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春 曾琛
摘 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基础环节,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又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发展中带来不少食品安全事件。韭黄作为普定县主打品牌,如何把好韭黄质量安全关,打造韭黄大县这块牌子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道新课题。
关键词:韭黄;质量安全;现状与对策
如2008年“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11年“瘦肉精”事件、2013年“硫磺熏制‘毒生姜”事件,2015年走私“僵尸肉”流入餐桌事件,随着事件不断被媒体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2017年,以打造“一县一业”为契机,普定县人民政府作出规划,将韭黄作为普定县菜篮子产业,在普定县白岩、化处、鸡场坡、猫洞、穿洞办等12个乡(镇、街道办)全域内打造以韭黄为主的特色蔬菜产业,预计实施规模达10万亩以上,形成“贵州韭黄在安顺,安顺韭黄在普定”的产业发展格局。韭黄含丰富的蛋白质,糖,矿物质钙、铁和磷,维生素A原、维生素B2、维生素c和尼克酸,以及甙类和苦味质等。具有驱寒散瘀,增强体力作用,并能增进食欲。
一、普定县韭黄产业现状
韭黄,是韭别于韭菜的一种形态,属于多年生百合科草本植物。普定县白旗韭黄生产历史悠久,以其品质好,口感佳而闻名,是我县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地方特色蔬菜品种,2014年5月,普定县“白旗韭黄”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普定县主打产业韭黄,以行政村村公司为经营主体,十二乡镇镇集公司为申报主体,申报韭黄为无公害农产品,面积全覆盖,获证企业18个,认定企业同时以3个镇集公司为申报主体,申报“绿色食品”。普定县已建成韭黄标准化基地15个,韭黄种植面积7.3万亩。
二、普定县韭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现状
已建成县-乡镇-基地三级韭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普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2018年通过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及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具备定量检测分析能力,同时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普定县12个乡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套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设立1~2名专兼职监管员;6个韭黄基地成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套检测设备,企业配备检测人员。同时建立韭黄生产技术规范体系、种苗标准体系、病虫害防治规范体系、产地环境标准体系、产品等级标准体系、贮运规范六大确保韭黄农产品质量安全。
1.普定县韭黄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普定县韭黄种植各乡(镇、街道办)以村集公司为种植主体,便于统一管理和韭黄质量全程监控,农业局成立韭黄专班及技术小组进行指导。在投入品使用上,禁止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强调用黄板、杀虫灯等物理防治及生物防治,注意病虫害防治。
韭黄上市前由辖区内农业服务中心、具备自检的企业开展检测,对合格韭黄出具产地准出证明,给予上市,超标产品进行延期上市或销毁等处理;同时农业局制定韭黄专项抽检方案,各乡镇按季度、批次、基地等向县检测中心送检;在省、市、县级监督、例行监测每次抽检中韭黄数量不少于3个,做到产品上市有源可溯。同时,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关,在重点乡镇产出的农产品建立质量追溯记录,建立产地证明、农产品自检合格证明,做到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前追溯记录。
2018年普定县农业局开展韭黄专项检测8批次,定量检测65个,定性检测80个,检测结果均合格,未出现农药残留超标事件,韭黄农产品质量安全稳步进行。
2.普定县韭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及人员投入不足,监管机构虽然都有牌子,但执法人员、检测人员、工作人员均较少,同时人员流动性较大,针对检测工作,专业性强,非专职人员难以操作;二是只有部分韭黄基地配备检测设备,没有全面覆盖,且企业检测人员流动性大,检测技术跟不上等造成韭黄检测难度大;三是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识不强,贵州省属山地农业,存在基地规模小、生产分散、资金实力不足等原因,造成农资使用不规范,生产记录不完善等,没有形成标准化管理;四是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没有严格执行,产地准出需要市场准入倒逼,市场准入没有建立造成产地准出工作难以开展,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
三、加强普定县韭黄质量安全的建议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编制、充实人员,建立县、乡(镇、街道办)、村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检测体系),细化县、乡(镇、街道办)农监工作分工,真正实现职责分明;县级设立监控点,全程监管,在重点韭黄生产村建立快速检测室,韭黄生产村配备三员(监管员、检测员、协管员),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到有人、有检测室、有设备、有制度。资金保障方面,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检测经费及办案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基层监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设备保障方面,提供专用必备的交通工具和检测仪器,不断改善执法条件。
2.建立完善的韭黄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系统
(1)完善韭黄农资登记备案及“黑名单”制度,出台《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系统管理制度》,要求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惩戒,三年内不得享受农业补贴优惠相关政策;在农业局风险监测中,我县对韭黄检测发现农药残留超超标现象的基地,县農业局及时启动调查程序,通过现场取证、查看记录、封存产品、抽样复检手段,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做检查、约谈、撤消无公害认证证书、停止地理标识使用、取消项目申报等惩罚性措施,有效提高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和乡镇的属地监管责任意识。
(2)控制生产过程。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多形式对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责任告知,确保告知率、覆盖率100%;县农业局与辖区内韭黄基地签订承诺书,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记录制度、禁限用农药管理制度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推行生物防治;积极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3)增强自检能力。在韭黄生产基地建设基地检测室,制定检测室考评制度,对不符合资质的给予取消。
3.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县级、乡(镇、街道办)农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利用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督促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手机。
4.加强韭黄可追溯的监督管理
监管部门加强对韭黄可追溯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例行检测次数,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将日常监管与信用档案建设和“农产品生产黑名单”制度相结合,制度相应的惩处措施,凡是有违规生产和录入虚假信息的,记入信用档案评比,定期公布信用评比结果和“黑名单”。
5.加强韭黄的品牌发展
加快全县范围内韭黄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继续抓好韭黄的“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对已获地理标志保护登记的韭黄,注意标识的应用;全县范围内韭黄无公害农产品,注意产品的复查换证及标识使用。
6.推进农产品准出准入管理衔接
严格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建立检测标识互通、检测结果互认制度,强化监测、追溯、信用、案件等信息共享,联合开展监管执法行动,有效实现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监管无缝对接,切实维护好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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