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章银 郑妤凡 王韶东
摘要:自新世纪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灾害治理,针对核安全、全球气候变化、全球环境治理、全球重大灾害预防与治理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公平、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共享”等重要理念,以期实现共同安全,为推动建构全球灾害治理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中国 全球灾害治理 理念
中图分类号:D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21-0248-02
核安全、全球气候变化、重大灾害等问题一直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在推动国际核安全体系建设、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国际救灾支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一、全球核安全治理体系:公平、合作、共赢
核能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发明,但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1945年美国在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投放了原子弹,冷战时期美国和苏联之间的核军备竞赛,冷战后的核扩散和核恐怖主义,1957年苏联克什特姆核灾难,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灾难,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等等,足以证明核技术拥有巨大的杀伤力和威慑力,给人类社会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核泄漏、核事故的发生导致大量人员死亡、增加癌症风险,破坏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核安全事件超越国界,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独自应对、置身事外。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已经深刻认识到核能所带来的安全问题的严重性。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核安全峰会上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主张构建一个“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中国会率先垂范,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60多年来一直保持着核能发展的良好核安全纪录,核安全能力显著提高,走在世界各国核安全防范工作的前列。
近年来,随着全球核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世界各国对核安全的关注不断加深。国际社会高度重视核安全问题,从2010年开始,核安全峰会已经召开四次。可惜的是特朗普政府外交政策一味追求标新立异,已然摈弃每两年一度的核安全峰会。核安全峰会的目的是汇聚国际社会力量,加强国际合作,密切关注核安全问题,打击核恐怖主义。在美国宣布退出中导条约,进一步丰其核武库的当下,中国应扛起建构全球核安全防范体系的大旗。“核安全命运共同体”这个概念是习近平主席在华盛顿举行的第四次核安全峰会上提出的,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是承接与创新全球核安全治理体系的重大创举。同时,“核安全命运共同体”这个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意义,提高了世界各国对核安全的认识,强化了世界各国的责任意识,促进了世界各国在核安全领域的更深入的合作,为全人类消除核安全隐患问题提供了理论性的指导,为维护人类共同的安全指明了方向。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是中国解决世界核安全问题的方案,是中国维护世界和平的新贡献。就当下而言,中国参与建构全球灾害治理体系首要任务是建构全球核安全体系。這是非常关键的,同时也是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的,核安全体系的建设关系到整个人类的安全,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该担负起这个责任和使命,推动建立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
二、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合作共赢、公平合理
从“京都议定书”到“巴厘路线图”,全球气候治理机制集中在以下四个核心要素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基本原则,减排量,技术和资金,合规验证和透明度以及技术的发展和改进。在这个过程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一个矛盾就是发展中国家的“不对称责任”,这又成为新一轮国际社会气候治理机制变革争论的焦点。在这方面,中国必须主动承担更多的责任,为发展中国家谋福利,充分发挥发展中大国的作用,努力推动未来的国际气候谈判。
中国作为主要碳排放国之一,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积极应对碳排放问题,中国致力于在2030年前后实现碳排放量递减,并将非化石燃料的比例提高到20%左右。中国设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以支持欠发达国家提高气候变化应对能力。不可忽视的是,中国四十年来辉煌的经济成就得益于“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因为长期以来这种经济模式的固化,加之国际社会施加的压力,改变这种经济模式的空间和时间是紧迫的。作为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参与者,中国长期以来一直将参与构建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机制作为国内政府会议重要议题之一。对中国而言,首当其冲的是在以后的谈判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其次,中国应当进一步提高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系的能力。具体而言,一是加大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科研力度、提高研究水平、创新气候领域方面的专业理论;二是积极参与制定具体规则,提出新的建设性方案;三是履行国际和国内气候的承诺,以实际行动表明立场和决心,展现中国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真诚意愿;四是丰富和细化气候外交话语,塑造多元外交话语身份,走出结构单一、模式固定僵硬的气候外交话语困境。通过提高各个方面的能力,加强与世界各国合作,为建立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做贡献,实现更高水平全球可持续发展。最后,中国应当结合本国国情进行研究,对本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程度进行合理定位和准确判断,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进行动态研究,在政治格局、经济格局和温室气体排放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在国际气候变化机制原则和规则的变与不变中取得平衡。世界各国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是各国参加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基础。例如,近年来由中国主导的“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南非)的集体行动,对推动全球气候治理阶段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动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建立,国际社会还需做以下两个方面的努力:首先是建立一个机制来实施发达国家的气候治理技术转让,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所应承担的历史责任并没有发生本质性变化;二是坚持“多样性”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应该灵活应对,适时让步,稳妥推进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发展。
三、国际救灾支援体系:共商、共建、共享
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国际社会将互相帮助。救灾支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物质提供、人员派遣、技术支持。第一是物质提供,其可分为直接向受灾国提供物资和向国际组织提供物资。例如,2005年巴基斯坦地震期间,中国直接向巴基斯坦政府提供价值2673万美元的救灾物资。再如,2010年1月21日,中国红十字会向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志愿者救援组织捐赠50万美元,支持海地救灾。第二就是人员派遣,其可分为两种,一是中国派遣人员参与他国救灾;二是中国接受其他国家派遣人员到中国进行救灾。例如,在2004年的印度洋海啸中,中国派出一支医疗队参与救援。第三是技术支援,其主要可分为三种:一个是派出专门的技术人员,如2005年巴基斯坦地震,中国政府派出地震专家去提供技术支持;二是提供专项救灾装备,如中国向部分受灾国家派出大型运输机和侦察机协助搜救工作;三是建立流动医院进行救护服务,如组建陆地野战医院为受灾国提供医疗服务。
中国一贯坚持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与国际社会在应对灾害方面的合作,增强国际减灾能力,在重大灾害中相互援助,促进建立及时有效的救灾支援体系。
四、全球环境治理:命运共同体
全球环境问题是全人类所面临的共同挑战,不管是基于现实主义“利己与自助”的理念,还是基于新自由制度主义对制度与机制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的推崇,环境问题把自私的国家联系在一起,各扫门前雪已然解决不了各国共同面临的环境治理问题,转而追求“共治”的愿景。中国主张建构全球环境治理的命运共同体,这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倡导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与抓手。
环境命运共同体以“人”为核心,以加大环境治理,實现共同安全为目标。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论是美国人还是非洲人,污染的海水会从太平洋流到印度洋,污染的空气会从格兰高地吹到亚马逊平原,污染的环境都将威胁到这些各种肤色各种民族的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空气中致癌物质不会因为你是总统或是世界首富便退避三舍。
追求国家利益对于每个国家来说都是责无旁贷义无反顾的事。维护国家安全,拼命追求绝对安全,大力发展核武生化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似乎也是合情合理的。可是,这一切正严重威胁人类安全,大国博弈很容易走军备竞赛的老路从而陷入安全困境之中不能自拔。
主张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不能像威尔逊主张建立国联一样,理想而不现实。在主张建构全球灾害治理体系的倡议下,积极推动全球灾害治理的落地措施的实施,特别是在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重点领域——核安全、气候变化、环境治理与大灾防救等方面提出中国具体方案,促进国际救灾合作,从而实现共同安全。
总之,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正为建构全球灾害治理体系,推动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中国推动建构全球灾害治理体系的核心理念以人为出发点,以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最高目标,体现合作共赢、共建共享的利益观和敢于大国担当与负有但有区别的责任的责任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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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