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实践基础与理论创新

2018-02-19 23:53孙肖远
学海 2018年1期
关键词:特色制度建设

孙肖远

先进社会制度的价值和功能在于它能够给人们带来人类文明所应有的权力和利益,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激发人们对制度的认同和信任,从而产生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①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反映的是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具有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强烈的实践要求、与时俱进的内在品质等鲜明特征。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反映的是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客观历史进程,具有内生演化的阶段性特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具有时代特征的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理论结晶,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指导下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提供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彰显了鲜明的理论逻辑。

新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与理论探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经历了前后两个阶段:前一个是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后一个是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形成。前后两个阶段紧密相连,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创新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从构想到现实,从实行苏联模式到选择“走自己的路”,从“以苏为鉴”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规律,贯穿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基本逻辑,反映了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高度自觉和自信。

1.社会主义制度从构想到现实

在1948年西柏坡召开的中央九月会议上,毛泽东就提出要在中国革命胜利后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主张。1949年6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对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和内容作了具体的说明,这一基本原则在《共同纲领》中得到了体现。在毛泽东看来,国家的阶级本质和阶级意志必须通过适当的政体来体现,建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就需要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与之相适应。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分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资产阶级议会制、列宁提出的工农民主专政之间的区别,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同于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度,而近似于苏维埃制度。不过,“在内容上我们和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是有区别的,我们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苏维埃”②。1949年9月,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把中共提出的建国构想确定下来并付诸实施,形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包括国有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等在内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民主主义,虽然与社会主义在政治经济制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新民主主义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阶段。1954年9月,毛泽东亲自主持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宪法层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做出了系统全面地规定,为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提供了根本制度保证。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再到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得以全面确立,意味着毛泽东关于新中国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构想由抽象变为具体、从原则成为制度。

2.从实行苏联模式到选择“走自己的路”

建国初期包括“一五”计划在内,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上是照搬苏联的做法。斯大林逝世以后苏联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使毛泽东察觉到实行苏联模式存在的问题。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③这个时候毛泽东已有了“走自己的路”的想法。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的讲话中指出:“一九五六年四月的《论十大关系》,开始指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④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毛泽东认为新中国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但仍需要不断完善。他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是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⑤为此,他提出了建立党代会常任制、加强党的监督、改变中央高度集权、精简机构、反对官僚主义等一系列政治体制改革思路。毛泽东经过调查研究,对如何完善我国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如赋予地方人大立法权、处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关系要坚持的方针、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要适合民族区域自治等。针对实行苏联模式在经济体制方面的弊端,毛泽东对实行单一的公有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公有制企业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设想。

从1956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到1962年八届十中全会,毛泽东结合我国实际,对按照苏联模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深刻反思,提出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思想观点,同时对建立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上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进行了初步地改革探索,对纠正当时实践中出现的偏差,准确判断中国国情的定位以及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起到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

3.从“以苏为鉴”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规律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毛泽东就开始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制度,他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反映了这一时期他经过调查研究进行的思考和得出的结论,体现了他在《实践论》《矛盾论》中的哲学思想,这一探索为我们党认识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规律,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做出了重大的理论贡献,具有很强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意味着中国从此基本消灭了剥削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矛盾?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品没有论述。毛泽东坚持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根本动力的唯物史观,“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⑥并认为,社会基本矛盾贯穿人类社会始终,不论是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还是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个领域中的矛盾,都要受社会基本矛盾的制约。他还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⑦并认为,这些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是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不断完善得到解决的。

1958年11月至1960年2月,毛泽东开始重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经济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在各种会议上的讲话和读书谈话中,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多次提出自己的见解,要求党的高级干部提高认识水平和指导实践的能力,更好地把握规律、利用规律。1960年6月,毛泽东在上海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做的《十年总结》指出:“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我们已经有了十年的经验了,已经懂得了不少的东西了。但是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我们要以第二个十年时间去调查它,去研究它,从中找出它的固有的规律,以便利用这些规律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⑧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毛泽东在创立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后,在认定这一制度较之历史上的任何剥削制度具有明显优越性的基础上,认为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很不完善”,需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作出了“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的科学论断,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新道路。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的深度上把改革从体制层面深化到基本制度层面,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的广度上把改革拓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个领域,使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强大生机活力,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理论,为坚定制度自信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做出了重大的理论贡献。

1.邓小平对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创新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实践进程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出了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坚守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制度创新,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根本保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确立了重要理论基础。第一,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改革是能够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邓小平明确改革不是要根本改变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而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具体制度的变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寻找新办法、制定新制度,使整个国家的各种体制越来越完善,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够顺利进行。”⑨改革开放新时期从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从行政机构改革到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具体制度,使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创新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第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世界进入和平与发展时代,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就必须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⑩邓小平对通过改革的途径解放和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充满信心,他坚信,“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第三,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要把十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邓小平认为,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主要表现在:实现民主集中制,更利于团结人民;干事效率高,决策和执行不受牵扯;全国一盘棋,能够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第四,社会主义民主要靠社会主义法制保障。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绝不是社会主义民主。”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制度建设理论的丰富深化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丰富和深化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对于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制度自信、推进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的先进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改革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由之路,“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都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时地通过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充满生机和活力”。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决定了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发展,还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等的全面发展,在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2)阐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途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特点,只有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才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三个有机统一”,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明确了方向和路径,为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奠定了理论基础。(3)在体制创新的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创新。党的十四大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将改革的对象从具体体制层面深入到基本制度层面。在所有制改革方面上,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基本经济制度,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在分配制度创新方面,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3.科学发展观对制度建设理论的创新发展

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在科学总结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客观规律,对于我们党在新的发展阶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1)明确制度建设“五个有利于”标准。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同时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将在党和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不断完善。”为此,明确提出了制度建设“五个有利于”标准,即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2)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制度的权威性。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方面的立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同时抓紧制定涉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律、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法律,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0年初步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3)将“三位一体”的制度建设格局拓展为“五位一体”。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同时,五大领域的创新实践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注入强大动力。

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遵循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同时开启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定制度自信与不断完善制度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实现“中国之治”厚植制度优势。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习近平关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信、对推进新时代制度建设的高度自觉。其主要内涵可以用制度建设的特色论、优势论、动力论、价值论来概括,形成了具有很强的政治方向性、实践指导性、理论系统性的新时代制度建设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为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理论遵循。

1.制度建设特色论:始终保持体现中国特色的政治定力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提供的只是总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在中国应用也必然要体现中国的特色。习近平指出,“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要始终保持体现中国特色的政治定力,既坚持有益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又把握在实践中积累的政治经验、政治原则,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一是要夯实制度自信之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近代100多年来中国社会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是掌握自己命运的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作为一个合规律合价值、具有合法性基础的先进社会制度,新时代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必须坚定制度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要走一条合乎世界潮流、顺应人民意愿、符合中国国情的正路。二是要涵养制度自信之源。文化是制度的灵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民族特性。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决不能否定、割断中华历史悠久的文化传统,而要善于从中华文化的丰富内涵中吸取制度精华,善于从中华文明的历史传承中总结制度探索的历史经验,在传承基础上结合新时代特点不断推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三是要维护制度自信之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探索形成的,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完善和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关键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各项制度建设中,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不断彰显社会主义本质特征。

2.制度建设优势论:充分彰显先进社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共产党在制度层面不仅创造性地解决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个世界性课题,而且通过自我完善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有效解决了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赶上世界发展步伐的时代性课题。习近平关于“四个能够”的重要论述,科学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内涵和作用。对这一制度特点和优势的科学认知和充分彰显,是坚定制度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1)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各个方面都充分体现了这一本质属性。党的领导是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的政治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根本保障,协商民主制度是人民广泛持续深入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有效保障,基层民主制度保障基层群众拥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既充分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又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在调节各种国家政治关系中,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通过加强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以及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工作,努力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使我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充满活力,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安定团结政治局面日益巩固。(3)集中力量办大事。在经济制度上,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政治制度上,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了人民的意志,不受过多的牵扯,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文化制度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先进文化引领多样化的价值观念,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在领导制度上,党的全面领导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组织保证。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了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4)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呼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决不会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来发展自己,也决不放弃自己的正当权益;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在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的基础上,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3.制度建设动力论: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色鲜明,富有成效,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改革是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制度建设的基本逻辑,全面深化改革成为制度建设的强劲动力。(1)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习近平指出,“靠通过不断改革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比资本主义制度更有效率,更能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更能在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上,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通过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在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上,通过创新社会体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每个人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2)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之中,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论是党的制度建设还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都需直面制度执行的有效性问题。”为此,要注重党内法规建设的科学性,按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发挥对国家治理制度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要注重党内法规建设的先导性,增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治理制度之间的耦合性,注重党内法规制定的先导作用与国家治理制度的保障作用之间的层次性与一贯性。要以提高党的制度执行力带动国家治理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以党的制度执行程序的规范化促进国家治理制度的执行规范,以严明的党纪党规问责捍卫国家治理制度的权威。(3)增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在动力。习近平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就要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就要加强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保障,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就要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4.制度建设价值论: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价值理念

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多种多样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要把全社会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必须有一套与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并能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基本价值理念。基本价值观念是社会制度的精神内核,制度建设是基本价值理念的逻辑展开,坚定制度自信需要人们对基本价值理念的认同和践行作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中国力量的思想道德基础,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和价值追求,这些都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价值理念。(1)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原则和评判标准。习近平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协调的和整体的制度运行系统,它包括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这一制度体系的协调运行提供统一的价值导向,同时给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各个主体的行为规范提供价值引领。(2)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价值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对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通过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的新成效补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不断增进人民福祉。(3)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价值追求。党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需要对增进民生福祉做出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安排,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价值追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习近平提出的“八个更”要求,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制度,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②《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65页。

③《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82页。

④⑥⑦《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69、214、215页。

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43页。

⑧毛泽东:《十年总结》,《党的文献》1992年第3期。

⑨《邓小平年谱》(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8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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