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精准脱贫攻坚战

2018-02-20 00:17雷尚君张彬斌
学习与探索 2018年10期

雷尚君,张彬斌

(1.湖南工程学院经济学院,湖南 湘潭411104;2.中国社会科学院 财经战略研究院,北京100028)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扶贫开发,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并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开拓创新,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对扶贫开发的力度再次加大,紧紧围绕精准发力打攻坚战,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500万人以上,脱贫成就斐然。当前,按照现行农村贫困标准,仍有3000万人左右尚待脱贫,且从贫困成因、分布或性质上看,脱贫难度更加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庄重地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在此背景之下,系统阐释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和在实践上的创新,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和脱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剖析如何更加有效地将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融入具体的脱贫攻坚行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根基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作为社会的实际劳动者,人民群众不仅创造物质财富,并以此为基础创造精神财富,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处于主体地位。正是由于重视人民的核心作用,作为践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明确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根植于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的基本原理,从根本上要求各项政策的制定、工作的谋划和推动要以客观实际为出发点,准确把握不同发展阶段的新特征和新变化。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最大的客观实际,发展不充分、不平衡、贫困现象等问题构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挑战。辩证唯物主义承认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通过思想信念建设,能够形成实践的更大合力,扶贫攻坚领域的更大成果来自于全社会从观念到行动的广泛重视。矛盾论的观点要求从正反两个方面看待问题,同时要看到矛盾的运动变化,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在于认识矛盾的普遍存在性,准确把握其中的主要矛盾,坚持以破解问题为导向。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在实践上要求准确把握不同时期的贫困变化特征,直面问题,优先化解其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解决矛盾的进程中推动事物的发展。

坚持实践第一、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的观点,是对认识与实践辩证关系的科学把握。扶贫攻坚领域的广泛实践,直接推动减贫理论的形成和完善。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所包括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来自于实践过程中的反复检验和比较,是从众多实践当中凝练出的真知,具有深厚的辩证唯物主义实践论和认识论基础。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地把握时代发展新形势,开辟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将推动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根本上体现了人民在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鲜明体现了发展的最终目的、动力和趋向,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自觉运用[1]。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的属性涵盖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对于一个具体的人,无论其当前是贫困还是富裕、无论干部还是群众,无论处于城市还是乡村、无论属于什么行业或从事何种职业、无论属于何种党派等等,只要符合“人民”的属性,都包括在发展的服务对象、推动发展的主体当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是着眼于追求最广大人民的全面发展,其基本要求体现在公平正义、文明和谐、社会包容、平等参与和平等分享等诸多方面。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民生的保障和改善,最集中的体现在作为“五大发展理念”的共享发展,即发展成果由包括数千万贫困群体在内的全体人民共享。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坚持精确瞄准贫困人群,科学施策以求其生活质量的全面改善,让当前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携手迈进小康社会,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民生领域的内在要求。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在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目标、任务、要求和特征,但其根本属性与社会主义本质相一致。共同富裕要求生产更加发展、分配更加公平、消费更加丰富等,要通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全社会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不断丰富,也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分配方式,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下,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居民收入水平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同步提高,同时促进收入分配格局更合理、更有序、更公平。共同富裕不能等同于同等富裕,允许合理程度上的收入差距有利于鼓励劳动者通过辛勤劳动和探索创新等方式过上更加殷实的生活,但同时要防止收入差距扩大,在实践上要求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和取缔非法收入。强调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科学方式不是粗放的将一定规模的货币或物质产品直接交给相应群体,而是要根据不同低收入者难以增收的特征针对性施策,促进其与其他劳动者群体一样,提高劳动致富的能力,同时通过完善政府政策来保障缺乏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直接目的在于促进贫困人口不断改善生活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

二、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国情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提升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政府设立了专门的减贫机构,各项减贫政策进一步具体化,通过区域瞄准的方式,不断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的收入增长,贫困人口规模和贫困发生率稳步下降。党的十八大以后,伴随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贫困分布特征发生明显变化,更需要科学、精准的思路和路径以妥善解决剩余的脱贫难题。面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关键,中国扶贫开发事业被提高到崭新高度。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立足于中国现实,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并要求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一)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发展不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举世瞩目的非凡增长,而伴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持续影响,中国经济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针对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速变化、结构调整以及动力转换等方面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国经济进入了发展新常态这一科学判断,并在201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从多个方面对中国经济新常态进行了分析阐述。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地表现在,经济增长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存与增优并存,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认识、适应和引领好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有效强化民生保障和改善是一项重点工作。与此同时,尽管中国经济在整体上已经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但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以及居民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因此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扶贫开发要因地制宜,扶贫济困要更加突出对特定人口和具体人口的针对性,实现精准脱贫。

(二)脱贫攻坚面临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前后,中国经历了三轮政府主导下的大规模扶贫开发,主要以认定扶贫重点县的方式,通过各类专项扶贫资源投入,着重解决重点贫困县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得益于经济增长和各项改革成效的现象,尤其是扶贫开发工作在1986年前后开始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来,全国近2.4亿极端贫困人口和5亿以上生活在“1天1美元标准”以下的贫困人口基本实现了脱贫。根据中国政府划定的绝对贫困线标准,到200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147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6%,改革开放以来的整体扶贫成效明显。但由于绝对贫困线所对应的生活水平非常低(调整为2000年价格,标准为人均年收入625元),其设定标准主要依据一个人每日所需摄入的至少热量和最基本生存需要,实际上仅仅是一条“生存贫困线”,如果以2007年之后调整过后的较低收入贫困线(调整为2000年价格,标准为人均年收入865元)来衡量,直至2010年,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约为2.8%。

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不是仅仅简单保障绝大多数困难人口的温饱,而是要努力缩小低收入群体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同时使得生活水平略高于温饱线但长期得不到改善的低收入群体实现收入的增长,因此,2011年以后新一轮的农村扶贫开发大幅度提高了贫困线:按照2010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情形属于新标准下的贫困家庭。按照新的贫困线标准,2012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9989万人,贫困发生率约为10.2%,因此,党的十八大以后,脱贫攻坚的总量任务依然繁重。与此同时,经过过去三十余年的减贫行动之后,余下的贫困问题在成因上更加复杂,除深度贫困地区之外的贫困人口在空间上更为分散,“顽固性”和“反复性”贫困现象较为突出,但这些问题是否有效解决,事关全面小康社会的如期建成和党的首个百年目标的如期实现,新形势下的扶贫攻坚任务尤为艰巨。

(三)习近平总书记的丰富扶贫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长期对扶贫事业的高度关注以及早期直接在地方参与和领导具体的扶贫开发工作,形成了一系列宗旨清晰、思路明确、操作性强的有益经验,为在更广范围内取得扶贫攻坚战的胜利提供了参考蓝本,直接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实践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回忆,他自16岁开始到陕北延川下乡当农民,大学毕业后又先后在县、市、省级工作多年,在过去40多年的党政职业生涯中,他到过中国绝大多数贫困地区和所有省份,扶贫工作始终是一项重要内容,其倾注的精力最多。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思考,习近平本人对中国的贫困问题和脱贫出路具有了深刻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后,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是他最关注的工作之一,每到一个地方调研,都要到贫困村和贫困户了解情况,有时还专门针对贫困县进行调研。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第一次提出“精准扶贫”概念,2015年6月在贵州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要切实做到精准扶贫。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就精准扶贫的要义做出阐述和工作部署,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也在具体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

三、理论内涵及实践创新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阐述,赋予消除贫困在认识论上的新高度。强调在发展中消除贫困,不仅提纲挈领地指明了脱贫的根本路径,并再一次从理论上解析了脱贫攻坚的终极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素来重视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2],重视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在实践上的创新立足具体国情,要求以全过程精准为要义,以增加投入为保障,有的放矢、各个击破,注重促成多方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强调培育贫困人口内生动力,重视将扶贫攻坚与清廉高效的组织队伍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融合起来。

(一)坚持在发展中消除贫困:根本方法和目的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所开启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五大发展理念”系统表达了全面发展的科学途径和归宿在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统领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总体思路、方向和着力点,具体应用到扶贫工作领域,也是有效破解脱贫攻坚难题的理论指南。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在发展中消除贫困,唯有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才能厚植消除贫困的根基,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无论是在关于精准扶贫的系列讲话还是有关扶贫与发展的国际性演讲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将发展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出路。例如,习近平在2013年11月同菏泽市及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座谈时的讲话中指出,抓扶贫开发“要紧紧扭住发展这个促使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第一要务,立足资源、市场、人文旅游等优势,因地制宜找准发展路子……”在2015年10月召开的全球性减贫与发展论坛中的主旨演讲中指出,“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在2017年6月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21次提到“发展”并强调“区域发展必须围绕精准扶贫发力,深度贫困地区的区域发展是精准扶贫的基础”。正如习近平在2015年联合国发展峰会上的讲话所指出的那样,“对各国人民而言,发展寄托着生存和希望,象征着尊严和权利”,只有在不断发展中努力消除贫困,促进更具协调性、包容性和共享性的发展,才能使当前处于贫穷困境中的人口不断缩小与其他人的差距,享有平等的尊严和权利。

(二)精准施策和分类施策:握牢抓手

扶贫攻坚必须围绕精准发力,是否坚持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决定扶贫成效的关键。实事求是,突出全过程“精准化”理念,是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因地制宜,分批分类的实施理念,则为精准扶贫重要论述提供了基础工具。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要求在扶贫工作中做到的“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际上是对扶贫工作每一个具体环节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检验扶贫工作是否扎实开展的准绳。精确瞄准扶贫对象,要求通过扎实的群众工作,将生活最困难最贫穷的人口纳入扶贫对象,做到扶真贫,这是最基础的工作。经过过去二三十年以区域瞄准为主的扶贫开发,贫困的分布和性质都发生了变化,剩余的贫困问题在根源和表现上更加“顽固”,靠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来“滴漏”扶贫或者依靠“大水漫灌”扶贫已经难以对新形势下的脱贫攻坚战产生显著作用。存在不同贫困人口的贫困成因及表现不同,适合采纳的脱贫办法不同,以及脱贫之后如何巩固生活水平的方式也可能有差别等问题,解决好这一系列具有差别性的课题,出路在于全过程的精准。针对这一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

既强调抓紧时间打攻坚,又理性看待全面脱贫需要时间的现实,从不追求一蹴而就,不调高各方面胃口,而是针对千差万别的贫困成因和脱贫环境,强调科学高效分类分批脱贫。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强调了靠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而脱贫增收;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主要针对自然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无业可扶的地区,组织贫困人口搬迁到易于创业就业的地点脱贫增收;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强调了生态保护和修护与脱贫攻坚的同等重要性,生态补偿经费及相关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和用于贫困劳动力就业;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则重视人力资本积累对根除贫困的重要作用,帮助贫困家庭学龄人口接受更多的教育;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强调社会的共济功能,并正视并非所有贫困人口都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双手实现脱贫增收,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严重因病致贫的人口,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分类分批策略,是对精准脱贫任务目标和任务的有效分解,是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实事求是实践观的具体体现。

(三)合力攻坚:发挥制度优势

除了明确“扶持谁”和“怎么扶”之外,“谁来扶”也事关精准扶贫的效率。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要求实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的劳动率先富裕起来,但先富起来的人要帮扶尚未富裕起来的人,携手进入小康社会。相对处于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社会群体,包括个人、组织、企业等等,整体上构成“谁来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通过成为纳税人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做大可资利用的扶贫资源做出贡献,另一方面通过对贫困群体的对口帮扶而直接贡献力量。有序有效地形成全社会相互帮扶的良好局面,需要科学高效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措施的有力实施,从中央到地方参与到扶贫行动的各级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扶贫专干,也是“谁来扶”的重要主体。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思想上增强全社会对扶贫攻坚重要性的认识和凝聚攻坚合力,具有尤其重要的作用。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能够高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精准扶贫行动之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是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大扶贫格局。例如:“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在2015年减贫与发展论坛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强调,要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坚持中国制度的优势,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鼓励全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参与扶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保持顽强的工作热情和拼劲,地方要将脱贫攻坚与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密切结合,将脱贫攻坚实绩与考察识别干部密切结合,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战场上大显身手。合力攻坚,还注重贫困高发省区市之间建立协调配合,注重任务的平衡和省际结对,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延安、贵阳、银川、太原、成都等多次主持召开跨省区的扶贫攻坚座谈会,促进精准脱贫的合力进一步释放。

(四)着力破解深度贫困难题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区域之间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发展差距明显。部分贫困地区即便经历了过去几轮的大规模扶贫开发,由于受到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发展基础等方面的限制,其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国平均水平之间仍然存在鸿沟,仍处于深度贫困状况之中,成为扶贫攻坚的坚中之坚。如果缺乏对连片的深度贫困区域、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以及深度贫困人群更大力度和更具针对性的扶贫对策,机械地套用其他扶贫脱贫策略,则难以期待这些地方的经济得到更快速的发展,也无法确保对应人群的收入得到明显增长和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贵在精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是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其敏锐地洞察到当前“脱贫攻坚的主要难点是深度贫困”。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太原专门组织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集中研究破解深度贫困之策。在此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剖析了深度贫困的典型、深度贫困在成因上的共性问题,以及以更大力度推动深度贫困脱贫的抓手,并鲜明地强调“脱贫攻坚本来就是一场硬仗,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这场硬仗中的硬仗。我们务必深刻认识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有力的工作,扎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2018年2月在四川成都召开的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清难点,突出重点,根据深度贫困不同成因和性质分类施策,集中体现了“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一科学的实践论原理在扶贫攻坚领域的创新性应用。

(五)注重增强脱贫的内生动力

彻底摆脱贫困终究不能永久依赖于外力的帮扶,当前贫困人群脱贫奔小康、远离贫困的最终动力来自于自身。在关于“怎么扶”的方法体系中,除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之外,都需要贫困人口自身的积极参与,方可促使扶贫措施获得应有的成效。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思想强调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增强贫困人口自身脱贫的内生动力,这是摆脱贫困的核心途径。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志和智是内力、内因等一系列重要论断科学回答了脱贫内生动力从何而来的问题。注重开发式扶贫,而不是大包大揽式的给予,体现了尊重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同时也彰显了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应以中国人民的积极探索和顽强奋斗为基础。

精准帮扶,要求贫困人口首先要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积极参与到脱贫过程之中,提升人力资本,借助政策之力不断放大自身发展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要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困难群众不能“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脱贫攻坚要“注重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8]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就要促进贫困人口不断形成和提升劳动技能,促进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不断迸发。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对于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视,要求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的同时,还强调智力扶贫、健康扶贫。在2015年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对教育之于脱贫重要性的强调,还出现在习总书记给“国培计划(2014)”贵州研修班参训教师的回信以及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多个场合。疾病是贫困人口脱贫最大的“拦路虎”,健康扶贫是分批分类精准施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2017年两会期间,习近平针对贫困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指出,健康扶贫属于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在是扶贫硬骨头的主攻方向。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突出解决贫困家庭大病、慢性病等问题。改善贫困家庭健康状况,特别是对于贫困家庭劳动力来说,是提高了增进内生发展动力的基础。关于健康扶贫的相关要求,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15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指导意见》以及扶贫工作会议等多个重要文件或会议中都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表述,系统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在促进全民健康、改善贫困人口健康面貌的具体行动指南。

(六)重视阳光扶贫和绿色脱贫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重视阳光扶贫和绿色脱贫。扶真贫、真扶贫,既是精准扶贫思想的基本原则,也是对扶贫党政干部的工作要求:以精准识别为前提,扶贫资源的分配和投向要以真正的贫困人群为对象,坚决杜绝徇私舞弊;不搞形式主义,将主要精力、主要资源真正用到让贫困人群脱贫致富上面,切切实实增强贫困人群获得感,杜绝数字脱贫、文件脱贫。倡导在扶贫开发中注重绿色发展,才能让发展更加可持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财富增长的关系,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绝不是对立的,体现了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的发展逻辑。

对于阳光扶贫,习近平总书记在扶贫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强化对扶贫资金的阳光化管理,从严惩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等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情形[3];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强化问责力度[9]。阳光脱贫还要求实事求是地扎实推进脱贫工作,不虚报不冒进,不流于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绝非朝夕之功,各级党政干部要做到“三个必须实”,且不能随意提前脱贫计划,不能随意降低扶贫标准,坚决反对虚假脱贫,严肃问责扶贫领域的不严不实和弄虚作假,一切工作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杜绝形式主义、花拳绣腿、繁文缛节和表面功夫[9]。

对于绿色脱贫理念,主要体现于习近平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思想之中。首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其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例如“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严重污染,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10],要“加快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11],“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11]。此外,在具体的生态环境保护与脱贫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善于运用典型事例表彰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运用绿色发展的理念推进扶贫工作。

四、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成效明显: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2017年末的3046万人,累计减少6853万人;对应的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至3.1%,累计下降7.1个百分点。但同时需要清楚地看到,脱贫攻坚越往后的难度越大,更加需要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为指引,将精准思维贯穿到整个脱贫攻坚行动,以“绣花”的功夫不断攻克贫困堡垒,建立完善好脱贫反馈、巩固长效机制,一步一个脚印,确保脱贫攻坚取得新的更大胜利。

(一)将促进更好发展作为全面脱贫的根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贫困现象仍然存在、扶贫任务艰巨就是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坚持开发式扶贫方略,以促进发展作为根本途径。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破除妨碍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

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滞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方面要强化贫困地区经济稳定增长的动力,改善饮水、交通、通信、通电等基础设施环境,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发展,不断放大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要重视将普惠式发展政策和特惠式发展政策结合使用,普惠式政策重在调动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自身发展的积极性,特惠式政策重在矫正发展基础的严重失衡和助力深度贫困提升发展速度。此外,由政府引导,借助财税、金融等优惠手段调节,鼓励发达地区的社会资本到贫困地区投项目、办企业,鼓励本地贫困群众积极投身就业和创业。

(二)将调查研究作为增强精准性的立足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贵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精准性,来源于扶贫干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和扎实的群众工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所有群众有关劳动就业、生产技能,收入、消费、健康、子女教育等现状数据,以及交通、通信、饮水、住房等生存条件方面的数据,是做好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派人、精准安排发展项目的基础;全面掌握这些数据的变化,是优化扶贫措施、进一步提高精准性和精准脱贫的基础。客观准确的调研信息,来自于各级扶贫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群众生产生活地了解最真实的情况,多与群众恳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助群众解决困难。2012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将改进调查研究作为第一项,为各级干部更好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群众工作提供了明确的遵循。

镇、乡、村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第一线扶贫专干,是做好调查研究的主要责任人,其掌握和提供的有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数据直接关系到扶贫脱贫精准性程度。扎实的调查研究工作,除了多上山下乡、多走弄串巷、常下田间地头紧密与群众联系之外,扶贫干部还要不断增强分析信息、比较数据、研判对策的能力。扶贫干部之间可以开展村际、跨乡镇乃至跨县市的扶贫经验交流,将群众工作和调查研究工作等作为重要的交流内容,在交流中不断汲取学习。与此同时,扶贫干部要不断深化对调查研究相关技能、方法的学习,并对国家各项扶贫政策及具体实施方案了如指掌,以提高精准扶贫工作的效率和针对性。

(三)促进激励相容形成合力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促进形成脱贫攻坚“大合唱”局面,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共同参与所能释放的扶贫能量的大小,在于各类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参与充分性。脱贫攻坚是全社会共同的任务,激发大扶贫格局下的最大合力,在于形成激励相容的良好机制。第一,充分激发贫困人口的参与积极性。对于贫困程度相当、脱贫能力相当的群体,给予的帮扶强度和期限应大致相当,在保障其获得各类帮扶机会均等的基础上,鼓励其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技能、参与就业创业等诚实劳动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在受帮扶期内允许多劳多得,政策支持强度不因个人努力而衰减。第二,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基层组织和扶贫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和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强化以村级党组织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和配套设施建设,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在干部选用和提拔方面,将扶贫工作实绩作为重要的考核方面,特别是对于长期服务基层的优秀大学毕业生等具有高学识高技能且扶贫实绩突出的人才,优先任用到更高层次的领导或管理岗位,继续为经济社会更好发展贡献才能。第三,允许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脱贫攻坚。一方面继续鼓励各类行业组织、协会、企业无偿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捐赠物资或者技术帮扶;另一方面,也要正视企业等营利性经营主体的性质,允许其通过获得适当回报的方式参与到扶贫开发,促成多方共赢的格局。

(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解决深度贫困问题

全过程精准和分类分批脱贫的思路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法宝,深度贫困成因复杂,表现千差万别,脱贫任务尤其艰巨,更要运用好这一法宝。第一,对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深度贫困地区,要充分发挥易地搬迁工程的脱贫功能,配套相关就业创业鼓励机制,营造良好从业环境和从业机会,在保障搬迁后生活条件的同时,促进迁入人口更加充分地发挥内生致富动能。第二,不少深度贫困成因于思想上的封闭,要通过当地居民能够友好接受的方式,强化对国家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人群首先在思想上活起来。第三,针对具有一定产业发展潜力,但长期受到基础设施条件制约的深度贫困地区,应从解决最急需的问题开始,采取多种方式努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产业发展能够通过创造就业岗位、创造税源等逻辑为脱贫服务,但产业扶贫一定要以比较优势为出发点,立足于当地资源禀赋特征,切忌同类产业遍地开花。第四,在政策支持强度和扶贫资金投入强度上,要给予深度贫困地区更多的倾斜,同时加大引导人才、技术、社会资本等各类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流动的鼓励力度。此外,上级领导干部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时,应将深度贫困地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创新和优化深度贫困问题的解决思路。

(五)将扶志和扶智深刻融入扶贫行动

当前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和收入增长的持续动力来自于自身,配套的物质性扶持终究只是助推器,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尤其重视扶志和扶智。扶志,主要解决部分贫困人口思想僵化问题,消除“等靠要”和得过且过的心理,增强努力奔小康的信心;扶智,主要是强化贫困人口分析致贫原因、进而寻求脱贫路径的能力。对于扶贫干部而言,要正视扶贫攻坚的持续性和长期性,扶志和扶智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求得立竿见影的短期效果,因此不能急于求成;要杜绝简单送现金、送羊羔、送鸡苗等粗放式赠与,适当延长对脱贫户的跟踪观察时期,建立合理机制将脱贫户增收持续性纳入对扶贫干部实绩的考核。在对贫困人群的帮扶措施上,特别是针对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困难群体,应当将精神帮扶放在突出位置,重视舆论宣传,重视技术扶贫、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要充分发挥榜样力量,在通过自身就业创业而脱贫的人口中,树立一批“脱贫能手”,借助榜样的力量鞭策更多的贫困人口增长勤劳致富的志气。另一方面,合理利用负向激励手段,敦促欠缺脱贫主动性的人口尽快摆脱懒汉思维。再一方面,加大对贫困家庭学龄人口接受更多正规教育的鼓励力度,通过强化人力资本积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六)完善监督和反馈机制

确保扶贫资源的精准调度在阳光下运行,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一方面要继续重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维护好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另一方面还要利用监督手段和反馈机制,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的巡查检查,不断矫正在具体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定期开展对扶贫领域资金运用的审计,强化对违规违法、不透明的风险点组织自查和跨地区跨部门交叉检查。设立群众来信来电、投诉申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于群众的投诉或举报,可以采用实名受理、匿名办理的方式,缓解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受理部门与办理部门分开,受理部门将投诉或举报信息编号之后,将不含任何投诉人信息的投诉或举报内容转交办理部门。

常态化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其他精准扶贫户,及时掌握其贫困状况的变化,了解其在脱贫项目运用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并给予恰当帮助;广开言路,听取其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脱贫攻坚“投入-产出”分析的第三方评估,科学测评各类扶贫资源的综合使用效率,掌握其中存在的不足和先进经验,优化开展实际工作的方式方法。

(七)夯实绿色脱贫基础

第一,贫困地区要从根本上转变观念,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深入人心。贫困地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观念相对不强,县级政府发展决策要优先考虑环境保护约束,要通过大众化的教育向老百姓普及知识、政策,推广美好生态增进人类幸福的典型案例。第二,要将脱贫攻坚的过程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生态修复、生态补偿、重大生态工程项目等适当向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倾斜,优先聘用贫困家庭劳动力担任生态保护人员,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发展生态旅游业、生态林果业等绿色产业。第三,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绿色就业机会。例如,利用服务业就业带动能力强的特点,促进具有生态旅游发展潜力的贫困地区发展全域旅游,注重对从业人员服务意识、环保意识的培养。部分具有相关历史文化传承的贫困地区,可以与发展旅游相结合,适当推广剪纸、根雕、传统绘画等艺术。放大绿色就业吸纳潜能,在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同时,促进贫困居民脱贫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