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新解

2018-02-22 00:53白新欢
学术论坛 2018年5期
关键词:史观群众历史

白新欢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随着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唯物史观和群众史观不断地丰富和深化,“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观点也应该有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如何在现代科学的新成果基础上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实践基础上深化对这一观点的理解和论证,对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条件下如何体现、如何实践,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的,这种思考和探索对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和更好地执政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黎澍发表在《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的文章《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以及发表在1986年7月30日《光明日报》上的文章《再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等为开端,到20世纪90年代,直至延续到21世纪初,学术界发生了一场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观点的讨论。经过讨论,基本上重新论证并确立了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同时深化和发展了这一观点。此后,对这个观点的进一步研究探讨就逐渐沉寂了。

近些年来,在群众史观研究领域,学术界对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研究较多,而对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观点的研究较少。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大多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革命导师及领袖的观点和实践的总结概括,而且基本上是从政治角度或现实实践角度出发去总结概括的,学理性的研究较少。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科学,具有科学性;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现实中指导实践并根据实践情况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政治性。科学性和政治性是统一的。对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政治实践解读,应该与科学理论解读统一起来。不少学者都明确指出关于群众史观的研究,学术性相对较弱,政治性相对浓厚。因此,如何加强对群众史观的理论研究,是学术界的一个重要课题。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从经典作家到革命领袖,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甚至普通群众,都无不赞同这个观点。然而,相对于实践的新发展和社会科学理论的新进展来说,我们对这个观点的理论论证却显得很不够,甚至显得有些贫乏。笔者认为,很多人有意无意地把群众史观、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仅仅当作或主要当作是共产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而没有把这种政治性与科学性统一起来,甚至有时把政治性与科学性对立、割裂开来,严重影响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也影响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实践中的贯彻实施。群众史观的政治性是建立在科学性基础上的,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教育实践活动,需要同时加强对群众史观的理论研究,否则,实践与理论就不能保持完全一致,理论就跟不上实践的发展。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新时期党的建设中的教育实践,要求对群众史观的理论研究要同时同步地加强。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论断不仅仅是政治立场或政治观点,而且是一个科学的命题。我们不仅应该在唯物史观层面去论证这个观点,还应该结合现代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新成果,并以亿万人民群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实践为基础来进一步确证这个观点。加强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观点的理论研究和论证,将有效地呼应对这个观点的政治宣传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如何理解人民群众在过去长期被剥削、被压迫的历史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那么如何理解人民群众在过去长期被剥削、被压迫的历史?这是深化群众史观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不能回避。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是相对少数人,甚至是比例很小的少数人,人民群众则是绝对多数人,这多数人为什么一直被少数人所统治?这样的历史是如何成为可能的?其内在的根本机制是什么?以上几个问题实质上紧密相关,只要回答了其中一个问题,其他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因此,我们可以在总体上、根本上回答其中某一个问题或综合地回答这些问题。

很明显,人民群众在过去被剥削、被压迫的历史,其直接原因是历史局限性所导致的。一是生产力水平较低,广大人民群众主要从事艰苦的个体性的(主要在封建社会之前)、效率低下的物质生产活动,很难有效地团结、组织起来成为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相反,统治阶级却是有组织的,甚至是有高度组织性的。从历史评价角度看,底层民众的无组织性与上层统治阶级的有组织性,使生产力低下条件下的社会结构趋于稳定,从而为维持社会一定的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二是人民群众主要从事艰苦的物质生产劳动,精神文化生活被少数人垄断,在思想理论上不能武装自己。这既是落后的生产力条件的产物,也是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的需要。三是在封建社会之前,即使人民群众在革命暴动成功后推翻了反动阶级的统治,依然会建立完全一样的制度,王朝可以更替而根本制度却不变,这说明这种制度有其历史合理性——生产力低下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即只有这种制度才能维持这种落后生产力的缓慢发展。民众的革命暴动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在历史上一再重复发生,进一步充分说明这种剥削压迫制度有其相对性和局限性,即剥削和压迫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才是有效的,才具有历史合理性,超过这个程度和范围,剥削和压迫及其制度就会失去其历史合理性。历史事实证明,某些封建王朝开明的统治会推动社会繁荣发展,而专制昏庸暴虐的统治则会阻碍社会发展并导致王朝迅速覆灭,这充分说明剥削和压迫的制度具有历史局限性和过渡性:剥削和压迫的程度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而不断降低,直至彻底消除剥削和压迫。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包括同一社会形态发展中的各历史阶段甚至朝代更替,基本趋势正是这样一个剥削和压迫程度递减的过程。与此同时,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和社会文明程度,总体上却是递增的过程。前者的递减和后者的递增,显然是互为条件、互相作用、互相反映的,其中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全面进步是本原性的,而制度文明的不断进化(在总体趋势上和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剥削和压迫程度的不断降低)却是派生性的。这充分印证了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是社会发展原动力的原理。

由以上简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人民群众被剥削、被压迫的社会历史是由生产力低下这一根本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在这一条件下,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根本作用是推动生产力的缓慢发展,不断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为彻底消除剥削和压迫不断积累物质性条件。二是人民群众与剥削阶级的斗争促使社会政治制度文明不断进化,同时使社会维持在相对较稳定的框架内,从而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与前面两个方面相联系,社会文化及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进步也在不断进行量的积累,为最终走向无压迫、无剥削的文明社会创造着思想文化条件和社会条件。总之,生产力发展和物质财富积累,社会政治文明不断缓慢进步,科学文化持续创造及整个社会文明不断进步,都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劳动实践及革命斗争实践这一本原性、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中。

过去的历史,尤其是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最根本的问题是生产力的落后和物质生活资料的匮乏,这是所有问题中最突出因而也是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主导着整个社会所有其他问题的解决,而解决这一主导性问题的最基本的主体正是人民群众。在这一意义上,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基本决定力量。从社会结构整体意义上,以及从历史发展的整体性意义上,特别是从顺应历史发展潮流而推动历史发展的意义上,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也是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一个必要部分(主要是在取得统治地位时期、上升时期),但作为这样的部分,只有在历史发展整体和社会结构整体以及推动历史发展的意义上才能被看作为创造历史的力量。正因为如此,这样的部分或方面是由劳动人民的主体决定作用所派生,根本上从属于劳动人民创造历史作用的整体历史过程。

三、为什么英雄人物不能离开人民群众

从广义上说,英雄人物也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由于英雄人物作为个人对历史的较大作用,我们把英雄人物从人民群众中独立出来,突出出来。但从历史作用的性质和历史发展的整体性及社会主体的整体统一性层面说,人民群众与英雄人物是完全统一的,共同形成一个整体,不能把人民群众与英雄人物对立起来,或并列起来。

英雄人物不能离开人民群众,而且恰恰是由人民群众所“创造”的。唯物史观认为,时势造英雄,但时势只能通过人民群众这个中介,通过人民群众的民心所向这个机制,才能造就英雄人物。如果英雄人物不是从群众中孕育而来,不是通过反映、代表、体现民心所向而来,那么这样的英雄人物只能是外在于群众的,本质上是自封的,无法通过动员、宣传、组织群众去创造历史,从而最终也不会成为真正的英雄人物。从这一意义上说,英雄人物这个概念自身的本质就蕴含着人民群众,二者是不可分割的两面一体关系。所谓“两面”是说个体层面(英雄人物)和作为整体的主体层面(人民群众),所谓“一体”是说英雄人物和人民群众是统一的历史主体,二者是一体的,不能分开,更不能对立,也不能并列。

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利益在本质上代表历史前进的方向,一个时代长期孕育形成的民心所向,一定代表着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因为社会历史的实质就是社会历史主体的历史,这一主体的基本部分、本质部分就是人民群众。社会历史发展有客观规律,这一客观规律也同样必须通过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利益才能得到体现。相反,英雄人物若是离开了人民群众,其创造的历史一定是主观的、臆造的、不构成历史的基本和决定部分,并且会成为孤家寡人,甚至走到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从而不仅不会创造历史,还会阻碍历史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一贯把党与群众的关系看作是血肉联系、鱼水关系,这是很恰切的。英雄人物与群众也是这样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性质与实质是整体性、有机性。个别英雄人物的作用必须通过群众才能体现和发挥,这是其基本机制。英雄之成为英雄,正是因为并且仅仅是因为英雄代表了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利益,反映了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利益。群众是基础,英雄是派生于群众的。没有群众这个基础,英雄就不会产生出来。另外,在时势的客观需要催生下,群众一定会产生出自己的英雄,这是客观的必然——这正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作用的一个内在机制,即通过创造出自己的英雄从而把群众组织起来,完成历史的伟大事业。英雄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群众而独立——从产生、发挥作用到最终完成历史伟业。从客观历史趋势方面说,是时势造英雄;从主体方面说,是群众创造英雄。这两个方面是完全统一的,是统一历史实践过程的两个方面。时势创造英雄必须通过群众才能创造,群众创造英雄是在时势基础上的创造,而且英雄的出现及其作用,恰恰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机制和环节,这是英雄之为英雄的本质意义所在。

理解人民群众和个别英雄人物的关系,还需要理解历史的基本性质。历史作为人的历史,无论从客观历史过程看,还是从主体角度看,二者都具有整体性。历史主体是整体的人,是人类,其本质部分、主体部分就是人民群众。这些观点都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需要进一步加深理解的问题是:个别英雄人物的思想和行动如何转化为整个社会历史主体即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其转化机制是什么?其答案应该是通过人民群众对英雄人物的认同,从而把英雄人物的思想付诸实践,从而创造历史。为什么人民群众会认同个别英雄人物?为什么人民群众会把个别英雄人物的思想付诸实践?为什么英雄人物能够动员、组织群众?其根本原因在于英雄人物的思想反映了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决定着是否认同英雄人物,是否拥护英雄人物,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幕后决定者,是真正的英雄。个别英雄人物的思想及其主张最终也是来源于对人民群众利益、愿望和要求的反映,这是个别英雄人物的思想及主张能够被群众所接受并付诸行动的基础。可见,所谓英雄人物,其思想和行动背后的决定者、推动者、成就者都是人民群众,这是英雄人物的思想和行动在历史中发挥作用的内在机制。

四、如何看待群众的错误或失误

首先说明一下这个问题的由来。“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是否会象黎澍同志所责难的:意味着‘全部历史,千秋功罪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统治者不存在功罪问题’呢?”[1]这是以假设和问题的形式谈到了人民群众的“千秋功罪”,并非肯定说人民群众有“千秋功罪”,但这样的问题和假设却使我们必须思考人民群众的“千秋功罪”问题,必须正面、真正回答这个问题,以彻底消除这个疑虑。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创造历史,有功,这是大家普遍赞同的,不存在异议。但人民群众也有“罪”吗?人民群众也有错误吗?对这个问题却似乎有点讳莫如深,因为这一问题似乎也承认人民群众由于历史局限性,会有错误或失误发生。

在西方学者中,尤其是研究希特勒法西斯主义的哲学家与心理学家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即群众犯错误的问题。例如,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认为,法西斯主义之所以能够推行其政策,是与群众的支持根本相关的。群众内心的孤独、群众的分子化、特别是对权威的需要,这是法西斯主义的群众心理基础,在这一意义上,法西斯主义是与群众心理及其需要互相呼应、互为条件的。阿伦特因此认为法西斯主义植根于群众,也就是说,群众的心理需求是产生法西斯主义的土壤。虽然阿伦特没有直接明确地用“错误”或“罪过”来描述群众的这一历史作用,但从本质上说,阿伦特的观点却暗含这个意味或与此意味至少是一致的。弗洛姆及其他一些心理学家也持类似观点,他们认为,对权威的需要是法西斯主义的群众心理基础,是虐待狂和被虐待狂的心理基础。按照这样的逻辑,群众被法西斯主义所统治、支配,是群众的真正需要,这是群众自己造成的错误。例如,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赖希在《法西斯主义群众心理学》中认为,群众是法西斯主义的造就者。他明确而直接地认为,法西斯主义之所以能够兴风作浪,群众实在是难辞其咎。他说:“不管多么痛苦,事实依然是: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成了一切国家、民族和种族的法西斯主义的基础。法西斯主义是几千年来人的扭曲的结果。它可以在任何国家或民族发展起来。它不是一种专门限于德国人或意大利人的性格气质。它表现在世界的每一个人身上。……总之,过去20年的事件要求劳动人民群众承担责任。”[2](按《法西斯主义群众心理学》第一版出版时间,“过去20年”应该指1913-1933年,如果按第三修订增补版出版时间,“过去20年”应该指1922-1942年——引者)从本质上或总体上说,精神分析学派的心理学家只要研究过群体心理,尤其是研究过法西斯主义的,都认为法西斯主义现象本质上是群众造成的,法西斯主义是具有坚实而深刻的群众心理基础的。或者进一步说,法西斯主义是人类文明本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其基础存在于人本身。赖希说:“我从事性格分析的经验使我深信,任何一个人在其性格结构上都具有法西斯主义的情感和思想因素。作为一个政治运动,法西斯主义不同于其他反动党派的地方在于它是由人民群众产生和拥护的。”[3]

以上观点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过程中会犯错误吗?或说,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过程也包括创造像法西斯主义这样的历史吗?如果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那么历史中的倒退、灾难、曲折(如法西斯主义、帝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也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吗?或者说,只要是正面的“功”,就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只要是负面的“过”,就不是人民群众创造的?

以上观点及问题蕴含着一个基本立场:人民群众是劣等的、无能力的,这是以上问题或观点的根本症结,这一立场的实质就是英雄史观。法西斯主义正是持这样的观点,一切过去的剥削阶级实质上也持类似观点,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如黑格尔、尼采等亦大都持类似观点,著名的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也持同类观点,弗洛姆、赖希、阿伦特等基本上也可归结为这样的观点,这是一切指责、否定、污蔑群众的观点的共同基础。从本质上说,英雄史观的观点(与此紧密相联系的是认为群众就是暴民、群氓、无知无识的劣等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诞生之前几乎所有学者们,尤其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思想家们的共同观点。按照这个观点,似乎法西斯主义本身没有错误,也没有罪过,因为法西斯主义仅仅是建立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基础上的,是产生于群众的真正需要的,是历史的必然。似乎群众应该被统治和被剥削,因为群众本身是低劣的、无能的,而统治者是高等的、有能力的。但这种理论显然是荒谬的。问题的本质在哪里呢?如何理解人民群众的这种“无能”“对权威的需要”甚至无知无识等(按照这些思想家的说法)?这显然是历史观不容回避的问题。回答这个问题,是唯物史观的根本任务,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唯物史观基本观点的一个关键,也是彻底批判英雄史观的关键。

笔者认为,西方学者们之所以认为群众是无能的、需要权威的等,并认为人民群众应该对法西斯主义负责(赖希、阿伦特、弗洛姆等),根本原因就在于立场问题:对劳动人民群众的否定和蔑视,对少数英雄人物的肯定和赞赏。这种立场可能是始作俑者,是背后的黑手。认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在本质上说是由立场问题决定的。如果我们问,为什么群众是无能的、不自由的、需要权威的?赖希就认为,这是历史造成的,是统治阶级几千年的残酷统治造成的。也就是说,群众的无能、不自由、需要权威,这是历史局限性。既然是历史局限性,它就是可以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的,群众从本性上说是能够获得自由的,是可以不需要权威的,也是可以有知有识的。但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需要彻底改变权威主义的社会结构和统治制度、剥削制度。人类文明的发展正是这样一个过程。这是蕴含在赖希等人理论中的唯物史观因素,但他们最终却没有充分发挥这个方面,因此总体上并没有得出唯物史观的结论。

我们站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立场来看待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群众是有能力自己解放自己的。所谓群众的“无能”“需要权威”“无知”仅仅是统治阶级长期统治、压迫、剥削劳动人民的结果,它们不是本原性的,更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历史的发展,劳动人民的不断斗争,尤其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能动性的极大发挥,人民群众在证明着自己的能力和智慧。虚心向群众学习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之一,但如果人民群众没有智慧和能力,又如何向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还认为,人民群众能够自己解放自己,但如果人民群众没有能力和智慧,那么人民群众又如何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历史证明,人民群众在不断地自己解放自己。从史前文明到现代文明,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人民群众逐渐获得更大程度的解放过程难道是统治阶级对人民群众的解放?其本质正是人民群众自己不断解放自己的过程,是获得更大能力和智慧的过程。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虚假的“英雄人物”或权威和少数统治阶级在不断地式微,无论在能力上还是智慧上。而且,过去所谓“英雄人物”也多有夸大和神化的成分,特别是这些所谓“英雄人物”也只能生存于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之下,离开了特定社会历史条件,所谓“英雄人物”可能连一个普通人都不如。这说明,没有先天的所谓能力、智慧、需求,它们都是社会历史状况及其变化的产物。

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之前的思想家们,甚至包括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创立之后的、本质上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思想家们,之所以对劳动人民有否定和蔑视之词或类似嫌疑,在思维方式和理论上的根本原因(或说认识上的原因)是把个别英雄人物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了,没有洞察到人类的整体性及人类历史的整体性。而这种认识上的原因又根植于立场上对人民群众的仇视和对统治者的肯定。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的一个理论前提是对历史的正确理解。对历史要作全面、整体、辩证的理解:历史主体是个人和群体的统一,历史是具体个人及其生活事件和社会整体运动及事件的统一。否定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作用的理论上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没有看到历史的内在联系,即整体性、统一性。历史虚无主义在理论上的教训就在于解构了历史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也就必然同时解构了人民群众这个作为整体的历史主体。

马克思主义认为,整体的人创造着整体的历史。在过去的阶级对立社会,唯心主义思想家认为“英雄人物”和人民群众的“对立”,只不过反映了过去等级制社会的不同阶级的利益对立和思想对立,反映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对抗性社会结构。随着这种社会结构的根本变化(即向橄榄型结构的转变),真正的英雄人物与人民群众的表面对立将逐渐被消除,随着这一历史过程的演进,凡具有人民群众立场的思想家们必然会认识到英雄人物与人民群众的统一性。

如果在理论逻辑上推至极端,我们就会更加深刻地看到英雄史观的根本错误所在。人类是否一个物种?抑或英雄人物是一个物种,普通大众是另一个不同的物种?抑或英雄人物是优秀种族,而普通大众则是劣等种族?如果追溯英雄史观的深层理论基础,我们就会发现英雄史观与这种异常荒谬的物种或种族理论具有密切的亲缘关系。希特勒的种族理论就是一个证明。但显然在理论上这些都是异常荒谬的,人类历史的长期实践(历代劳动人民的暴风雨般的革命行动、法西斯主义的覆灭、现代文明的民主法制运动、两次世界大战及其一系列新成果)都一直在否定着这一理论。英雄史观是一直萦绕在过去统治阶级心头的信念,希特勒的种族理论只不过是英雄史观的极端表现形式而已。但正是这种极端表现形式,却充分暴露了英雄史观理论上的错误和实践上的反动。弗洛姆在《人类的破坏性剖析》中说:“权力在握的人——就是白人——一向就没有把黄种人、褐种人和黑种人当做人类看,如果他们把这些人看做人类,就不致于因为他们人性的反应而那么惊奇和愤怒了。”[4]“肤色与没有力量加在一起,才使白人认为有色人种不是人类。本世纪初(指20世纪初——引者),日本人在白人眼中已经变成了人,因为他们获得了力量;中国人也变成了人,但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在白人眼中,进步的科技就是判定是人非人的标准。”[5]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也分析了类似观点[6]。这是过去统治阶级,尤其是法西斯主义的暴虐统治和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大屠杀、种族灭绝的理论基础。但是我们不能天真地认为,这种种族主义的荒谬理论已经永远成为历史,它实际上始终在藕断丝连、不绝如缕地盘踞在人类文明之中。现代某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国际上推行的强权政治和霸权逻辑,在一定程度上不过是过去赤裸裸的种族理论的遗毒。从法西斯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内在机制和理论支撑看,黄种人及有色人种还要继续为成为人而斗争,还要继续用科技和力量来证明自己隶属于人类。所有这些种族主义的理论及其现代的变种或遗毒,都是与英雄史观有密切亲缘关系的理论。这就是我们在今天继续揭示英雄史观的根本错误的现实意义所在。

与以上问题本质相关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历史的曲折、战争、倒退如法西斯主义等负面历史现象?人民群众创造历史,难道人民群众也创造这样的历史吗?其答案应该是历史的确可以区分这样两种基本的现象,即正面的历史现象,如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创造、文化的繁荣等,与负面的历史现象,如战争、恐怖活动、大屠杀、种族灭绝等。我们之所以赋予历史以一定的价值评判,区分正面和负面的历史现象,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是立足于人类的繁荣、发展、和平、幸福等更美好的生存和生活的。离开这样的立足点,历史研究就失去了最终的意义。从这样的坐标系看待历史现象,我们把推动历史发展,起着正面历史作用的人统称为“人民群众”,其中作用突出的个人称为“英雄人物”,而把总体上阻碍历史进步,起着反动历史作用的人称为反动阶级或反动人物,过去的统治阶级往往在他们站稳统治地位后逐渐退化为历史发展的阻碍者,或成为反动人物,这样的区分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历史,并最终更好地使人类生存和发展。通过以上区分,我们就可以理解并回答类似这样的问题——人民群众是否也创造了负面的历史现象?其答案应该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主要是创造正面的历史。负面历史现象主要是反动阶级和反动人物创造的,虽然反动阶级和反动人物会利用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也经受着甚至参与着这样的负面历史现象,甚至人民群众由于其历史局限性而在客观上促成了这样的负面历史现象,但也正是由于人民群众的经受和参与甚至促成,历史才最终走上正规,错误才得到纠正,负面现象才逐渐被消除,这正是人民群众的作用所在,从广义上说也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总过程中的必要环节。概而言之,正是因为人民群众是负面历史现象的参与者、经受者甚至促成者,人民群众才成为负面历史现象的纠正者、消除者,并通过这种曲折的途径在总体上和根本上推动着历史的进步。从辩证法的角度看,正是这些负面的历史现象,从反面更深刻地促成了历史的进步,锻造了文明中的真善美。没有与邪恶的斗争,正义如何获得彰显?没有与错误的斗争,正确与真理又如何能够启示出来?离开人民群众对负面历史现象的经受、参与甚至促成,历史的进步就难以实现,文明中的真善美就难以被启示出来。由此进一步证明:人民群众有能力自己解放自己,人民群众有能力纠正错误、战胜邪恶,从而推动历史前进;反之,统治者、反动人物、“神仙皇帝”却不能解放人民群众,甚至没有能力也不愿意纠正错误,从而阻碍历史前进。

单纯从认识上说,人不是神,都会犯错误,个人是这样,群体也是这样。从这一意义上说,人民群众是有可能犯错误的。但人民群众之所以犯错误,是由其历史局限性所决定的,不是主观的。个人有可能没有能力自我纠正错误(如希特勒),但人民群众不仅是有能力认识真理,而且是有能力自我纠正错误的(如“二战”时的德国人民)。从逻辑上说,人民群众,尤其是国家、民族、人类层面意义上的人民群众,若是没有能力认识真理,没有能力自我纠正错误,人类文明就会衰败,并最终导致死亡、毁灭。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是有历史局限性的,在认识上和行动上都可能犯错误或存在失误,但这些负面的因素只有在仅仅局限于认识、具体行动范围内时才有其意义。也就是说,群众的错误、失误是隶属于其历史局限性的,不能脱离历史局限性而孤立地看待群众的错误和失误。正因为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具有历史的局限性,群众的错误和失误才能随着历史局限性的逐渐消除而得到纠正,这种纠正是群众自己纠正自己的过程,是不断从教训中成长的过程,这种过程本身也是创造历史活动的有机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总过程中的环节和方面,而不是外在于创造历史活动的,也不是外在于历史过程的。从历史变化过程和社会结构的整体性角度看,它们都只不过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活动的手段和表现而已,是创造历史总过程中的环节和方面而已。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主要或本质上是从历史发展整体进程、历史规律、历史的正面现象意义上说的,正因为如此,人民群众这个概念本身也才能成为这样的历史的主体。英雄人物从本质上说,也不过是人民群众的一员,是人民群众的创造物,是人民群众能力、智慧的表现和载体。从历史的整体、规律、积极面,以及人民群众作为一个整体,尤其在民族、人类这样的整体意义上,“群众会犯错误吗?”这样的问题必须置于群众史观坐标中才具有真正的意义,因为群众的思想和行为,都是社会历史现实的反映,其错误或失误是历史局限性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对人民群众的压迫和剥削的副产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实质上就是人类创造历史,是人类创造人类的历史,是人民群众这个主体创造着其本身的历史。英雄人物、历史中的错误和曲折、反动人物及其反动作用等,这一切只有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本原性背景和坐标之下,才具有正面或负面意义,才能成为历史的因素和维度。

五、民心向背决定历史命运的具体机制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民心向背决定历史命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几千年来人类文明的历史一再证明了的真理。从历史实践角度说,这个道理已经被反复证明了,恐怕没有人会怀疑,但理论上的证明似乎还需要完善补充。民心向背决定历史命运的具体机制是什么?得民心者如何得天下?失民心者如何失天下?陈其泰在《“劳动人民是历史的主人”论题的价值——兼评《历史的创造及其他》》(《齐鲁学刊》2000年第5期)一文中专门从史实方面论证了民心向背决定历史命运的道理,但在具体机制、理论逻辑层面的论证却不够充分,这实际上代表了学术界的普遍情况。不能在具体机制、理论逻辑层面充分论证民心向背决定国家兴亡和政权兴衰,而是主要或仅仅从史实材料方面论证,这不仅在理论上不够完善,而且容易引起反对意见,难以令人信服,因为史料是无限多样的,解释角度、解释的立足点不同,可能会得出不同结论,这是学术界在历史创造者问题上有不同意见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需要史实材料、历史实践的证明,同样也需要理论逻辑上的证明,二者不可或缺,都是必要的。

首先,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其内在应有之义是人民群众的意愿即民心代表着客观历史发展方向,因此民心才能反映并决定历史命运。为什么说人民群众的意愿即民心代表着客观历史发展方向?回答是:民心是社会历史客观情况的反映,是社会历史客观现实情况总体、本质的概括反映,体现着社会历史的基本问题、基本矛盾、基本变化趋势,这些基本问题、基本矛盾、基本变化趋势正是社会历史发展变化的主要动力、根本方向,因而是社会历史辩证发展的内在推动力和发展机制。社会的发展就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前进的,民心反映出来的问题正是社会进步的契机和推动力量。因此可证,民心向背决定历史命运。

其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其内在应有之义是人民群众的民心与客观社会历史这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民心促进着历史的发展,历史的发展及其内在矛盾和表现出的问题又影响并塑造着民心,二者相互作用,并互为条件。因此,得民心者,其实质是顺应了历史发展趋势和规律,因此可以得天下。失民心者,其实质是违背了历史发展趋势和规律,没有看到历史的真正的内在矛盾和问题,因此不能推动历史的发展,所以会失天下。这就是民心向背决定历史命运的内在机制。历史实践反复证明,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因此可证,民心向背决定历史命运。

以上两个方面本质上是统一的,即民心代表着客观历史发展方向,及民心与客观社会历史状况的相互作用,二者的统一就是历史主体与客观历史现实的统一,是主观意识(民心)与客观历史(现实逻辑)的统一。从历史发展过程本身看,所谓民心,只不过是历史过程的一个环节和历史逻辑的载体和介质。反之,从民心角度看,历史过程和历史逻辑也只不过是民心的体现。

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主体观是群众史观的具体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群众史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实践的根本要求。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伟大实践是人民群众的事业,所取得的一系列成就也是人民群众的劳动和智慧所创造的,发展成果也要由人民共享,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成就并将进一步取得更大成就的根本。实现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要依靠人民群众,这是根本。唯物史观及群众史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将继续证明唯物史观和群众史观的真理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群众史观的胜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也将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群众史观的胜利。

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这种意愿和要求是我们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是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推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公平意识、法治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这表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越来越强烈”[8]。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党的奋斗目标,是改革的推动力。与时俱进,不仅是与时代、实践、实际俱进,也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俱进,与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俱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9]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主要动力,这一动力的发力点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由此才能显示出我国现阶段“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才能促使全体中国人民努力奋斗,为实现现代化强国不懈努力。显然,要解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要依靠亿万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不断满足必须依靠人民才能实现,这种需要是发自人民意愿、要求和期盼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最后要满足人民期盼的美好生活需要。

总之,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造者。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群众观点的具体应用和体现,群众观点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这一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基本观点,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不断发展,将继续以新的形式体现出来,人民群众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继续发挥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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