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政绩观形成发展的历史轨迹

2018-02-19 22:24赵鲁臻
学术探索 2018年11期
关键词:政绩观政绩同志

赵鲁臻

(华北电力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3)

政绩观,是关于如何界定政绩的价值判断与如何创树政绩的政策选择这两方面的总体观点。政绩观既是价值观的试金石,可以测试出领导干部对待党和人民事业的根本态度;也是方法论的度量尺,可以衡量出领导干部的实践能力和执政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政绩观就成为能否守住初心的“总阀门”、能否将初心真正落到实处的“转换器”。正是由于这种重要性,习总书记在不同场合针对政绩观提出许多重要论断,引发学界高度关注。目前的论著对于习近平政绩观形成发展的历史轨迹少有涉及,这对深入挖掘其重要论断的逻辑源头、清晰掌握这些重要观点的演进脉络存在较大空间。故而本文将分阶段梳理、明晰习近平政绩观的产生、发展历程,以求拓展研究视野,从而更为全面、深入地领会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

一、动力之源:梁家河的知青岁月

习近平同志的七年知青岁月,是其政绩观产生发展的动力之源。这段艰苦岁月,使青年习近平坚定了“要为人民做实事”[1](P26)的人生信仰,也成为“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的历史起点”。[2](P402)

(一)确立人生的目标

青年习近平“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早有基础,而梁家河的知青岁月,则进一步把抽象的概念变成了清晰的目标。与劳动人民同甘共苦的经历,使他产生了对人民群众的由衷深情,并确立了要为人民办实事的人生追求。就像梁家河一位村民所说,对青年习近平思想和价值观起作用的,“并不是标语、口号和高音喇叭的灌输,而是知青岁月那日复一日艰苦的生活和劳动”。[2](P233)习近平后来也回忆,这段知青岁月对他锻炼很大,“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实际,什么叫实事求是,什么叫群众,这是让我获益终生的东西,现在我还受益于此”。[3](P67)

正因如此,青年习近平从不说空话、大话、做事不搞形式主义。“其他干部开会,讲话的时候老百姓在下边抽旱烟的、说闲话的、纳鞋底的,基本上没有人听,……唯独习近平开会,讲话的时候大家都静悄悄地听”,因为“他说的,都是我们想说的心里话”。[2](P318)可见,十九大报告中诸如“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样朴实、接地气的“贴心话”,以及习总书记一贯的“个性话风”绝非“即兴发挥”,而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真情流露。言语的“贴心”也落到行动的“切实”,青年习近平为村民们办了很多实事,比如带领村民打坝、挖井、办铁业社、缝纫社、代销店、磨坊以及建沼气池等,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许。

(二)目标升华为信仰

如果考虑到当时的社会政治环境,习近平的作为就更令人肃然起敬。首先,当那时许多干部还在以抓阶级斗争作为自己政治资本的时候,他却“对这种长期无休止激烈的阶级斗争有了疑问”。[2](P43)他最关心的,是如何让村民的生活好起来。所以,“群众需要什么,他就干什么,他的每一个行动和决策都很务实,都是为老百姓的利益考虑的”。[2](P194)另外,在任大队党支部书记前后,正是青年习近平比较艰难的一段时光。由于受家庭政治状况影响,他在入党、上大学方面遇到了很多困难。“别人做事从‘零’开始,习近平却要从‘负数’开始。”[2](P314)戴着“黑帮子弟”帽子的青年习近平在政治上已经被打入另册。在这种情形下,无论干出什么成绩,都很难改变自己的政治前途。但就是在这种逆境之中,他并没有消沉,仍然在为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而努力。而且在当时,这些为民举措不仅难以有助于他前途的改观,反而还可能使其“罪上加罪”。在国家以粮为纲的环境下,“近平搞这些副业,是有一定风险的,很容易被扣帽子。所以,一般情况下,村干部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过问这些事,也不搞这些副业。”[2](P191)但青年习近平对此依然义无反顾,因为“他主要想的就不是自己的前途,而是怎么能做好村里的工作,怎么能让群众的生活好起来”。[2](P244)由此,目标升华为了信仰。目标有可能在各种利益权衡之下发生变化,但信仰则是一种“义之所在蹈死不顾”“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价值坚守。诚如一位朋友对他的评价:“为群众做实事是他始终不渝的信念。对于习近平来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也不是什么被灌输的教导,而是早在陕北7年里……就油然而生的、铸入血液中的信念。对他来说,这不是自己升迁业绩的筹码,而是没有其他任何兴趣能够替代的人生乐事。”[2](P81)从这里就可以感受到,习近平所说的“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4]是他的肺腑之言,也是他的人生圭臬。

正是形成于知青岁月的这种超脱名利的价值坚守,使青年习近平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人生格局,也为日后其政绩观的产生、发展与升华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二、初具雏形:担任县级领导时期

离开了黄土地,习近平同志并没有忘却初心,主动要求下沉到基层工作。因为他“要为人民做事情,要同人民唱一曲悠扬的‘农家乐’”。[5](P244)这促使他对于“什么是人民需要的实事”、“如何做人民需要的实事”以及“怎么保证做的是实事”等问题开始了初步的探索。

(一)什么是人民需要的实事

首先,习近平同志已经敏锐地发现了时代发展所带来的人民需求的变化。时值改革开放初期,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但广大群众总体上还比较贫困。因此,他认为在新形势下为人民做实事就是要进行改革,“解放生产力,解除旧有观念对人的桎梏”;[5](P242)这就要积极发展商品经济,使人民群众富起来、日子好起来,不能停留在“满足于‘丰衣足食’,总觉得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成绩不小了,农民温饱不发愁了,该满足了”[5](P111)的思想上,更不能产生“宁肯不改革也不能犯错误”[5](P185)的观点。不难看出,这个阶段习近平同志虽然没有用“政绩”这个词,但实际上他对于什么是当时干部最主要的“政绩”,已经有了符合时代要求的认识。

(二)如何做人民需要的实事

习近平并没有急于“大干快上”,相反,习近平提出了很多看起来“泼冷水”的观点。他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说,发展商品经济必须“注意做到积极性和科学性的紧密结合”,“光有热情,光有干劲,不讲求科学精神,甚至把盲目蛮干当成敢想敢闯,工作辛辛苦苦,反而会招致损失”;因此,“必须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既要敢于实践,又要善于实践,注意在实践中摸索和把握商品生产的规律性,尊重规律,因势利导”。为此,他要求,凡上一个项目,必须事先做好可行性调查、搞一个整体规划、加强信息工作。[5](P115~116)同时,他还要求干部们学习相关的经济、管理知识,掌握科学的方法,“以适应历史的要求、时代的要求”。[5](P149)这些论断无疑是后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倡“求真务实”的先声。

更具前瞻性的是,当不少地方干部还在“被时代牵着走,被潮流赶着走”、对发展农村经济“看不惯,不支持,有的甚至设卡布障,非议刁难”[5](P129~130)的时候,习近平同志已经初步考虑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问题。他指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要多一些战略眼光:“过去,人类以无限制地开发以求生产的发展,这是那个时代的战略。现在,以合理开发、节制使用以求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平衡,这是现代、当代的战略。人类不能只是开发资源,而首先要考虑保护和培植资源,……使自然资源更长久地为人类所享用、所利用。”[5](P138)因此,他要求领导干部应培养“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有效地保持良好生态环境,……以求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5](P140)的意识。这正是后来习近平总书记将生态建设提升到生态文明、国家战略高度的逻辑起点。

(三)怎么保证做的是实事

这一时期习近平思考的第三个重点,就是怎么保障“实事”的落实。在工作中,他发现有些时候“方向是对的,想法是好的,提出来了,也部署了,但是缺少扎扎实实地抓落实”。所以,他在给乡镇领导开会时指出:“大道理都很清楚,不用多讲,现在的关键是要把这些大道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变成自觉行动。”“要把对待改革的态度如何、改革工作搞得好坏,作为检验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一个重要标准。”[5](P186~187)显然,以政绩考评与奖惩来树立正确导向,开始进入了习近平同志的视野,并成为一个他长期关注的问题。

习近平同志还深刻认识到,强化党的建设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保证。在一次全县党的基层工作会议上,他批评了那种忽视党建工作的错误倾向:“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后,有的单位领导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在四化建设中的保证作用认识不足,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软任务,经济建设是硬任务,现在只要抓好经济工作就行了,摆不正党的建设和四化建设的关系,因此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摆不到应有的位置上来。”[5](P76)习近平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党建的弱化导致了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以至出现个人主义思想膨胀、违法乱纪、阳奉阴违等不正之风,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危害极大,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来抓党建工作,以更好地保证改革与经济发展顺利进行。[5](P204~206)自此以后,加强党建工作也成了习近平政绩观中的一个重要内容。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从“政绩观”的高度对此进行了总结:“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绩,一年开几次会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用劲。……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6]前后对比之下,重视党建理念的一脉相承显而易见。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上的讲话中,就曾谈起当年的心路历程:“我当年到了正定,看到老百姓生活比较贫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情形,心里很着急,的确有一股激情、一种志向,想尽快改变这种面貌。”然后,他话锋一转,告诫县委书记们:“但是,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7](P7)这番劝诫,也正是当年的县委书记习近平对自己的要求。对于一个初入政坛的年轻干部来说,能够秉持这种“不求一时之功”的踏实作风、能够具有这种“风物长宜放眼量”的长远眼光,足以显示出其理念与眼界的与众不同。由此也可以看到,习近平同志在这个阶段虽未正式使用“政绩”这个概念,但他对相关问题已思虑长远且颇有见地。这一时期习近平政绩观已经初具雏形。

三、趋于深化:主持地市工作时期

离开正定后,习近平同志升任厦门市副市长,后又转任宁德地委书记,走上了地市级领导岗位。相较上一阶段,这个时期习近平同志正式使用了“政绩”这个概念,并以“为官之道”的角度对“政绩观”问题展开了更为细致、辩证的思考。

(一)为官须廉洁也需政绩

习近平同志最强调的依然是“初心”。他提出“为官之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官之本”:“为官之本在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造福一方就是要造福于人民,这与我们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一个意思……当官,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造福于民,最重要的是做人民公仆,为民办实事。”[8](P28~29)这段话从“为什么当官”的角度再次明确了政绩的来源这个根本问题:造福于民、为人民办实事,应是为官的终极目标,因而也是一切政绩的起点与归宿。

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为官必须要有政绩,“既要做‘廉吏’,又要当‘勤官’,既要廉政又要勤政”。[8](P13)这个观点时至今日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为它有助于破除一个观念误区:“清官”等于“好官”。有些干部认为,只要自己为官清廉,就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政绩”,一“清”可以遮百丑;或者自己既非“苍蝇”,更非“老虎”,就可以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就可以不思进取、尸位素餐。但早在20世纪80年代,习近平同志就已指出:“单是廉政还不够,还要有政绩,要能改变当地面貌,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活水平,所以我提倡‘为官一场,造福一方’。”[8](P60)这段话中的深意在于:清廉值得褒扬,但清廉并不是“政绩”;廉政是及格线,却不是高分线,因为光有“廉”,并不能解决“改变当地面貌,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活水平”这些现实问题;若清廉而无学、无能、无抱负,不仅不能“造福一方”,甚至可能成为“为官不为”的“庸官”“懒官”。了解了这个思想渊源,就能更好地领会后来习近平总书记时常提醒干部们不能“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当“太平官”[7](P9)的必要性所在。

(二)明确“好事”“实事”的概念

为官须有政绩,政绩在于为民办好事、办实事。那么这个“好事”“实事”到底是什么?这正是该时期习近平政绩观的第二个重要发展:对“政绩”的内容进行了具体阐释。当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多数领导干部已经认识到经济建设是工作的中心。但是,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干部只注意上项目、搞投资等经济发展举措,而忽视了人民群众的切身需要;或者片面地把办实事与给钱给物等同起来,认为没钱就办不了事。[9](P13)针对这些观点,习近平同志指出:“必须明确好事、实事的概念: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文明、和睦、和谐、安定,也是实事、好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实事、好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实事、好事。”[8](P47)这个论断的提出,对于克服那种只关注经济指标的片面政绩观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因为他阐明了一个根本的逻辑:虽然经济建设是工作的中心,但是人民的需要不仅在经济上,也在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哪里有人民的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实事,哪里就能创出政绩。

习近平同志还进一步指出,即便从人民的需要出发,有些事情是不是“好事”“实事”,是不是真正的政绩,“不能只看群众眼前的需求,还要看是否会有后遗症,是否会‘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他举例说:“例如,修了一道堤,人行车通问题解决了,但水的回流没有了,生态平衡破坏了;大量使用地热水,疗疾洗浴问题解决了,群众很高兴,但地面建筑下沉了,带来了更为棘手的后果;这类傻事千万干不得!”[8](P14)可见,他不仅关注群众当下的实惠,更关注人民的长远利益。这些观点的形成,就为习近平政绩观的进一步拓展提供了空间。

(三)尤重“滴水穿石”的精神

在为官如何做实事方面,习近平同志的思考也有了新的侧重点。改革开放十多年后,多数领导干部都能顺应时代、把思想转变到经济建设上来。但新问题也随之凸显,那就是有些干部在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不切实际。通过近十年的从政实践与观察,习近平同志发现,经济建设要遵循规律、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道理,不少干部应该是明白的;但是这些道理往往会淹没于各种主观意图、情绪或者氛围之中。一部分人出于私利“为了出政绩而盲目上项目”。[8](P5)但更多的,还是群众和干部那种早日脱贫致富的急切心情,“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更易出现急于求成的倾向”。[8](P68)因此,他认识到这既是方法论的问题,也是观念、态度的问题。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他既关注具体的方法手段,但也更强调工作中要有“滴水穿石”的精神:“在一个经济落后地区发展进程,都应该不追慕自身的显赫,应寻求一点一滴的进取,甘于成为总体成功的铺垫……一滴滴水对准一块石头,目标一致,矢志不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滴下去——这才造就出滴水穿石的神奇!我们的经济工作又何尝不是如此……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不可能一夜之间就发生巨变,只能是渐进的,由量变到质变的,滴水穿石般的变化。”[8](P43~44)

这种理念也落实到了工作中。他到宁德不久,就对当时一些受到热捧的“大手笔”项目“泼了冷水”。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干部、群众迫切要求早日改变面貌,脱贫致富,这种愿望是好的,热情也非常可贵。但寄希望于上重大项目,一下子抱个‘金娃娃’,想法不切合实际……对这三个热门话题我是泼了点冷水。也就是说不能有急躁情绪,不能指望一下子出现奇迹。正确的路子是: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条件,扎扎实实抓好农业和其他基础建设,实现逐步发展。”[8](P52)“泼冷水”是为了防止“过热”而并不是为了“灭火”。事实上,在提醒干部们不能急于求成的同时,习近平同志也要求对这些大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将来时机成熟了,是可以大干一番”。[8](P52)思想的高度决定了为政的境界。在当时不少干部“都想大干快上”[3](P64)的氛围下,习近平同志用自己的行动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功成不必在我”的为政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

在即将赴任新岗位之前,他给青年干部的一次谈话中重点提到了“滴水穿石”的精神。这番话既是对青年干部们的期许和嘱托,也是对自己十年来从政生涯对于“如何为政”这个问题的阶段性回顾与总结。他说:“青年干部不能只热衷于做‘质变’的突破工作,而要注重做‘量变’的积累工作。我赞赏‘滴水穿石’的精神,赞赏默默奉献的精神,提倡干部埋头苦干,着眼于长期的、为人铺垫的工作。因为事物的发展变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质变要有量变的积累。”[8](P26)28年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从“政绩观”的高度对之进行概括:“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10]其实,这种“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升华,又何尝不是“滴水穿石”精神经过“量变”积累而实现的为政境界的“质变”。

(四)强调制度是根本保障

这一时期,习近平同志也比之前更加强调“党建”。他时常提及党建工作至关重要的地位:“从严治党、为政清廉关系到改革开放的成败,始终是我党的生命线。”[8](P7)而且,习近平同志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断,那就是“建章立制”方为从严治党的根本:“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8](P22)这一观点体现出了他为政思路中制度理性的深化。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思想教育具有重要价值。但若无相应的制度措施作为保障,就有可能成为“空中楼阁”。仅有思想教育,要求多数人都能时时自省、处处自律,显然是一种过于理想化的设计,无法成为一种可操作与高效率的治国理政工具。在通过思想教育塑造出“好人”“好官”的同时,必须正视人性特点去科学地设计、健全和完善制度,提高“做坏人”“当贪官”的成本,引导人们去“做好人”“当好官”。“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1](P333)习近平同志当年正是秉持着这种理念,在宁德地区实现了不少制度上的突破创新。1988年建立“四下基层”工作制度;1989年建立以政绩考核定去留的“地直机关新任领导干部试用制”。[12]而且,他也把这些制度落到了实处,从而在宁德留下了“铁腕治吏”[13](P21)的美谈。由此可以看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14](P388)“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15](P61)等一系列重要思想在这一时期就已初露端倪并付诸实践。

习近平同志曾说,他在闽东主要抓了四件事,头一件就是“解放思想,理清发展思路”。[3](P63)其政绩观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越发清晰起来。职务提升所带来的视野拓展,“为人民做实事”的初步探索发展成为对“为官之道”的深入思考,习近平政绩观也因之朝纵深方向发展。日后一些影响深远的新观点、新理念,大多都能在这个阶段找到其逻辑发展的脉络。因此,这一时期习近平政绩观的理论结构已逐步完善、观点也趋于深化。

四、基本完善:任省部级领导时期

在离开宁德之后的十余年时间里,习近平同志逐渐走上了省部级领导岗位。正是在这个阶段,他正式提出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以及“如何考核政绩”这四个维度,对相关论述进行了理论化、系统化的提炼。

(一)深化内涵与拓展外延

这一阶段,习近平同志延续了“为官要清廉也要有政绩”的观点。“现在,要想顺顺当当当太平官是不可能的……不是仅仅不贪污,不腐败就可以了。如果面对困难垂头丧气,占着位置毫无作为,那还是一个不合格的领导干部。”[16](P60)随着时代与形势的变化,他在阐述“政绩”初衷时的一些提法发生了改变。他指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16](P33)从之前的“为人民办实事”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显示出习近平政绩观因时代需要而产生了理论层次的提升。首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更加强调了“树政绩”过程中人民的主体地位,彰显了“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转型。其次,“实事”“好事”更偏重于表述具体的事务或者需求,所能涵盖的内容较为有限;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则是一个更本质、更广泛也更动态的概念,它既关注个体的际遇也重视共同的命运,既重视当下的实惠也注重长远的利益,既包括有形的方面也涵盖无形的领域,因而更能适应时代的变化。第三,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初衷,那么“以人为本”就会是政绩判定尺度的必然选择。从这个角度来说,政绩源头提法的变化,自然就会导致其内涵获得进一步深化,而其外延亦随之得以扩展。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GDP、财政收入、居民收入等等是一些重要指标,但都不是最终目的,其最终目的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包括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生存质量、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等等。”[17](P247)

因此,“什么是真正的政绩”这个问题得到了更为全面、细致的解答。譬如,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扶贫就不能仅是送钱送物解决一时之需,而是要想方设法“建立面对困难群体的长效帮扶机制”,[16](P4)由给群众“输血”变为帮群众“造血”,这才是真正的政绩。这一思路与现在“精准扶贫”工作显然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又如,“推进经济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样是政绩”。[16](P52)因为,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安居乐业并获得全面发展的保证,同样事关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当前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主要因素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且与以往不同的是,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之后,人们更关心的已不是“效率”而是“公平”,“人民内部矛盾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正确处理这些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在新形势下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样大有政绩可为。[16](P237)“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多维度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也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因而自然是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17](P247)另外,“政绩”内涵与外延的这种变化,也有助于工作观念的转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习近平同志指挥抗击台风的工作思路。他在接受采访时曾公开说,抗击台风并不是要在风口上“抗”,而是要主动地“跑”。这乍听起来似乎不符合党员干部“迎难而上”的准则。但实际上,台风来袭,该“跑”就“跑”。“抗”不是政绩,“跑”才是真正的政绩。因为“跑”才是坚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宝贵这一原则,才是维护了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只要以此为出发点,即便群众不理解、不情愿,那也“宁听群众骂声,不听群众哭声”。[18](P37)可见,政绩观的不同,确实会导致工作思路的不同,“在抓落实过程中,不同的政绩观会有不同的抓法、不同的结果”。[19](P5)

“政绩”的深化拓展,使习近平政绩观强化了“哪里有人民、哪里就有政绩”的价值判断,从而成为克服“政绩不政绩,主要看经济”“给钱给物才是政绩”“看得见的才是政绩”等观念误区的重要思想武器。已经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习近平同志,正是在此基础上对于“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作出了提纲挈领式的总结:“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19](P5)

(二)与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

在“如何树立政绩”方面,习近平政绩观也有所发展。这种变化,正好可以借他所用的一个词来加以概括,那就是“瞻前顾后”。一方面,“滴水穿石”理念得到了延续:“不要只想拿军功章、立凯旋柱……不要急功近利,不要去争虚名”,而要“多做一些打基础、做铺垫的事,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17](P445)由此,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一个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就是要善于“瞻前”:“既不搞‘一个师公一道法’,也不刻意搞‘新官上任三把火’。对于前任留下的工作,只要是符合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就要遵循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多多‘添柴’而不胡乱‘起灶’,不求个人‘风光’而是一以贯之地干下去。”[16](P266)不难看出,这段话显然就是后来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14](P400)理念的早期表述。

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还要注意“顾后”:“努力培养长远的眼光和全局的思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致力于推动本地本部门又好又快地发展。”[16](P266)这里提到的与科学发展观的结合,正是该阶段习近平政绩观获得重要发展的关键。“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17](P346)这就是说,领导干部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框架内创新思路、革新举措、打开局面,从而树立科学发展观所认可的政绩。这就使习近平政绩观获得视角与境界的全方位提升。该时期,他所提出的“两山”理论是一个最好的例子。2005年,习近平同志以《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为题正式阐发了这个观点:“我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的和谐,通俗地讲,就是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可带来金山银山,但金山银山却买不到绿水青山。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既会产生矛盾,又可辩证统一。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懂得机会成本,善于选择,学会扬弃,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16](P153)“两山”理论,是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二者辩证统一关系的描述,实则也是一种态度鲜明的政绩观:“经济增长是政绩,保护环境也是政绩。”[17](P155)而之所以能够提出这个理论,根本原因就在于融入了科学发展观的视角与理念。第一,以往只要“金山银山”,是因为当时曾迷失于物质财富的增长而忽略了发展的初衷;“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则使发展重新回归“初心”,转而关注人的本身,关注人类生存的环境,所以“绿水青山”自然重回政绩范畴。第二,以往把“绿水青山”视为“金山银山”的阻碍,是因为人们的需求曾被简单等价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物质财富;“人的全面发展”则破除了这种观念桎梏,重新定位人类的需求,指明人们同样需要绿色产品、绿色食品与生态旅游等等“生态产品”“绿色消费”,所以“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二者完全可以和谐相处、相互转化从而实现政绩的可持续性。第三,如果有时两者确实不可兼得,那么应该如何抉择呢?科学发展观已经说明“人是最宝贵的”,而“绿水青山”是人类文明的根本依托,“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20](P42)所以要善于选择、学会扬弃,有时宁可不要“金山银山”也要保住“绿水青山”。由此可见,“两山”理论实际上就是习近平同志在新形势下,运用科学发展观对于自然生态价值的一次重新发现与重新定位。这就使该理论超越了就事论事的层面,而怀着强烈的时代问题意识、开始从人类文明兴衰的高度来看待生态及相关的政绩问题,从而获得了理论层次与品质的极大提升。后来,习近平总书记正是沿着这条逻辑作出了掷地有声的总结:“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1](P231)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建设生态文化”上升为“生态文明建设”就是逻辑的必然。因此,在“两山”理论提出的十年之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被正式写进中央文件,成为一项具有国家战略地位的顶层设计。

(三)关注制度的用人导向

由于该时期习近平同志已经主政一省,所以他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关注如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他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当时政绩考评体系还不是很完善,考察识别干部又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受主客观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一些失真现象,用错一些人。[3](P64)“干部任用体现一种导向作用,也直接影响着干部的政绩观。……从一定意义上说,组织上有什么样的用人观,树立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干部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17](P349)

因此,该阶段习近平同志对于如何制定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作出了大量论述。从中大致可以梳理出六个指导性原则。一是坚持制度化原则,“要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奖惩制度”。[22](P7)二是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加大人民群众评价在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把群众意见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尺度”。[17](P348)三是考评指标设置的历史性原则,“既要有确定性,在一个时期内相对固定,又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适时调整”,[17](P349)使考核指标在社会不断发展之下能始终与客观实际相符。四是考评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原则,必须全面兼顾又要因地而异,“既看经济指标,又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切实从单纯地追求速度,变为综合考核增长速度、就业水平、教育投入、环境质量等方面内容”。[17](P348)五是考评方法的合理性原则,“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既要数字,又不能唯数字;“集中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相结合”,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党组织的考核与群众的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结合。[17](P349)六是坚持对政绩“回头看”的原则,“对当时被认为有政绩,但被实践证明是虚假政绩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加以认定和追究责任,已经因此得到提拔重用的干部,必须坚决撤下来”。[17](P350)这样全面、细致地阐述政绩考评指标与方法,是以往所未见的。后来习近平总书记有一段话,正是这些观点的集大成者:“如何考准考实干部政绩,也是一个难点。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14](P419)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习近平政绩观发展到这一阶段已经具有较为完整的理论结构。

(四)对政绩观的系统总结

习近平政绩观建构成型的最重要标志,是他对相关论述所进行的完整阐述。2007年,习近平同志调任上海市委书记。他在嘉定调研时的一段讲话,正是对自己政绩观的系统总结:“各级党组织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解决好‘树什么样的政绩’问题,要认真‘做事’而不是‘作秀’,要真正‘造福一方’而不是‘造势一时’,要了解最基层的百姓最需要什么,最期盼什么,不做图虚名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解决好‘靠什么树政绩’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办实实在在的好事;解决好‘如何考核政绩’的问题,抓紧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体系,使勤政为民、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23]这四个维度涵盖了政绩观的两个最主要方面:为政的价值观与为政的方法论。“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追索为政的初心,引领政绩的价值取向;“靠什么树政绩”“如何考核政绩”关注为政的途径,规范政绩的获取方法。一言以概之,凡是政绩观的问题,都能用这四个维度进行对照,也都能从这四个维度中找到答案。因此,这番归纳使其针对政绩观的论述,无论在深度、广度还是高度上都已超出以往,展现出理论化、系统化的特征,从而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五、结语:初心不改虽远不怠

通过这一番回顾与梳理可以看到,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政绩观的许多重要论断,如“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功成不必在我”“不能唯GDP论英雄”等,都能在历史进程中寻得演变的脉络,从而使我们获致更深刻的领会。习近平同志凭其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一步一个脚印地从大队党支部书记成长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这种从基层一步步走来的经历,使他在不同时期、不同岗位以及不同环境中,都对政绩问题展开过充分的思考与实践。因此,这些重要观点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在他漫长从政之路中凝结出来的思想精华,故而具有厚重的历史底蕴与深刻的科学内涵。

这种长期积累而成的底蕴与内涵,就使习近平政绩观具有三方面的理论特质:一是与时俱进,始终融会时代精神、随着时代发展同步更新,尤其关注不同历史时期人民需求的变化并以之来调整政绩观的目标与方法;二是全面辩证,始终强调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绩观的导向,特别重视以人民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统一;三是知行合一,始终提倡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时刻要求以客观规律为遵循脚踏实地开展工作。习近平政绩观中最为宝贵的财富,还是这一历程中毫不动摇的人民立场。这也是其产生、发展最为根本的前提条件。在三十余年的从政道路上,无论遇到何种困境与风浪,习近平同志都能始终坚守住那份源自知青岁月的初心,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身为政的起点与归宿。正是这份初心的长期驱动,使习近平政绩观获得了由萌发到充实、再由深化到升华的不竭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虽远不怠、历久不改的初心,才是习近平政绩观发展历程中的力量之源与智慧之源。

这也使习近平政绩观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一方面,习近平政绩观的形成发展之路,实际上就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满足人民需求的变化,不断探索为政之道、提升科学执政能力这一奋斗历程的突出代表。因此,这一思想历程既是对党中央历代领导人政绩观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与时俱进、知行合一的光辉典范。另一方面,习近平政绩观由下而上的发展轨迹,决定其对于指导各级地方政府改革完善相关制度都具有适用性。甚至于这一思想的形成发展历程本身,都是一个各级领导干部在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可以“见贤思齐”“三省吾身”的典型范例。习近平政绩观中的价值内涵,对于抑制社会上诸如“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等实用功利取向也会产生重要作用。因为其已深刻地说明:不论是为官还是为人,都不能单以物质财富增长这样的“显绩”来衡量,量变积累中一步一个脚印、默默无闻的“潜绩”,同样是一种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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