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旭
(江苏省沭阳县残联710办公室,江苏 沐阳 314033)
如今在农村一些地方,为了应对环境检查,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做法,禁止养殖户在乡村河道两侧一定范围内养猪养鸡、养鸭养鹅,并将猪舍鸡舍、鸭舍、鹅舍一律拆除,河里的鸭和鹅也被逼赶上了岸,能卖的被卖掉,大部分则成了名副其实的“旱鸭子”和“旱鹅子”。曾经的“春江水暖鸭先知”的田园风光、“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的诗意景观不见了。
农村的河道水面是乡村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保护环境与发展农村经济不该是对立的关系。为了提升水质,少数“河长”们在“下决心”治理水环境的时候,是否考虑过饲养家畜家禽的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否考察过畜禽的粪便也是可以循环利用的河里鱼儿的饲料?对如此不分青红皂白、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农民意见很大。
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本身的问题,它往往与生产、生活关系密切。这几年,环境治理力度加大,但在一些地方已经走向了极端,只看到环境问题,而没有看到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农业方面,养殖业是农民的传统也是增收致富的主要来源之一,如果闻到一点味,就直接把养殖场关掉了,看到河里有鸭和鹅就把它们赶跑,那对农民的打击太大了。如果从整个经济社会角度来看,大家都把养殖企业关掉,都把鸡鸭鹅赶跑,那么我们的鸡鱼肉蛋等产品的市场供应就出问题了。
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必须科学合理地处理好乡村环境与农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在发展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把乡村环境控制好、保护好、治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