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梦涵 赵俊宇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 石家庄 050000)
辞海中对伤害的解释有两点:(1)损害,如:伤害自尊心。(2)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性或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的行为。[1]从以上的阐述中可以看出,伤害分为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伤害,即所谓的显性伤害和隐性伤害,这两种伤害往往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
教育问题是当今我国社会生活热点话题之一。学生的权利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但是人们关注更多的还是直接伤害受教育者身体或生命的显性校园暴力现象,却忽视了另外一种教育伤害——校园隐性伤害。
校园隐性伤害主要指由于学校管理者和教师教育方式和管理措施不当等因素,对学生造成的精神上和心理的伤害。这种伤害大多情况下只有受害者自己能体会到,有时甚至连受害者自己都没有察觉,但是却对受害者未来的生活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影响。[2]
从中小学校园隐性伤害的类型和表现上能够看出,校园隐性伤害有如下特点:
(一)隐蔽性。在校园中,显性伤害主要是对学生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并且能迅速得到解决;而受到隐性伤害的大多数受害学生会隐藏起来这类伤害,只有当受害学生不能与他人和谐相处,出现对他人施加的暴力行为、反社会倾向时,人们才逐渐有所察觉。
隐性伤害的隐蔽性特点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分析[3]:从受害者本人的角度来看,他对这种伤害深有感触,但起初是难以发现,甚至难以辨认的;从伤害的实施者的角度来看,有些伤害是有意而为的而有些伤害则是由于失误或者疏忽造成的;从第三者的角度来看,这种伤害是难以察觉的。
(二)不确定性。校园隐性伤害的不确定性是指伤害的来源的不确定性和伤害的影响的不确定性等。伤害来源的不确定性可分为他源性伤害、师源性伤害和生源性伤害等。[4]伤害影响的不确定性是不同方式的伤害会产生不同的伤害,同一种方式在不同的情境下也会产生不同的伤害影响,同一方式在相同的情境下造成的伤害是因人而异的。[5]
(三)滞后性。导致中小学生隐性伤害的往往只是校园生活中在旁人看来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例如,老师无意识的不当言行、同学之间的嬉戏打闹等。当出现会造成隐性伤害的事件时,很多人并不认为会造成伤害,并且在伤害行为发生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害学生很少会出现明显的身心异常。[6]它经常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潜移默化的作用,或者同类伤害行为的重复发生,受害学生才会表现出身体或行为方面明显的伤害表征。因此,隐性伤害是一种滞后性的伤害。
(四)延续性。在时间的作用下,显性伤害造成的影响会随着痛感消失、身体康复而消失。但是,隐性伤害所造成的心理影响往往会使受害者在出现同类型的伤害时,重复记忆深处的痛苦。[7]如果受害者不能摆脱造成伤害的环境,当受害者处于这种环境时,仍旧会对他造成刺激。由于学生学习环境的特殊性,在校园中往往加重受害学生心灵的创伤。长此以往,隐性伤害的影响也在无形中不断延续。
中小学校园中频频出现的隐性伤害事件,映射了当今学校教育中存在许多问题。究其深层原因,不仅有人们教育管理上的问题,还有教育制度上的不足;不仅有教师、学生自身的主观原因,还有校园环境和设施的客观因素。下面就从三个方面来分析造成中小学校园隐性伤害事件的原因。
(一)从教师角度分析。第一,近几年来我国教师教育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同时还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是,在现有教育制度的影响下,实际教育生活中仍盛行着传统的教育主张。例如,片面追求升学率,以分数评价学生优劣等。使本该以育人为目标的教育变成了升学竞争教育,分数的价值高于人的价值,升学的目标取代了人和社会发展的目标。
第二,当前我国的教师是劳动强度很大的职业。[8]由于来自学校、家长、学生等方面的压力,再加上超时工作,许多教师表现出精神不振、情绪不佳、浮躁,使得教师很难保证完全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二)从学生角度分析。第一,由于中小学生处于身体和心理比较成熟的阶段,加上许多学校管理不当,使得学生之间的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霸凌事件层出不穷。这些现象经常被人们视为学校生活中学生之间发生的小摩擦,是正常的,但是往往是这些小摩擦,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所以每一件小事件背后的问题都是值得研究的。
第二,由于中小学生身心发育不成熟的特点,学生所受伤害也或多或少与其自身因素有关。研究表明,那些受欺侮的儿童往往自尊心较差,在同伴中不太受欢迎、主观适应性差、与同伴关系表现不良,其身体状况也比适应良好的儿童要差一些。[9]
(三)从学校管理角度分析。首先,在现代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学校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的过程还是存在浓重的专制色彩,他们没有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其中缺少反馈这一环节。学生的正当权利得不到保障、合理需要得不到满足,因此,学校的一些管理制度无形中会对学生产生伤害。[10]其次,产生校园隐性伤害后管理不善和不及时对学生造成的长期伤害。在伤害事件发生后,学校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和访谈,避免隐性伤害的长期发展。
(一)创建良好校园文化。首先,学校应改变传统以考试成绩去评价学生的观念。鼓励教师要看到学生除分数以外的更多优点,并对其优点给予充分的肯定,将学习的快乐还给学生。其次,教育改革强调,学校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全新教育理念,培养与树立全新的教育观、教师观、人才观。尊重教师和学生,创建良好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最后,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改进教育方法,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挖掘学生的潜能,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二)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在教育过程中,多一些表扬和鼓励,少一些直接批评,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对学生造成隐性伤害,还可以促进师生间的情感交流;另外,教师应积极提高职业责任感,公平对待学生,用爱心呵护学生,关心、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同时,注重提高自身的反思能力,对自身的思想、情感、行为进行评价、反思,并及时调整,避免对学生使用伤害性语言,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
(三)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首先,对成绩不理想、性格内向、主观适应性差、在同伴中不受欢迎的学生,给予生活、心理、学习上的帮助,让其树立信心,消除与人交往的自卑恐惧心理,走出交往低能的被动境遇。其次,应积极引导、教育那些性格强、霸道的学生,促使其与其他学生和睦相处,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关系。再次,教师要正确看待学生之间的争执,有意识的教给学生一些人际交往方面的技能技巧,同时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校园隐性伤害,不仅仅是伤害了学生的心灵,另一方面损害了学校教育形象,不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干预和规避校园隐性伤害是社会、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11]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人,要针对学生的特点去了解形成隐性伤害的原因,以学生为中心,社会、学校、家长相互支持、共同协作的校园伤害防范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隐性伤害的发生,标本兼治,才能让教育回归根本,让伤害远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