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扬
自2005年颁布首部《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我国正式启动以抗病毒治疗作为关键的乙型肝炎(乙肝)规范化治疗。随着新的抗病毒药物不断问世,基础、临床研究的广泛开展以及临床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使得过去长期被认为是“难治”疾病的乙肝,较快变成为“可治”的疾病,甚至可望达到实现“临床治愈”的目标。2015年,我国第3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隆重推出;同年,世界卫生组织(WHO)颁布首部乙肝防治指南;接着,美国(2016)也颁布了新的治疗指南;2017年,又有欧洲版指南出炉;2018年,美国推出了指南补充版。这些权威指南,囊括了全球乙肝治疗进展的主要成果和经验,对当今如何更好治疗乙肝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笔者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临床实践对如何治疗乙肝进行了总结,主要供基层医生参考,现报道如下。
治疗乙肝的药物有干扰素类[普通干扰素(IFN)与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FN)]和核苷(酸)类似物(NAs)[拉米夫定(LAM)、阿德福韦(ADV)、替比夫定(LdT)、恩替卡韦(ETV)、替诺福韦(TDF)和替诺福韦艾拉酚胺(TAF)]。2018年美国指南补充版明确指出TAF的抗病毒疗效与TDF相似,但应用TAF时的骨骼和肾脏异常率低于TDF,故比TDF更为安全。可惜该药还未进入国内应用,且价格非常昂贵。除TAF外,上述药物都在不同时期的乙肝治疗中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基于疗效、安全性和可行性,目前所有指南都一致推荐或优先推荐ETV、TDF、PEGIFN作为一线治疗的选择药物;原则上或明确指出不再推荐LAM、ADV、LdT和普通IFN用于初治患者。
不论是HBeAg阳性或阴性的慢性乙肝(CHB),均可根据患者的情况和意愿,从上述3种一线治疗药物中选用最适合治疗的药物。笔者建议:对于年轻的HBeAg阳性CHB患者,如果是初次发病,病情不重(中、轻度),特别是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在经过3~ 6个月观察排除自发性 HBeAg血清学转换(HBeAg消失、抗HBe转阳性)可能,以及除外干扰素禁忌证的情况下,最好首选PEG-IFN作一次有限疗程(一般是48周)治疗,以争取有更多机会获得“满意的治疗终点”(HBVDNA持续抑制、HBeAg血清学转換、肝功能复常),甚至“理想的治疗终点”(上述三项基础上再加上 HBsAg消失和/或抗 HBs转阳性)。但是PEG-IFN价格相对较贵,需要注射给药,又常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患者甚至难以忍受或影响工作和生活。鉴于PEG-IFN这些不利因素,绝大多数成年 CHB和乙肝肝硬化患者均更适合选用ETV或TDV,这两种药都具有强效、低耐药的特点,有利于长期安全治疗,并且一般均可获得持久的病毒抑制,实现最基本、最主要的治疗终点(HBVDNA持续测不到,肝功能复常),从而有效控制或阻止疾病进展,长期确保生活质量和维持日常工作。依从性好、病毒持久彻底抑制并经足够疗程治疗的患者,也有较多机会进一步实现“满意的治疗终点”以及部分实现“理想的治疗终点”。
我国全面启动乙肝现代规范治疗已有十余年的历程。现有的CHB患者中,有部分是曾经接受过抗病毒治疗(包括正规治疗后停药及患者因为种种原因擅自停药),或更多是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其中多数(特别是疗程较长的)患者一直沿用着LAM+ADV的联合治疗(多因LAM耐药或LAM疗效欠佳,也有因ADV疗效欠佳),甚至极少数至今仍然单用LAM或ADV;主要原因有:我国TDF最近才降价并进入医保报销范围;ETV也相对偏贵,且农村难以继续配药。现在除TAF外,所有被正式批准的乙肝抗病毒药物均被列为医保乙类药物,且同类药物有的已国产化,使得较多患者不再考虑价格而更加注重疗效与安全。这些患者的治疗方案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调整?何时调整?国内外相关指南只指明了方向和思路,未直接提及解决方案。
笔者认为有必要为这一大批患者制订从实际出发的个体化调整方案,以达到患者利益的最大化。首先需要对患者过去的治疗(药物、疗程、疗效、不良反应等)和目前患者的情况(年龄、相关疾病、肝肾功能等)作一次全面评估,然后尊重患者意愿分别给出具体方案:(1)现用LAM+ADV联合治疗,原则上均可换成单一的TDF继续长期治疗。这种替换,不仅疗效不会受影响,或能更有效持久抑制病毒(HBVDNA测不到或达到最低浓度),又可减少对肾脏功能的潜在影响,并具有合适性价比。笔者已为多位患者成功实施了这种安全过渡,结果满意。(2)现用LAM单药治疗的,笔者所见的太多是疗程已在5~10年以上并显著受益(病毒持续抑制、病情稳定或逆转)的老患者,虽然已过了耐药高发期,但仍有发生耐药风险,换成TDF可更放心长期安全治疗。如患者暂不愿意换药,且依从性好,则可继续观察。近期初治单用LAM已明显减少,但仍屡有所见,主要来自非专业医疗机构首诊患者,如疗程在3个月之内,应及时改换为TDF或ETV;疗程超过6个月的,潜在耐药风险增加,仅宜改为TDF而不是ETV。
本文所指的“新联合治疗”仅限于新推荐的上述3种一线乙肝抗病毒治疗药物之间的联合用药。因为在此前的抗病毒治疗时期,LAM+ADM的联合治疗曾被认为是“黄金搭档”而作为主导方案推出,并确实在应对和预防耐药方面发挥过重大作用。而目前推荐的是不耐药的PEG-IFN及强效、低耐药NA,是否还需要所谓“强强联合”,包括两种NA药物联治以及PEG-IFN与NA的联治?近年来,国内外相关报道结果很不一致。特别是PEG-INF与NA的联合,从理论上似乎是可以优势互补,故更被国内一些专家所推崇。但美国指南则明确表明:PEG-INF联合NA,不能获得更高的停药后血清学或病毒学应答,故不推荐此治疗方案。2017年欧洲版指南认为:NA+NA联合治疗对基线HBVDNA高载量HBeAg阳性CHB患者具有更高的HBVDNA完全抑制率,但未能增加HBsAg的动态清除。NA治疗HBeAg阴性CHB,加用PEG-IFN可促进HBsAg清除的动力学过程;但仅有极少数可清除HBsAg,指出NA基础上应用PEG-IFN治疗,治疗费用增加,不良反应较多;因此,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充分权衡利弊。
如选用PEG-INF治疗,原则上建议48周的疗程,临床称之为“有限疗程”。一般到疗程结束才停药。但在治疗初期的头3个月,如HBVDNA检测无下降趋势,可视为初治无效(医学上称为原发无应答),宜早期停药,改用NA长期治疗。后者期限不定,综合相关指南建议及作者临床经验,乙肝肝硬化患者原则上需要终生治疗。HBeAg阴性CHB患者要求达到上述“理想终点”;HBeAg阳性CHB患者可有两种停药方案,一种是达到上述“满意终点”后再巩固治疗至少1年,且总疗程要在2年以上,可考虑试停药观察,但复发率较高;另一种是在达到“满意终点”后继续治疗,直至进一步达到“理想终点”。
国内外多数专家对乙肝治疗的前景充满信心,因为实践已充分证明,通过不断优化乙肝规范治疗,乙肝走向“临床治愈”的机会已显著增加;未来5~10年还可能出现重大突破,或许最终能像丙肝一样可以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