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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 张掖 734000;2.甘州区靖安乡畜牧兽医工作站)
甘州区牛羊屠宰量逐年大幅上升,现有的长安南关畜禽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等26处屠宰点环境恶劣、屠宰条件简陋、经营秩序混乱、脏乱差严重,已成为饮马河黑臭水体的主要源头和最大污染源,导致进入流通的牛羊肉品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彻底消毒灭源已成为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关注的热点。
甘州区从2016年11月1日起,经过区委、区镇府和各级部门的领导、干部共同努力正式施行了牛羊的定点屠宰,依法关停取缔了卫生条件差、肉品质量无保障、环境污染严重的作坊式屠宰场点。虽然政府确定了三家定点屠宰企业,但是由于企业的资金实力,发展方向等诸多因素,牧沅公司停产,没有启动生产;沅博公司依旧主打自己的品牌,采取养殖、屠宰、深加工的模式,主要用于自宰,数量少,建有一座能够满足自己使用的化尸池;而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新建的屠宰企业,顺利承接了南关的60家牛羊屠宰户。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后,检疫数量剧增,年均屠宰牛2.5万头,羊50万只,场区周围还为穆斯林群众修建了养殖场,年均羊饲养量可达20万只,这就会产生检疫不合格的动物胴体、头蹄、内脏、修割肉、病害腺体、剔除的内脏、下脚料以及胎羔和养殖场正常死亡淘汰的动物尸体,但是盛丰公司在这一行业还处在摸索阶段,在前期的设计、修建、和布局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没有修建符合标准且实用的病害产品收集装置,存储设备,运输设备,处理设备,虽然有意向和张掖市宏金雁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甘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合作,但还是脱节,存在很多的问题,现在只能进行简单的掩埋处理,冬季可以借助取暖的锅炉焚烧很少的一部份,这些方式方法处理不到位,不能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从消毒灭源和生态环保的角度来看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
目前,甘州区辖区内三家牛羊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模式单一,牧沅公司和沅博公司无害化处理设备仅为焚烧炉。由于焚烧炉容量小,炉口小,处理时需将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分割成小块投入炉中,无害化处理速度慢、耗时、耗油、耗人力。另外一家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公司采取深埋法处理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由于屠宰企业所在位置为戈壁石头滩,挖坑不易,且消毒灭源不彻底易使尸体暴露或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资源造成二次污染,给疫病防控带来隐患。
屠宰企业认识不到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处理是企业依法履行的法定义务,认识不到企业是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主体,部分企业甚至认为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是官方兽医检疫出来的,应当由驻场官方兽医处理。有部分委托屠宰企业代宰的养殖户为了减少经济损失,经常偷剥羊皮、藏匿检疫不合格胴体,不配合执法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等现象;部分虽然配合,但不按无害化处理操作程序处理。部分企业对检疫不合格内脏、组织等不能严格按相关要求处理,随意丢弃在粪污当中或偷卖给养殖狗、狐狸的养殖户等,导致周围环境严重污染,也给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埋下了隐患。尤其在屠宰环节国家仅出台了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牛羊没有这项补贴政策,严重制约了经营者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
目前,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是掩埋,冬季借助供暖锅炉进行焚烧处理,遇到数量大时也会拉运至张掖市宏金雁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牧沅公司和沅博公司使用焚烧炉对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但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经常出现掩埋不深、焚烧不彻底、未消毒灭源或消毒不彻底的现象。焚烧处理时由于锅炉功率小不能充分燃烧。运往张掖市宏金雁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由于距离远,屠宰企业没有专门运输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运输途中对沿途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督促屠宰企业对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建立、健全、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暂不具备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的或不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与专业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委托处理协议。同时完善病死动物、器官、内脏等的收集暂存设施。
屠宰企业是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法律规定,负有履行无害化处理的义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的学习培训,对辖区内的屠宰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系统专业的培训,使企业负责人清楚的认识到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是企业,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全区的养殖户,贩运户,牛羊经济人,肉品经营户等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解读,使得其深刻的认识到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转变思想意识,由被动变为主动,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监督指导屠宰企业规范有序做好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企业要把屠宰环节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岗、到人,及时规范建立相关工作记录台帐。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与屠宰企业签定《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承诺书》。建立档案资料,如实、规范填写《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对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落实“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在驻场检疫执法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制定《甘州区牛羊屠宰环节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将牛羊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纳入财政补贴范围。调动企业对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同时,鼓励、支持屠宰企业优化、升级现有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和设施设备。政府对优化、升级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屠宰企业,在验收合格后,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不低于建设、升级成本50﹪的比例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