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传进,张丛丛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北京100875)
在传统意义上,非营利组织(简称NPO)与商业组织界限分明、目标各异。但当前,在两类组织之间的过渡地带,出现了一种混合类型的组织,即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一般而言,这是一类用市场的手法实现社会目标的组织[1],在最终目标上与NPO一致,但在实现手法上则采取商业组织的运作方式。社会企业可以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可以吸纳营利与非营利领域里的逻辑[2],给人们对其的认识与思考带来了挑战。
在经验层面,最容易令人产生的疑问是,将社会使命和市场手法结合起来,是否能够产生出新的潜力空间?它是怎样实现的?而对此一种更严重的担忧是,在社会使命中叠加盈利机制,是否能保证社会使命不被扭曲甚至牺牲?如在社会福利领域,市场导向将产生牺牲边缘群体利益的风险[3]。相同的情形也在我国出现,主要体现为人们的观念问题以及政策制定者的认识问题[4]。
一些研究者认为,社会企业组织内的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间的确存在着此消彼长(trade-off)的关系[5],但两者叠加的价值总和是否会高于单一使命追求型组织这一问题却无法定论。不仅如此,单就社会企业组织内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的关系问题,既有的研究结论也并不一致,甚至存在着相互矛盾的情形。当下,社会企业这一组织形态已经在很多国家兴起,政府相继通过出台法律与政策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6],这就需要我们更加准确地预见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叠加之后的效果,探究其中是否会产生新增的潜力空间,以及这份潜力是怎样实现的,同时借此获取理论上的突破。
1.社会使命与市场利润
在传统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中,社会目标的实现者是单一使命的组织,即政府或NPO;而市场则被认为是提供私人产品的场所,与“公共”无关。社会企业的出现改变了这样的格局,它将社会目标与市场机制融合到一起,也由此引出了社会使命与市场利润两大目标之间的张力问题[5]。
总体而言,对于社会企业的这一本质目前的研究还很少。但可以看到,既有的研究结论已经进入到了两个看起来相互矛盾的通道之中。正如Siegner等人所述:“在社会企业追求满足其社会使命的过程中,产生出了两个脉络上的文献,它们提供了相互对照的视野。其中的第一种强调社会企业的卓尔不凡,忽视了其中商业目标与社会目标之间的紧张性和消长关系;第二种则看到了二者之间潜在的张力关系,并试图通过管理来化解张力。”[7]
其中一类研究格外关注张力关系特征。他们认为,在社会使命与经济收益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权衡性。Battilana和Lee认为,社会企业的社会与经济的混合性质会使得组织变得脆弱,严重时还会影响到它们的生存[1]。Carroll和Stater[8]与Jones[9]则使用了“使命漂移”的危险来描述社会目标会向商业逻辑妥协的状况。在社会福利领域里的研究,一些研究同样担心社会企业会起到消极作用,认为市场导向会导致弱势群体商品化[5]。Stevens等人基于数据统计的研究发现,社会使命与经济目标间呈负相关关系,其中一种成分的增强,会导致另一方面的衰弱[10]。
另一个脉络上的观点与此不同,他们认为,社会企业可以将社会使命与市场经营两个方面协同一起,产生混合性价值[11]。一些在不同国家进行的、使用不同测量方法的研究,结果表明组织的市场化取向与其经济、社会的运作状况呈正相关[12]。具体到残疾人就业领域,Gidron和Monnickendam的研究揭示,市场导向的社会企业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新的机遇和更多的优势[13]。
上述研究都可以辅助回答本文的研究问题,即社会使命与市场机制相遇之后是否会有潜力空间,以及它是如何实现的。但现有文献存在信息量不足的问题。首先,研究结论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尚未得到较为一致的结论。其次,两种观点均没有清晰地回答如果社会与市场相叠加,一份新的潜力空间是如何实现的这一问题。
2.社会与市场之外的第三要素:组织能力
在涉及到社会企业的微观理论中,一份重要的努力在于概念框架的建构上。Young和Lecy使用“动物园”的隐喻来解释社会企业纷繁复杂的类型。在社会企业“动物园”中,一共有六种“动物”(即六种社会企业类型):一是营利性商业公司(For-profit Business Corporations),它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CSR)行为,或环境可持续性行为,或遵守企业长期利益最大化的理念;二是社会商业(Social Businesses);三是社会合作社(Social Cooperatives);四是商业非营利组织(Commercial Nonprofit Organizations);五是公私合作组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六是混合型组织(Hybrids)。而其用以描述分类的维度分别是:横轴——从商业行为到社会使命,这也正是人们通常描述社会企业的连续谱系;纵轴——从合作组织(Coops)到具有社会责任的公司[14]。
Defourny和Nyssens则将社会企业在一个三角形的框架内进行分类,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分别是资本利益(Capital Interests)、公众利益(General Interest)和互助利益(Mutual Interest)。依据在三角形中所处的位置,社会企业可被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社会合作社(The Social Cooperative Model)、社会公司(The Social Business Model)、商业非营利模式(The Entrepreneurial Non-profit Model)和公共领域里的社会企业(Public-sector Social Enterprise Model)[15]。
这些模型建构所依据的维度本应体现出理论的洞识性,但现有的概念框架过于依赖经验事实。虽然这些经验与表现基础上的分类力图概括所存在的社会企业的类型,但正如对于社会企业的界定一样,无法将社会企业中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两者间的作用机制追溯出来。为回答这一问题,本文将分析起点回归到最原初的事实中,即把残疾人就业领域里的不同做法系统化地呈现出来,通过对照、总结、归纳,得到理论与应用上的答案。
残疾人就业面临的困难包括残疾人进入市场难、在市场中获得生存空间小、无法产生较高的利润等。以下两种具体情形的对比,将有助于更深入的思考。
1.残疾人就业社会企业的分类
这里开始分析两种典型的残疾人就业情形,这两种情形都可以让市场成为社会目标的承载体系。在具体分析之前提出一个先在的假设,即致力于残疾人就业的社会使命在组织运转中的份额不变,它既不会降低,更不会丧失。
(1)优势促进型就业模式
这是一种特殊的类型,是指在这一情形下,雇佣残疾人不仅不会阻碍利润获取,反而会更具优势。深圳残友软件有限公司(简称残友)的案例即是这种模式的体现。该公司由残疾人创立和管理,聘用员工75%以上为残疾人。公司成立几年后,就获得了多项技术与荣誉证书。而原因或许在于,残疾人在这一领域就业不仅不存在劣势,反而更具优势:“员工普遍具有很高的工作敬业度和组织承诺感,对公司高度认同……残友一直保持近乎于零的低员工离职率(0.72%)。”[16]
在对残友的访谈中发现,残疾人在互联网及软件领域里的就业优势十分明显,很多人甚至愿意把绝大部分业余时间用于工作中。当然,为了支撑他们这样的一种工作方式,残友也建立了相应的服务设施,如工作场所与生活空间的毗邻等。
Gidron和 Monnickendam-Givon[13]也提到了三种类似的情形,分别是“黑暗空间对话”(盲人具有优势),高科技工作坊(艾斯伯格综合征患者具有精细、耐重复等特征)以及雇佣残障人士的呼叫中心(员工流失率会降至很低水平)。
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到,有这样一类情形,借助于市场运作体系,组织的社会使命得以很好地实现,同时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中的优势得以发挥,因而社会与市场双方的优势均得到了发挥。这一类型可被称为优势促进型就业模式。
(2)责任担当型就业模式
与上面的情形不同,这一模式下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中表现出来的多是劣势而非优势。这是一种更为常见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需要损失一部分市场利润,但是,由于实现残疾人就业本身就是组织的社会目标,因此,即便市场利润水平降低,社会目标也不会被忽视。
也可以换一个视角来看:一个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为组织使命的NPO,为了增加组织收入进入到了市场,尽管在市场中的盈利水平不如通常的企业,但这份利润却是一份额外的收入,因而这仍然是部分组织的选择,也便成了社会企业中的一种类型。这一社会企业类型较为常见,其中社会目标的实现是以经济利益的损失为代价的,因而称此为“责任担当型”的就业模式。
(3)两种类型的对比
上述两种情形对比后,可以得出一个明显的结论:在将社会目标加载到市场运作中时,尽管更多时候产生的是利润的损失,但在优势促进模式下的确可以产生利润的递增,由此实现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互促进的结果。这一结论与既有研究中的部分研究结论一致,即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可以相互促进。但在本文中,这只是在假定社会使命份额不变情况下的一种特殊情形。
笔者认为,在特定条件下,社会企业可实现社会目标与市场目标的相互促进。在责任担当型就业模式中,社会目标与市场目标之间不存在相互促进的效果,甚至还会相互抵消。由于前提假设是社会目标份额不变,于是,这种抵消只能导致市场利润的损失。但是,在这一情形中,如果增加组织能力这一变量,在组织能力可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提升组织能力减少利润损失,促使社会企业向优势促进型靠拢。
组织能力指组织在市场运作中的管理与服务能力。对于社会企业而言,这里的组织能力可理解为组织将社会目标在市场中的劣势转化为优势的能力。在深圳残友的案例中,组织管理中需要解答的问题包括:如何让残疾人就业者获得相应的技术能力?如何为残疾人就业者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如何激活残疾人就业者对组织的认同感?这些是管理者所面临的管理目标,也体现着组织的管理与服务能力。
上述两种类型是最为典型的残疾人就业模式,但两种模式之间存在几个亚类型,呈现出一个连续过渡的关系:市场与社会目标完全相互促进(优势促进型);社会目标与市场目标既不促进,又不相互妨碍;由于社会目标的实现,市场目标则遵循“少赚即赢”的原则;社会目标是核心,市场目标遵循“少赔即赚”的原则(责任担当型)。在这一谱系中,社会企业随着组织能力的提升,可由“责任担当型”转化为“少赚即赢”型,甚至逐渐向“优势促进型”过渡。
因此,笔者认为,在组织类型落到责任担当型之中时,社会目标与市场目标会产生张力关系,可以通过组织能力的提升改变社会企业的组织类型谱系中的位置,缓解这一张力关系。
2.组织能力的两个方面:管理与服务
这里将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由残疾人就业转换为为残疾人服务,以便说明社会目标与市场目标的优势促进可以在更多的情境下实现,因而让这里的讨论具有更稳固的社会现实基础。
(1)为残疾人服务:与残疾人就业性质一致
残疾人服务内容广泛,包括为残疾人提供心理、教育、家政等方面的服务。由于残疾人通常付费能力较低,市场化运作存在着难度,这些服务多以纯粹的非营利的方式提供。但是,此类服务并非完全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例如,同样的服务,如果提供给非残疾人群体,便可以以市场化的方式运作。那么,这样一类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组织,在其进入更广泛的服务市场、面向更广泛的服务对象后,是否会更具备能力上的优势呢?
答案是肯定的,第一,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组织,他们内在的价值观与使命感或许已经蕴含了优质服务的萌芽;第二,社会服务的质量很难衡量,由此导致很多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标的市场组织可能会做表面文章,而真正具有使命感的组织才能把这一份事情做好;第三,以社会使命为导向,就会在行动中一直追溯他们最根本的目标前行,不断探索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实现目标,这有助于产生一套有效的服务模式。这些因素都会导致以社会使命为基础的社会企业相较于市场组织可以具备更高的服务能力,从而在这份能力获得后不仅可以服务残疾人,在向更广泛群体的扩展中也具有获得更大利润空间的潜力,因而同样可以进入到优势促进型的模式中。
(2)组织能力:包含管理能力与服务能力
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企业,要想进入到优势促进型模式中,需要依赖服务能力;而残疾人就业领域的社会企业,则需要通过管理能力的提升进入到优势促进型。管理与服务,是社会企业市场运作能力的两个方面,社会企业的组织能力是两种能力的综合。
实际上,两种能力都体现在社会企业的组织运作中,管理能力体现对于组织内部资源的管理潜力的挖掘,服务能力则瞄准组织的服务对象,相当于提升组织的产品质量。下文将两种能力在“组织能力”的概念下统一使用。
3.社会使命与市场目标间的张力关系
当组织能力不变时,存在着位于优势促进型区域和责任担当型区域的社会企业不同的情形。
第一,位于优势促进型区域的社会企业,由于残疾人就业者的客观要素能够促进市场运作,因此这里不存在社会使命与市场利润之间的张力关系,两者能够和谐相处、相互促进、顺利运作。
第二,位于责任担当型区域的社会企业,残疾人就业将会增加劳动投入成本,降低利润。由于组织能力不变,因而社会企业无法通过管理水平的提升来改变困境。这一情形下,组织或者在提高利润的目标下降低残疾人的比例,或者在坚持社会使命的目标下降低利润率。这便出现了社会使命与市场目标之间的权衡与消长关系。
笔者认为,在管理水平既定而社会使命可变的情况下,会存在社会使命和市场利润之间的权衡—消长关系。这一结论与另一脉络下的研究结论相一致,但在本文中,它只是在特定的假设下,即能力不变而使命可变以及责任担当型类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特定的情形,而并非全部。
在这种模式下,如果组织是一个以盈利为最大目标的市场组织,那么他们就会在这种权衡关系中将对社会使命的追求适可而止,而快速进入到对利润的追求上,通常他们可能会以CSR的形式吸纳残疾人就业,且其吸纳就业的比例通常会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关于他们是否属于社会企业就产生了争论。反之,如果是以社会使命为目标的机构,他们在权衡关系中会同时考虑市场利益和社会目标,两者都是组织所看重的价值,而它们最终能平衡到哪一点位,则取决于一个特定组织的具体内外条件以及不同价值对其而言的稀缺程度,最终的结果既不是利润最小化也不是社会使命最大化。
4.两类张力关系下的出路——社会企业的第三种情形
在社会企业的组织能力位居某一点保持不变时,社会企业将呈现为责任担当型,因此,增加社会使命的同时,会使市场盈利水平降低。如果让这一变动继续进行,社会使命份额不断增加,利润水平不断下降,当下降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进入一个临界点,在该点之外,一个机构以市场导向的方式来运作将不再为最优选择。相反,如果它分解为两个组织,让它们分别承担社会使命与市场目标,则会是结果更佳。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市场组织全力追求市场目标,它将自己的利润按照某种比例返还,NPO则使用这份返还利润实现其社会目标。这样的组合将产生更高的总体效益。
其中的逻辑是:如果我们希望市场能做些什么,那么,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企业无负担经营,获利之后,拿出利润的一部分提供给NPO,使后者按照自身逻辑满足社会目标。
同样是一个责任担当型的社会企业,其社会使命的份额不变,但其市场开发能力可以变化。现在开始这样一种变动:同样的社会使命份额,在其落实到组织内部之后,该组织对其在市场运作中的把握、利用能力越来越低,因而也越来越依赖纯粹的成本增加或收入降低等方式来担当该社会使命实现的代价;于是,同样份额的社会使命,当它投放到市场取向的组织中时,会随着组织能力的降低而致使利润率不断下降。如此的变动也最终会进入到一个临界点上,在此之后,社会企业由单一的责任担当型转变为市场与NPO两类主体相互分离的局面,总收益将会最大化。
因此,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目标份额增加而能力不变,或社会目标份额不变而能力衰减,在某一临界点处,如果让社会企业分解为纯商业组织+NPO的形式,然后使两者在外部互惠促进,社会与市场总效益则会增加。
这种模式下,市场组织与NPO的目标仍然一致,但却不在组织层面结合,而是各自运作,通过结果上的互惠来实现目标。因此,可称此类型为“分离互馈型”。这是在优势促进型与责任担当型之外的第三类社会企业。
单就关于社会目标与市场目标的话题上看,本文既可以得出两类目标相促进的结论,又可以得出两者呈消长关系的结论。两个完全相反的结论实际上是在不同的条件下各自成立的,这说明了一个更为系统化的具有更高分析能力的理论模型的必要性。
1.三种残疾人就业社会企业类型位于同一个分类维度上
从优势促进型到责任担当型再到分离互馈型,三种社会企业的类型可以构成一个连续的单维度变动系列,在该系列中,从其一端到另一端的变化,意味着组织能力的变化。首先,将优势促进型与责任担当型相对照,当机构的能力达到一定程度时,可以进入到优势促进的类型中,反之则进入到责任担当型。其次,在对责任担当型模式进行分析时看到,随着组织能力的下降,一家社会企业为承担特定社会责任所要付出的市场代价越来越高,最终,将社会目标搭载在市场机制中将得不偿失,于是进入到了分离互馈的模式下。
可以将这种关系表达到一个分类维度上(简称此维度为横向维度,以便与下文纵向维度相区分),从左到右依次是分离互馈型、责任担当型和优势促进型。因此,横轴上从左到右意味着在社会目标份额既定时,组织能力提升所引出的变化。如果更细致地考察,每一种类型中又可以划分为一些亚类型,正如前文在过渡谱系中所呈现的,但在本文中并非重点。
横向维度可以展示出,是组织能力促使社会企业卷入市场的深度的增加以及利用市场资源程度的升高。当组织能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可以使得一家以社会目标为使命的机构有条件进入市场运作,在市场与社会的混合地带,获得超过单纯地以NPO形式运作的总收益。而这正是本文最初试图获得的答案。
优势促进型是理想中的目标类型,它代表着社会使命在市场领域可以发挥出自身独特的优势,因而不仅不成为一个羁绊,反而成为一个盈利的促进者。这样一种结论将给社会企业领域里的从业者带来一份希望。当然,在达到这样的理想情形之前,在责任担当型的模式下,一家社会企业也完全可以实现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之和将大于单一地追求其中任何一份价值时的价值量。
同时,还需要用专业性的视角来看待社会企业,逐渐减少道德性(使命观)的视角,当组织能力无法做到社会使命与市场运作很好地结合,最佳方式就是分解为两类组织,而不是强行合二为一,或者单方面地坚守社会目标不变。实际上,只有通过能力上的提升才能把社会企业做好;在社会企业中,或许社会使命只是起点,但却需要以专业能力的胜任为终点。
2.纵向维度的加入
当笔者增加一个新的视角,假设在横轴的某一点,在该点上组织的能力一定,但社会使命的份额可以变化,并用纵向的高低来表示这种变化:向上代表社会使命的份额增加,向下代表纯市场目标份额的增加。如果组织类型落入到责任担当的类型中,那么,其中任何一个横向维度的点上,其上下部的纵向移动,都将产生社会使命与市场盈利间的权衡——消长关系。这一关系与既有的研究关注点相一致,都是在探索社会使命与经济目标间的某种此消彼长关系。
但在进入到优势促进型与分离互馈型之时,这样的张力关系便不复存在。在优势促进型中,是社会使命与市场取向的完美结合;而在分离互馈型中,市场与社会的融合关系已经解体。因此,纵向维度不是一个完整的分类维度,它只出现于责任担当的类型中。
由此却可以清晰地看到,社会使命与市场盈利之间的张力关系,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出现,其出现的条件是,组织能力一定,且社会企业位于责任担当型的模式中。所以,要解决这种紧张关系,一个更重要的出路并不在于增加社会使命的坚守程度,而在于提升社会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能力,从而让社会使命更高程度地被融入进来。
3.横纵向维度的统一考察
对于横向维度而言,从左到右,组织能力在提升。随着这种提升,出现了机构卷入市场深度的变化。最左端是市场与NPO的分离型,可以看成是市场卷入度为零,而在最右端,则可以以纯粹市场化的方式运作,甚至社会使命都可以彻底隐藏在市场机制中。因此,横向维度的两端看起来一端是纯粹的社会,另一端则是纯粹的市场。
纵向维度的上端是社会目标,下端是市场目标,也是一个社会与市场的两级对立。两个维度在含义差异巨大的情形下却都显示出相似的对立性,这提示我们,既有的关于社会企业的分类中,将社会目标与市场目标简单化对立起来的做法还是需要再加思考的。
本文中的一个独特做法是将组织能力作为一个核心因素引入进来,正是这一点产生了更加复杂的格局。其中,一个维度(横向)上的社会与市场的对立,并非真正的对立,而是内在地融合在一起的,组织能力作为其间的关键因素会导致变化的产生;而另一个维度(纵向)上,组织的能力不可变的前提下,社会与市场两大目标之间的此消彼长则是真正的张力关系。
上述框架中,纵向维度的建构工作并没有真正实现,因为如果纵向高低代表着社会目标的份额变化,那么,还需要继续深入的工作就是勾勒出,随着自下而上社会目标份额的升高,横向维度会出现怎样的变化,比如,三种类型的分界点会越来越向左移动,意味着成功进入市场的难度在加大。但本文还无意在这里深入下去。
社会企业位于市场领域与公益领域之间的过渡地带,而正是在这里,可以看到新增潜力空间。本文得到的结论是,过渡地带的新增潜力是通过组织在市场中拥有相应的管理与服务能力而实现的。随着组织能力的提升,社会企业可以在市场上承载更多的社会目标,从而实现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总和高于其中任何一份单一的价值,而其最佳结果则是市场目标与社会目标的相互促进。
本文是通过建构一个新型分析框架来获得相应结论的,其中横纵向维度所构成的分析体系中,有两种表面上看起来相似的社会与市场的两极对立,一种是以能力提升为引擎的横向维度,这里的结论是市场深入程度越高越好;另一种则是组织能力既定时,社会目标与市场目标的张力关系,这里的结论是,社会目标不能轻易向市场盈利妥协,但最佳结果也并非使命最大化利润最小化,而是存在一个类型上的均衡点,超过了这一均衡点,则需要转为市场组织与NPO的分离运作,实际上意味着社会企业这一组织形式的终结。
本研究也引出了一些后续思考或研究的话题。比如,既然存在优势促进的类型,那么,纯粹市场组织是否可以认识到这一点并以逐利为目标而组合资源进入这里?如果是这样的话,关于社会企业的内涵考察就又增加了难度,或许我们不能以动机上的社会责任追求作为出发点,而更需要关注其中的实质逻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