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初探
——以法律硕士(非法学)为例

2018-02-25 16:07曲亚囡
邢台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法律硕士国际法法庭

曲亚囡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 116023)

201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出台,其对法律硕士 (非法学)培养的目标重新作出定位,即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党的十九大也提出国际法治人才培养的迫切需要。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培养不同于法学硕士的培养,其更讲求实践性,应当与国际法人才市场的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需求相契合,国际法人才的培养应当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需要。

一、国际法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国际法是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关系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的统称,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属于国际法范畴,是指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1]其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维护世界和平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同时,国际公法对于处理国际关系,协调各国利益的平衡具有其他部门法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国际公法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在注重理论教育外,更应注重实践教育。从理论知识的角度来看,国际公法实践教育的开展,可以促使学生将国际公法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相结合,一方面巩固学生上课所学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锻炼学生对于知识的应用能力。从国际公法程序角度而言,实践教学的开展,一方面提供学生了解国际公法审判模式的机会,另一方面促使学生了解国际公法法庭中所适用的程序制度,促使学生能够将国际公法的应用与理论在实践中更加切合的适用。现阶段,我国高校对于法律硕士(非法学)人才的培养并不注重国际化,原有的国际公法课程实践教学产生的成效并不显著,甚至没有实践教学环节,缺乏实践应用,实践教学模式有待改革。

因此,学习国际公法的基本理论,加强学生国际公法实践能力的培养,改革国际公法实践教学模式,不仅符合当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更有助于掌握国际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有助于推动和促进国际社会的法治,有助于满足高校人才输出及国际法人才市场输入的双向需求,更是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国际法治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将有效服务于中国的外交政策,以国际法维护中国的合法权益,让中国推动国际法的发展。

二、国际公法实践教学模式分析

国际公法实践教学模式包括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热点专题讨论、实习等,其中,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是国际公法实践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环节,两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一)案例分析教学模式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教学作为国际公法实践教学中最常用的模式之一,包括讨论式和翻转课堂式。案例分析教学主要目的在于对上课所涉及到的知识点予以巩固,锻炼学生对于知识的应用能力。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涵盖主权国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等国际公法基本知识,通常采用的是国际经典案例、与中国国家主权相关的案例以及时事案例,例如诺特保姆案、美参院“西藏问题”修正案、中日钓鱼岛案等。在案例研习的过程中有助于学生之间思想的碰撞,能够促使学生更深刻的了解知识点的含义,提高学生学习国际公法的积极性,而且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从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教师的教学素质的提高。[2]

在讨论式课堂中,学生始终处于被动的接受知识的状态,积极性不佳。翻转式课堂学生展示的知识点又很难达到教师课堂传授知识的尺度,学生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现期,以老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通常将案例教学适用于理论知识的讲授,用案例使得学生更加清晰了解理论知识。但该教学模式仍旧属于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不属于真正的实践教学模式。

(二)模拟法庭实训教学模式

模拟法庭是法学教育领域教学常用的实践模式之一。有的高校是单独开设模拟法庭课程,有的高校是将模拟法庭融入到各门法学课程中。国际公法的模拟法庭一般分为多校联合的模拟法庭以及学校教学中的模拟法庭。该两种模拟法庭都为学生提供了解国际公法模拟法庭程序规则的机会,能够促使学生进一步掌握国际公法模拟法庭的庭审程序和规则,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锻炼学生对事实的掌握力和分析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时间的把控能力,对学生应变能力是一种挑战。

实际上,模拟法庭实训应当是单独开设的一门课程,其不同于普通的模拟法庭,在一定程度上是为模拟法庭比赛而服务的课程。其包括的内容应当涵盖当前国内高校所参加的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例如杰赛普、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大赛、国际海洋法比赛、国际人道法比赛等。通过比赛真实的模拟案例,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在不断的模拟训练中,通过指导老师和实务专家的指导,以及与学生的充分互动,促使学生主动思考与查找资料,老师作为辅助者和答疑者帮助学生完成比赛任务。

综上,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实训是密不可分的,案例分析不仅是模拟法庭实训不可缺少的前置环节,更贯穿于模拟法庭实训全程,而模拟法庭实训则能够将案例分析落于实处,让学生更直观的了解国际法,掌握国际法。

三、国际公法课程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公法外语教学缺失

国际公法虽然是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主干课程之一,但是并非双语课,在本科的教学设置中也非双语教学。而国际公法的国际性特征,却要求国际法的基础教学中应当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这同时也是201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中对法律硕士(非法学)人才培养的要求之一,即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目前,大部分高校的国际公法课程都不是双语课,除个别高校开设了英美法班是全英文授课外,国际公法课程并不注重外语能力的锻炼和国际性专业素养的培养。再加上部分学生英语基础较差,在实际的英文案例分析、英文模拟法庭比赛甚至是简单的英文文献查找和阅读能力都存在一定的欠缺。

(二)国际法案例的选择缺乏时事性

现今国际公法的教学案例库基本固定,在课堂教学中用一定的案例辅助课堂理论知识教学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但是这些案例基本上时间久远,缺乏时事性。国际公法实际上是为国家政治需要和战略需要服务的,具有很强的时事性,如果在课堂教学中缺少最新的时事热点问题的分析,那么国际公法的教学只会局限于传统的教学理论。近年来,国际公法的发展并非停滞不前,而是随着国际社会和国际局势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一些传统的教学理论已经不再适用当前的国际形势和发展需要,如果不将最新的国际形势和国际法理论相结合,很难让学生对国际公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

(三)国际公法思维训练缺失

国际法的法律渊源和国内法的法律渊源不同,在国际法审判中,更偏重于判例法的适用,这和我国国内法院审判中适用的成文法的法律思维是不同的。在法学教育中,模拟法庭更多偏重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法和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对国际法模拟法庭训练较少,学生的思维始终固定于国内法院审判模式。而国际公法模拟法庭的审判模式与我国审判模式具有偏差,学生对国际公法的主体名称以及审判模式具有陌生感,并且思维难以转换,致使学生对于国际公法的学习产生压力,甚至会产生厌学或抵触的想法。

(四)模拟法庭实训环节缺失

所谓的国际公法模拟法庭实训实际上是一种赛事实训,通过比赛的形式,让学生深入接触国际公法,从国际公法的实体部分到程序部分都能够细致深入的研究。截至2017年5月31日,教育部公布了2017年正规大学名单,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914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631所(含独立学院265所)。但是每年参加比赛的学校却寥寥无几,有的比赛甚至只有9所高校参加,数量多的也不超过50个学校报名。可见,大部分学校对于国际公法的模拟法庭比赛并不重视,更不用说开展模拟法庭实训了。

四、国际公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路径

(一)加强国际公法法律英语教学

将英语教学和国际公法课程相结合有三种方式,第一,单独开设国际法律英语课。有的学校本科阶段已经开设《法律英语》课程,为法学本科的专业英语素养打下了基础。但是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中并没有法律英语课程,其中只规定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及本单位特色,自行设置专业方向自选。因此,可以考虑开设《国际法律英语》课程,这和研究生培养中的英语教学并不冲突。法学毕竟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国际法律英语课程的内容不仅包含国际公法、还包含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即通常所说的“三国”。第二,可以将国际公法课程改成双语教学,对于教师和学生的双向训练以及培养复合型国际法治人才均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三,启发国际法双语教学采用部分浸入式教学的方式,[3]将英语能力的提高贯穿于国际公法教学的始终。从案例选取、文献阅读、课后作业到翻转课堂的应用,让英语成为国际公法课程学习的必备技能。

(二)将时事热点问题融入案例教学

国际公法实践教学中案例的应用主要分为教师教学使用和学生模拟应用两部分。案例教学在国际公法教学过程中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方式。应当加强时事热点事件在国际公法案例教学中的应用,将经典案例和时事热点问题结合讲授。时事案例的选取对于模拟法庭比赛具有重要的作用,因为模拟法庭比赛的案例选取基本上是近几年发生的国际热点事件的改编。时事问题的选择有助于增强学生对于整体国际形势的把握,提高学生对于国际问题的关注度,并将时事性的问题与法律规定相结合进行分析,从而将理论与实际相衔接。[4]

(三)加强学生国际法思维训练

由于国际公法与日常生活距离较远,学生对于国际案件的关注度往往没有国内案件的关注度高。国际公法的知识点较为宏观和分散,致使学生在学习国际公法的过程中难以形成国际法体系,缺乏对国际公法的整体把握。在实习中,实习地点均是法院、检察院和律所,很难有机会到国际法院或者国际机构实习,真正接触国际案例的庭审程序和规则的机会少之又少,这对于国际法治人才的培养不得不说是非常遗憾的。我国现今的国家发展对国际法人才的需求仍然很大,而现阶段国际法人才的输出却远远跟不上国家发展的需要。国际法治人才必须具备国际法思维,这不光是对国际公法基本知识的掌握,这种思维更应包含我国的大国意识、强国意识、国家利益维护的意识,是一种政治性的国际法律思维。

(四)加强国际公法模拟法庭实训

哈佛法学院对于国际法课程的教学方法讲求多样性及适宜性。其将课堂教学模式从单一的老师主导模式分裂为抽问式、讨论式、应用式及读书式。我国现期大部分高校主要采取抽问式,老师主导课堂辅以不定时抽问学生关于上课所讲问题的看法,但该种单一的教学模式不足以完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国际公法模拟法庭实训则是应用式教学,可以将模拟法庭实训设置成一门课程,并占有一定的课时和学分。将其变成具有激励性质的教学方式,学生通过参加国际公法模拟法庭实训课程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同时有机会到国际机构实习。通过国际公法模拟法庭实训课程的训练,不断的参加国际公法模拟法庭比赛,将理论真正应用于实践,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法律人才。

总之,复合型和应用型法律人才不仅是我国法律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对法律硕士培养的目标,更是我国现阶段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我国涉及海洋、陆地边界等问题的国际公法人才培养正面临着与国家需要脱节的困境。国际法教学对于国际法治人才培养的作用日益凸显。因此,应当尽快变革传统的国际法教学模式,加大国际法实践教学力度,采用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方式,通过国际法教学模式的改革,提高对国际法教学的投入,改善教学方法,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使国际法教学在培养法学人才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5],实现把中国人带到国际法前沿,把国际法带到世界华人的身边,让国际法成为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和国家权益的真正武器。

猜你喜欢
法律硕士国际法法庭
消失在法庭的邦博
论陈顾远之先秦国际法研究及启示——基于《中国国际法溯源》
作为国际法渊源的条约
法庭不需要煽情的辩护词
上法庭必须戴假发?
南京事件的争论与国际法
THE RESEARCH OF THE JUSTICIABILITY OF CSR
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讨
“模拟法庭” 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报告一 教学中的实践与实践中的教学——关于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分析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