实施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促进了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财税政策的产业结构调整效应。

表7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子系统耦合协调度

六、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依据耦合协调模型建立了综合性文化产业财税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陕西省2002—2015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陕西省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实施具有显著的指引和激励作用,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对社会和经济的带动作用显著。文化产业系统与经济系统、资源环境系统、教育科技系统基本处于高水平耦合和高度协调阶段,协调程度有进一步向极度协调发展的趋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增长趋势明显,表明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产业融合效应突出,二者的耦合长期处于高水平耦合阶段,协调度低于耦合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引导力度,支持产业融合发展。

第一,政府要强化对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支持的理念。经济发展状况已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方向,结合供给侧结构改革调整财税政策。在文化产业发展初期财税政策具有指引作用,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财税政策具有极大的支持和激励作用。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财税支持,提高财政投入力度,税收优惠方式多样化,直接优惠向间接优惠方向转变。目前,要创新财政支持的方式,实行文化建设费返还政策,对创新型文化产业给予大力优惠,支持文化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在货物劳务税、进口关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方面给予优惠或减免。

第二,财税政策必须结合陕西省实际引导文化企业发展方向。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通过财税政策引导中小文化企业向农村市场发展,给予财政支持,扩大文化产业发展范围。一方面,为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开拓市场;另一方面,可以极大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迅速,对文化产业发展贡献较大,政府应该营造平等、公平的发展环境,在贷款、土地使用、发行债券、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三,支持文化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国家支持新兴文化业态的税收政策,对动漫产业、数字电视等高技术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文化产业的研发和高新技术发展。一是在出口退税政策上鼓励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出口企业。二是在个人所得税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文化产业,使人力资源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助推因素。三是对文化产业中的电影、电视制作、音乐、报纸、刊物、图书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四,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前期发展领先于旅游产业,后期滞后于旅游产业,文化市场从业人员数、文化市场经营机构数、文化产业税收/利润总额三个指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根据这一结论,财税政策在促进产业融合方面的侧重点应为:第一,降低文化旅游企业实际税负。通过降低税率、减征税额给予文化旅游企业所得税优惠,降低其实际税负,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发展。第二,在中小文化企业创立之初给予政策扶持,在生产阶段通过政府采购小微文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保障文化市场经营机构数量稳步扩大,从而强化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互动关系,使二者向更高水平的协调阶段发展。第三,给予文化旅游业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优惠,提高企业年金缴纳比例,通过提高文化旅游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计税金额的扣除标准,增加职工教育经费,鼓励陕西省高校文化旅游专业学生留陕发展;从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扩大文化旅游业从业人员数量,为产业发展储备人力资源。产业融合发展是21世纪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具有相互带动、互生共赢的效应,要从财税政策上给予支持,增加对国家非物质文化旅游项目的财政补贴。

第五,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加快新一轮税制改革,配合陕西省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财税政策去除过剩产能,促进文化产品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强对无效产能的增值税征收力度,通过财政手段减少对粗放、低端文化制造业的支持,降低文化产业的低效、无效产能。陕西省要实现文化强省战略,发挥文化产业的内部潜力,必须重视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财税政策效应,通过政府对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改革,选准改革突破口,引导实现全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淘汰落后的低端文化产品制造业,发展优质、高效、创新型的文化制造业和服务业,提高文化产业对社会发展、教育科技和资源环境的贡献度,促进四个系统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保障陕西省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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