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盼盼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 400000)
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是一个具有争议性、备受关注的话题,也是一个与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重要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提高,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农业的快速发展,但随之出现了土地碎化问题。截至目前,农村耕地适度经营规模问题仍然是学者们一直争论不休的一个重点问题。实现中国农业发展的第二次飞跃,考虑适度耕地经营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来的,其目的是使农业成为行业先锋,农民富有魅力,农村成为美丽的地方。为贯彻落实国家振兴战略,顺应国家就业管理,重视农业和农村发展,保护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村发展的全面启动,人们要顺应农村发展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整合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延长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30年。确保中国粮食产量充足,牢牢握紧手里的饭碗,农村基层应加强基础工作,培育了解农业、热爱农村、热爱农民“三农”农民队伍。
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30余年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第一,以“互联网”带动农产品的扩展销售。深受互联网影响的今天,淘宝、天猫、聚划算、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的先后涌现,为农产品市场的打开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渠道。家庭农场、农庄、合作社等新兴农业经营方式的异军突起,能在带动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方面起到一个很好的引导作用,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多方式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成功应用。
第二,注意地区品牌,扩大产业链。对于某个区域特别突出的农产品给予重视,利用品牌效应积极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加强物流处理、农产品加工等其他的社会服务,以农业产业联合化的组合建立一个全面的交易中心,大力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系统、管理系统的建设。这是对“创新农业促进发展”“农场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的成功应用。
第三,各个地域相互合作,从“互联网+”扶贫政策切入,依靠业内领先的农产品电商平台和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为农民出售农产品提供一个可靠的、市场广的交易平台,为县级地区的扶贫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向农民提供免费的多方式电商基础培训,帮助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可以走电商发展之路,线上线下结合销售,促进农业市场更快更好地发展。这是对“互联网+农业”在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成功应用,与推广运营理念的结合,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帮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贯彻执行。
第四,农村自行组建销售团队。将前期的农产品宣传,中期的客户订单、验货、集货、收货、分级、装卸、配车和后期的售后服务等完美衔接,实现一条龙服务,帮助农民产地直销,达到买卖双方的利益最大化,有效促进了帮贫政策的落实,帮助农民更快地脱贫致富奔小康。
因地域辽阔,且各地风俗、地方政策的不统一,进而使我国适度规模经营仅仅只有个大体的方向,而没有明确的定义,其政策设定如下。对于农地规模的适度问题,并不是说农地规模越大就越好,越小就越不好,在农地规模的选取上,有一个投入产出比的评量标准。规模越大,投资越大,但高投资能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伴随着高风险。如果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件,其后果难以预料。由于中国农村幅员辽阔,规模适度难以有统一的量化标准,地方政府应根据各自的资源特点,农业经营环境和生产力水平分析农业用地的情况制定适当规模的政策法规。同时,在适度规模的农地经营过程中,有必要按照农民自主原则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地位,不得迫使农民迁移土地。另外,引导和推动农地中型企业,根据条件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为农地流转提供立法保障,促进农地适度有序发展。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因为农民收入停滞甚至减少而针对性提出的。因此,对农地经营进行适度规模的研究,农民收入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问题,适度经营的目标可扩大农民耕作面积,从而增加农民收入,进而稳定农业生产。如果提出的相关政策没有达到适度经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目的,就无法解决农业发展面临的障碍。农业用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重视农民的收入问题,确保经营规模的改变能满足农民的生活需要,增加他们的收入和改善他们的生活,并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需求。
影响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因素。虽然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农民工下一代的教育、平日的医疗以及退休后养老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在城市得不到保护,自然会将希望寄托在老家的土地上。人口城镇化不仅仅是劳动力的转移,而且是农民身份、地位和社会保障的彻底改变。具体而言,就是户籍的迁移,使农民真正转为城镇户口,真正实现人口城镇化。通过减少农村人口减少人地比例,消除社会因素对农用地的管理障碍,更高的经营规模和生产效率才可以实现。由此可见,合理的农地管理规模必须符合社会条件。
农业科技进步是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动力源泉,因此地区的农业科技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间接影响了农地适度经营的发展。历史教训告诉人们,农地经营需要与科学技术进步手段挂钩,与科技力量相适应,不能只追求农地规模的扩大而与现实脱节。科学进步技术对农用地经营规模的影响体现在很多方面,如品种、化肥、农药、机械生产等方面是否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所在地区是否发达。中国农业的发展应着眼于科技进步,以科学技术作为扩大农地规模的前提条件,以保证粮食生产增收为目标,严格执行土地保护制度政策,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科学技术进步,社会服务能力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增加,都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社会服务水平的提高可以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问题。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村生产秩序得到稳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会随之增强。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非农产业发展水平,决定了农业用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程度。只有经济不断发展,城镇里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才能更快发展,进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从根本上领导农民适度经营规模的良性有序发展[1]。
不同地区的土地类型,经营方式千差万别,根据人地关系和升值潜力将我国的地域进行划分,可分为四大类,分别是东北“平原区”、西北“荒地区”、西南“碎地区”、东南“城郊区”。
作为全国最大的粮食基地,该地区在粮食商品化、农业机械化、农民职业化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国有经济占据主体地位,民营经济和市场竞争环境不够发达,初级加工简单的小型农业企业仍占大多数。地方工商业没有发展和经营的动力,外资少。此外,种植面积肥沃,粮食种植容易,个体户收益好。
西北地区自然条件下农业用地升值潜力不足。西北地区大部分是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土壤不肥沃,沙漠化和荒漠化现象严重,分布广泛。“荒地”不仅指在自然条件下土地荒芜,环境恶化的事实,也表现为人为因素造成大量耕地被弃置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广种薄收,甚至种植荒地,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来增加自身收入,很大限度上加剧了水土流失程度和环境恶化,进一步降低了农业生产用地增值潜力[2]。
山地面积大,但耕地面积小,承包地严重碎片化。碎片化带来了众多的不利影响,如当地劳动力和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增加了收割机等农业器械的使用成本,影响了农户生产效率等。此外,碎片化并没有促进农业公共资源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使用,而是导致了水资源管理设施等公共产品的争夺,甚至爆发冲突。
密集的人口、便利的交通条件和优越的地理位置提高了东南“城郊区”农村土地作为稀缺资源的价值,无论是经济作物的种植还是土地收购,都会为承包的家庭带来巨大的效益。土地价值的上涨加剧了农村土地权利保护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3]。
目前的农用地适度规模经营尚未达到最大利润。为了实现最适规模的农地经营,可以通过农地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实现。可扩大耕地整合面积,提高农业生产率,健全农地流转机制,明确土地所有权;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进军,保障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的各方面社会权益;双管齐下,确切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研究,实现乡村振兴的阶段性目标。
[1]丁慧媛.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方向与机制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2.
[2]孙德超,曹志立.基于农地区域类型差异的农村土地确权模式研究——推进落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之思考[J].商业研究,2017(12):1-10.
[3]王敬尧,王承禹.农业规模经营: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J].中国行政管理,2018(4):9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