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三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更专业、细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意见》采用“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提法,突出对暴力性学生欺凌的特别关注,同时也将中小学生实施的其他欺凌行为纳入防治视野,体现了从现行法律、政策与实际出发,明确各方职责、综合防治的基本思路。
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学生欺凌缺乏明确定义的问题,《治理方案》提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各地各校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除了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治理方案》提出了预防的具体举措,规范了处置程序,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明确了惩戒措施。
2018年8月6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西湖区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内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了校园性骚扰的定义,指出“校园性骚扰”指在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中,任何人违背未成年人意愿,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抚摸猥亵行为等任何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不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属于性骚扰行为。
《意见》对学校的发现机制、教育部门的强制报告等情况均作出了规定。学生在校园中遭受或发现其他未成年人遭受性骚扰,应当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相关人员接报后应在6小时内报告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教育部门接到举报后,需在24小时内先行开展调查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检察机关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不得私下调解了事。一旦确定举报属实,应当对性骚扰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道歉、检查、降薪、停职、降级、解聘、开除等惩戒,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于2002年9月20日由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联合发布,已逾15年。2018年1月,教育部会同食药监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7章53条,重点明确了教育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等部门责任,细化了学校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突出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的特点。
针对学校用餐人员相对集中、学生体质较为敏感等特点,结合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原因,《征求意见稿》对学校食品安全提出部分特殊要求。一是建立高风险食品清单。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外购集中用餐的,不得采购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二是明确规定学校食堂经营主体。中小学食堂原则上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委托或承包经营。《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2017年1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预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作出了选择性要求。一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基础性的法规及其所展现的基本规制框架即将面世。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约束网络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在我国网络空间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网络安全法》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的界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加强管理、对攻击和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的惩罚措施以及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网络安全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工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201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并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强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沉迷需要各方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2018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以下简称“《释义》”),作为青少年健康教育材料。《释义》对网络成瘾的定义及其诊断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另外,青少年近视、肥胖以及抑郁等主要问题也都被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