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繁华
(河南工业大学经贸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黑龙江省宝清县县域内存在大面积富硒土壤,满足AA级绿色食品种植要求的土地面积可达3343km2。近年来,宝清县依靠三江平原地域环境优势,将资金与技术投入到富硒产业中。围绕青原镇、七星河乡、尖山子乡等水稻主产区开展的富硒农作物种植基地有100多个,建设“互联网+”溯源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9个,形成了富硒大米、黏玉米、红小豆、小米、木耳、马铃薯和毛葱等10余个富硒产业群,全县有70多家企业和合作社从事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打造了“冷泥”牌富硒米、“稻姬”牌富硒米、“宴菌堂”牌木耳等10余个富硒品牌,实现产值60亿元,实现经济效益增值9亿元,产业初具规模。
与其他富硒农产品产区相比,宝清县的“寒疆黑土”富硒区面积更大且集中,土壤硒含量更为稳定,天然无污染。目前县域内初具规模的富硒品牌仅依靠自然资源优势去发展,农产品采购之后只经过简单的加工、包装,有的甚至不加工就进入市场销售。富硒农产品原材料入市的情况比较明显,产业附加值不高,工业参与率低,利润空间十分有限。
富硒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并不高,尽管部分富硒产区农产品获得了地理标识产品认证、绿色食品标识等称号,但消费者对富硒产品并没有准确的认识,富硒产品的主要销路还是集中在产地周边。富硒农产品的主要销售方式包括超市、农贸市场、网销、直销及分销等,销售渠道多样,但对高、中、低等级的富硒农产品没有准确的销售方式定位。宝清县中生产富硒农产品的企业规模较小,品牌小且杂乱,产品差异程度低,很难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占有度。富硒产品缺乏宣传力度,“硒元素”没有被广泛普及,整个“硒”品牌认知度更低。企业或合作社经营者多为农户,并不具备独立管理品牌的能力,对于市场走向、消费者偏好没有准确判断。
产业组织理论在农业产业中运用的主要目的是在市场经济下改善技术水平,发展规模经济。宝清县各富硒农产品生产企业之间组织化程度低,产业组织在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联系不够密切。协作分工的理念在宝清县富硒产业中还未形成,各生产企业经营太过分散,很难形成规模企业。龙头企业综合实力较弱,辐射范围小,带动能力差。宝清县富硒企业之间竞争大于合作,而且竞争较为激烈,大多企业或合作社处于自产自销状态,不利于加工、包装、技术培训部门等辅助产业的形成,无法在集群中起到带动作用。
国内富硒农产品市场中,湖北省恩施州、陕西省安康市等地的富硒产业发展相对完善,宝清县作为新兴富硒地区应在技术研究、基地建设等方面向其学习并加强合作。为了解决宝清县富硒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技术薄弱问题,应尽快形成富硒产业标准化科研合作平台,与黑龙江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大型生产型企业达成合作,为农户提供生产技术,为企业提供加工技术。加大对富硒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投资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如恩施州将鲜魔芋加工成魔芋精粉、饮料、凝胶等产品[1]。根据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的发展趋势进行技术研发,注重农业创新技术推广,打造宝清县健康富硒农产品,获得更多的无公害、有机食品认证。
做大富硒产业,做好富硒宣传,让消费者了解富硒农产品,利用好新闻、广播等传媒平台传递宝清县富硒农产品绿色、天然的本质信息。宝清县处于黑土富硒核心区、北大荒核心区,开发较晚,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偏低,宝清县的耕地多为优质黑土地,土壤优质肥沃,更加有利于农作物对土壤中硒元素的转化,“绿色、有机、黑土”均是宝清县富硒农产品品牌的“卖点”与品牌塑造的框架支撑[2]。利用好展销会将宝清县富硒农产品打入大型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发展富硒订单农业,与商超、批发市场签订购销合同,让销售倒逼富硒农产品生产。
政府在富硒产业集群完善的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政府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加强富硒产业集群发展所需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扶持有基础、有潜力、有水平、带动能力强的富硒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通过减免税收、贷款贴息等方式提供金融信贷支持,在技术研发上给予重点支持[3]。龙头企业通过契约和利益的形式与小型企业和合作社连接起来,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为宝清县富硒农产品的发展指明方向。政府部门应多组织富硒企业间的交流和学习,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进步,打造区域内良好的富硒产业集群文化。同时制订好《宝清县富硒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使宝清县未来富硒农产品发展之路科学化、合理化,实现富硒农产品可持续发展[4]。
[1]陈小丽,李波伟.充分发挥湖北恩施资源优势加快发展富硒绿色食品产业[J].商场现代化,2008(24):195-196.
[2]王东生.陕南富硒特色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对策[J].学理论,2011(25):57-58.
[3]孙妍.基于GEM模型的恩施富硒绿色食品产业集群竞争力研究[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150-155.
[4]于永超.论富硒绿色食品产业链的互动构建[J].生态经济,2006(10):281.