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前教育互联网学习发展现状、问题与趋势

2018-02-24 14:32茅红美汪志超陈群波
现代教育 2018年12期
关键词:共育幼儿园儿童

■ 茅红美 汪志超 忻 怡 林 懿 陈群波 李 锋

根据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学龄前儿童的互联网学习通常是指儿童在成人的引导、陪伴或支持下依托互联网进行的学习活动。为掌握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发展现状,中国互联网学习白皮书学前教育领域项目组参考“互联网学习评价框架EDM模型”编写了学前领域调查问卷,于2017年11月对31个省、市、自治区的幼儿园教师、学龄前儿童家长开展调查研究,旨在通过教师、家长的视角了解幼儿作为有能力的学习者,在通过互联网开展学习的过程中,对互联网学习的态度与运用情况。本次问卷调查通过问卷星网络问卷系统投放,共收集有效问卷52967份,其中家长问卷44716份,教师问卷8251份。

一、我国学前教育领域互联网学习整体现状

(一)互联网学习环境

幼儿园网络学习的基础环境不够完善,环境仍是制约教师开展互联网学习的主要原因。对教师在幼儿园使用网络开展互联网学习的响应速度满意度进行调查,50.6%的教师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

(二)互联网学习开展

1.观念感知

互联网学习开展意愿较为强烈。教师、家长对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持赞同或非常赞同态度的分别占各自群体的61%、49%。教师对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开展的意愿更为积极。

由调查得知,互联网学习开展的意愿较为理性。赞同互联网学习的原因多在于认同互联网学习对学龄前儿童认知发展与学习素养的价值,反对的声音集中在对儿童生理发育的影响及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能力的怀疑上。教师赞同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的首要原因是“互联网学习有利于增进幼儿认知能力,促进幼儿语言的发展”。家长赞同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的重要原因是“互联网学习可以成为孩子学习的补充方式”“数字化时代,有必要培养孩子的信息化素养”。教师不赞同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的首要原因是“担心电子产品可能对儿童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如有损幼儿视力”,其次是“幼儿心智不成熟,进行互联网学习可能存在自控能力差等问题”。家长不赞同学龄前儿童进行互联网学习的首要原因是“到网络上学习,孩子容易分散注意力且影响视力”,其次是“孩子接触互联网有可能影响其正常的学习与发展”。

互联网学习开展的意愿有明显的年龄差异性。在园幼儿年龄段越高,教师对其互联网学习赞成度越大。教师对于大班幼儿互联网学习的赞同度最高,其次是中班。家长年龄越高,越少去了解有关孩子使用电子设备进行互联网学习的一些科学意见或建议,对孩子在家及在园的互联网学习的赞成度越低。

2.人机交互

互联网学习开展的意愿与行为存在一定的实践落差。在“是否赞同学龄前儿童开展互联网学习”与“是否经常组织本班幼儿在园开展互联网学习或允许自己的孩子通过互联网学习”方面,对比教育行为与观念认知的实践落差,教师存在-14个百分点的落差,即行动上落后;家长存在+8个百分点的落差,即行动上积极。教师的行为要低于认知,61%的教师赞同幼儿开展互联网学习,但实际上仅有47%的教师经常组织本班幼儿在园开展互联网学习;家长的实际行为高于认知,49%的家长赞同学龄前儿童开展互联网学习,57%的家长实际允许自己的孩子通过互联网进行学习。

优质学习资源匮乏是导致教师实践落差大的首要原因。教师不引导幼儿进行互联网学习的原因依次是“可供幼儿开展互联网学习的教育资源和支持服务不足,年龄适宜性较差”、“幼儿园没有配备相应硬件设备”、“幼儿园上网条件或网络流畅性不够好”。

“集体学习活动”和“表演游戏”是学龄前儿童在园互联网学习的主要场景。学龄前儿童在家开始互联网学习的年龄段主要在2-4岁,主要方式是看视频和听故事。视力下降是学龄前儿童开展互联网学习后出现的最大问题。一半以上的孩子使用电子产品之后出现“视力下降”的问题,其次是“户外活动时间减少,体质下降”问题。近六成家长认为,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环境一般,学习效果尚未完全显现。

3.内容供给

产品质量是家长和教师选择内容的重要因素。家长和教师在互联网学习产品或资源内容的选择中,内容资源的质量、易用性和口碑是非常重要的衡量因素。“年龄适宜性,符合幼儿的年龄与心理特征”、“幼儿园和老师的推荐”分别是教师、家长选择产品的首要因素。

语言认知类产品和动画视频是家长和教师最常选择的内容与形式。家长和教师在为幼儿选择内容类型时,拼图、记忆游戏和阅读等语言认知类应用是最常见的选择,对幼儿教育动画视频的选择遥遥领先于其他内容形式。家长在幼儿互联网学习资源方面的消费意愿、购买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一方面,付费购买资源的家长比例低于免费使用的家长比例;另一方面,付费购买中的付费金额的比例差异很大,如大于0元且小于300元的占比50%,而超过1560元的为25%。

4.家园共育

家长普遍赞成幼儿园利用互联网开展家园共育。90%的家长赞成幼儿园利用互联网开展家园共育。赞成的主要原因依次为“更加直观,可通过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交换信息”、“可以成为面对面交流的补充形式”和“更加便捷高效,突破了时空的限制”。85%的家长认为,在使用互联网进行家园共育时,要保护孩子的隐私和数据安全。

家长比较关注孩子在园的实时活动表现。当前,幼儿园利用互联网开展家园交流的主要内容(占比51%)与家长所期望的家园交流主要内容(占比53%),均为“孩子在园活动照片、视频等”,比例变化非常小。移动社交应用是家园共育的常用平台,如微信群、QQ群。对于幼儿园开展互联网学习常用的教学媒体工具,家长最倾向于智能玩具和大屏设备,如触摸式一体机。

(三)互联网学习者成熟度

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具有低频次、常态化特征。八成左右的学龄前儿童平均每周进行互联网学习的次数为2-10次。六成以上的教师班上的幼儿在园平均每周进行互联网学习(接触平板电脑、电视、交互式电子白板等屏幕及智能玩具等媒体和工具)的次数为2-5次。两成左右的教师班上的幼儿在园平均每周进行互联网学习的次数为6-10次。58%的家长反馈孩子每周互联网学习的次数是2-5次,21%的家长反馈孩子每周互联网学习次数是6-10次。

大多数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时间分配较为理性。七成左右的学龄前儿童平均每天互联网学习的时长在30分钟以内。40.45%的教师班上幼儿在园平均每天进行互联网学习的累计时长为11-20分钟,31.65%的教师选择21-30分钟。65%的家长反馈孩子在家平均每天进行互联网学习时长在30分钟以内,30%的家长反馈孩子平均每天进行互联网学习时长在30-60分钟。

教师指导幼儿进行互联网学习的目的,主要为促进幼儿自主学习,其次是进行游戏观察。超过68%的教师赞同互联网学习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有所帮助,79.4%的教师赞同互联网学习对自身发展有积极作用。幼儿进行互联网学习时,家长最倾向于“在孩子附近,随时留意孩子的动向”这种做法,其次为“陪孩子一起探索”、“遵循孩子意愿,让孩子自己探索”、“先行了解一些APP的玩法与适宜性”。

二、我国学前教育领域互联网学习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幼儿园互联网学习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对教师在幼儿园使用网络开展互联网学习的响应速度满意度的调查中,仅有50.6%的教师表示满意,35.93%的教师表示一般,还有13.47%的教师表示不满意。由此可见,幼儿园的网络学习的基础环境还不够完善。虽然目前国家大力发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基础环境,但是其重心仍以基础教育为主,大部分地区对学前教育阶段的信息化投入都偏低,这极大限制了学前教育与互联网学习的发展。同时,缺少符合幼儿学习特点的互联网学习平台和内容。AR/VR、移动终端应用等远远落后于电子绘本,音乐视频类的产品的使用频率远高于其他产品。

(二)教师和家长的互联网学习指导不到位

根据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通常是在教师、家长的引导、陪伴或支持下进行的。一方面,对教师的培训不到位。要提高幼儿教师的信息化素养,做好开展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的能力储备。同时,教师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先试先行,对新媒体新技术新产品为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所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估,做好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的引导、支持工作。另一方面,对家长科学育儿的指导不到位。应该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行为,掌握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在幼儿通过电子产品进行互联网学习的过程中,从产品内容、学习时间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安排,确保互联网学习与户外运动、游戏、社会交往等各类活动的均衡性。

(三)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资源质量与应用不均衡

如今是数据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上的各类型学前学习资源十分泛滥,尽管种类繁多,但是资源的质量参差不齐,优质的互联网学习资源的数量和种类非常有限;在互联网络资源应用上,幼儿园教师更愿意使用自己熟悉和常用的幼儿园信息化资源,但对新开发的学前优质信息化资源应用动力不足,幼儿园在不同种类资源应用方面存在较大的不均衡。此外,在网络资源获取方面,幼儿园更愿意使用免费的网络音视频儿歌类资源,对付费的学前优质资源使用量还偏少。相对于免费学前网络资源,付费的网络学习资源设计和内容方面更加完美。如果缺少对这些优秀资源的应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孩子多元能力的培养。

(四)教师在培养孩子能力素养和学习类型方面不平衡

学习素养是一个综合性的能力素养。调查发现,教师更关注于孩子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的能力,而对信息技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问题解决的能力有所忽视。相应的问题解决学习方式在“教师引导幼儿进行互联网学习的类型”中得分也是最低的。这种比较严重的不平衡性,并不利于孩子较全面的学习素养养成。

三、我国学前教育领域互联网学习发展趋势

(一)学前领域的互联网学习平台将更注重交互性

随着人工智能、AR/VR和体感等新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人机交互方式出现了质的飞跃,人们已经可以摆脱鼠标和键盘交互方式的限制,依靠触摸、语言或肢体动作来实现操作,这为幼儿使用信息化系统提供了条件。将体感交互技术以及其他多媒体技术、3D技术和AR增强现实技术等应用于学前教育,实现浸入式学习及角色扮演式学习等,将有助于幼儿获得更为丰富的认知和情感体验。

(二)家长将借助互联网教育服务更加深入地参与家园共育活动

家长对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的观念认知与教育行为的实践落差呈缩小趋势,将会更加广泛深入地参与家园共育活动。2016年,针对4000余名学前教育阶段家长的调查显示,对学龄前儿童的互联网学习,家长的观念认知与教育行为的实践落差为-2个百分点。2017年,针对44716名学龄前儿童家长的调查显示,家长在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的观念认知与教育行为的实践落差为+8个百分点。家长对学龄前儿童互联网学习的观念认知与教育行为的实践落差呈现出缩小的趋势。家长将会更加广泛和深入地参与家园共育活动。调研发现,家长比较关注家园交流的活动内容。在希望家园交流的内容中,“孩子在园活动照片、视频等”占比53%,“各类通知或活动要求”占比30%,两项合计占比83%。随着移动智能技术的发展,家长通过在线参与或非实时参与家园共育活动的条件将更加便利,将能随时随地在线参与幼儿园的活动。

(三)互联网学习将越来越深入到幼儿在园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

互联网学习将越来越深入到幼儿在园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幼儿编程等新技术进入教学实践,资源类型将更为多元化和智能化。调查显示,幼儿在园一日生活流程的各个环节中,来园、离园、午餐、点心、盥洗等环节也渗透了互联网学习。例如,有的幼儿园利用点读笔、录音块、电子互动墙等智能玩具开展“我会擤鼻涕”、“小小午餐播报员”等活动,将教育要求隐含在环境创设与随机指导活动中。资源类型将更为多元化和智能化。当前,家长主要使用的学前互联网学习资源还是视频和音频。随着人工智能、AR/VR、大数据、BYOD和体感等新技术的发展及其与移动终端的结合,今后基于视频和音频的资源,将更加注重人机的多向交互,并且向机器识别和智能反馈的方向发展。同时,资源质量将更注重精准有效性。随着基于人工智能的自适应推荐技术在产品中的不断应用,新技术在资源内容设计中的应用,以及家长不断增长的购买意愿,向孩子供给的资源将更加精准和有效。

(四)学习素养将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家长提供更多的引导和条件

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像计算思维和数据意识等能力素养的培养,都对当前的学习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的学习素养将更为复杂和更为综合。孩子学习素养的培养与发展,已经不再是仅限于学校培养和教师引导,而是需要家长提供更多的榜样示范和激励引导。当前,非正式学习场所将成为重要的学习素养培养之地,需要家长为孩子创造一定的学习条件,如带孩子去自然科技馆和博物馆等场所,探索和培养多元化的学习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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