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课题组
摘要:2015年9月国家旅游局启动开展“国家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海南省属于唯一个省内所有市县都参与国家旅游示范区创建的省份,2017年3月,海南省正式出台《全域旅游建设发展规划(2016-2O2O)》,旅游业作为海南省的支柱产业,对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发挥着非常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研究如何加快海南全域旅游发展就显得极为重要。本文通过分析金融支持全域旅游发展中存在的問题,从金融角度思考如何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希望对未来促进全域旅游发展起到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金融;全域旅游;思考
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是充分利用我省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四大优势,对加快全省旅游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加强和改进全域旅游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和促进全域旅游加快发展,既是金融部门落实服务业大发展战略和促进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金融机构更应充分认识到金融支持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的重要意义,合理调剂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抓住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支持和推进全域旅游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把旅游业建设成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游客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因此,如何有效融合好海南省金融与旅游业的发展关系,在金融与旅游业的战略互动中加强金融对全域旅游的支持和保障,这对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发展和稳步推进全域旅游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海南省旅游业的金融服务发展现状
1.1服务旅游业的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
2012年以来,共有6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家政策性银行陆续进驻海南,截至2016年末,全省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分别为55家和16家。此外,海南第一家本地的城商行一海南银行于2015年9月正式营业。
1.2涉旅金融产品创新稳步推进
如中行推出“中银旅行社通宝”业务,通过引入第三方信息科技公司,有效解决了我省旅行社临时资金需求。国开行创新“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大力促进了全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邮储银行发行的游中国一国际旅游岛卡,集信用卡支付、优惠折扣、消费指引等多重功能于一身,拓展了旅游消费信贷业务。
1.3旅游景区(点)支付环境明显改善
截至目前,全省主要景区(点)实现了POS机全覆盖,旅游者刷卡消费实现了便利化。海口、三亚和万宁开展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使入境游客货币兑换实现了便利化。
2金融支持海南全域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全省旅游业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两者之间的融合关系更加紧密,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全域旅游)的力度不断加大,但金融在支持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典型的信贷资金介入深度不够、融资渠道不畅通及涉旅金融保险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2.1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不够。涉旅信贷产品创新不足
一是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不够。截至2017年8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旅游业贷款余额675.2亿元(包含旅游地产、旅游酒店和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仅占同期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的8.4%。二是涉旅信贷投放结构不合理。据笔者专项调查获知,旅游地产、旅游酒店和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在全省旅游业贷款余额中的占比超过8成,而旅游消费信贷余额占比不足5%,大部分的信贷资金用来支持涉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个人旅游消费支持力度明显不足,严重制约了旅游消费信贷规模的扩大。三是涉旅金融产品创新不足。虽然海南属于旅游大省,但涉旅金融产品创新较少。当前除了中行推出“中银旅行社通宝”、国开行创新“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和邮储银行发行国际旅游岛卡外,其他银行在涉旅金融方面主动创新较少。银行对待旅游经营企业、旅行社、旅游项目和旅游者与对待一般经营企业、项目和普通客户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上并无创新。
2.2直接融资市场发展落后。多元化融资渠道不畅
一是旅游上市企业少,股权融资规模小。截至2016年末,沪深两市A股市场中上市的旅游经营企业43家。海南作为旅游大省,但完全意义上的旅游类上市公司仅有康泰旅游1家且其经营情况堪忧。此外,海南航空、海南高速、罗顿发展和海岛建设等也涉及一些旅游附属业务,但它们通过股权融资用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资金规模都不大。二是涉旅债务融资发展落后。近年,海南仅有海航及其关联企业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券134亿元和累计发行中期票据78亿元,其他涉旅企业由于受连续盈利能力、净资本及股本金等要求限制未能在债务融资方面有所突破。三是民间资本极少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由于我省在民间资本通过BT、BOT等方式介入全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支持政策措施,民间资本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降低了民间资本参与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导致民间资本难以有效介入全省旅游项目建设中来。
2.3涉旅保险产品不齐全,保险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旅游保险产品研发不足。目前在海南省旅游保险市场上销售的主要是旅行社责任险、旅行人身、交通人身、住宿人身意外险等险种,这些险种与一般的人身意外险没有太大区别,而面对像漂流游、自驾游、森林探险游和滨海旅游等日益火爆的新兴(相对高风险)旅游项目,保险公司并没有创新推出相应的保险产品与之匹配,旅游保险险种难以满足旅游者的保险需求。二是涉旅金融服务有待提升。目前,全省保险公司大多更注重销售旅游保险产品,而对全省旅游经营企业和岛内外游客提供旅游保险咨询服务和提升旅游保险紧急救援服务、危机处理能力等方面仍欠缺。此外,游客一旦发生旅游意外,有些旅行社并不能在游客旅游保险理赔中及时提供相关证据,难以有效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从而消弱其应有的保障作用。三是旅行社未扮演好旅游保险代理的角色。由于海南旅行社较多,旅行社之间的业务竞争较强,为了招揽游客和提高旅行社经营利润水平,纷纷采取降低旅游团费等竞争手段,而对推销旅游意外保险重视不够,部分旅行社自身所承担对游客责任的风险认识不到位,严重拖累了全省旅游保险产品的销售。endprint
3金融支持海南全域旅游发展的思考建议
3.1着力开发适合旅游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授信模式,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1)探索重点旅游项目的信贷融资模式。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合作,利用银团贷款方式积极支持我省“四方五港”、旅游主题公园、旅游综合景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等大型旅游项目建设,对已介入的在建旅游项目,继续合理满足项目正常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积极为我省旅游重点龙头企业的并购重组提供并购贷款等融资服务。积极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合作,探索对现金流稳定、项目收益可覆盖贷款本息的经营性旅游项目进行“售后回租”的金融租赁业务,进一步丰富经营性旅游项目的融资方式。
(2)创新符合小微旅游经营企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特点的授信模式。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全省小微旅游企业提供企业联保、担保公司担保和经营性物业抵押等贷款业务,利用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海南省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构建政银保合作新机制方案》的支持政策,适度提高对现金流稳定、还款来源有保障小微旅游企业的授信额度,积极开展“政保贷”、“政银担(保)”贷款业务,并给予一定幅度的贷款利率优惠。加强特色乡村旅游地区(旅游风情小镇)农户的信用评级工作,对于合理利用古村古镇,民族村寨、农村和农业景观资源发展观光、特色和休闲的项目和企业,要积极采取多种有效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予以支持。鼓励以“经营公司+景点+农户”方式为旅游相关配套经营农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和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3)建立旅游业“全产业链”授信服务体系。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建立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全产业链”授信的服务体系,积极服务于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建设、旅游酒店建设、旅游消费等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供应服务商。支持旅游业与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化深度融合,支持农(渔)家乐、民俗农庄、森林农家、林业观光园等知名乡村旅游品牌建设,推动邮轮游艇、大型游船、大型游乐设施、景区索道、各类户外用品等旅游装备制造企业和本地特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旅游业与“互联网+”、影视、文化、体育、动漫、购物、会展、医疗、康健、婚庆等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3.2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不断拓宽旅游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1)积极培育和推动旅游经营企业上市融资。省证监局要加强与省旅游委、省发改委等部门协调合作,积极促进省内旅游景区资源整合,推进旅游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兼并重组及股份制改造,每年争取扶持1-2家优质旅游企业上市及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通过股权融资方式来做大、做强海南省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将联合省旅游委、省发改委、省证监局等部门,加强对我省旅游企业发债在评估、审计、法律咨询、增信等环节的政府政策支持与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银行问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不断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2)探索推进旅游经营企业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可以通过独特的运作方式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紧密结合起来,海南省旅游资源丰富,旅游资产证券化潜力巨大。省内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积累,立足于推广经营性旅游资产证券化工作,加大对优质旅游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将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旅游资产进行证券化试点和积极推动开展房地产信托基金试点工作(REITS),转变工作思路,通过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直接融资形式,为全省旅游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3)引导多元化资金支持旅游业发展。省内各保险公司要积极向总公司推介我省优质旅游项目和旅游企业,争取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支持旅游开发建设。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要充分利用海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政策,积极介入旅游业新业态,支持旅游企业通过产权置换、合作开发等形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海南省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应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和杠杆放大效应,以市场化手段和专业化运作促进社会资本投入旅游业,鼓励社会资本通过BT、BOT等方式介入政府主导的重大旅游项目、重要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旅游风情小镇项目和精品民宿项目等,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BT、BOT项下民间资本各项权益的质押贷款业务。
3.3大力发展旅游业保险市场。提升保险金融服务水平
(1)逐步完善旅游保险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旅行社责任险,引导旅游企业通过购买相关保险产品化解经营风险。鼓励保险公司根据自驾游、漂流游、邮轮游、探险旅、观光游、商务游等不同旅游方式、境内境外等不同旅游目的地以及不同年龄层次,积极开发和推广涵盖新兴旅游、医疗救援、航班延误、人身伤害、旅程安排等保险产品,为旅游者提供可供自由选择、保障得当的保险产品。通过国家级游艇行业协会平台在全国率先引进建立游艇财产险、游艇意外险、游艇第三者保险体系,不断丰富全域旅游产品体系。
(2)稳步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保险公司要通过电子保单、网上投保和网上核保等多元灵活的销售模式,不断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各市县旅游局和旅游协会应充分利用海南在线等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和景区显著标识等方式帮助保险公司开展旅游保险的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对旅游经营主体投保旅游责任保险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各旅行社投保责任险的工作力度,大力促进旅游责任险的稳步发展。
(3)着力提升旅游保险服务水平。省内各保险公司要积极研究全域旅游市场发展的新趋势,通过手机APP、在线服务、机构驻点和电视广告等形式向旅游企业和游客提供快捷的保险咨询、风险管理和行程预安排等服务。要加强旅游保险紧急救援和医疗服务,在全省各旅游景区设立保险救援和医疗服务点,并通过整合业内资源或与专业救援医疗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等多种形式,逐步建立完善的旅游保险救医疗援服务体系。要切实履行理赔服务承诺,不推诿、不拖延,高效、高质地完成理赔工作,对重大事故案件要快速反应,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按照保险责任给予赔付,着力提升我省保险理赔专业化水平。
(4)加强旅游业诚信建设,创新推出特色金融服务。加强旅游业诚信建设。各市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和教育,根据已出台的旅游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旅游行业失信奖惩机制。同时,应与各市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将本部门认可的旅游企业和旅游业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信息、行政许可准予、变更、行政处罚信息和违法、违规等不良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授信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
创新特色银行卡服务。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国际旅游岛建设、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建设的契机,积极与当地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合作,探索发行全域旅游联名信用卡和借记卡,宣传省内知名旅游城市、旅游景点和新型旅游业态。加强与省内旅游景区、旅游酒店、旅游康体医疗机构等部门的金融合作,对持卡用户在特约商户消费、景点门票购买、酒店预定入住、旅游特色项目游玩等,给予一定折扣优惠并同时享受积分兑换旅游行程的活动优惠。
着力提高旅游消费支付便利性。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做好传统旅游支付结算服务(如继续扩大省内重点旅游区域、客流集中地的POS机、ATM机的布放数量和大量启用金融IC卡自助售票终端)的基础上,积极为旅游经营企业提供基于網上银行的B2B和B2C、电话银行、手机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二维码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支持。鼓励特许机构通过连锁、联合经营,整合现有资源,增加营业网点、扩大地域经营范围,实现货币兑换便利化。
提升旅游业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支持旅游经营企业“走出去”。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旅游业交易频率较高的特点,建立汇兑风险提示机制,优化收付汇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旅游经营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不断降低其财务成本。鼓励为旅游经营企业的跨境投资活动提供支持,对于我省旅游经营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用汇需求给予大力支持,着力满足旅游经营企业对外贸易、跨境投资和融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支持旅游经营企业“走出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