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婷婷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动态变化的商业环境与高速运转的全球化商业发展向现代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企业行为产生的社会效应正在影响着企业决策的制定与价值创造,提醒企业管理者在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时,不仅要基于企业价值创造等经济属性考虑创新元素,还要将视角延展到企业的社会属性,设计出可持续性的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一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正向影响商业模式创新——阿里巴巴响应政府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号召,建立“淘宝村”,开发“魔豆妈妈”项目,搭建菜鸟驿站降低物流成本,积极探索“互联网+脱贫”模式;京东推出“绿盒子”青流箱,采用可降解材料包装,形成绿色物流可持续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忽略社会责任对商业模式创新产生负向影响——“滴滴顺风车事件”将网约车监管及安全问题推至风口浪尖,这种无法确保乘客人身安全的网约车模式正在遭受质疑;百度“魏则西事件”暴露出国内搜索引擎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使得以百度为首的信息搜索平台不得不重新审视其商业模式设计的合理性……一系列实践表明,无论是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领先企业正在形成的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或是我国中小企业无意识的社会责任行为,都将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模式创新二者建立了纽带关系,然而,对于二者作用机制的理论研究却相对滞后。
企业社会责任对商业模式创新的作用机理是什么?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1],本文认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进员工福利、保障股东权益、促进社会福祉等行为都可以从不同方面开发新的商业机会、推进企业价值创造。因此,探索企业社会责任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机制,将有利于商业模式创新理论的发展与完善以及指导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实践,具备如下潜在意义:第一,从理论角度阐述企业社会责任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机制,完善当前理论界商业模式创新社会属性的研究,改善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模式创新存在的实践与理论脱节现象;第二,指导企业在实践中积极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维护股东、顾客、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等的合法权益,促使通过商业力量增进社会福利并有效缓解一些社会问题。
商业模式的本质在于定义了企业向顾客传递价值并将其转化为企业盈利收入的方式[2]。企业可以运用价值主张、目标顾客、分销渠道、客户关系、核心资源及能力、关键业务、重要伙伴、盈利模式、成本结构九个要素来指导企业定位并设计经营方式[3-4]。通过设计商业模式,企业能够在顾客与供应商之间形成价值网络定位并构建竞争优势[5],可以将企业的技术、思想等转换为市场盈利[6]。商业模式创新是指企业采用新逻辑与新方式来创造并获取价值,主要聚焦于探索产生收入与提出价值主张的新方式[7]。商业模式创新,可以帮助企业提升或构建新的能力,获取竞争优势[4],同时,商业模式创新本身也可以成为企业超越竞争对手的一种优势[8];另外,商业模式创新可以通过引入新的伙伴,拓宽企业现有的价值网络,从而进行企业边界延伸,获取新的资源与能力,实现企业的发展壮大[8]。
企业社会责任界定的是一种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新型关系,检验企业社会责任的原则取决于不同对象的不同利益诉求[9]。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指企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并为其谋求利益;企业对顾客的社会责任指为顾客提供好的服务与高质量、安全的产品等;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指尊重员工、为其安排合适的岗位与职责、支付合理的薪水;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指企业关注并解决社会问题,进行社会捐助以及保护自然环境等[1]。企业通过对不同主体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与其构建良好的关系,提高企业声誉缓解融资约束,从而转换成企业财务绩效,增进社会福利[10];其次,有利于为企业带来一系列正面效应,有效降低资本成本[11];最后,可以帮助企业建立监管壁垒,削弱对手的竞争,提升企业声誉,形成无形资产,降低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非系统风险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可复制性[12]。
企业向顾客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获得顾客信任与认可,从而帮助企业获取、维系顾客群体,使企业价值得到有效传递[13];企业对顾客承担社会责任,了解顾客需求,建立顾客评价体系与反馈机制等,有利于进一步了解市场需求,在动态环境中提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价值主张以及有利于提升企业绩效的新的价值定位,开发新的产品或服务,设计符合企业发展的新的收入流、创新盈利等。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可以帮助企业控制成本,影响价值创造;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是否履行及履行程度都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股东决策,从而影响企业的价值主张。企业关怀员工,向员工支付合理的薪水、提供培训机会,为员工建立舒适公平的工作环境等行为可以有效提高员工工作激情与绩效,促进工作创新,有利于新的价值主张的提出;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也能激起员工对企业的自发性反馈行为,结果表现为员工会更加主动的为企业解决问题,生产提供新的、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企业人力资源质量得到保障的同时也为企业创造了更大的价值[11]。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有利于提升企业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促进各方关注、参与企业经营,获得优势互补,实现企业价值创造与价值传递[14-15]。
基于以上,本文提出:
H1:企业对顾客履责正向影响商业模式创新。
H2:企业对股东履责正向影响商业模式创新。
H3:企业对员工履责正向影响商业模式创新。
H4:企业对社会履责正向影响商业模式创新。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对上述假设进行验证,共发放问卷250份,为了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对收集回来的212份问卷进行筛选,剔除答题不完整、连续多个选项选择相同以及不符合调研对象要求的问题问卷,最终保留186份有效问卷进行数据分析,问卷有效回收率为74.4%。样表特征如表1所示。
自变量测量:企业社会责任。本文根据Clarkson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采取Andrea[1]的量表,基于利益相关者分类,分别测量企业对顾客、股东、员工以及社会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获得数据。因变量测量:商业模式创新。本文借鉴Pedersen[16]的研究,设计了包括“公司专注于新的产品或服务”等九个测量题项。控制变量测量:企业规模、企业年龄。上述题项均采用Likert7点量表,“1”表示“非常不同意”,“4”表示“中立”,“7”表示“非常同意”。
表1 调研数据信息汇总
在信度方面,本研究通过Cronbach's α(系数)检验变量测量信度,结果得出本量表的整体信度为0.961,并提取出特征值大于1的5个主成分,其中,企业对顾客、股东、员工以及社会履责的信度分别为 0.886、0.763、0.904、0.952,商业模式创新为0.935,均超过0.7的建议值(见表 2),说明本研究的信度良好。在效度方面,计算得出,量表的整体KMO值为0.938,各个变量的KMO值均大于0.7,Bartlett球形度检验的p值为0.000,表明变量效度良好,数据适宜进行因子分析。进一步检验含相关题项的因子荷载(见表2),结果均大于0.5的建议值,表明测量信度良好。
为了验证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模式创新二者的作用机制,本文建立了5个模型进行分析:模型1仅纳入企业年龄、企业规模两个控制变量,作为本研究的对照模型;模型2、模型 3、模型 4、模型5分别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企业对顾客、股东、员工、社会的责任作为自变量,检验影响系数,结果如表3所示:企业对顾客履责(ΔR2=44.1%、β=0.682、p<0.001)、企业对股东履责(ΔR2=7.0%、β=0.271、p<0.001)、企业对员工履责(ΔR2=35.0%、β=0.597、p<0.001)与企业对社会履责(ΔR2=32.9%、β=0.592、p<0.001)对商业模式创新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此,假设 1、2、3、4 成立。
表2 各变量的信、效度分析结果
表3 企业社会责任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
企业将商业模式创新与社会责任结合,一方面,是对社会的正向反馈,有利于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也能帮助企业协调好与顾客、股东、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关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让商业模式创新更加持久、有生命力。本研究根据企业对不同主体承担社会责任划分出企业对顾客、股东、员工以及社会的责任,探索企业社会责任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路径,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企业对顾客履责正向影响商业模式创新。这表明,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仅需要聚焦于从企业本身,包括市场等经济层面建构商业模式,也需要纳入对相关利益主体的考虑,企业通过对不同相关主体承担社会责任,满足其利益诉求,可以作用于商业模式创新,从而确保商业模式创新的成功并形成企业竞争优势。企业经营也可以从本研究中得到启示: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不仅仅需要考虑显性的经济因素,还需要对顾客负责,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杜绝伪劣产品,从用户出发,形成健康、可持续的价值链传递。
第二,企业对股东履责正向影响商业模式创新。股东与公司治理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对股东负责,形成良好的伙伴关系,有利于制定新颖有效的商业模式以及新商业模式的实施,因此,对股东履责是企业管理者在创新商业模式过程中应当考虑的必要因素之一。
第三,企业对员工履责正向影响商业模式创新。对员工负责,充分考虑实现员工的利益,可以极大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升企业内部创新。
第四,企业对社会履责正向影响商业模式创新。对社会负责,建立企业与社会的良好关系,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福利,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得到广泛认同。
首先,本文基于对不同主体承担社会责任,验证对顾客、股东、员工与社会分别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而对不同主体间的交互影响并未进行探讨,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或许存在不同,因而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机制或许会产生不同作用,后续研究可以尝试深入探索;其次,企业社会责任可以通过某些路径影响商业模式创新,而本文并未探索出其影响路径,未来研究可以尝试进行路径探索,完善此理论;再次,本文未对商业模式创新进行分类,不同类型的商业模式创新,企业社会责任对其影响机制或许存在不同,后续研究也可以就此进行补充;最后,本研究样本数据有限,由于资料的可得性,后续研究可以扩大样本容量,以进一步确保研究结论的科学性与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