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沐芩
(河南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1992年“后真相”(Post-truth)一词首次被美国《国家》杂志用来描述“水门事件”“伊朗门丑闻”和“海湾战争”等事件的共同特点[1]。2004年,美国传播学者拉尔夫·凯伊斯提出了“后真相时代”(post-truth era)的概念,认为人类不只拥有真相和谎言,还有一大堆模棱两可的说辞,既不能算作真相,又不能归为谎言。2010年,博客作者罗伯茨提出“后真相政治”(Post-truth politics)一词,将它看作是一种新的政治文化,认为“媒体报道、公众舆论与政策讨论完全脱钩”[2]。在2016年的英国脱欧和美国大选等政治事件中,公众情绪的表达、主流媒体的失效以及出乎意料的结果,使得这一词汇跳出政治学概念范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媒体格局中引起反思。“后真相时代”的突出特征,即为“真相”变得不再重要或者处于次要位置,“客观事实在形成舆论方面影响较小,而诉诸情感和个人信仰会产生更大的影响”的情形[3]。
在后真相时代下,信息传播的机制变化与社交媒体平台的技术赋权,造就了“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发声者”的媒介环境。公众更加注重自我观点的呈现和情感意见的表达,社会舆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本文试图结合2017年年底引发舆论热议的“江歌案”,从新闻传播学的视角探析“后真相时代”下舆论形成的特点,并就如何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一些建议。
“江歌案”是2017年关注力较高、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范围较广的舆论热点事件之一,事件经过大致如下:2016年11月3日留日学生江歌在日本东京中野区的公寓门口遇害,后经调查犯罪嫌疑人为当时躲在公寓内的陈世峰,他是江歌的室友刘鑫的前男友。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一审宣判,被告人陈世峰被判有期徒刑20年。在这期间,江母为被害女儿讨回公道的一系列行动,网民对刘鑫言行的道德批判,以及传统媒体、自媒体报道的介入等交织作用,呈现出“后真相时代”下的舆论生态。
在后真相时代中,占主导地位的不是事实或真相,而是情绪和情感。在这一事件中,很明显地表现出情感和立场先于理性和客观的特点。在“江歌案”中舆论的焦点出现偏移,即不是关注真正的凶手陈世峰以及如何判决定罪,而是转而对刘鑫的道德审判,甚至出现大量“欲除之而后快”的群体极端化现象。有人大量散播刘鑫在江歌去世后的聚会照片,以增强其“冷漠”“自私”的负面印象,后被证明为恶意P图,照片实为与江歌合照;还有人在另一位同名同姓女演员刘鑫的微博下肆意谩骂,寻找情绪宣泄的出口。真相的重要性被朴素的正义感取代,公众在更大程度上在意的不是真相而是真相是否符合头脑中固有的认知和情感。
沃尔特·李普曼在《幻影公众》一书中说:“当今的普通公民就像坐在剧院最后一排的聋哑观众,他本该关注舞台上展开的故事情节,但却实在无法使自己保持清醒。他能感觉到自己正受到周围所发生事件的影响。不断出台的条例、规章、年度税收,以及不时爆发的战争都让他觉得自己追随着社会大潮飘飘荡荡。然而,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公共事务关他什么事,那几乎是他无法触及的。如果它们确实存在,那么一定是在远离他生活的地方,被无从知晓的幕后力量掌控着。”[4]3-4
100年前沃尔特·李普曼所描述的这种公众与可获知真相的关系,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依然存在。一方面,信息传播的碎片化、海量化以及传播者对于进入传播渠道信息的随意性,使得普通民众很难有获取和驾驭这些信息的能力,并从中分析抽取真相,因此在一个舆论事件中,公众更多地停留在对于新闻本身的情感消费上。另一方面,社交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话语权的垄断,在事件推进的过程中,多元化的声音和更多的细节涌现,导致大众媒体上的新闻报道常常出现“反转”,如美国大选中传统媒体的失势。真相能否被揭示的期待被“坐等反转”的看客心理冲淡。而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统计中心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51亿,其中仍以10-39岁、中等学历群体为主,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占比分别为37.9%和25.5%[5]。这些网民群体缺乏理性思考问题的能力,媒介素养不高,面对舆论热点,容易受到群体情绪的感染,形成盲目跟风站队的情绪化表达。在“江歌案”中,悲剧的直接凶手并不是刘鑫,但舆论的矛头却始终对准她,道德的审判贯穿事件的始终,而本应重责的陈世峰却逃脱舆论的热议。其重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在接受信息时被情感所主导而忽略了事实或者事件本身的真相。在众声喧哗中,“真”的问题往往变成“善”的“问题”[6],即在新闻事件中表述者的身份和态度以及表达是否符合传统价值观和话语体系成为事件的核心部分,公众情感宣泄的满足抢占了理性判断的高地。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特别是社交媒体的日益崛起,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呈现出信息内容的碎片化、传播速度的实时性和传播范围的圈层性等特点。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受众的信息需求更加简便和快捷,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受众无法了解全面的信息,在热点事件中,容易造成舆论偏颇的现象。
首先,信息内容的碎片化意味着文本要素的不完整性和零散性,在语境缺失、逻辑混乱、刻意突出或隐藏某些重要信息的新闻报道中,容易造成观点的分化,以及引起某一强烈的情感指向。在“江歌案”中,大多数自媒体报道对于事件全貌的客观描述较少,而对于某一人物细节片段的刻画较多,如过多地着眼于江母丧女的悲痛和刘鑫关门自保的情感细节上,在利用煽情吸引眼球的同时,易引发受众的盲目跟风。
其次,传统媒体在延迟性的作用下赢得对于真相的分析和解读的时间,而社交媒体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实时媒体,当一个新闻事件爆发后,几乎在同一时间同步传播,对于事实的核实与审视功能在速度面前被削弱。“正是因为存在时距,我们才可能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进行叙事,才可能选择值得报道的媒介事件,才可能选择以何种方式来呈现这一媒介事件,于是才有新闻价值一说,也才有新闻真实性的问题”[7]。而在社交媒体实时传播的特性下,传统新闻工作者即“古典把关人”,决定什么信息以及信息何时进入公众视野的角色被弱化,同时在注意力经济时代中生长的受众,信息往往尚未等到被核实分析,便已经不再被关注,先入为主的情绪化表达和谣言占据上风。在对于这一事件的评论中,知名作家苏芩在转发央视新闻报道时称:“江歌事件最让人痛心的,是把人心最卑鄙的一面挖开给你看,江歌事件是对‘朋友’这个词汇的最无耻的一次亵渎!不过不必侥幸,天道自有轮回,看它能饶过罪孽深重的谁?!特别相信一句话:因果报应里,没有侥幸。”截至2018年1月2日,该微博被转发达1万多次,评论9 712条,且评论呈现“一边倒”地谴责刘鑫的趋势。
传播格局的改变不仅在时间上,也在空间上。在美国大选中,社交媒体中源源不断的信息碎片反映出传统媒体的失实和漏洞,而其本身包含的纷繁复杂的信息亦真假难辨,在这种情况下真相常常被悬置,受众在选择判断时,更容易受到自身情感立场和社交圈层的影响。这种社交圈层,具备开放和封闭的双重特性,如热点事件在微博中常常被快速扩散和大量转发,在短时间内形成遍在效应,而在类似于差序格局的微信中,受众更容易形成同一立场和观点的信息茧房和过滤气泡,对既有的认知产生强化或者根据事先的立场有选择地相信事实。而在社交圈层中广泛传递的“真相”,更大程度上是出于共同的情感和伦理价值观的考量,容易形成舆论偏差,在非理性的驱动下引发网络暴力行为。清博舆情大数据显示,在2017年11月7日舆论引爆到2017年12月22日东京庭审宣判结果后两天,“江歌案”的媒体报道中,微博和微信来源分别占到23.16%和30.22%,成为受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在这种以圈层化为特征的传播格局之下,容易导致这样后果:“客观事实不再由公共舆论所主导,而取决于分散化的小群和个人的好恶与取舍……公共舆论成为一种不确定的存在。”[8]
一般情况下,一个网络事件的爆发需要历经四个阶段:潜伏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而在新媒体时代,信息迭代的速度不断加快,四个阶段的持续时间被压缩,在一个新闻事件中舆论热点尚未尘埃落定便被另一个所取代。凯文·凯利曾说:“唯一稀缺的资源就是人类的注意力。”[9]304受众对于一个问题持续关注度的周期越来越短,对于形成社会共识与进行舆论引导增加了难度。在互联网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更倾向用娱乐和戏谑的方式表达意见和看法,而非严肃认真的态度,这种以情绪为主导的方式,对于舆论的演进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而情绪化的表达则削弱了理性讨论对于热点事件的正向影响,主观臆测往往造成对于事实的错误解读,真相在变动纷呈中扑朔迷离,呈现出“后真相”的景象。除了注意力经济和情绪化表达的二重因素,场景的变动也使舆论热点表现出转移速度快的特点,移动互联网下营造的各种场景对于热点事件的关注、社会心理的建构等方面有着重要影响。自媒体平台上营造出不同的氛围,轻松娱乐如以明星八卦为主题,沉重严肃如以官民冲突为主题,给人以强烈的在场感和沉浸感。场景的更新和变换,创造了新的参与主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舆论的关注点和表达方式[10]。一方面,这种自我更新为舆论场注入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前者未尽,后者接续”的现象,网民的注意力被消耗,舆论热点中的诉求与问题也未能解决。如在里约奥运会中,王宝强离婚事件的爆发迅速淹没了正处于热议中的奥运健儿和奥运精神的讨论,王宝强离婚事件迅速成为讨论量最大的话题。而在“江歌案”这一事件中,同样体现出舆论焦点转移速度快的特征,一方面据“今日头条”热词搜索排行显示,除去这一事件本身及当事人,“留学生”“日本”“华侨大学”等“偏移”的关注点也吸附着一定的舆论热度。另一方面,在2016年这一事件发生之后,凶手陈世峰和江歌母亲继被害人之后成为被主要关注的焦点,随着2017年11月9日《新京报》“局面”栏目陆续发布采访刘鑫和江母的视频,舆论的焦点也随之转移至刘鑫。
新媒体出现后,伴随着技术的迅猛发展,公民新闻意识的日益崛起挑战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地位。原先封闭、层级和单向的新闻生产过程被打破,以平权、多向、分享为特征的自由发声时代到来。然而,随着公民新闻的进一步发展,弊端也逐渐显露:在公共领域内情感宣泄多、理性讨论少,弱势群体权利抗争渠道依然有限,低质量的信息充斥网络空间真假难辨。因此,专业媒体客观真实地解读、系统全面地报道在众声喧哗的时代里是不可或缺的。
在“江歌案”事件发生后,不少自媒体抓住受众情绪痛点,写下大量煽情化报道,但仍有部分专业媒体秉持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以客观、公正、理性为己任,为受众打开迷雾环绕的“罗生门”。如被公认为客观和专业的凤凰新闻,凤凰网报道团队在这一事件中彰显出新闻专业主义的光辉,包括第一时间发布第一手的庭审消息,不夹带主观情绪忠于事实的记录和呈现,在不允许摄像、拍照和录音的庭审现场请法庭画师呈现庭审画面等,为受众保持理性判断、营造健康舆论氛围提供了可能。这不仅是对在自媒体时代下粗制滥造内容的反拨,而且表明专业的新闻工作者仍践行着“内容为王”的标准。
尽管新闻专业主义因其客观性和真实性难以完全实现,遭到诟病,被形象地比喻为“风中的芦苇”,但正因为客观的难以接近,才将客观而非主观作为新闻业的追求。正如迈克尔·舒德森所说:“我们仍然需要不可爱的新闻界。现如今新闻业经济上的脆弱性使得媒体常常选择了明哲保身,这让它显得尤其不可爱。但是记者们仍然选择坚守新闻业的最高理想,正是由于拥有这种力量,新闻界依然充当批评家的角色”[11]在后真相时代,社会舆论的引导,“真相”的探寻离不开专业媒体对于新闻专业主义的坚守。
在传统意义上,意见领袖被认为是具有强烈价值观、专业素质和能力并对大众产生影响,引领思潮和社会潮流的人,媒介信息和观念并不能直接流向大众,而是经由他们在人群中扩散。在网络时代,海量的信息与稀缺的注意力共存,虚假新闻横行难辨真伪,对于信息筛选和观点引领的需求,使得意见领袖的作用愈加突出。在热点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对于舆论走向发挥着重要影响。与皮埃尔·布迪厄在《关于电视》中谈到的电视上的“快思手”不同,在大众媒体时代,观众可以通过电视屏幕看到专家、发言人的形象,但却很难在实际生活中接触到,而社交媒体时代的意见领袖则具备了易接近性的特点,粉丝互动、评论回复、视频直播等对话功能使“零距离接触”成为可能。在舆论场域中,意见领袖在某种程度上掌握着舆论的脉搏,他们轻率的人格攻击、极端化的言论以及感性至上的简单评判,容易煽动网民的非理性情绪,拥有的粉丝越多,产生的负面影响就越大。因此,避免断章取义、控制负面情绪,有理性、有态度的评论和转发是后真相时代下网络意见领袖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
自媒体公号、微博大V等互联网时代的意见领袖,在“江歌案”这一事件的过程中,对于舆情的变化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017年11月11日,微信公众号“东七门”发布文章《刘鑫,江歌带血的馄饨,好不好吃?》引发舆论转向对刘鑫的指责;11月12日,知名自媒体人“咪蒙”发表文章《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再度掀起舆论热潮。据百度指数中“江歌”的搜索指数显示,自11月7日至13日期间网民关注度持续上升,在13、14日达到顶峰。后真相时代下,意见领袖对于网民情绪的操纵和掌控,比之前更加容易,在舆论引导中占据着重要一席。因此,能成为“公共意识和公共利益的看门人”“社会正义和世道良知的守护人”“沉默的大多数的代言人”的意见领袖是一个理智、健全社会的呼唤[12]。
“舆论场”是促成舆论形成和变动的重要空间。我国已经形成了依托报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旨在宣传和解释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反映官方意志的官方舆论场,以及借助互联网平台、反映群众心声的民间舆论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进一步降低了意见表达门槛,社交平台汇聚了大量粉丝和新兴的意见领袖,民间舆论场已经发展成一股重要的舆论力量,与官方舆论场交汇融合。两个舆论场各有其特点,官方舆论场通常掌握着全面权威和高质量的信息,但在信息发布环节往往以“堵”的思维来应对危机事件,在实际操作中将“稳定”放在第一位,回应社会质询时的姿态和策略与公众期待有差别,在维护大局的出发点上容易引发信任危机和舆论声讨。而在民间舆论场中,民众话语意识和话语权的增强,倒逼官方舆论场的改革并为推动两个舆论场的沟通提供了可能。但随着舆论爆发的门槛越来越低,群体极端化的现象越来越凸显,真假信息的混杂搅动着民众敏感的神经,缺乏正确引导带来舆论的偏移和迅速发酵,会引起舆论的震荡。所以两个舆论场之间是否能够有较大的重叠部分,是否能够和睦共处,对舆论环境的和谐,对于舆论影响力至关重要。在“江歌案”中整体呈现出:官方媒体发声较弱,引领力不强,唯有凤凰新闻在这一事件中以客观公正有态度的报道评论被叫好点赞,而自媒体情绪化言论甚嚣尘上,一度成为激起公众非理性站队的催化剂。因此,后真相时代下处理好官方和民间舆论场之间的关系是舆论引导的关键。具体而言,首先应坚持公共利益为导向,公共利益的存在是两个舆论场整合和共振的前提,也是社会共同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舆论力量,能够消解和纠正舆论场中偏激和消极的部分。其次应当坚持在互动之上进行理性对话,意见和建议的良好沟通,有利于舆论内部的话语畅通、团结和稳定,降低网络中噪音的分贝。而要实施理性对话,网民应努力提升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媒介素养,官方应当在表达策略上着手,让老百姓看得懂、能接受、更亲切。
技术、文化与政治的共同作用催生了“去中心化”的自媒体传播时代,自媒体的出现不仅冲击了传统大众传媒的发展格局,而且推动了信息传播方式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在多元复杂的传播环境中,公众的媒介素养也应当与时俱进,在传播力、生产力,特别是辨别力上有着更深层次的内涵。在传统媒体时代下公民的媒介素养在于对媒体的内容呈现和价值所做的判断,而在真实程度难以保障、虚假信息泛滥的互联网环境中,公众的信息分享便捷性得到凸显,但也在另一方面对于其辨别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尚在进行中的热点事件,不加鉴别地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容易带来舆论的乱象和真相的跑偏。
互联网时代的媒介素养是对传统媒介素养的延伸,它是人们面对新媒体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制作能力、思辨的反应能力,以及使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用的能力[13]28-29。在碎片化、多元化的传播过程中,提升自身对于信息的批判和鉴别能力,加强对于新闻事件的全方位理解,是避免网络舆情危机的根本所在。
在科瓦奇和罗森斯蒂尔撰写的《真相》一书中,作者对于一个公民自身识别真相提出的操作步骤:第一步,我碰到的是什么内容?第二步,信息完整么?假如不完整,缺少了什么?第三步,信源是谁/什么?我为什么要相信他们?第四步,提供了什么证据?是怎样检验或核实的?第五步,其他可能性的解释或理解是什么?第六步,我有必要知道这些信息吗?[14]34这既是对于受众媒介素养提升的要求,也是一种愿景。面对争议问题,多一份尊重事实的冷静思考和等待真相的耐心,避免盲目冲动的情绪化表达,提升现代社会中公民媒介素养,是保持舆论空间良好生态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