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 王胜男
摘 要 以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研究对象,以区域、学校、主题、合作方式为划分依据,通过梳理和归纳,发现2018年获奖具有获奖数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成正相关、注重实践教学改革、多方合作的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基于“互联网+”的教学成果越来越多等特征;在未来的教学改革过程中,应重视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差异性、评审项目适当向西部倾斜、要尊重一线教师的贡献率、注重教学成果奖的转化等,最终达到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
关键词 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特征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8)27-0023-05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是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综合结晶,代表着一定时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水平,是回应新时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需求的解决方案[1]。2014年职业教育类获奖成果共计451项,在坚持“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效果”的标准下,2018年获奖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本文通过图表分析和数据统计等方式,对2018年452项获奖成果进行研究分析。
一、现状分析
(一)地域分布分析
获奖单位的区域分布按照成果推荐单位所处的区域进行统计,按地理位置、社会发展水平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计划,将中国分为三大区域:东部、中部、西部。因本次评审中不乏军校的教育教学成果,根据其特殊性,将解放军总参军训部推荐的获奖成果单独列出。
由表1可见,本次有两个项目获得特等奖,分别由山东和广东两省获得,均属于东部地区;一等奖共50项,按照区域划分,东部地区32项,占64%;中部7项,占14%;西部8项,占16%,解放军3项,占6%。二等奖共400项,东部248项,中部62项,西部73项,解放军17项,分别占二等奖的62%、15.5%、18.25%及4.25%[2]。整體来看,东部地区获奖数所占比例较大,西部地区获奖数所占比例较小。这反映出我国东部地区职业教育发达、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弱小的局面依然存在。
其中,按照区域划分,东部地区获奖成果达282项,占本次获奖总数的62.39%;中部地区获奖成果共69项,占本次获奖总数的15.27%;西部地区获奖成果共81项,占本次获奖总数的17.92%;解放军获奖成果共20项,占本次获奖总数的4.42%。在获奖总数中,东部地区呈现一家独大的局面,西部地区较2014年相比,获奖比例有所提高,中部与西部处于持平状态。具体从成果推荐单位的省、直辖市进行统计,将解放军总参军训部推荐的获奖成果单独列出,见表2。
由表2可以发现,在同一区域内获奖分布依然存在差异性,东部地区主要集中在北京、江苏、山东等地,有69项是由北京市教委推荐,占总获奖数量的15.27%;有46项是由江苏省教育厅推荐,占总获奖数量的10.18%;有41项是由山东省教育厅推荐,占总获奖数量的9.07%;海南省获奖数量为3项,仅占总数的0.66%。中部地区主要集中在湖南、湖北等地,两省共推荐31项,共占总获奖数量的6.86%。西部地区主要集中在重庆市和陕西省。由此可知,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域分布的不均衡性十分明显,尤其是东西部省份之间差距较大。
(二)成果涉及院校类别分析
按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统计分析,我们将其划分为三个类别。在452项获奖成果中,共有322项由高职院校完成,军校包含其中;65项由中职学校完成;65项由其他单位完成,例如民间协会、各类教育研究中心等,见表3。
从第一完成单位分布来看,有42项一等奖和280项二等奖由高职院校获得,分别占一等奖及以上的80.77%和二等奖的70%;高职院校共计获奖322项,占总获奖项目的71.24%。中职学校获一等奖及以上共7项,占该等级获奖总数的13.46%,二等奖获奖项目共58项,占该等级获奖总数的14.5%,共获奖65项,占所有获奖项目的14.38%;第一完成单位为其他的共计获奖65项,占所有获奖项目的14.38%[3]。由此可知,高职院校在此次获奖成果中所获奖项均超过所设等级的2/3,占比较大,而中职学校与其他占此次获奖成果的1/3左右,在整个职业教育获奖项目中,高等职业教育在获奖数量上具有明显优势。
452项教学成果按照主题所涉及院校划分为高职类、中职类、中高职衔接类和其他四类进行统计,其中,一等奖及以上的52项成果中,涉及中职成果6项,高职成果11项,其他成果35项;二等奖的400项成果中,中职类 52项,高职类97项,中高职衔接类6项,其他成果245项,主要为未明确指出所针对院校类别或针对所有院校,见表4。
在452项主题涉及院校类别中,高职类共占总成果的108项,所占比例为23.89%;中职类共占总成果的58项,所占比例为12.83%;中高职衔接类共占总成果的6项,所占比例为1.33%;其他共占280项,所占比例为61.95%。由此可知,职业教育成果仍然以职业院校实践探索成果为主,由于当前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实践探索还不太成熟,获奖成果较少。可以看出,在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过程中,中职和高职各自单打独斗的情况还比较普遍,高职专科和本科合作开展研究的成果还比较少,各层次职业院校体制机制衔接的不畅通,直接影响到教学科研成果的产出。
(三)主题分析
为更好地了解职业教育研究内容,我们对获奖成果按照六个维度进行主题分类统计,分别是“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与教学”“校企合作”“制度与管理”“资源建设”“职业素质教育”。其中,又将“课程与教学”细分为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案例、实训教学、教学创新4个模块[4];“制度与管理”又包括评估体系建设、质量监控制度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见表5。
所占比例最大的是“人才培养”主题,共有203项获奖,占总数的44.91%,;涉及“课程与教学”主题的获奖成果共有130项,占28.76%;涉及“校企合作”主题的获奖成果共有111项,占24.56%;涉及“制度与管理”主题的获奖成果共有32项,占7.08%;涉及“资源建设”主题的获奖成果共有23项,占5.09%;所占比例最小的是“职业素质教育”主题,获奖成果共有8项,占总数的1.77%。通过对获奖成果涉及主题来看,“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与教材开发”“制度管理”“校企合作等主题位于前列[5]。总体来看,职业院校领导、专业带头人以及企业共同协作,以培养高素质实践性人才为目标,积极开展教学实践,为学生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在119 项以课程与教学为主题的获奖成果被细化为4个维度。其中,“教学建设”有57项,占47.9%;“课程建设”有22项,占18.49%;“实训教学”有21项,占17.65%;“专业建设”有19项,占15.97%,见表6。除此之外,获奖成果还分布于素质教育、资源建设等方面,充分展示了职业教育的多元性、开放性和包容性。
(四)成果的合作方式分析
职业教育具有特殊性,不同于普通教育,其更加强调实践教学,由此,多方合作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途径。在本次评审中,与普通教育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相比,抓住多方合作是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的一大特征。在452项获奖成果中,共有270项是通过政府、企业、学校等多种合作方式完成的。其中,有182项成果为校企合作完成,45项为校校合作完成。其他43项成果的合作方式较为多元化,包括政校企合作,学校与研究机构合作,学校与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合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原则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且研究成果体现了“跨界”的特征,见表7。
(五)对获奖项目所涉及专业的统计分析
本届高职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涉及专业的划分以《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为参考,共涉及14类专业(面向所有专业和其他申报的除外)。获奖成果中,涉及所有专业的共计165项,占36.5%;占比位于前列的依次是财政商务类、文化艺术类、社会公共事务类等,见表8。
除面向所有专业的获奖项目外,共有287项获奖成果分布于14个专业中,占总数的63.5%。其中,财经商务类和文化艺术类,均涉奖36项,分别占总数的7.96%;社会公众事务类29项,占总数的6.42%;对比2014年职业教育获奖成果,总的来说工科类、财经类专业仍然是教学改革的重点,而对于文化艺术类专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对课程教学改革呼声更加强烈。
二、现状总结
(一)获奖数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成正相关
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从统计数据来看,2018年教学成果获奖单位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比較东部地区各省市,经济发达的广东、山东、江苏获奖成果明显多于河北和海南等省份。根据统计数据可以发现,东部地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占到34项,获奖总数达282项,占所有获奖项目的62.39%。其中,北京、江苏、山东共获奖156项,占所有获奖项目的34.51%。总体来看,东部地区获奖的比例大、等级高、数量多,而西部地区与之相比,呈现获奖比例小、等级低、数量少的态势。相比较2014年首届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东强西弱”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二)注重实践教学改革
在本次获奖成果中,获奖作品多体现出实践教学、创新教学的特点,这与评审要求体现创新性与实践性有关。在此次获奖评审成果中,教学改革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培养全人为目标,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启迪学生的创新思维。又考虑到职业教育的特殊性,以培养实践型人才为主,开展情境教学,积极开发校本课程,突出学校育人特色。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与森海海事服务(新加坡)有限公司通过跨境联合办学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训机会,为培养国际型航运人才做出铺垫;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通过建构大师+名师工作室培育三创型现代新工匠陶瓷类专业人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与广东省中旅导游有限公司通过校企合作办学对旅游专业群“多元协同、全程融入、能力递进”创新创业育人模式的构建与实践等成果,都突出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原则,构建教学情境,为学生提供实战机会,着力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但教学成果奖的评审要求又不仅仅局限于实践经验,还需要有理论的支撑或理论的创新。在此次评审结果中,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理论结合实践、实践支撑理论,为今后职业院校改革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为实际操作提供理论支撑。
(三)多方合作的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入
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政合作、校军合作等形式,是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在本届教学成果奖中,职业教育多方合作的特点十分明显,共同促进了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如获得特等奖的“助推县域三农转型升级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就有学校、农业局、公司、基金会等共同参与其中;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护理专业‘院校协同,三化融通职业素养培养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就有学校、部队所属机构共同参与其中。
通过积极推动“产教融合”,为学生提供了实习实训条件,提高了专业学习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动手实践能力。通过校校合作实现中高职、专科与本科、本科与硕士博士的衔接,打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了立体的“人才培养立交桥”,促进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满足了学生的多元化需求;通过校政合作,双方做到信息的充分沟通和交流,职业院校能准确和有效执行政府政策,政府能更好回应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利益诉求。
(四)基于“互联网+”的教学成果越来越多
从学生发展的立场出发,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各个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教学与课程开发,通过互联网技术与职业教育各种要素的融合,形成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6]。从本次获奖成果来看,涉及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职业继续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等,如“互联网+”背景下双线融合的《园林植物保护》、高职土建类专业“互联网+”校内实训智慧工场的创新探索与实践、互联网时代中职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实践等获奖成果。“互联网+”职业教育更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网络和云计算为基础,构建全息化的教育环境及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从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来看,“互联网+”职业教育能够积极回应职业院校学生的个性学习需求和多元发展。
三、相关建议
(一)重视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差异性
为激发各社会主体对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资源投入,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领域的财政法规,尤其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为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的各方提供相应的法制保障,提高其投资行为的法制化,促进东部发达地区的职业教育投资更多的向西部地区聚集,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元素不断交替和重复参与到职业教育的发展中,形成持续进行的反应链。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通过政策引导、中央财政增加投入等方式,积极配置职业教育发展所需的软硬件资源,采用适当的拨款方式,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缩小与东部之间的差距。各级政府要从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出发,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差异,创办具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保证职业教育资源效能的最大化。
(二)评审项目适当向西部倾斜
职业教育作为培养实践型人才的途径,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仍处于被动发展的状态,教学成果的产出效率还需要提高。应加大对西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扶持比例,重视对项目的培育,在未来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评选时,可以借鉴国家社科基金的评选模式,对处于西部地区的申请单位给予适当的政策性倾斜,或单独设置一定数量的“西部项目”,提高西部职业院校参与教学成果奖评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东西部职业教育的均衡性发展。
(三)尊重一线教师的实际贡献
根据教育部《〈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在评奖过程中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的原则。教学成果奖的署名顺序是一个敏感问题,纵观本次获奖项目,全部由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参与完成,参与人数最多的达40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要从每一位参与者对本奖项的实际贡献率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是一线教师贡献率最大,要坚定地将其放在署名排序的第一位,尽量避免领导和一线教师争夺署名顺序的情况发生。这有利于提高一线教师参与教学成果培育的“主人翁意识”,也有利于一线教师真正将获奖的教学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四)注重获奖成果的转化
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职业教育领域的宝贵资源,是教学实践的重要参考依据,代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最高水平。项目评审和获奖名单发布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如果获奖项目被束之高阁,对整个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是不利的,教学成果奖亟需更多职业院校在实践中检验和推广。因此,职业院校师生要结合学校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求,坚持教学成果转化的“适应性”。“校企合作”是教学成果具体转化的重要抓手,将教学成果与产业发展需求密切结合,最终达到提高人才培養质量的目标。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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